强化遮盖综合疗法治疗儿童单眼弱视的治疗效果观察
2017-02-23曹云清
曹云清
摘要:目的 观察强化遮盖综合疗法治疗儿童单眼弱视的治療效果。方法 选取在我院接受治疗的单眼弱视患儿100例作为研究对象,按照随机分配原则将其分为两组(观察组和对比组),每组50例。对比组患儿采取常规性治疗措施,观察组则在对比组的基础上,采取强化遮盖综合疗法,观察并比较两组患儿的治疗效果。结果 经过治疗后,观察组的总有效率为92.00%,对比组的总有效率为74.00%,观察组的治疗效果明显优于对比组,且P<0.05,组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 强化遮盖综合疗法在儿童单眼弱视治疗中的应用,可以有效地提高患儿的视力,临床治疗效果明显,值得广泛推广。
关键词:遮盖综合疗法;单眼弱视;儿童;临床疗效
弱视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视力障碍疾病,指的是患者眼球未发生显著器质性病变,但在进行视力矫正后,视力仍然处于0.8以下的情况[1]。该疾病在儿童群体中的发病率较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很容易导致患儿终生视力低下,甚至彻底失明的现象。因此,近年来众多眼科医生和医学工作者格外重视对于儿童单眼弱视的治疗和研究工作。目前,对于该疾病的治疗,一般采用压抑法、遮盖法、视觉刺激法、睛细目力训练和药物疗法等多种方法进行治疗[2],但是单独使用的效果都不尽如人意,一些患儿在治疗后视力仍然没有改善。本文对单眼弱视患儿的治疗强化了遮盖综合疗法的运用,取得了较为优越的效果,现作如下报道。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于2013年6月~2015年6月在我院接受治疗的单眼弱视患儿100例作为研究对象,按照随机分配原则将其分为两组(观察组和对比组),每组50例。观察组中,男性患儿有23例,女性患儿有27例;年龄3~11岁,平均年龄(7.62±2.11)岁;重度弱视10例,中度弱视18例,轻度弱视22例;其中,斜视性弱视有19例,屈光参差性弱视有13例,形觉剥夺性弱视有18例。对比组中,男性患儿有24例,女性患儿有26例;年龄4~13岁,平均年龄(7.98±2.61)岁;重度弱视9例,中度弱视20例,轻度弱视21例;其中,斜视性弱视有17例,屈光参差性弱视有14例,形觉剥夺性弱视有19例。通过比较,发现两组患儿在性别比例、年龄分布、弱视程度、弱视类型等一般资料上不存在明显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检测方法 两组患儿均先给予其视力检测、眼底检查、眼前节裂隙灯检查等一般性检查,同时测量其眼压。接着使用1%阿托品眼膏进行散瞳,3次/d,在连续用药5 d后开始检影验光,并在3 w后再一次检验,将检影验光的结果作为依据,与眼位相结合,进行验光配镜。
1.3方法 根据患儿的实际情况(弱视类型、弱视程度、年龄、依从性等),采取不同的治疗方式,例如弱视治疗仪治疗、视觉刺激法、红灯闪烁、睛细目力训练等常规性治疗措施。
在此基础上,给予观察组患儿强化遮盖综合疗法。具体操作为:先对患儿进行验光配镜,使患儿戴上合适的视力矫正眼镜,往后每6个月需进行1次散瞳和检影验光,以便调整眼镜度数;然后,根据患儿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实行全天遮盖还是部分遮盖,以及遮盖时间的长短、比例等。针对合并有斜视的患儿,可以在其弱视基本治愈且视力已经稳定后,再采用手术的方式予以矫正。务必提醒家长按时带患儿回医院进行复诊,要求在治疗期间的频率不得少于1次/月;当患儿视力趋于稳定后,可调整为每隔1~2个月复诊。
1.4疗效判定标准 视力的检测以国际标准视力表5 m距离作为参考标准。显效:治疗结束后,患儿的视力已经稳定,并达到0.9及以上;有效:患儿的视力明显好转,提高了2行及以上;无效:患儿视力基本没有变化,甚至出现减退。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例数×100%。
1.6统计学方法 分析数据时,使用统计学软件SPSS 20.0对其进行处理,计量资料的表示形式为(x±s),并采用t进行检验,计数资料的表示形式为(%),并采用χ2进行检验,若得出P<0.05,则说明差异明显,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经过治疗后,观察组患儿的总有效率为92.00%,对比组患儿的总有效率为74.00%,观察组明显高于对比组,且P<0.05,组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见表1。
3 讨论
单眼弱视是一种视觉发育过程中出现障碍的眼部疾病。在幼儿时期,当儿童患上单眼弱视时,若未能采取及时正确的措施对其进行矫正,将会导致儿童患眼视力终生低下,对其未来的人生发展十分不利。形成弱视的致病因素比较多,而视觉剥夺是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种,并且只有在视觉敏感期内产生的视觉剥夺,才有可能导致剥夺性弱视[3]。而如斜视、屈光参差等因素引起的单侧弱视,也与视觉剥夺存在着重大关系,这是视觉剥夺通过与双眼作用异常相结合所产生的结果[4]。因此,临床上对于单眼弱视的治疗,以强化遮盖综合治疗帮助健眼,另外再联合其他常规性治疗予以辅助为最佳治疗方案。
本次研究证明,将遮盖法作为主要治疗手段,并强化它与其他疗法的综合作用,可以起到十分显著的效果,其所发挥的作用为:在睫状肌已经完全麻痹的基础上,让患儿佩戴能够矫正屈光不正的眼镜,使视网膜能再一次得到清晰的影像,同时可以抑制健康眼睛对于患眼的负面影响[5]。由于这种方法是否成功有效,关键在于对主眼的遮盖是否严格,所以医护人员在治疗过程中需注意操作是否严格,并合理安排遮盖时间[6]。而通过大量临床实践证明,相较于其他疗法,遮盖法操作更为简便,治疗费用也相对较低,患儿的依从性也更好,是当前对患儿最有利的治疗手段。
本次研究的结果显示,采用强化遮盖综合疗法进行治疗的观察组,其总有效率为92.00%,采用一般性治疗方式的对比组,其总有效率为74.00%,观察组明显高于对比组,且P<0.05,两组之间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综上所述,强化遮盖综合疗法在儿童单眼弱视临床治疗中的应用,可以对患儿的视力矫正起到非常有利积极的促进作用,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参考文献:
[1]杨帆,郑煜,林世斌,等.单纯6小时遮盖法治疗单眼弱视的早中远期疗效观察[J].现代诊断与治疗,2016,27(09):1647-1648.
[2]黄洪飞.光学药物压抑法与遮盖法治疗儿童单眼弱视疗效比较[J].黑龙江医学,2013,11(37):1074-1075.
[3]李晓静.强化遮盖综合治疗儿童单眼弱视的效果分析[J].医学信息,2015,28(49):74-75.
[4]李汉珍.儿童单眼弱视应用阿托品扩瞳加遮盖与单纯遮盖法的治疗效果比较[J].医药,2015,19(19):124-124.
[5]钟国文.遮盖法及阿托品压抑法治疗中度弱视儿童的临床研究[J].临床医学工程,2015,22(03):303-304.
[6]李雯霖.强化遮盖综合治疗儿童单眼弱视疗效分析[J].中国斜视与小儿眼科杂志,2015,23(01):27-29.
编辑/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