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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价值实体及其历史形式

2017-02-23张文涛

海南开放大学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生产力实体共同体

张文涛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临沧 677000)

论价值实体及其历史形式

张文涛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临沧 677000)

《资本论》出版之后,理论界对马克思误解颇多,但是马克思最不满意的地方就是人们对于“价值实体”的理解。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的说明中讲过人们的误解;恩格斯在《资本论》第3卷末尾处也讲过人们的误解。但是似乎“价值实体”的内涵还是被后来研究者“悬搁”起来。似乎“价值实体”如同康德的“物自身”一样,成了一个不可知的自在之物。但是,随着对《资本论》与唯物史关系研究的深入,我们发现,“价值实体”对于理解唯物史至关重要。

价值自在;自给自足;共同体;原生形态;

“价值实体”类似于“自在之物”但绝不是“自在之物”,价值实体绝不是人类世界中的自在存在(表述不清),但是它首先起源于价值的自在存在。那么什么是价值的自在存在呢?马克思通过自给自足的共同体让价值自在向我们显现。这种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或者是鲁滨逊式的个人,或者是家庭,或者自由人联合体。这些社会生产组织,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已经为我们描述过了。在这些生产形式中一个不变的前提就是:物自身、实体、价值自在。而所谓的物自身、价值实体、价值自在不过是一种“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但是,关键在于交换价值使得价值自在、价值实体这个“物自身”变成了“为他”的存在,而资本这种交换价值则使得价值实体变成了一种“自为”的存在。这种自给自足的生产组织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总是被“为他”的交换价值所瓦解,使古希腊罗马等等文明走向衰败。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这种价值实体之作为“自为”的交换价值,不断实现“自给自足”的自我突破,自我革命,也就是说资本不断给自己设定一种界限和平衡,又不断突破这种“自给自足”的平衡。无论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还是前资本主义社会,剩余价值是一切“自给自足”之价值实体的超越者。

一、价值实体的超历史性

价值这个概念引起很多误解,因为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通过对商品的分析得出了价值的定义。但是,这并不表明价值仅仅是商品的属性。许多研究者仅仅把价值作为商品的属性来把握,更有甚者把价值规律理解为资本主义社会的规律。为了澄清误解,恩格斯又在第三卷末尾,对“价值”做了补充性说明。他认为价值规律从原始社会就开始起作用了,从商品产生的那一刻起就起作用了。因此,价值不仅仅是一个资本主义时代特有的范畴,而且是一切有商品存在的社会中共有的规律。马克思说:“在理论上,价值概念先于资本概念,而另一方面,价值概念的纯粹的展开又要以建立在资本的生产方式为前提,同样,在实践上也是这种情况。因此,经济学家们必然会在一些场合把资本看作价值的创造者,价值的源泉,而在另一些场合又把价值看作资本形成的前提,并把资本本身说成只是执行某种特定职能的价值额[1]。”马克思这段话表明了一切关于价值存在的时代问题的模糊认识和矛盾的症结。这里的关键就是价值的“自在存在”与价值的“自为存在”问题。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特别是在连商品还没有产生的时代,价值就已经存在,但是只不过是一种“自在”,一种“安于自身”的存在。

既然,马克思和恩格斯都对价值规律和价值存在的历史时代问题有了明确回答。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价值可以存在于不同时代。但是,恩格斯在《资本论》第三卷末尾对于价值规律的补充说明中,仅仅将价值理解为商品规律。但是,商品尽管产生的很早,在原始社会就已经产生,但是,人类社会刚刚产生的时候,商品并不存在。而且,前资本主义社会的价值生产并不是商品生产,而是为了自己的需要进行的生产。只是在满足了自己的需要之后的剩余劳动产品才作为商品进行交换。那么我们仅仅从“价值实现”角度,把这部分剩余劳动产品来当作价值理解呢?还是“从价值生产”角度,把所有的满足人类需要的劳动产品当作价值来理解呢?马克思为我们的疑问提供了答案。他认为:“价值的第一个形式是使用价值,是反应个人对自然的关系的日常用品;价值的第二个形式是与使用价值并存的交换价值,是个人支配他人的使用价值的权力,是个人的社会关系;最初它本身是节日使用的、超出直接需要之外而使用的价值[1]。”。在马克思的这个界定中,我们已经看到,价值首先是作为劳动产品而存在的。价值首先是物化劳动。这跟我们教科书中所提到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定义明显不同。因为,商品只是在第二种意义上的价值形式。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第一种形式。因为,《资本论》主要研究了价值的第二种形式,所以往往让我们误认为价值仅仅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劳动。同时在《资本论》第一章中马克思曾说过,自然事物虽有使用价值,但是它没有价值。有的劳动产品没有用,也没有价值。但是,在这里马克思从没有说价值仅仅是商品的属性。因此,价值不仅仅是商品规律,更不仅仅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殊规律。价值存在于一切时代。是人类社会存在的一般规律。在马克思对瓦格纳的反驳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一点。

