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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与问题

2017-02-23米卡热木努尔麦买提

关键词:权益个人信息机构

米卡热木·努尔麦买提

(喀什大学 法政学院,新疆 喀什 844000)

第三方支付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与问题

米卡热木·努尔麦买提

(喀什大学 法政学院,新疆 喀什 844000)

现阶段,互联网金融稳定、持续发展,带动第三方支付产业的快速发展,这是金融行业中特别重要的一项内容。在第三方支付产业体系中,怎样保护消费者权益是重点问题,只有落实和贯彻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才能推动第三方支付产业的平稳、顺利运行与发展。由于实践中存在比较复杂的交易情形,往往出现法律法规难以处理的问题,所以需要尽快出台一系列法律、政策对电子支付过程中的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保护。文章阐述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实际发展情况,分析第三方支付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策略,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第三方支付;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策略

引言

第三方支付属于一种电子支付,是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借助非银行部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在银行、卖家、买家之间形成连接,采取电子支付方式在网络平台上开展的资金流转与货币支付,由第三方支付向卖方与买方提供资金清算、货币支付、交易金代理等服务的担保支付形式。在进行网络交易时,买方在卖方处选择商品,将货款支付给第三方支付平台,由后者通过卖方发货,当买方收到商品后,通过第三方平台将货款支付给卖方。现阶段,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第三方支付行为不断进步,但仍暴露出一些问题与漏洞,亟须解决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时出现的消费者权益受损的问题。只有妥善解决此问题,才能推动第三方支付的健康、平稳发展。

一、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展现状

目前,支付宝、百付通、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是电商时代不可或缺的交易平台,更多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实现交易,其发展体现出三个显著特点。

(一)业务量不断增加

我国于2010年制定并实施《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一次对非金融机构开展银行卡收单、网络支付等业务的管理及准入进行明确规定。当年第三方支付就突破1万亿元的规模,到2016年市场交易规模则超过19万亿元。中央银行于2011年5月对汇付天下、快钱、拉卡拉、支付宝等27家企业颁发经营许可证,8月又对13家企业颁发第三方支付许可证。到2016年,央行相继颁发270份支付许可证。

(二)业务范围快速扩展

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第三方支付具有特别庞大的覆盖面。我们能通过第三方支付开展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支付、固定电话支付、移动电话支付等业务。目前,用户需求体现出多样化发展的趋势,第三方支付将不同类型的金融增值服务作为新增业务类型,如供应链、信贷、结算等。目前,3G、4G网络及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的发展与普及,移动支付市场更加完善,也逐步成为今后发展的重要方向,其市场前景特别广阔。

(三)管理手段不断完善

面对目前快速发展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中央银行制定实施一系列管理办法与细则。对申请第三方支付平台者的申请内容、自身条件、相关义务责任提出规范,以增强不同类型支付平台业务的规范性,特别对银行卡收单、预付卡发行受理等对业务进行规范与引导。公安部门及人民银行共同制定详细的配套措施,根据非金融支付平台开展周全、有效的监督检查,促进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第三方支付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必要性

在进行第三方支付时,因为消费者没有介入商品销售与生产环节,难以掌握重要信息,同时第三方支付面临资金与个人信息安全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保障第三方支付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是特别重要的。

(一)为支付安全提供保障

消费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支付时,经常面临病毒侵害、钓鱼网站等盗取银行卡资金、账户虚拟货币等事件,其原因在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载体是网络,其体现出虚拟性、专业性、技术性特点,支付过程中消费者面临的风险通常是无法防范或预测的[1](P260)。所以,和消费者相比较,第三方支付平台处于优势地位,一定要在法律领域内要求其在保护用户信息、保障技术安全等方面尽更多责任。第三方支付平台也要不断增强防控交易风险的实力。

(二)保障消费者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具有平等地位

在网络交易过程中,消费者要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表达自己的意识,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具有平等的地位。但实际交易中因为信息传递存在不对等的情况,双方地位并不平等,因此,消费者的风险防范能力更弱。首先,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技术性与专业性较强,比较熟悉客户消费心理及网上交易程序,同时具有较强的营销技巧,相比之下消费者获得的信息都具有误导或虚假成分,容易受到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操纵。其次,第三方支付平台通常是具备先进技术与雄厚资金支持的组织,而大部分消费者是社会青年、学生等人群,双方实力相差悬殊,消费者缺乏防范风险的能力。所以,在法律、制度上,消费者要拥有更多的权利,让第三方支付平台尽更多义务,进而平衡双方地位。

