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报纸标题使类致使句式的对比
2017-02-15曾常红王芳
曾常红,王芳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南长沙 410081)
海峡两岸报纸标题使类致使句式的对比
曾常红,王芳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南长沙 410081)
两岸使类句式的使用差异主要表现在致事省略程度、“使”前修饰性成分和结果语义倾向等方面。同时,大陆报纸标题形式多样,不少标题表达了作者对新闻事件的主观感受。台湾报纸标题形式不多,且语义成分省隐较多,倾向于表达作者对新闻事件的理性认识。
海峡两岸;报纸标题;使类致使句;句法语义
使类致使句是一种表达致使义的句子,在海峡报纸正文中使用频率都不低,例如:
(1)他们兴趣爱好的广泛发展和活动能力、交往能力的提高,使人际交往活动频繁起来。
(2)这样的研究可以使语法分析简明、清楚,避免臃肿重复……
(3)她认为,新题型将使教学正常化,也可让学生不再相信补习。
(4)天灾与人祸是一体的,是人类不当开发土地,才会使天灾灾情加重。①
以上使类致使句就是以往研究的对象。由此类句子抽象出来的句式有四个基本的语义要素:致使者、被使者、致使力和致使结果。两岸使类致使句式皆具备这四个基本语义要素,使用情况也大致相同。然而,句式在正文与标题中的表现是有差别的,标题可集中表达著作者的认知心理,因此,有必要对海峡两岸报纸标题中的使类致使句式进行对比分析。
本文以两岸2010年11月5日至2016年7月28日含使类致使句的报纸标题作为研究对象,对使类致使句式进行详实地统计、分析,从两岸报纸标题中该句式的句法成分、语义倾向和表达特点等方面进行初步探讨。其中,大陆的报纸标题源于《人民日报》(含海外版),台湾地区的标题源于《中央日报》(网路报)。
一、使类致使句式基本使用情况
使类致使句的基本线性结构可以概括为“A使BC”。A位置的成分一般为句子的主语,可以是词、短语,甚至是合格的小句[1]。不过主语并不一定是“使”这个抽象致使力的直接发出者。B相对于A来说,结构更加简单,一般由体词性成分充当,为致使力的接受者。而C则多由动词性及形容词性词语、主谓短语充当,以表示一种结果或影响[2]。
上述四个部分在语义层面上对应的是该句式的四个基本语义成分:致使者、被使者、致使力和致使结果,它们一起构成了两个事件:致使事件和结果事件。不过,因为致使事件一定要有致使结果,也就是说致使事件必须要蕴含结果事件,这样才能算是合格的致使句。四个成分中,“被使者”不管是在句法上还是语义上,在句中的关系都比较复杂。大多数的情况下,这个“被使者”在前后两个事件中所处的语义角色并不相同。依据金奉民的观点,致使结构语义角色的分析,应在相应的语义结构层面进行,不可与致使结构中的句法成分混为一谈[3]。以句(5)为例,我们作出具体分析,见表1。
(5)青年绅士要使“自己成为国内著名的和有益于国家的一个人物”
“使”这个致使力的发出者自然为其前面的致使者,致使者可以为人,此时将其看作施事是合适的,但是这个位置上还可以为例(1)—(4)中的“研究”“新题型”等事物或事件,此时再将其视为施事便不太妥当②。而被使者比致使者更加复杂,因为它可以处在两个不同的事件中,且在致使事件结构中与在结果事件结构中所处角色有异。该句式的某些成分在不同的事件结构中,语义角色不尽相同,且另一成分也不完全符合“施事”特点,所以,使类致使句的语义角色应该需要根据句式特点,用句式论元来概括。
该句式的句式义应为:某人、某物或某事施力并作用于另一人或另一物上,致使受力者产生一定的影响。事件大致可以描述为[4]:
第一,存在致使者N1和被使者N2两个方面;
第二,N1对N2施加抽象力量V1,即抽象力“使”;
第三,N2因此产生某种变化或得到某种结果V2。
句式由四个部分组成,再考虑该句式特点,最终拟定其语义角色包括致事、使事、结果以及致使力[5]。同时,“使”必须要连接致事和使事两个语义角色,所以该句式应为二价句式。
二、两岸报纸标题使类致使句式统计分析
上文初步讨论了使类致使句式的基本使用情况。不过,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们对该句式特征的认识还不够全面,有待进一步研究,而使类致使句式在两岸报纸标题中的差异更应全面深入分析。