马克思说:“……即使我的书中根本没有论 ‘价值’的一章,我对现实关系所作的分析仍然会包含有对实在的价值关系的论证和证明。……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数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绝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形式,……。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2]。”我们可以借用几个自给自足的生产形式的事例来说明价值的超历史,比如在孤岛上的鲁滨逊,或者是一个自然家庭,或者是一个原始共同体。在这些事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无论这些自给自足的生产组织的形式怎样,它们都要进行劳动才能满足自己的需要。劳动量的大小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计算。那么这些不同的自给自足的生产组织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由什么来决定呢?一方面有他们的劳动效率,也就是劳动生产力水平;另一方面是由他们自己的需要的多样性和丰富性来决定的。如果一个生产组织的内部需要很少,那么他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可能很少,他们有大量的剩余劳动时间,但是这并不表明他们的生产力水平高、文明进步,而只能说明他们的需要还比较粗糙。同样,一个自给自足的生产组织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可能很长,但是,这并不表明这个社会的劳动生产率很低,而是因为他们的物质需要更多。但是就相同的劳动产品,更高的社会的劳动生产率一定高于低级社会的劳动生产率。从质的角度来看,人的物质需要的种类可以是无限发展的,这正表现了人类自由的无限可能性,可以说人类社会发展的水平跟人的需要的多样性成正比关系。但是从量上看,人的需要则是有限的。因为一个人所占有的使用价值是有限的。但是,无论在任何一个社会形式中,在满足自己的需要之前都必须要花费一定的劳动时间生产满足自己需要的条件。

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确定

价值就是物化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历史之为历史的最为实在的本质,任何历史形式,都是这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形式,这些形式的改变,是因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改变,而这些改变的形式,让我们把它区别为不同的历史时代。影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因素有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有人与人的关系。在原始共同体的自给自足生产方式中,人与自然的关系表现得比较明显;而人与人的关系则更多通过商业交往和阶级交往表现出来。下面我们分别加以研究。

从人与自然关系来看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跟劳动生产力水平和人们的需要相关。从人与人的关系来讲,就会更为复杂一点。比如,在一个自给自足的生产组织周围,并列存在着几个不同空间的生产组织。如果这些自给自足的生产组织老死不相往来,那么我们只要根据自给自足的生产组织与自然富源和生产能力,以及他们的需要就可以很容易来确定这个生产组织的必要劳动时间。这时候,社会在其现实性上仅仅是自己的组织,而与周围的组织、共同体无关。随着生产能力的提高,就会有剩余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产品产生。剩余劳动时间可以用来创造新的需要,剩余劳动产品则不能丢弃,那么他们就逐渐开始同周围的生产组织开始了商品交换,用他们多余的产品换取他们没有或缺少的产品。这样无形中就扩大了他们的需求能力。但是,对于自己的共同体而言,则减少了他们的创造能力。因为,他们将花费更多的“剩余劳动时间”去为其他组织生产一种本组织并不需要的产品。这就减少了他们的剩余劳动时间,从而减少了他们进行创造性生产的时间。因为他们新的需要不是通过自己创造得来,而是通过交换得来。

在一个封闭的原始共同体开始用自己的剩余劳动产品换取其他的封闭的原始共同体的劳动产品的时候,他们所交换的商品也是其他组织的剩余劳动产品。而双方之所以能够发生交换,就是因为某种剩余劳动产品的劳动生产率,在这个共同体中比较高。但是,随着这种交换的经常发生,就会对生产组织本身的生产形式和结构发生作用。因为某个生产组织已经不再为自己封闭的“小社会”进行生产,而是开始为一个开放的“大社会”开始生产。也就是说,交换使得不同的封闭共同体之间发生了联系,产生了某种分工。从此,劳动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不再是某个自给自足的狭隘的生产组织在经验范围之内所能观察得到的了。因为,相对于由几个生产组织交往而产生的有机体来讲,原先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会变成一种特殊劳动时间。而这种特殊劳动时间,在原先的自给自足生产模式中,正是这种生产力与消费力的自给性、自洽性,或者是生产的共同性,保证了个体的特殊劳动时间作为社会共同的必要劳动时间起作用;而现在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其价值则是作为开放的“大社会”的特殊劳动时间而存在。