(三)维护消费者隐私权,防止其受到侵害

消费者要实现网上购物,就要注册账户并填写相关信息、绑定银行卡、设定密码,才能进行支付。在此过程中,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得很多个人隐私信息。因为第三方支付是在网络平台上运行的,其容易暴露个人信息,致使其面临不法侵害的风险。同时,第三方支付机构往往统计、分析其收集的用户信息,以指导其经营活动。那么其是否具有收集个人数据、信息的权利,是否可以将数据、信息提供给其他个人与单位使用,是否能有效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等问题与消费者权益有直接关系。所以要制定规章制度,要重点监管第三方支付机构索取、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

三、第三方支付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出现的问题

现阶段,网络化市场交易进程不断加快,第三方支付行业获得持续发展,但运行中仍暴露出一些问题,其中,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的问题受到各方面的关注,是与第三方支持产业健康发展有直接关系的主要因素。在第三方支付期间,因为网络平台具有较强的开放性及其他因素的作用,会出现泄露消费者信息的情况,让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第三方支付中出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泄露消费者信息

目前,法律领域还没有对网络交易中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建立起严密、系统的法律体系。第三方支付在实施过程中,消费者要提供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电话、职业、姓名等隐私信息,应该保护消费者的个人隐私秘密、注册信息,不被其他机构、个人非法利用[2](P220)。如果消费者隐私秘密、注册信息被第三方支付机构泄露时,消费者难以借助法律渠道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就第三方支付平台而言,假如一些机构为提高自身经济利益,会擅自公开或出售消费者个人信息,侵犯消费者隐私权,又或者支付平台自身出现技术问题、缺陷,造成黑客入侵,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产生不良后果。现阶段,我国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条款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在某种程度上是监督信息提供者的行为,由不同行业主管单位对相应用户信息进行监督管理,并构建行政、刑事保护的规章制度。现行法律法规只是明确提出要禁止第三方支付随意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如果出现信息泄露现象,其惩罚力度较弱,降低泄露个人信息的违法成本。

(二)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监管松懈

立法层面没有对第三方支付平台出现错误支付时如何惩处做出明确规定,主要借助服务协议对用户及支付机构进行约束。因为用户在网络环境中接受服务或购买商品,容易被黑客入侵,造成支付密码、支付账号等重要信息的泄露,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密码和账号,伪装用户管理、支付资金,让用户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第三方支付机构出现错误支付包括三个类型:一是未经用户授权而进行支付的行为;二是错误支付;三是消费者支付信息或者其他信息出现缺漏或者错误。出现上述错误的原因在于,第三方支付机构还没有建立起应对错误支付的原则与机制,没有明确制定工作人员负责监督与处理错误支付的相关工作,也没有对退款工作进行严格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如果难以正确处理上述问题,网络交易就会威胁到消费者的账户与资金安全。

(三)第三方支付平台出现错误支付现象

第三方支付出现的资金监管问题,是怎样降低未授权欺诈和预防、杜绝滥用授权的问题。现阶段,第三方支付机构出现管理制度不完善、运行技术有缺陷等问题,因为没有制定全面的保护机制,消费者放置在第三方账户中的资金很容易被犯罪分子篡改账户或受到黑客侵犯、攻击;第三方支付机构随意挪用消费者备付金,部分第三方机构擅自挪用备付金投入股市进行投资,一旦股票价格下跌,而机构资金又难以填补消费者备付金,会让其遭受重大损失。体现出相关制度、法律没有细致规定第三方支付的相关管理条例,在执行时难以满足监管第三方支付资金的需要[3](P115-124),同时还没有出台与客户备付金相关的管理办法,对消费者资金收益与资金安全有直接影响。

四、第三方支付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策略

现阶段,我国第三方支付中对于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还存在一些问题,目前运行的法律法规尚难以妥善解决此类问题。要学习与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不断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一)保证消费者个人隐私权,提升网络支付安全性

网络交易中要重视消费者的隐私问题,和普通商业交易不同的是,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要向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个人信息,如此一来就存在较严重的隐私泄露风险,所以第三方一定要在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对于没有经过消费者同意的而擅自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泄露、转卖消费者信息的行为,国家法律要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另外,支付平台有责任开发出更高层次的安全技术,重视联合银行系统,一起防范黑客攻击、完善技术不足,避免出现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的现象。