我们按照引言部分提及的时间及语料来源,从《人民日报》中共搜集到使类句式标题117个,从《中央日报》中搜集到50个。对于搜集到的标题材料,我们按照“A使BC”这个基本句式结构展开分析统计。对于相关成分记作:NP:名词词组,N:名词,VP:谓词词组,V:谓词,S:主谓词组,P:人称代词。其他的修饰成分主要有:F:副词,D:动词,ZD:助动词,Y:疑问代词,G:概数词,X:形容词③。
(一)《人民日报》标题使类致使句式统计
对于117个《人民日报》标题,我们进行了一一分析,对其句式成分的情况作了如表2的统计。同时,从致使句的句式义出发,我们还对其结果语义倾向作了分类及数据分析,具体结果为:结果语义为有益者91次,占77.78%;受损义15次,占12.82%;“使”前否定11次,占9.40%。
说明:“省”是指致事省略;在C部分的主谓词组和谓词词组中,发现很多明显体现使事变化的词语,例如:“更(加)”“不再”“提升”“下滑”“恢复”“X起来”“受益”“快乐”等。
(二)《中央日报》标题使类致使句式统计
同样的,我们也对50个《中央日报》标题的句式成分分布情况作了如表3的统计,还对其结果语义倾向作了统计分析,具体结果为:有益25次,占50%;受损24次,占48%;“使”前否定仅1次,占2%。
说明:“省”是指致事省略;在该报纸标题句式C部分的词组中,发现很多明显体现使事变化的词语,例如:“更(加)”“回归”“提升”“下降”“减少”“XX化”“失望”等。
(三)统计结果分析
从表2与表3中我们可以发现,在两类报纸中,A主要由名词、名词词组、谓词词组等充当,同时,致事省略的情况也非常明显。在语义层面上,A的位置对应的是致事,所以,致事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省隐。B的位置对应的为使事,主要由名词、名词词组充当,《人民日报》虽有省略的情况,但仅有一例,几乎不能省,而《中央日报》没发现一例,所以使事的必要语义角色地位不可动摇。对于致使词“使”来说,完全可以单独表示致使力,不过也可以由少数的副词、动词等修饰,例如“将”“要”等等。C则对应结果,这是绝对不可以省略的,而且不能由名词或名词词组充当,大多使用谓词词组这类表述更加充分、凸显结果事件的结构。同时,为更突出致事施力于使事导致了一定结果或产生了变化,结果C中往往含有体现变化的副词、动词,或者表现心理状态的谓词。有的是插入“更”“成(为)”等词语表示变化,有的则是包含本身就具有动态性的谓词,如“提升”“重回”“恢复”等。
对结果语义进行统计分析主要是考量致使结果对使事的影响,对于个别标题存疑时,则考虑整个新闻标题受众的立场。例如:
(6)反垄断将使绝大多数外企受益(20140820)(有益)
(7)食物涨价使五国儿童营养不良(20120216)(受损)
(8)信任使AA制不重要(20120504)(有益)
例(6)和例(7)能够直接从结果对使事的影响看出其语义倾向,但是例(8)若单从结果“不重要”对使事“AA制”的影响来看,应该为消极的。不过,考虑到新闻内容是说“互相信任是基础,是不是AA制不重要”,所以对于新闻人或是受众而言还是积极的。
致使句中致事对使事产生的影响是句子必不可少,也是最为核心的语义部分。这个影响本身可以是积极的,也可以是消极的。从上面的统计分析可以看出,两岸使类致使句式有益与受损的语义倾向都有,这些大都是肯定句,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在“使”前使用否定词语的否定句,例如:
(9)“第一口奶”不会使婴儿上瘾(20130918)
(10)莫使“成”中生“败”(20150706)
(11)勿使朝鲜半岛局势进一步升级(20130412)虽然从致使结果位置上的内容来看,对使事影响是受损的,但是“使”前的否定词的存在却将整个句式义完全反转,变为积极义。
三、使类致使句在两岸新闻标题中的异同
(一)致事省略情况的异同
使类致使句原本应为二价句式,“使”原本必须要连接致事和使事两个语义角色。但是,在两地的新闻标题中,均出现了省略致事现象,《人民日报》省略情况占比48.71%,《中央日报》则为22%,二者比例都不少,这说明致事省略是符合新闻标题语言规范的。但是,两地的省略情况还是有区别,前者趋近统计总数的一半,后者相对较少。
致使句式的句式义决定了该句式的重心在于致事及致使结果,致事有时不言自明,且新闻报道主要要让读者了解事情的影响,所以,标题中致事省略对人们了解基本事件影响不大。不过,致事若出现,就必定是要带给读者具体信息的,且标题无上文内容,因此,致事一般不由代词充当,尤其不会由人称代词充当。不过,其他类型的代词可出现在致事中,如:
(12)某抗精神病药物可使癌症干细胞“改邪归正”(20120528)
(13)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20141204)
上面两例中的指示代词仅仅只是起修饰作用,我们获取致事信息主要还是源于指示代词之后的中心语“抗精神病药物”与“书”。
另外,还有在“使”前使用疑问代词的情况。
(14)如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20140325)
这是否与致事不能全由代词充当冲突?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将其视为“使”前状语,意在询问解决事情的方式或途径,对于例(14)而言,要回答的是怎么落实与执行经济策略。
《人民日报》标题中省略的致事,常为权威人士或相关部门。例如:
(15)使学术“植根于中国土壤之中”(20141010)
(16)坚持稳中求进继续稳中有为使民生改善让人民满意(20130711)
例(15)的使事为“学术”,那么致事就可以为相关领导者,可以为学术领域的专家学者,可以是相关部门。例(16)则从使事“民生”以及下文“让人民满意”中很容易弄明白,致事应该就是相关部门了。所以,《人民日报》不少新闻标题的致事省略较多。
《中央日报》标题也有少量省略致事的现象,如例(17),但更多的还是出现具体致事,如例(18)(19)。
(17)改进完善两岸交流使更多台湾民众受益(20140514)
(18)民进党的“三个主义”使活棋走向死棋(20120220)
(19)西北台常使台北灾情惨(20130711)
(二)“使”前修饰成分的区别
使类致使句式的致使义体现来源之一是致使力“使”,它是一种抽象的、泛化的力,并不直接表示某种实在意义,主要是体现致事与使事之间的致使关系。“使”可以单独表示致使力,这是两地使用的大多数情况(《人民日报》“使”前修饰成分省略情况占64.96%,《中央日报》占56%。),但从语法结构来看,“使”还可以受到副词、助动词修饰,也能直接放在动词后面。表4是对两地“使”前修饰词的具体情况统计。
因《中央日报》标题数目较少,笔者同时在《台湾日报》中,不限时间,搜寻到9例使类句式标题。在这9例中,均未出现“使”前否定,且修饰词的其他特点与上述《中央日报》标题特点一致。
(三)结果语义倾向的差异
致使句的结果既是使事产生的变化,同时也可以是整个致使事件对于受众产生的影响。根据上文统计,《人民日报》偏有益的影响有91例,偏受损的15例,还有11例在“使”前加上了“勿”“莫”等否定词语,使得整个句子表达走向为积极义。而《中央日报》中有益与受损例句分别有25例、24例,有1例为“使”前否定,相比之下更加均衡。
从分布情况可以看出,大陆地区使类句式的使用会有[+有益]倾向。这不仅体现在两种使用情况的数据对比上,同时,以否定整个致使句从而达到规劝目的的“使”前否定用法,也是很好的例证。而且,这类否定句式多为无致事出现的祈使句,这就使得该句式在标题中的使用不再只是以陈述句的形式简单地陈述新闻事实而表示致使事件了,同时还能带有要求、命令色彩,以祈使句的形式起到其他作用:劝诫不良行为,警示不良后果,或者强烈期盼某事的达成。如:
(20)莫使猿啼成绝响(20160216)
(21)莫使“成”中生“败”(20150706)
(22)勿使“献礼”变了味(20110515)
(23)莫使“抓紧”成空谈(20110214)
而台湾地区的新闻则从更加客观的角度,以陈述事实的态度传递信息,结果的好坏遵从实际,主观色彩稍弱。
(四)标题整体特色的不同
大陆标题不仅在修饰词、句法结构等方面更加丰富,在整体形式上也是变化多样。
第一,字数要求较为宽松,常以单句形式出现。虽然新闻标题要求简洁明了,但还是需要尽可能把新闻事实交代清楚。它可以简单到只有6个字的“长跑使我开心”,但也允许“加快文化与科技的融合使文化成为促进科学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推动力”这样一个长达34个字的标题存在。
第二,修辞运用灵活。新闻报道讲求真实客观,所以语言一般朴实直白。不过大陆新闻标题对于修辞的运用恰到好处,如谐音:“‘粽’使相逢应不识”;以造词将事件与意义融合:“大数据使社科研究不再‘望数兴叹’”;用严格的对仗规劝:“勿使悲欢极当令饮食均”。
第三,句类使用多变。大陆标题不只是单调地陈述事实的陈述句,还包含“‘负利率’能否使欧洲经济走向复苏?”“如何使1亿人城镇化?”这样的疑问句,以及“莫使‘成’中生‘败’”这样的祈使句。句类的选择,透露出新闻人对事件的认识与态度。
