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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动视角下的京津金融协同发展路径

2017-02-22梁万泉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17年2期
关键词:京津总部金融机构

■梁万泉

资金流动视角下的京津金融协同发展路径

■梁万泉

本文从京津资金流动的视角分析了京津资金流动的现状,同时分析了京津资金流动的影响因素,最后提出了促进京津资金流动和金融一体化的发展思路。

京津资金流动思路

京津资金流动的现状

金融产品流动性较高,有效吸引其他地区的投资者,金融市场对外辐射力进一步增强。从银行存贷款市场看,北京市金融机构资金充足,银行存差逐年增长,天津市银行业存差不高,仅为北京市的3%。2015年年末北京市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存款余额128573亿元,比年初增加15248.7亿元,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贷款余额58559.4亿元,比年初增加4822.1亿元,存差高达70013.6亿元,比10年前的2005年增加了5倍之多。天津市截至2015年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8149.3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5994.68亿元,存差仅为2155亿元,仅仅达到北京市的3%左右。

从货币市场交易看,在货币市场资金融入融出总量中,区域间资金流动总体呈现由北京向其他省份流动的态势,北京市一直为资金净融出省市,而其他省市为资金净融入省市。2015年北京资金融出195.7万亿元,其中天津资金融入2.4万亿元,不过在2007年和2008年,天津市占融入之首,2009年占第5位,2010年占第3位,北京向天津的资金流动波动率大。具体可见表1。

京津资金流动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第一,银行业的结构决定了北京成为资金的盈余中心。由于我国金融业以间接融资为主,资金的融通主要集中在银行,而我国商业银行是总分行制的组织形式,资金的调拨全部集中在总行。与此同时,我国五家大型商业银行除了交通银行总部在上海外,最大的四家总部都集中在北京,此外,光大、中信、华夏等一些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总部也集中在北京,北京集中了全国的资金,成为全国的金融中心。

表1 近年来货币市场资金净融入(融出)情况

第二,总部经济扩大了金融业配置资金的规模,进一步增强北京地区金融业的影响力。全国甚至世界的企业总部多设在北京,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多家法人金融机构也在京设立。总部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资金往来实行统存统贷的资金集中管理,大大拓展了总部企业所在地金融机构资金来源和运用的渠道。一是总部企业的资金集中管理为北京地区金融机构带来大量的资金,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向其总行上存资金、向外拆出资金、对企业集团贷款获取大量的利息收入。二是金融机构通过为总部企业提供财务顾问、证券承销、资产托管等金融服务,获得收益率较高的手续费收入。三是总部企业大量的进口业务,带动北京地区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发展,为北京地区金融机构提供大量的外汇业务收入。据推算,总部经济为北京金融业带来的存款约占其全部存款的20%左右,占到企业存款的40%左右。例如,2008年北京地区金融机构累计拆入、拆出资金分别占全国的48.6%和41.8%,债券正逆回购交易占全国的47.9%。北京大额支付系统处理往来业务464.2万亿元,占全国业务的36.32%,资金量全国排名第一;小额支付系统处理往来业务1.9万亿元,占全国的18.69%。

第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加大了资金的集中化趋势。据统计,2011年上半年,商业银行共发行8902款理财产品,超过2010年全年发行量的80%,累计募集资金8.5万亿。在吸收民间资本上,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也比不上银行理财产品,加之民间资本能够获得金融牌照也十分困难,“疯狂”的理财产品却通过其高收益吸收了不少民间资本,其吸储能力远远超过了资本市场。而这些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基本上都由总行掌控,加强了北京商业银行总行的资金聚集效应。

第四,天津与北京比较,没有总行和总部优势,以制造业为主的产业发展模式需要大量的资金,所以是资金的主要需求方,资金净融入较多。

引导京津资金流动的主要思路

第一,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京津金融一体化中的引导作用,促进京津资金流动。具体来说,在促进京津资金流动中政府可以发挥的作用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组织和协调建立京津区域经济金融一体化发展的国家层面权威机构,通过其制定京津区域经济金融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研究出台区域合作的重要政策和措施,组织区域合作的重要事项,克服京津地区目前存在的“诸侯经济”弊端,突破地域发展瓶颈。

二是地方政府应为区域金融发展营造良好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使金融机构能够以市场为导向自主发展、自主创新,从而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及时有效的金融支持。在金融生态环境的银行自身、企业、政府三个要素中,政府居于重要地位。地方政府应着重加强区域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公共产品工程,地方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改善本地区执法环境,提高法院判决的执行率,保护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本地区企业和个人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减少企业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改善本地区的信用环境。同时,政府还应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人文环境、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扩大金融宣传途径,普及现代金融知识;搭建政府、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中介机构、上市公司、工商企业间的沟通交流机制和合作平台。

三是两地的地方政府行为应以“建设区域金融市场”为主要内容,引导京津资金流动,促进金融一体化。可以考虑在京津之间建立金融合作区,同时建立京津合作的金融机构,从而促进资金的流动和流通。

四是两地的地方政府加强经济与金融的联系和沟通,改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建立畅通的信息流、资金流和人才流,构建“三流”共享的机制,努力寻找经济和金融的衔接点。地方政府不仅要在谋划经济建设和发展规划时,与金融部门加强沟通,让金融部门提早介入,全面了解项目情况和提出意见和建议,还要在规划实行的过程中定期地与金融部门联系。

第二,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北京应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北京金融集聚态势明显,其金融集聚也对周边地区经济发展有较明显的促进作用,在环首都经济圈中,北京金融集聚对天津经济增长的辐射作用要强于对河北其它城市的辐射作用。目前首都经济圈区域以北京为前台、以天津为后台的金融辐射格局基本形成,北京在将来的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更加充分发挥对天津的辐射效应,扩大金融辐射范围,充分发挥金融辐射功能,以此来带动首都经济圈地区经济发展。

第三,天津积极造就吸引资金的基点。金融不可能凭空流动,而是跟着产业走,跟着客户走,所以资金的推动力,是吸引资金的基点,包括土地式、资源式、股权式、项目式等。在京津冀一体化加速的大背景下,由于天津的交通网络发达,对于天津引进外资、加大外商投入都有较大促进作用,天津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的基地。通过北京非核心产业向津冀疏解需要巨大金融支持这一契机,天津吸引一些新兴产业投资,而投资的主体就是金融机构,在滨海新区,在产业转移速度加快的同时,金融资源导入应速度加快,促进金融业在天津滨海新区聚集,并且利用滨海新区先行先试和国家级自贸区的优惠政策,吸引大量外资来天津投资建厂,在促进该区域产业的发展的同时,引导资金从北京流入天津。

第四,京津两地之间大力推动银行机构发展银团贷款等创新业务,促进信贷资金京津地区的合理流动。与此同时,不断丰富债务融资工具,开发外汇、利率等金融衍生产品,推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创新和发展,

建立京津金融机构业务创新联动机制。

参考资料

1.陈建华.京津冀一体化与金融合作[J].中国金融,2014,(3).

2.王洋.京津冀一体化和金融促进[J].金融博览,2014,(5).

3.陈平,史今伟,杜玉兰.“长三角”区域金融合作问题研究[J].金融管理与研究,2007,(7).

4.陆妙燕.长三角两省一市区域金融差异的实证分析[J].改革与战略,2011,(11).

责任编辑:陈秀丽

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银行业务、资本市场和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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