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老人困境”,他国怎么破
2017-02-23□简文
□ 简 文
“扶老人困境”,他国怎么破
□ 简 文
如今,在要不要扶起摔倒老人的问题上,不少国家对见死不救者或反讹施救者都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德国:见死不救者可处监禁或罚款
最近,在德国,一位82岁的老人在银行自动取款机前摔倒,先后经过的四个人都对其无动于衷。虽然这位老人最后得到了救助,但为时已晚。事后,警方表示,这几个见死不救者的行为已构成犯罪,警方已发布通缉令,将尽快实施抓捕。这一案例将国外如何面对“扶老人困境”的司法实践引入中国公众的视野。
根据德国刑法的规定,见死不救者可被判处一年监禁或处以罚款。如发生交通事故后,路人应当保护现场,防止事故再度发生。此外,路人还应该呼叫救护服务并尽可能抢救伤者。
日本:设立“遗弃罪”
无独有偶,日本法律也对见死不救的情形作了规定。在日本法律中,见死不救者的罪名被称为“遗弃罪”,责任人会被判处3个月以上5年以下刑罚。此外,日本还规定了“遗弃致死伤罪”,责任人一般会被判处2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些法律在日本已经实施多年,在公众之中没有争议。
日本当红明星押尾学因对濒临死亡的陪酒女弃之不顾而被判刑的案例就是对日本相关法律规定的回应。当时,押尾学没有及时拨打电话呼叫急救车,结果延误了救治。事后,押尾学辩称“担心给自己惹上麻烦,影响星途”。东京高等法院审判长称这种“为保全自身导致他人失去获救时机的行为十分卑鄙”。最终,押尾学被判处2年6个月有期徒刑。
美国:“好心人免责”条款防止被讹
除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也有类似的规定。美国明尼苏达州将“见危不救罪”列入刑法典。如果当事人在现场而不给予合理的救助,就以犯罪论处;其他州还规定,如果发现陌生人受伤却没有拨打报警电话911,可能构成疏忽罪。不过,如果一个人没有受过专门训练,即使遇到需要急救的情形,也不要轻易动手,但必须拨打急救电话。
法律在惩罚见死不救者的同时,还须防止乐于助人者反被讹情况的发生。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在制定的法律中增加了“好心人免责”条款,这一法律被称为《撒玛利亚好人法》或者《无偿施救者保护法》。相关条款规定,如果发生因救助者的疏忽导致被救助者受到伤害的情形,救助者可以免责。
2004年,一位名叫亚历山德拉德的女子驾车撞上电线杆。在汽车可能爆炸的情况下,她被卡在车里动弹不得,后被一位名叫丽莎的女子救出。由于丽莎没有专业施救技能,导致亚历山德拉德在车祸后瘫痪。2008年,亚历山德拉德将丽莎告上法庭。一年后,加州议会全票通过本案适用“好心人免责”条款。
新加坡:保护施救者的权利
在亚洲的新加坡,面对被救反污蔑他人者要赔偿的情况,相关法律完全站在保护施救者权益的立场上。根据新加坡的惩罚机制,被援助者若事后诬赖救助者,须亲自上门向救助者赔礼道歉,并施以其本人医药费1~3倍的处罚。在新加坡,诸如保护医护人员协会之类的一些行业性质的民间协会以在无重大过失时保护施救者为理念,专门帮助施救者免于诉讼之苦。
虽然各国的法律规定有所不同,但有一点是相通的,就是在他人有生命危险的极端情况下,任何一位旁观者都不应无动于衷、毫无作为。同时,法律在保护伤者、弱者的同时,也没有忽视“好人”的权益。
(摘自《法律与生活》2016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