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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实质审查程序中“理解发明”的重要性

2017-02-20李国丽王蕊何存芳张振海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2期
关键词:检索证据

李国丽  王蕊  何存芳  张振海

摘 要:理解发明是审查工作中的一个关键步骤,对检索的高效性以及证据的有效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论述了理解发明的主要步骤,并结合具体案例说明了理解发明对于审查工作中程序节约的重要性。

关键词:理解发明;检索;证据;程序节约

1引言

关于理解发明,《专利审查指南》在第二部分第八章4.2指出,审查员在开始实质审查后,首先要仔细阅读申请文件,力求准确地理解发明,重点在于了解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理解解决所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并且明确该技术方案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特别是其中区别于背景技术的特征,还应了解该技术方案所能带来的技术效果。以三性评判为主线的全面审查的审查理念,要求审查员在实际审查中对发明构思有深入的理解和把握,进而正确把握案件的走向,并通过高效的检索来提供有力的证据,缩短审查周期,节约审查程序。但是,怎样才能做到力求准确的理解发明,从而进行有效地检索以及客观地对发明的“三性”进行评判,这需要大家在工作中进行深入的思考和体会。

2案例分析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这对于审查经验不足的审查员而言,往往会陷入一个误区,即针对权利要求的内容展开检索,而对于对发明构思的体会却不够充分。在此,结合一个具体案例,对如何确定发明构思从而选取有力的证据进行了总结归纳和说明。

2.1案情介绍

现有技术中,对于功率较大的电机而言,转子上的永磁体多是采用多片拼装而成,该种磁路结构的电机存在以下缺点:①电机高速运转的情况下,离心力容易引起磁瓦脱落,②同样的材料,该种磁路结构的转子其表面磁场小,各极磁场不均匀,电机容易产生死角,而且电磁波形容易失真,运行不平稳,由此导致电机的输出效率不高。

本案请求保护一种高速环形径向多极磁转子无刷电机,权利要求1内容如下:高速环形径向多极磁转子无刷电机,包括机壳、转子和定子,转子套设在驱动轴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转子上套设有圆环形铁氧体,圆环形铁氧体设置为8极,圆环形铁氧体的长度为35-60mm,直径为69-72mm,厚度为10-15mm。

2.2确定发明构思

本案在说明书第0003段记载了“所述的转子11上套设有圆环形铁氧体”, “电机转子中间的永磁体是一体式圆环状”;在说明书第0011段记载了“电机转子中间的永磁体是一体式圆环状,单个径向多极磁体表面磁场强度一至性好,磁极均匀无死区现象,电机启动无死角,装配容易,电机运转时不会造成磁片脱片飞出,磁电特性好,完全正弦波,运行平稳,电机的输出效率达到70%-80%”。由此,在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基础上,站在申请人的角度对该案的发明构思进行还原,为了解决磁力线分布不均匀的问题,申请人采用了“圆环状”铁氧体,以达到磁场强度一致性好、磁极均匀的技术效果;为了解决磁片易脱落的问题,申请人采用了“一体式”铁氧体,以达到电机高速运转时磁片不会脱飞的技术效果。因此该案的发明构思为:在转子上套设有一体式圆环状铁氧体。

2.3证据的选取

上述对发明的理解主要是基于对申请文件整个技术方案的阅读和理解,其中理解的深入程度以及准确性直接影响到证据的选取是否有力、后续审查工作中与申请人的沟通是否高效,以及审查程序是否节约。这里应该注意的是,理解发明不仅是解读权利要求,而且包含针对申请文件说明书中所记载的整体技术方案来理解发明构思和体会发明的创新之处。

这里,笔者提供两篇现有技术:对比文件1公开号为JP2008-99413A,对比文件2公开号为CN102347657A,对理解发明对审查程序的影响进行说明。

如上所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申请人在该案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是“圆环形铁氧体”。假如选用对比文件1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其公开了该案权利要求1中的发明点“圆环形”永磁体,站在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角度可知,在对比文件1结合公知常识的基础上可以评价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但是后续若申请人将说明书中记载的另一发明点“一体式”加入到权1,可知该对比文件1作为修改后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评价证据势必不妥,审查员须更换更为有力的证据才能准确把握住案件的走向,这必然会导致审查周期的延长,不利于审查程序的节约。

如果审查员在审查初期,基于对申请文件(包括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阅读和理解,准确理解发明构思,将发明构思定位在“一体式圆环状”,通过检索筛选出对比文件2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对本申请是否具有新创性做一个正确的判断,明确将其发明构思是否已经被现有技术所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地传达给申请人,申请人在得知整体技术方案无实质上可授权的内容后,极有可能会视撤,从而在节约审查程序的同时,也节省了申请人的时间、精力和财力。

3结束语

在实际的专利申请中,往往会由于权利要求的撰写不够严谨存在权利要求书与说明书的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不相适应的情况,此时,审查的重点虽为限定了专利申请保护范围的权利要求书,但是在理解发明的同时,审查员应结合说明书中记载的技术方案,对整体的发明构思有一个准确的理解和定位,在检索的过程中兼顾说明书中体现发明构思的发明点来选取对比文件,在看透吃准发明构思的基础上客观评判发明的创新高度,往往会使得审查效率更为高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2010[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23-224.

作者簡介:

王蕊等同第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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