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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金融供给视角的活体牲畜抵押融资研究

2017-02-17范文娟

会计之友 2017年3期
关键词:农村金融

【摘 要】 为了盘活农村资产,激活农村金融市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文章基于金融供给视角,对活体牲畜抵押融资进行研究。研究表明:活体牲畜抵押融资具有产权完整性、易变现性、价值的自然增值性优势,但同时面临较大的道德风险、自然风险及市场风险,且目前的风险分担机制并不健全。据此提出:应充分利用“物联网”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健全风险分担机制及探索活体牲畜浮动抵押融资模式,破除活体牲畜抵押融资的制约因素,促进活体牲畜抵押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 农村金融; 金融供给; 活体牲畜抵押

【中图分类号】 F32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03-0071-04

制约我国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民收入提高的原因很多,但农村金融市场资金供给不足是其中重要一项。2016年中央再次强调推动金融资源更多向农村倾斜,但由于农业本身的低收益和高风险性,使农村金融机构出现“惜贷”现象,而“惜贷”主要是由于农户缺乏银行现行制度下可接受的抵押品[ 1 ]。为了充分发挥农村产权的资本功能,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陆续创新开展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抵押贷款业务,也有部分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开展生物资产抵押贷款业务。但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的权属问题及交易的困难性和农村房屋交易市场的不活跃性,生物资产中的农作物等植物资产与土地的不可分割性,导致多数金融机构不愿介入此项工作。而生物资产中的活体牲畜具有产权清晰、交易市场活跃、正常情况下价值具有增值性等特征,符合金融机构抵押品的特征,但在现实中,活体牲畜抵押贷款也仅限于部分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未能充分起到缓解“三农”资金需要的作用。既然活体牲畜符合金融机构抵押品的要求,为何活体牲畜抵押贷款业务不够广泛?因此,基于金融供给视角研究活体牲畜抵押融资,破除其制约因素,对于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金融供给视角下活体牲畜抵押融资的优势分析

对金融机构而言,抵押品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在债务到期时,债务人无力偿还,债权人(金融机构)有权将抵押品变卖以抵补本息。而要真正发挥此项功能,客观上要求抵押物必须具有清晰的产权、较强的变现能力和足值的變现价值。

(一)产权完整性

目前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践中,对于农村抵押贷款的探讨主要集中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村房屋及生物资产等方面。对于农村土地,虽然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允许农户用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赋予农民对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但法律层面只明确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其他类型的农村土地权属未予明确确认。2015年8月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涉及突破《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等相关法律,由国务院按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允许试点地区在试点期间暂停执行相关法律条款①,但此规定只限于试点范围,不具有普适性。对于农村房屋、林权及生物资产中的植物资产,都无法离开土地独立存在,均受限于土地的权属问题,而生物资产中的活体牲畜具有完整清晰的产权权属,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置权完全归于活体牲畜所有者,具有很强的排他性。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明确规定了农村动产可抵押,为活体牲畜抵押融资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易变现性

虽然国家在不断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但由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体系不完备等原因,致使其流动性仍较弱。对于林权、生长中的植物资产,同样存在价值评估机构不健全,交易市场仍未形成等问题。对于农村房屋,由于农村人口减少和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房,使农房交易市场呈现不活跃状态,抵押农房的受让范围阻碍了其债权的实现② [ 2 ]。而生物资产中的活体牲畜属于“动产”,其生长及产出与土地没有直接的关系,各个种类、各个阶段的牲畜市场交易均非常活跃。目前,既有种畜交易市场,又有肉畜交易市场;既有育成畜交易市场,又有幼畜交易市场。可以说,活体牲畜是生物资产中变现能力最强的资产。另外《担保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明确了活体牲畜抵押登记部门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这一规定为在活体牲畜抵押融资中防范重复抵押、抵押债权的实现提供了保障。

(三)价值的自然增值性

活体牲畜属于生物资产的范畴,与非生物资产相比,具有生物转化功能。活体牲畜的生物转化功能是导致活体牲畜个体形态发生变化的生长、蜕化、生产和繁殖的过程。活体牲畜的生长是指活体牲畜的体积、重量的增加或质量的提高,如犊牛、仔猪的长大与成熟;活体牲畜的生产是活体牲畜本身产出畜产品;繁殖是指产下新的活体牲畜,如母牛产出犊牛,种猪产出仔猪等;活体牲畜的蜕化是指活体牲畜产出量的减少或质量的退化。可见,活体牲畜的价值只有在蜕化过程是减少的,但对于追求收益最大化的理性农业经营主体,为了实现价值最大化,一般在活体牲畜蜕化前就会将其处置。而活体牲畜的生长、生产和繁殖的过程会导致活体牲畜个体形态发生变化并通过繁殖产生新的活体牲畜,导致数量增加,这种自然生长、发育、繁殖也形成了价值,这是一般资产不具备的[ 3 ]。

既然相对于其他农村资产,活体牲畜具有产权完整性、易变现性、价值的自然增值性,更满足抵押贷款条件,为什么金融机构还会“惜贷”?到底哪些因素制约了活体牲畜抵押融资?

