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成与拓展
2017-02-16夏传海
夏传海
[摘要]中共十八大首次明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重倡导”的重要内涵,提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任务。从人民群众在历史演进、社会实践中生成和拓展价值观念的视角着眼,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看作一个自下而上形成共识,自上而下建构共识的过程,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成的内在逻辑及其进一步拓展的路径,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出一些探讨。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体;生成;拓展
[DOI]1013939/jcnkizgsc201643139
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首次明确“三重倡导”的重要内涵。这既是对社会各界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识的总结,又为在更高层次上、高度概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确了方向。为进一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确定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体,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成的内在逻辑及其进一步拓展的路径,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价值和现实意义。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体定位
马克思主义认为“物为人而存在”[2],主体通过实践过程将“自在之物”转化、演变为“为我之物”。“‘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3]从价值在概念上的界定和内涵上来讲,它是主体在社会实践基础上的存在意愿,在社会实践中客体的属性和功能与主体的需要相一致的情形中生成与拓展的。价值主体在社会生活和现实实践中对客体存在价值的反映形成价值观,充分体现出特定价值主体价值的选择性特征。基于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主体可以是单个的个人,也可以是国家、民族和社会组织等一个个群体,不同的主体由于境遇不同会生成不同的价值观,也就是说价值主体在社会实践中的多元化对应着价值观表现出来的多元化。在社会价值中居于领导地位、在实践中起主导作用的价值观就是核心价值观。与一般价值观相比较而言,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实践中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它不仅是社会建设的强大精神动力,也是支撑、激励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建设的精神支柱;反过来,人民群众在社会建设中对社会价值的认识也会对现存社会价值进行充分的反思和总结,促进社会价值在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不断深化和拓展,不断超越现有社会价值判定,在更高层面上推动社会发展,生成出新的社会价值,并在社会实践中不断积淀、拓展出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成主要指“处于由存在到存在,或由某种质到另一种质的过程中的事物和现象”[4]。拓展指的是開拓、展开,着重于学习、运用、提升和超越。在这里,生成和拓展主要指文化、价值观念是在历史演变过程中形成的,是在人们的主观创造、自觉选择中不断呈现的,是在实践活动的推动中不断形成与不断变化的。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并不只是单纯地、被动地借助客体的属性来满足自己的现实需要,人能够主动地改造、改变客体来获取自己的需要。所以,人的需要是由客观现实决定的,它表现为人需要的客观性。人的需要虽然源于客观现实,但人类是有思想、有意识的,人的需要总是超越客观现实,具有较强的主观能动性。价值主体多元化的客观需要与价值客体之间的互动促进价值生成,而居于核心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核心价值观的生成及其内涵也必然是不断被超越、不断拓展的。
十六届六中全会在价值观上的最大贡献就是从宏观理论体系上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其四个方面的内涵”,这四个方面在社会主义伟大建设进程中统一起来。改革开放促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人民群众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逐步获得充分的自主性,单纯听命于领导者和社会召唤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时。人民群众作为一个个具有特定理念、思想和独立人格存在的个体或群体,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价值需求,这种特定价值需求促使人们通过各种途径表述自己的权利和展示自己的关于自身利益的自由选择,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实践中使自己由“自在”的人成为“自为”的人。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行理论和实践验证,不断推陈出新,逐步生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价值生成事实上的主体。在这里,许多人有着对价值主体的错位认识,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片面地将党的思想、理念和社会实践中的价值体现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直接相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在价值上的本质体现,它确实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和价值精髓,并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始终以价值标准维护着人民群众的最根本权利。这说明,一方面,这代表着只要把握住社会价值在社会实践中生成的正确方向,也就是把握住人民群众社会实践中的价值需求、把握住凝练社会价值的主导权,就能掌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话语权;另一方面,这也代表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够靠强权在现代社会里推行,并予以灌输,而必须依据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建设中体现出来的特定利益诉求和针对社会现实体现出来的特定选择加以引导,争取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达到高度认同,形成共识的程度。鉴于此,我们需要始终注重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发生这种错误认识的根源在于只认识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核心作用,而没有认清党的价值观只有在经过特定制度设计、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价值观,并经过人民认同时,才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党的十八大将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伟大建设中生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总结为“三重倡导”,“三重倡导”的提出充分肯定了人民群众在价值评价、价值生成中的主体地位,对应着人民群众构成部分国家、社会和公民三个层次。从国家层次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主导价值观念确切地体现着社会主义的性质和特征,在整个核心价值观中起着“安邦定国”的作用;从社会层次上“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核心价值观体现着核心价值主体对社会秩序的稳定的渴望,体现着人民群众在爱国奉献、勤劳付出时勇于实践的社会主义共同价值准则和价值尺度,在整个核心价值观中起着“安定和谐”的作用;从公民层次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反映着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的现实价值需要,在整个核心价值观中起着“安身立命”的作用。正是在这些层次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体——人民群众在社会建设中充分体现出“自在”的人成为“自为”的人,生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人民群众践行自我价值中生成的