首先,法律部门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既为部门监督执法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也为避免消费者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提供保障,在制定专业的法律法规时,要充分考虑消费者的正当权益。目前,第三方交易特别普遍,政府要建立起针对电子商务的消费者保护机构,其责任是处理网络交易相关的金融服务纠纷与投诉。其次,通过宣传与教育的方式,提高使用第三方支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其了解第三方支付存在的风险及业务流程,具有分辨网络欺诈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支付制度

欧盟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如果支付行为没有经过授权,出现问题时应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担负大多数资金损失,消费者只要承担相关手续费即可。此做法值得我国学习与借鉴。由于第三方支付过程中,消费者难以拥有主动权,如因未授权行为而出现损失,要明确规定第三方支付平台要担负大部分责任,既能够有效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也能鼓励与保障第三方支付机构增强技术、资金投入的水平,进而有效降低或避免出现未经授权的行为[4](P48-52)。

为避免或减少错误,要在立法中体现以下四点:一是未经授权支付要制定完善的消费者通知制度,第三方支付机构在获得消费者提出的错误通知后,要及时处理,如果消费者通知后,仍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出现支付行为,消费者可按照实际情况免除或减轻责任,而第三方支付要负起主动责任。二是要制定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监管与督促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公开的方式,充分、及时向消费者披露其银行卡交易信息的变更情况。三是第三方支付机构要委派相关人员和部门,处理由错误支付而引发的后续工作,对操作人员的责任予以明确。四是对由于错误支付而产生的退款方式做出明确规定。唯有如此,才能有效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进而更好地维护消费者资金安全。

(三)重视对金融监管,增强平台质量

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实时付款、网络支付等特点,体现出银行的特征,然而现阶段我国没有建立起严谨的第三方监管体系,没有专门法律和管理制度对其进行约束,重视金融监管刻不容缓,应该从两个方面进行监管。

首先,建立监管机构,重视日常监管。应该说第三方支付属于金融业的衍生物,其业务范围涉及银行业和IT信息业。在银行方面,滞留资金安全要由银监会监督管理银行的相关业务,避免第三方支付平台擅自挪用滞留资金;在互联网信息方面,要由政府信息产业部对此领域进行监督管理,要查询、删除失真网络信息。同时,网络交易的卖方与买方支付的是虚拟货币的一种,要由央行对其实施统一管理与监控。建立与监督第三方支付机构就需要各地工商管理部门全面审查,如果某公司信息能力差、支付能力弱,则要撤销其经营资格。在监督、管理第三方支付机构时,不同职能部门间要实现交叉管理,既要明确各自的责任、义务,也要彼此配合,妥善处理各种问题。

其次,明确监管对象,构建全面的监管制度。不同监管部门要对其监管对象进行明确,要制定严格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卖家准入机制,并对卖家进行筛选,避免违法人员从中获利。另外,第三方支付的运行为让非法洗钱行为提供很大便利,所以监管部门要重视监控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账户,如果发现问题则要及时冻结其账户内资金,并实时监控其网络平台。要重点监控用户资金,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资金与用户资金进行区分,严禁第三方支付机构随意挪用用户资金用于其他投资[5](P100-101)。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与消费者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相关部门要责令第三方机构向消费者提供日累计交易金额、财务报告等数据信息,实施强制准备、风险预警、风险提示等策略与措施。

结语

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环境中,电子商务具有很大的优势,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得可贵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尽管第三方支付业务持续发展,但其过程中出现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系的问题都要结合实践,出台高效、合理、有利于行业统一监管的制度与法律。我国的网络技术及现行法律既要以消费者权益为关注点,也要重视全球范围内此领域的发展趋势,重视各国间的合作,共同分析由于第三方支付而引发的问题并制定完善的对策,让消费者在第三方支付过程中获得应有的保护。

[1]杨海建. 第三方支付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J]. 经营管理者,2016(26).

[2]宪蓉蓉. 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J]. 商,2015(35).

[3]唐琼琼. 第三方支付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J]. 河北法学,2015(4).

[4]张德富. 第三方网上支付业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美欧实践与借鉴[J]. 金融会计,2014(6).

[5]孙娜. 论网络第三方支付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J]. 法制与社会,2013(22).

[责任编辑刘馨元]

2017-03-26

米卡热木·努尔麦买提,喀什大学法政学院助教,硕士,研究方向:经济法学。

D923

A

2095-0292(2017)03-00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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