相比较而言,台湾地区新闻标题的风格与大陆差异较大。
第一,字数要求更为讲究,且常用上下联形式[6]。台湾标题虽然字数不全是很少,但是对于一些可省的部分都尽量省去了。比如人名一般简省为以姓代称:“蒋的大战略使中国成为世界五强”。又如使用简缩短语代替名词词组:“马总统盼修法使陆生可享用健保”中的“陆生”。
第二,语言平实朴素,重在直观描述新闻事实。例如:“西北台常使台北灾情惨”;“马演说或使陆失望”。
第三,多为陈述句,客观报道新闻事件或对事件进行评价,几无其他句类使用情况。
第四,用词更加文雅。例如:“大一中架构恐使两岸问题治丝益棼”。
总之,大陆报纸标题形式多样,有不少标题带有作者主观感受;台湾报纸标题的形式不多,且语义成分省隐较多,倾向于表达作者对新闻事件的理性认识。
使类致使句句式义为:某人、某物或某事施力并作用于另一人或另一物上,致使受力者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个影响积极、消极皆可。海峡两岸新闻标题对此选择不同,从“使”前修饰词、结果语义倾向等方面,我们发现,《人民日报》倾向积极义,而《中央日报》则倾向不明显。同时,两地因致事的模糊性、典型性的不同,使得致事省略情况不同。另外,在标题的整体表达方式上,两地差异也较为明显。不过,总体而言,海峡两岸在报纸标题中对使类致使句的使用还是同大于异。
注释:
①本文对于“使”类句式一般用法的例子都来源于北京大学CCL语料库以及台湾中央研究院现代汉语平衡语料库。
②学界对此有不同的见解。范晓认为,着眼于致使力,即便看上去为“因事”的成分仍旧可以看作施事,参见范晓著《论“致使”结构》,载《语法研究和探索(十)》第135-151页,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不过,陈昌来认为,有部分致事是产生动作行为的原因,不具有施动能力和施事性,参见陈昌来著《论现代汉语的致使结构》,载《井冈山师范学院学报》2001年第6期。而袁毓林则认为施事、致事可以看作是原型施事的典型性渐减的小类,施事具有自立性和使动性特点,而致事则还有述谓性特点,且二者的谓语动词也有区别,参见袁毓林著《论元角色的层级关系和语义特征》,载《世界汉语》2002年第3期。本文认为施事、致事有别。
③参见2016年8月第七届语义功能语法学术讨论会曾常红、王芳提交的论文《报纸标题致使句式标志词使、令的选择》中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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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长虹.现代汉语“使”、“令”、“让”字句比较研究[D].江苏:苏州大学,2011: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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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沈家煊.句式和配价[J].中国语文,2000(4):291-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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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沈红宇)
H146.3
A
1674-9014(2017)01-0130-05
2016-10-27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谓句构件的功能研究”(16YBA288)。
曾常红,男,湖南绥宁人,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现代汉语语法;
王芳,女,湖南常德人,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现代汉语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