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收储销转型升级到产储销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参与粮食“全托管”的实践与思考
2017-02-21文/凌华
文/凌 华
从收储销转型升级到产储销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参与粮食“全托管”的实践与思考
文/凌 华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镇化的不断推进,我国粮食生产格局正在发生重大变化。江苏省南通市首创的粮食生产“全托管”,改变了几年前粮食种植规模小、机械化作业效率低、从业人员老化和农业生产技术到位率低等制约粮食生产的状况,展现出了强大生命力。
“全托管”是指由专业化的服务组织为种地农民提供从种到收乃至销售等贯穿生产和经营全过程的保姆式服务。从2012年到2015年,江苏省南通市产生“全托管”服务主体达1145家,服务面积50.9万亩(占水稻面积的1/5),服务农户14.26万户。2012年以来,通州区着力培育粮食“全托管”主体,截至目前已建成运营的农业“全托管”经营主体 170家,“全托管”村级覆盖率接近85%。2016年,通州区计划新培育农业“全托管”经营主体的 128家。对此,承担国家粮食安全的粮食部门如何面对和适应粮食新形势,值得探索和思考。
一、通州参与粮食“全托管”的实践
江苏通州“全托管”模式不仅解决了“谁来种粮”的现实问题,也较好地解决了“怎样种粮”的深层难题,不仅解决了新形势下粮食种植的诸多疑难杂症,而且有力地促进了粮食丰产丰收。面对热火朝天的“全托管”,通州区粮食部门与时俱进,把如何服务好“全托管”,作为服务粮食安全和践行“两学一做”的实际行动,积极鼓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参与“全托管”,使粮食从生产到储备再到销售,形成全产业联盟,粮食部门由过去的收购、储备、销售“半条龙”,转型升级到现在的生产、储备、销售一条龙。仅2015年一年,通州区3家国有粮库完成自营式产业联盟合同3244亩,订单式联盟合同17327亩,入库小麦6000多吨,稻谷4000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2016年更进一步,自营式合同增加2000亩,订单式合同增加了5000亩。
(一)主动对接赢信任。通州区粮食局深入种粮大户,在介绍托市收购和拥有仓容、场地、烘干设施、机械、市场信息及产收一条龙等优势的同时,宣传产业联盟的种植优点、提升粮食品质、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粮食种植效益等优点,并与百亩以上种粮大户多次沟通,听取他们意见、建议和要求。同时,与农工办、农委、农机等部门联盟建设,加快了推进力度。通州区粮食局还积极帮助国有粮库上门推介,并邀请村干部和家庭农场主到企业了解各项服务设施,打消了各自合作的顾虑,赢得广大种粮大户的信任,愉快地签订了合同。
(二)靠前服务守诺言。合同签订后,在两季粮食收购前,该区粮食局根据合同约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动上门,靠前服务。一是提供烘干服务。除了为种粮大户高水分粮食提供烘干业务外,还帮助解决无场地整晒、提供保管知识等。2015年夏季,该区烘干高水分小麦1500多吨,秋季烘干高水分稻谷5800多吨,截至2016年7月6日,烘干高水分小麦近4000吨,是上年全年的2.6倍。二是主动上门服务。走访预约售粮,开辟绿色通道,即送即收。通州区骑岸粮食储备库职工用企业自有的汽车,直接上门收粮,大家还延长收购时间,利用先进的粮食收储系统,减少农民排队等待时间。通州区粮食购销公司多次派人深入田头,化验员直接现场化验,收购符合条件的粮食,同时安排专人、专仓、专用设备负责接收订单联盟的粮食,不仅为大户解决卖粮问题,也为他们节约了大量费用。三是开展代销服务。2016年,长江中下游地区受持续降雨影响,全区小麦受灾严重,60%以上的小麦不完善率超标,是近十年来受灾最为严重的一年,全区15万吨小麦中,大部分小麦出售出现问题。针对“全托管”主体的迫切诉求,3家国有粮库除按照托市标准敞开收购最低价小麦外,积极联系省内外工业用粮及饲料加工企业,为企业代购、为“全托管”主体代销等外麦。
(三)积极引导获双赢。根据粮食市场供需实际,通州区粮食局及时提供热销产品信息,鼓励和引导大户种植市场适销对路的优质小麦和优质稻谷,为优质优价良种的推广、规模化的种植、绿色栽培以及食品安全提供了保证,更为粮食储备企业解决了优质安全的储备粮源。2015年秋粮收购时,尽管市场新粳稻价格比较低迷,但是由于粮食部门及时提供了好的种植品种,南粳5055、南粳9018、南粳46等新粳稻依然比较抢手,有的甚至以高于国家托市价格成交,而粮食部门也收购到满意的优质新粳稻,充实了储备,获得了效益,实现了双赢。
二、粮食部门参与“全托管”留下的思考
粮食部门参与“全托管”的推进有喜也有忧,从开始的不接受、不理解,到后来的赢得信任、积极履行合同,踊跃售粮,更有尚未签订合同的“全托管”主体,主动上门要求增订合同,但在实践中也遇到一些具体情况和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风险需要规避。2016年长江中下游地区受持续降雨影响,小麦质量超标严重,极大多数种粮大户出现亏损,个别地方种粮大户出现跑路现象,严重影响了合同的履行。对于粮食部门而言,一旦粮食受灾,不收不符合合同约定,收了又无法售出,甚至出现亏损,也无法作为托市和储备粮,无形中增加了经营风险。这就需要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必须明确,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粮食,价格必须随行就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代销。另外,参与的自营式产业联盟是由粮食部门直接参与土地流转,直接参与粮食种植和收割,但是,粮食部门毕竟没有种粮的经验和技术,更没有相应的种植和收割机械设备,加上人手有限,这些都是制约参与全托管的不利因素,影响了参与“全托管”的效益和效果,无形中加大了参与风险。
二是价格难以掌控。随着粮食托市收购政策不足的不断显现,托市政策必将进一步修改,粮食收购价格将实行“价补分离”,价格将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变化将由市场需求和国际市场的变化而变化。因此,一旦托市收购政策取消,新的收购政策调整到位,补贴将直接补给土地所有人,资金直接打在“一卡通”上,如果粮食部门参与土地流转,种粮难度更大、成本更高,且享受不到种粮政策直接优惠。同时,粮食收购价格也更加难以掌控,由于每年的粮食价格受市场需求和国际市场的影响,其不可预测性极大,在签订合同时,如何确定合适的合同收购价难度很大,同时也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难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思路。
三是不能急于求成。长期以来,粮食购销企业主要承担国家收购政策性粮食的经营,以“购、销、调、存、加”业务为主,走向粮食生产这一环节,使粮食形成全产业联盟,这是一种创新,也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发展。但是,就通州甚至南通而言,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还处于空白和启蒙阶段,不宜急于求成,应通过不断探索和积累经验,稳扎稳打。尤其合同不宜签订过长,有关部门也不应千篇一律要求签订长期合同,这样不利用适应千变万化的粮食市场和政策的调整。从目前的情况看,以一年一订为宜,待积累了更多的经验,以及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明朗后,可再作相应调整。
另外,政府在土地流转、平整土地、规模种植、化肥、农药和良种等方面均有补贴,有关部门是否应该从实际出发,考虑部分补贴给实际种粮的大户、农场主或者参与流转的粮食部门,这样不仅符合国家发展粮食生产政策的宗旨,也符合粮食种植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从而减轻种粮大户和粮食部门参与全托管的风险和成本,以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和丰收,值得有关部门探讨和思考。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