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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金正男遗体,谁有权认领(答读者问)

2017-02-20

环球时报 2017-02-20
关键词:出面金正男亲属

编辑同志:

近日,疑似金正男在马来西亚遇刺一事,朝鲜方面请求马方将受害者遗体交出运回朝鲜国内,而马来西亚表示需在调查工作结束后,由死者亲属接回。请问马来西亚对遗体的处理方式是否合乎国际法?历史上有没有类似的先例?

长沙读者 赵华颖

通常来说,持有海外护照的人在当地遇到刑事案件,无论国籍,首先适用于属地管理原则,也就是需要依照当地法律,由当地警方进行调查处理。案件相关的被害者家人和亲属在事件被当地警方调查清楚后,可将遗体带回去。

这次遇刺事件非同寻常,处理起来比较特殊。朝鲜政府方面出面请求将其遗体接回,而政府并不能代表受害者的家属。只有在朝鲜政府获得其亲属的授权后,方可要回遗体。而被害人的亲属则要遵从顺位,最有权力主张的是死者的直系家属——妻子子女,然后才是亲兄弟姐妹。

只有在不清楚死者家属、死者无家属、或有家属联系不上的情况下,朝鲜使领馆和外交部门才可以出面要回遗体。如果死者家属遇到困难无法接应,也可以让政府出面帮助协调。同时,如果两国之间有特殊的司法协议,则应依照协议进行处理。如果没有,要按照事件发生地的法律进行处理。

国际法规定,首先尊重属地管辖,然后才是属人管辖。该案件中马来西亚拥有第一管辖权,第一涉及的是刑事调查,第二才是遗体带回问题。

类似的事件历史上也有许多先例,比如中国留学生在其他国家被害,首先要由当地警方进行调查。▲

(穆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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