二、制约活体牲畜抵押融资的障碍因素

虽然活体牲畜已具备了抵押品的相关特性,但俗话说“家有万贯,带毛的不算”,充分说明了养殖业的风险之大,让各金融机构敬而远之。

(一)活体牲畜抵押面临三大风险

1.道德风险大

活体牲畜属于动产,“动产易动”的特征更为明显,对于活体牲畜数量的控制较其他动产或不动产的难度更大。监管机构和专家都强调“道德风险问题在养殖保险经营中表现得较为突出”[ 4 ]。养殖户可以随时进行出售、消耗,有的活体牲畜被出售或消耗后没有进行及时补充,更有甚者将活体牲畜寄放到其他地方并伪造丢失现场,使得抵押贷款少了物质保证。若活体牲畜的抵押登记制度不完善,也会使一些养殖户出现重复抵押、骗贷现象。如青海省海南州部分地区仍然存在一些借款人利用已经出售的动物活体抵押贷款,或者是利用预售的动物活体抵押贷款的情况[ 5 ]。

2.自然风险大

牲畜的生长发育离不开自然环境,自然环境的好坏对牲畜能否达到预期价值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若自然环境好,活体牲畜会膘肥体壮,实现预期价值;若自然环境不好,活体牲畜会掉膘,甚至死亡。活体牲畜面临的自然风险主要体现在自然灾害和动物疫病方面。

我国属于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据统计,内蒙古牧区由于受雪灾、风冷、干旱等气象灾害的影响,年均家畜死亡率在5%到24%之间[ 6 ]。活体牲畜不仅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而且面临疫病的威胁。据农业部2008年修订的《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中,一、二、三类动物疫病共157种,病种较1999年发布的动物疫病明显增加。其中口蹄疫、禽流感疫情曾在我國大部分地区多次发生,每次疫情爆发都会对当地的养殖业造成巨大的损失。另外布鲁菌病、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经典猪蓝耳病)、猪链球菌病、新城疫、牛结核等重大动物传染病,对养殖业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是十分巨大的。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因传染病引起动物死亡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400亿元[ 7 ]。

3.市场风险大

活体牲畜生产必须经过繁育种畜、产仔、育肥三个阶段才能完成一次循环,这个循环需要较长的时间。以生猪为例,一般母猪配种需在6—8个月龄,怀孕期114天,仔猪出生后在8—12个月龄才可出栏。所以,生猪生产这个过程至少要用一年半到两年的时间。羊、牛的生产循环周期更长。活体牲畜受生长发育规律的制约,当市场价格上涨时,供给量不能快速增加,养殖户会拼命扩大饲养规模,购进幼畜;等牲畜可以出栏后,由于供给量增加,市场价格开始下跌,但活体牲畜超过一定的饲养时间,边际产出开始下降,因而当市场价格下跌时,市场供应量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减少,导致价格下降更快,养殖户减少养殖。因此,由一轮牲畜生产过剩到下一轮生产不足,往往需要两三年乃至更长的时间。我国22个省市仔猪及生猪平均价格变动见图1。

如图1所示,我国22个省市仔猪平均价由2006年7月7日的8.84元/千克涨到2008年3月28日的48.84元/千克,到2008年11月21日降到17.91元/千克, 2011年9月23日涨到42.41元/千克,2015年1月9日降到17.38元/千克,2015年8月7日涨到43.53元/千克,2015年11月20日降到31.51元/千克,2016年6月17日涨到65.89元/千克,2016年8月5日降到53.38元/千克。当然,在此期间价格在不断小幅波动,其他活体牲畜同样存在价格的波动性。正是由于活体牲畜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导致活体牲畜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金融机构对开办活体牲畜抵押贷款心存疑虑。

(二)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

通过上述分析,活体牲畜抵押面临“三大风险”,而金融机构追求的是安全性和盈利性,面对风险较大的活体牲畜,只有通过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才能提高金融机构防御活体牲畜抵押融资风险的能力。然而,由于活体牲畜的高风险性和商业保险公司的逐利性,使得商业保险公司对活体牲畜投保积极性不高。虽然自2007年国家开启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在政府的支持下取得了一定发展,但无论从保险深度或保险密度来看,都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4年我国农业保险深度为0.32%,全国平均保险深度为3.18%;2014年全国农业保险密度为人均52.66元,全国平均保险密度1 483.75元)。由此可见,我国农业保险的参与度不够高,农业保险的普及率也比较低,致使贷款银行的风险仍然无法有效分散。另外,农业保险还缺乏巨灾保险项目,一旦巨灾发生,保险公司将承担较大负担,甚至导致保险合同难以履行。因此,在没有足够风险保障机制的情况下,金融机构的贷款积极性会下降,进而会对活体牲畜抵押贷款采取更加严谨、紧缩的态度,使得农牧民融资更为困难。