价值观主体由“自在”到“自为”逻辑包含着主体须清楚地意识到自我的主体性,即自我的独立、自省及理性自觉,明确地确立自我的价值需要,践行自我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成就是在其主体人民群众在历史文化中积淀、创新,在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实践中确立自我价值需要而生成的。
21历史与文化的积淀生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任何时代的核心价值观都是在历史演变中生成出来的,都是以特定的理论为指导,是当时社会文化精神的精髓,都存在被后一种社会延续和继承的合理部分,都是一个在历史发展中不断生成以及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持续拓展的。作为体现社会主义性质,引领社会发展方向,并在社会建设中集中体现出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不能脱离人民群众在不同历史时期、面对不同社会现实,努力满足自我价值的需要而孤立生成的,它同样体现着特定的国情和民族文化精髓,根植于一定的民族文化传统。社会主义由科学理想到现实,从传统社会主义发展到适合各国实际国情的多种模式的社会主义,这种经历百年沧桑的现实历史巨变,必然会促使人民群众重新认知、思考和发展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假设和现实制度实践。党在长期的历史革命和现实实践中,坚持以马列主义为指导,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实践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价值取向、价值原则和价值目标,逐步形成适合自身基本国情的基本价值原则和价值理论体系。因此,从社会主义价值方面来丰富和构建符合客观实际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既是社会主义在中国科学发展和实践的要求,也是符合社会主义性质和发展方向的。这些理论和科学实践奠定了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指导下、在历史和文化积淀中生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吸收了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假设和现实制度实践,同时,它还科学汲取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价值理念。中国传统社会文化形成的核心价值观在历史演进中起着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价值支柱的作用。中国传统社会文化围绕着“爱国”这一主题,集中体现为“仁义礼智信”的核心价值观。“爱国”这一主题一直贯穿着中国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在这一价值原则下生发出中国人的精神追求和行为主线,在各个时代体现着“刚健有为、奋发进取”的精神。从古代意义上来讲,无论中国处于什么样的社会状态,民族、国家统一始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中国始终保持着“合”的理念。从近代意义上讲,“爱国”体现为无数“仁人志士”追求“民族独立”“救亡图存”的价值理念,表现为“实业救国”的行动。从當代意义上讲,“爱国”体现为人民群众致力于改变“一穷二白”的落后面貌,对“国富民强”的价值诉求、价值理念,具体体现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勇于“改革创新”“实业强国”。“仁义礼智信”的核心价值观生成于中国的古代,在现代它已经不仅仅维护着少数特权阶级的利益,而是超越维护封建统治的价值理念,体现出人民群众的价值追求和中华民族特有的道德和做人的品质。在社会主建设中人民群众选择“仁爱之心”、在为人处世中体现“处世合宜”的行为,在人际关心中“明辨是非、恩怨分明”,在市场经济中价值趋向“言无反复、诚实无欺”。这些传统社会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奠定了生成十八大“三重倡导”核心价值观的历史文化价值观演进的文化根源。
22科学发展观生成正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不管是一种思想理论体系还是一种现实社会制度的社会主义,一样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价值客体,它存在的价值同样需要满足广大劳动人民群众的特殊需求,即能使他们从根本上由社会最底层,不自由的社会生存状态中得以解放,广大劳动人民群众得以在“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过程中,由“自发”到“自为”,成为具有主观意识、自由选择能力的自身的主人。但是,我们也应该认识到,由于人类发展所受到的客观限制,社会发展的进程并不一定会一帆风顺,在某些特定时期和阶段,对社会发展的本质认识不清,可能会出现一系列的重大失误。在这些特定阶段,社会价值并不能通过社会实践清晰无误地表现出来,在一定程度上还会被广大人民群众所误解,从而对社会发展造成许多人为的障碍,致使努力解决社会发展矛盾的许多政策和措施不能被很好地执行,也就谈不上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凝聚共识,也谈不上社会价值认同。
从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就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根本目标“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立足中国社会实际,以强大的建设热情和行为自觉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追求国家富强、民主平等并且成就非凡,但同时也出现了诸多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当下中国民众深切关注而又极为不满的社会现实矛盾。许多在社会发展中的后富阶层尤其是较为弱势的社会群体长期处于国家号召努力建设的美好社会和现实的巨大反差矛盾之中,既影响了他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对社会现实的误解,又在客观上给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带来了巨大困难,进一步影响社会主义社会价值的良性发展。
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党和国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直面社会价值偏向,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中提出“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否定了“民本主义”“以神为本”和“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和价值取向。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中致力于解决社会转型、体制转轨造成的社会各阶层的价值裂痕,“自觉”地担负起维护社会价值,民主表达自己的核心利益,追求公平、弘扬正义、践行法治,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自为”的主体性意识,“自主”生成正向的价值观念。十八大报告在坚持“以人为本”的同时,强调“科学发展”,指出“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5]这说明,科学发展过程中,人民群众生成的正向核心价值观反映了人与国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现实。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员,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才可能“国富民强”“民富民乐”,才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一个社会人,社会“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才能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人与社会的矛盾、人与人的矛盾以及自我之间的矛盾”,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序、健康。作为自然人的个人,个人价值的实现在于自身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观,尊重自己从事的职业,遵守行业规范、职业道德,创造自己的人生价值,从而为国家、为社会大众、为自己的家人创造美好未来,最终通过一个个个体的努力,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民族复兴进程中,实现个人的最大价值。