此外,为了确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我们必须对自然生产力与社会劳动生产力之间的关系做出说明。马克思非常注重自然产生的生产工具与由文明产生的生产工具之间的区分。这是因为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自然生产力与社会劳动生产力在空间上是分离的,前者存在于农村,后者存在于城市,这种空间分工在古典时代与日耳曼的生产方式中表现得最为突出。在资本主义时代,社会劳动生产力取得了对自然生产力的统治地位,这表现为动产对地产的统治,农业只不过成为工业的一个特殊部门。

马克思认为:土地是自然的生产工具和自然生产力。在前资本主义社会都是自然生产力或者自然生产工具支配着社会、历史、文明的生产力和生产工具。这时候,同样的使用价值有的耗费更多的劳动时间,有的耗费更少的劳动时间,而土地的自然富源,或者自然生产力的高低对于不同地域之间形成不同的分工具有决定性作用。贫瘠的土地的生产力与一个肥沃土地的生产力之间并不是由人类劳动所决定的,而是由自然地理位置与环境因素所决定的。因此,前者资本主义社会的必要劳动时间就具有自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形式。它就具有根据自然的变化规律进行生产的规则性。特殊的地域环境本身对于生产的社会形式起到决定性作用。因为温带四季分明富于变化,所以提供的自然劳动产品就更为丰富。因此发达的文明都是从温带产生的。四大文明古国无不是在大河流域。大河流域孕育了我们亚洲早熟的文明。总之,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具有被自然生产力所决定的性质。

除此之外,还有民族关系和阶级关系的因素也制约着我们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我们知道,要进行生产就必须要有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因为社会的安定与和平是生产的一般性条件,就如同空间是生产的一般性条件一样。因此,安全以及军队等等就成为社会生产所“必要的”。因此,这种生产也是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这里,我们要区别马克思所说的两种意义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第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马克思所讲的决定产品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另一个是马克思在谈论工人的工资的时所讲的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第一种意义上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从自给自足的人类共同体或者社会共同体角度;第二种意义上的必要劳动时间,是从个体劳动者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生产者角度,将每一个人都作为自己的物质产品。这两种意义的必要劳动时间跟马克思历史辩证法中的大逻辑与小逻辑联系在一起,在此我们暂不赘述。我们所讲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第一种意义上的必要劳动。第一种意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包含了精神劳动、上层建筑等的劳动;而第二种则仅仅包含了工人的物质劳动作为社会必要劳动。马克思认为从社会生产有机体的整体所理解的必要劳动,是从单个工人角度理解的社会必要劳动的n次方。第一种意义的社会必要劳动,建构在“血缘共同体——货币共同体——自由人联合体”的历史发展大逻辑中;第二种意义的必要劳动其起点和正题,建构在私有制中人的自给自足,即个人的自为存在;其反题则是建构在资本对私有制的否定,即资本的自为存在;其合题则是马克思所说的共同体占有下的个人所有制。这两个不同的正反合的历史建构框架是马克思唯物史中的大逻辑和小逻辑。

三、价值实体的历史形式

我们上面已经谈到了价值实体,也就是社会必要劳动的社会历史形式,他们分别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前者主要表现为一种自然形式,表现为人与自然之间关系,后者主要表现为人与人之间关系。我们现在要问是否在一个时代之中,有价值的终极形式,或者如一些资本主义学者所说的历史的终结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对价值的使用价值形式和交换价值形式进行分析 。

我们首先谈一下价值实体中作为自然形式的历史形式,即使用价值形式。这是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一个典型特点,这是在劳动生产力极不发达的前提下一种历史形式。但是,因为是自然生产力支配着社会生产力,所以这一阶段表现为一种自然形式。按照马克思的说法,生产工具是生产的骨骼,因此,它是生产关系的指示器,在土地作为主要生产工具的前资本主义时代,马克思是按照地产的特点将这种历史形式标示为“原生形态”。原生形态有两种内涵,第一种内涵是个人是自己生产条件的占有者。因此,是没有剥削的一种生产方式。第二种内涵是,自然生产力起到了支配性地位。而且马克思按照社会劳动生产力,对自然生产力的影响从小向大排列为三种形式。