三、活体牲畜抵押融资的路径选择

(一)充分利用“物联网”,构建信息共享平台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互联网的发展,畜牧业开启物联网时代。如上海市生物电子标识有限公司与安信农业保险股份公司合作,运用畜牧业物联网技术在上海市建立了能繁母猪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即为每头能繁母猪右耳皮下植入智能电子标识,建立起每头能繁母猪的“电子身份证”,用无线传感网络,将实时采集的数据通过网络连接与数据库进行交互,建立动态的畜牧业物联网数据平台。截至2013年10月,上海17.6万头能繁母猪被植入智能电子标识[ 8 ]。目前智能电子标识技术在生猪、能繁母猪、奶牛、肉牛、羊等牲畜上应用较广泛。

通过共享平台的使用,金融机构可以实时查询牲畜统计数据,从而降低养殖户的道德风险;防疫部门可实时监控牲畜个体的免疫及牲畜疾病的发生情况,及时防治,降低动物疫病风险;养殖户可以通过平台精准掌握牲畜每日养殖数量及其变化,合理调整养殖数量,预防市场风险;保险机构可通过平台实现牲畜的投保、续保、退保、理赔等事项;其他政府部门也可以通过共享平台的使用实现相应的管理。

虽然畜牧业物联网属新生事物,但畜牧业物联网的发展对活体牲畜风险的降低及活体牲畜抵押融资的发展将起到促进作用。

(二)健全风险分担机制

活体牲畜作为抵押品,不仅存在自身的疫病风险,还存在养殖户主观理念和道德风险以及自然灾害风险和市场风险,加剧了金融机构的“惜贷”现象。因此,要想推动活体牲畜抵押融资工作的进行,必须健全风险分担机制,有效分散风险,解决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

首先,对于抵押贷款人在从事农业生产过程中,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或者疾病等事故造成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可以通过参加农业保险的方式进行风险分散。即在抵押贷款前,先对抵押活体牲畜进行投保,如发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参保活体牲畜死亡、丢失等情况,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金还可以作为金融机构收回贷款金额的保障。所以,政府应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养殖户的参保率,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对活体牲畜抵押贷款业务的保障作用。其次,应构建农业巨灾分担机制。一旦巨灾发生,保险公司自身将无法承担全部风险,因此应利用再保险机制来分散保险公司的巨灾风险,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最后,政府应设立风险补偿基金。风险补偿基金对在活体牲畜抵押贷款中因抵押物的灭失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或者其他情况导致无法收回贷款金额或损失较大的金融机构予以適当补偿。

通过建立“农业保险机制+农业巨灾风险分担机制+风险补偿基金”的模式,有效分散风险,调动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意愿,进一步促进活体牲畜抵押融资业务的发展。

(三)探索活体牲畜浮动抵押融资模式

由于活体牲畜具有生物转化功能,单个牲畜个体在其生命周期内其价值呈现倒“U”型曲线,但对于牲畜群体来说,既有衰退、死亡的,也有新生成长的,群体内部处于不断变动的状态,总量上可维持相对稳定,因此,可将牲畜群体进行浮动抵押。与通常意义上的固定抵押不同,浮动抵押可用抵押人现有或将有的全部财产作抵押,而不在特定的或可以确定的财产之上设立抵押,同时,这些财产在抵押人的日常生产经营中处于不断变动的状态之中,比较适合牲畜群体。另外,在被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将来会采取某种动作之前,抵押人可用通常的方法继续经营,兼顾了正常经营,因此浮动抵押更适合于养殖业。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浮动抵押制度的明确,湖北省京山县农村信用社探索开展了“养殖业活物浮动抵押贷款”,通过以养殖大户养殖中的幼苗、半成品、良种等活体为抵押物而发放贷款。2010年京山县盛昌养龟基地将130万只乌龟活体抵押获得了农村信用社1 000万元活物浮动抵押贷款;2012年甘肃酒泉市海东鲟鱼开发有限公司用养殖的90万斤草鱼、70万斤鲟鱼活体集合作为抵押物,获得了该县农村信用社1年期260万元的活物浮动抵押贷款。虽然浮动抵押模式在动物活体中已开始出现,但仍处于探索阶段,所以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发活体牲畜浮动抵押业务,探索其操作流程,这样不仅可以拓展自己的业务范围,还可以缓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问题。●

【参考文献】

[1] 李霞.“基地+担保公司+农户”农村金融新模式:访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J].中国金融家,2006(4):44-46.

[2] 金瓯.从产权缔约看农房抵押贷款的发展:以温州市为例[J].农业经济问题,2012(3):29-37.

[3] 范文娟.我国生物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研究[D].内蒙古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

[4] 张兰.能繁母猪保险 防范道德风险刻不容缓[N] .金融时报,2011-04-06(006).

[5] 李文生.动物活体抵押融资模式探索研究:以青海省海南州为例[J].金融经济,2014(20):161-162.

[6] 乌兰巴特尔,刘寿东.内蒙古主要畜牧气象灾害减灾对策研究[J].自然灾害学报,2004(12):36-47.

[7] 浦华.动物疾病防控的经济学研究综述[J].农业经济问题,2006(6):61-64.

[8] 能繁母猪智能监控 补贴透明保险理赔率提升[EB/OL].http: // xm.saier360.com /show-14-17474-1.

html,201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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