2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生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社会改革开放实践的产物,更是开放社会每一个社会成员多样性的价值需求和多元价值观念积淀、凝练的产物。随着当代中国全方位改革的深入、深层次的社会转型,市场经济的负外部性,多種纷繁复杂的价值观冲突、裂变、融合交织在一起。学者李强认为“可从经济利益关系的角度,将当今的中国社会各阶层区分为四个主要社会群体,即特殊获益者群体、普通获益者群体、利益相对受损群体和社会底层群体”[6]。这概括了当今中国社会的各个人群和社会组织,是各阶层和利益群体利益的写照。通过这些概括,我们既可以认识到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分化,价值选择的差异,又可以认识到利益分化导致的社会各阶层在社会价值诉求上的不同,社会价值共识形成的困难。但同时,这些概括并没有体现出社会公共生活领域公共利益衡量,也没有体现出许多社会价值诉求的一致性,也就认识不到各个社会阶层在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同时会理性地对待其他社会阶层的利益和价值诉求,公共利益和社会价值的形成也就有了可能,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各阶层中达成共识也就有了基础,社会各个阶层提出各种社会价值观点也就有了实践基础。
近些年来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学界和理论界研究热点中的热点。早在2010年前,凝练界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方法层出不穷:“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普遍做法是在有关社会主义及其本质论述的基础之上,综合各种思想资源中的相关价值理念进行逻辑推演。”[7]许多地方和部门也先后概括出各具特色的核心价值观:北京的“爱国、创新、包容、厚德”,上海的“海纳百川、追求卓越”,浙江的“务实、守信、崇学、向善”;“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的人民军人核心价值观,“公正、廉洁、为民”的人民法官、检察官核心价值观,“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奉献”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实践中不断被总结,体现出来的是一个不断发展的理论历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命题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一次出现。十七大报告进一步重点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四个要点,十七届六中全会对其进行科学定性,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是十八大报告明确“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任务。党的概括展现的既是一个自下而上由社会价值实践形成共识生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也是一个在社会发展中党自觉凝练社会价值,在社会实践中自上而下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识的过程。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身要求人民群众在社会实践中不断地拓展其内涵
社会价值观在历史演进过程中生成,它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也必将随着现代化建设的深入而不断被学习、运用,不断被丰富和完善,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任务要求我们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程中进一步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拓展的方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社会发展价值理念和相关价值诉求,直接体现为引领人民群众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使我们学到的东西真正深入血肉,真正地完全成为生活的组成部分”。[8]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有在被人民群众所认同,通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给人民群众带来生活质量的提升,满足人民群众对自我价值的需求才能被真正理解和掌握。在掌握理论武器的基础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人民群众将其落实在“实业强国”“文化强国”“科教兴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外显于行。另外,还要重视和利用新技术、新载体、开拓新领域,塑造积极进取、文明向上的社会环境。在长期、反复的社会实践的熏陶和培育下,逐步内化为人民大众的价值准则和价值标准,使人民群众以其为指导,将这些价值观的准则和要求体现在社会实践的各个领域,引领社会建设。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社会价值在社会实践中的理论体现,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命题及重要内容,其理论范畴的界定、内涵的确定也不可能既定不变,它也需要在社会各个阶层初步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在社会实践不断发展的历程中持续不断地反思、丰富和完善。同时,为促进价值观内涵的拓展,党的十八大报告为进一步深入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留足了充足的理论空间和实践基础。在报告里,我们可以认识到,“积极”指的是努力探索社会价值,促进价值观进一步丰富、完善的态度。实际上,任何一种新思想、新理论的提出和实现都是为更进一步深入研究提出新任务、拓展研究的新空间和理论新境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历史文化积淀的产物,也是当代中国人民群众在社会实践中追求自我价值、寻求自我利益需求得以满足的产物,它更是党在引领社会发展,凝聚社会价值共识的理论和精神结晶。广大人民群众善于在社会实践中不断完善社会价值的内涵,善于将其应用于更为丰富、发展着的社会实践,善于在实践中提升和超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拓展方向或是由以下方面构成:如何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深层次精神,在实践中将其内化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在社会价值理论领域的深层灵魂,用以指导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生存与发展的空间,逐步消除以往由于社会进步过程中出现的不和谐因素所带来的累积在社会各个阶层之间存在的现实矛盾;如何将国家、社会、公民个人多重核心价值元素有效整合为一体,在人民群众中形成最大限度的共识,增强社会价值凝聚力,形成合力,引领社会建设;如何在“文化走出去”战略中将已经形成共识,并且已经为世界各国认可的“中国特色、中国制度、中国理念”价值根基提升为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核心价值元素。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31-32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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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8
[6]李强当前中国社会的四个利益群体[J].学术界,2000(3):5
[7]冯颜利,廖小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练的三个维度与大众化[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1):31
[8]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EB/OL].[2001-10-24].http://dangshipeoplecomcn/GB/165617/166495/100033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