首先是亚细亚生产方式,在这里代表自然生产力的农村与代表社会生产力的城市之间是无差别的统一。其中的社会生产力形式是对自然生产力的顺应关系。比如马克思和恩格斯经常提到亚洲专制政府的一项主要职能就是执行他们治理河流的能力。而且亚洲的专制政府正是适应共同利用河流的水利而发展起来的。其次,古典时代的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是代表了社会生产力对自然生产力的统治关系,城市对农村的统治,但是这种统治关系仅仅表现为一种政治关系。其空间发展模式是城市的农村化。最后是日耳曼生产方式,这里还没有代表纯粹的社会生产力的城市,马克思经常说他们是呆在原始森林里的。其空间发展模式是农村的城市化。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按照他们的地域自然特点,把空间进行了时间化的排列。依次代表人类精神发展的三个阶段,亚细亚只知道一个人的自由,古希腊罗马知道一些人的自由,日耳曼则知道所有人的自由。马克思则是根据他们的私有制发展的高低程度也作了类似于黑格尔的排列。他们之所以做出这样的排列是因为,他们把人类从自然生产力所决定的社会历史形式中获得解放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越来越获得了相对于共同体的独立和相对的生产自由。

在这里必须意识到,马克思和黑格尔所讲的三种原生形态生产方式的空间特征。在古典时代的生产方式中,共同生活空间之存在于城市之中,是以他们的公有地权得以保障的。人的自由则是通过分散的私有地产得以保证的。在日耳曼的生产方式中,他们缺少共同的生存空间,他们的自由是建立在分散的私人地权之中的。在亚细亚生产方式中,只有公共生存空间而没有自由的私人空间和个体自由。因此,马克思也将这种生产中制度称为普遍的奴隶制。

使用价值作为社会形式正是建立在这种原生形态的生产方式中的,但是,随着剩余劳动产品的产生和发展,就产生了交换及其交换价值形式。交换价值形式相对于使用价值形式,具有打破这种空间局限性的特点,而且它本身就是在打破这种原生空间生产方式中产生出来。马克思说商品的交换只能发生在共同体的边缘上。

如果说作为社会形式的使用价值具有极大的优点,那就是公社成员可以比较平等和谐地生活在一起,但是其缺点就是空间局限性,还有就需要的比较粗糙。而作为社会形式的交换价值虽然能够打破空间局限性,但是人们之间建立通过交换价值来控制他人的权力,支配他人的权力,从此人类开始受到一种除去自然之外的社会的异己的权力的支配。这是因为,人的需要多样化,丰富化了,通过控制满足需要的对象,就可以控制人的需要的满足,从而控制了人的意志。

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劳动力就是商品,从而也成为了交换价值,有了自己的价格,工资。每个人都通过工资来获得世界市场上丰富的劳动产品。在这种交换价值形式中,人类获得了自己的世界历史性存在,通过商品,世界市场打破空间局限性。但是,人类从来没有从生产上打破这种空间局限性。也就是说,人类还没有像原始共同体那样,形成一种自给自足的自为存在。在世界市场上,交换价值支配着整个的人类劳动分配方式。因此,整个世界的生产是在各自独立、缺少自觉联系的、机械的、分离的状态进行的。

马克思关于价值实体及其历史形式的研究,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形式,有助于我们跳出资本主义的狭隘眼界通观人类历史整个过程。这既有利于我们科学的归纳过去,又有利于我们正确地展望未来,从而更深刻地理解共产主义的历史必然性。特别是2008世界经济危机以来,作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价值实体,由于自动化生产体系的发展在不断缩短,就使与之相适应的历史形式发生相应的改变,从而使得整个世界的格局正在发生巨大变化。只有深入研究马克思关于价值实体及其历史形式的具体关系,才能更好地指导我们前进的道路。

[1][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27、207页。

[2][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12页。

ValueEntityandItsHistoricalForm

ZHANG Wen-Tao

(Science and technology,Dianxi Normal university,Lincang 677000,China)

After the publication of“Das Kapital”,a lot of misunderstanding about Marx's theory ,but Marx’s dissatisfaction is their understanding about the “value entity”. in description “Das Kapital” first volume Marx talked about their misunderstanding; Engels at the end of the third volume of “Das Kapital” also told people’s misunderstanding. But it seems that the meaning of “value entity” was later suspended. It seems that the “value entity”,like Kant's “thing-in-itself”,becomes an unknowable thing. However,with the research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apital” and Historical Materialism in depth,we found that the value of “entity” is crucial for understanding Historical Materialism.

value-in-itself ; self-sufficiency;community; primary form

B03

A

1009-9743(2017)04-0068-05

2017-06-22

张文涛,男,汉族,山东潍坊人。滇西科技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

10.13803/j.cnki.issn1009-9743.2017.04.013

张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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