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闻报道中人物称谓的使用
2017-02-13沈萌
沈萌
【摘 要】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这应该贯穿于新闻稿件的始终,当然也包括真实的使用新闻人物的姓名和称谓。准确、恰当的表述人物的姓名和称谓,这也应该成为新闻报道真实、规范的要求之一。作为新闻要素的五个“W”,Who(谁)是不可或缺的其中之一。因此,一篇合格的新闻报道,在处理人物(无论是讲述新闻事实者还是评论者)的姓名与称谓时,必须做到严谨、真实,这一点勿庸置疑。除此之外,合理、正确、规范地选择不同的称谓,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新闻的价值,甚至是画龙点睛。 本文以近期一些纸质媒体刊发的新闻报道为例,分析不规范的人物称谓带来的影响及探讨正确使用人物称谓对新闻价值提升的作用。
【关键词】人物称谓 真实 规范
1 新闻报道中人物称谓使用存在的问题
1.1 模糊人物姓名现象普遍
在日常处理市县记者和通讯员的来稿中,笔者发现:诸如“专家表示”、“业内人士指出”、“一位医生告诉记者” 、“市民李先生说”…….等等表述经常可以看到。不能否认,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模糊新闻人物的姓名是必要的。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记者图“省事”,常常把应该如实表述的新闻人物姓名和称谓隐去了,甚至有的生编硬造,这不符合新闻真实性的要求。
1.2 人物要经得起推敲
新闻的第一课就是真实性,新闻真实性指的是在新闻报道中的每一个具体事实必须合乎客观实际,即表现在新闻报道中的时间、地点、人物、事情、原因都经得起核对。
比如说,“专家表示”这样的表述,观众不知道是哪个领域的专家,也不知道这位专家姓甚名谁?他的说法有没有权威,值不值得信任?
又比如“市民李先生”,这样的人物经不起推敲,且不说北上广这样的大城市,就算是我们红河州蒙自市这样的一个小城市,“市民李先生”恐怕也不止几千个吧?在一篇稿件中,通篇都是“市民李先生”这样没有真实姓名的新闻报道,很难不让人感觉有“造假”的嫌疑,这有悖新闻真实性的原则。
1.3 使用人物称谓不准确
不久前,一篇来自金平县的稿件这样写道——
【口导】近日,家住金平县大寨乡箐脚老寨的曹女士在自家地边的一颗干枯的大树桩下发现了一群巨型野生菌,这群“巨无霸”足有44朵,初步测量最大的一朵菌帽直径在50公分以上。这种群居且个头大的还真不多见,一起去看看。
“曹女士”?一看到这个称谓让人有些懵了。这个“曹女士”究竟是城里人还是农村人呢?一般来说,“女士”这个称谓用来称呼白领,或者是城市里的人比较合适。但显然,这条稿件中报道的新闻事实发生在农村,发现野生菌的人应该是大寨乡箐脚老寨村里的村民。经过查看新闻素材的画面,以及向采访这条消息的记者核实后,编辑把“曹女士”改为了“一位姓曹的村民”。“村民”这个称谓准确地表达了新闻人物的真实身份。
另一条新闻稿件这样写道——
【口导】或因工作忙,或因往返老家时间长,或因另有计划,这个中秋,漂在蒙自的外地游子,只能独自赏月,遥寄思念。在蒙自做装修的李先生一家三口今年也选择不回老家,那么他的中秋准备怎么度过呢? 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
【现场】因为这个是要租给别人的,他们已经订了合同,要赶紧做好。
【正文】今年36岁李先生老家在绿春,这个中秋节,李先生决定和妻子在蒙自过。
【同期声】李先生:没有活的时候,我们天天是周末,有活的时候就没有周末了。
平时忙的时候有工地上有10多个工友一块干活,不过过节了,大多数人都回去了,留下来继续做工的就只有他和一个外地来的师傅。李先生说他们接的这趟工程是赶工的活计,如果回到绿春老家过中秋,就要陪陪老人走走亲戚,算下来也要花上差不多一周的时间。出来打拼了10多年能够得到雇主的信任不容易,所以就选择了在蒙自过中秋。
【同期声】李先生:不回去了,在这里随便过,家里就打打电话,问候一下就行了,回不去了,忙得很。……
在这篇稿件中,通篇都在使用“李先生”这个称谓来称呼新闻的当事人,但是画面中展现的都是新闻当事人在刷墙时的情景。其实,新闻当事人就是一名粉刷墙壁的工人。笔者觉得完全可以写出他的全名,也可以把他称作“李师傅”,这样更为准确和恰当。
一篇合乎规范的新闻报道,在处理人物的姓名与称谓时,必须做到严谨、准确、真实,不恰当的称谓令人反感,而严重的则会造成政治性的差错。在笔者日常编辑的大量新闻来稿中,这样不准确、不恰当的人物称谓表述不在少数。
例如:一篇由通讯员采写的新闻稿件这样写道——
【口导】今天早上,50多岁的张大爷到蒙自市西城派出所报案,说早上8点左右的时候,一名女子进入了自己的办公室,一定要亲亲 他才肯走……
这是一条由公安系统通讯员采写的本地新闻,新闻只有几百个字,而文中一共出现了3次“张大爷”。笔者觉得,现在的人50多岁都还很年轻,70多岁称呼大爷还差不多。文稿中把这位新闻当事人称呼为“大爷”并不准确。经过了解核实,笔者将他的称谓改为在社区工作的张建国。
又例如:有记者把在工地上做活的建筑工人叫做“先生”;把结了婚的妇女叫做“小姐”;把中年妇女叫做“大妈”…….
很多时候,一些记者习惯用“张大哥”,“李叔叔”,“王阿姨”这样的称谓来称呼新闻当事人。笔者认为,这样的表述并不恰当。我们的受众群体有老有少,“大哥”、“叔叔”、“阿姨”这样的称谓并不适用于每个人,也许“张大哥”是观众张三的“大哥”,但却不是李四的“大哥”,……所以这样一概而论不合适。
2 新闻的真实性要求实化人物姓名
新闻真实性指的是在新闻报道中的每一个具体事实必须合乎客观实际。即表现在新闻报道中的时间,地点,人物,事情,原因和经过都经得起核对。所以说,新闻当事人的姓名和称谓的表述也应该遵循这一基本原则。
其实,要解决上述问题的方法很简单,做起来也不难。作为新闻从业人员,特别是新闻采编一线的记者、编辑要时刻把新闻的真实性原则摆在第一位。模糊、杜撰要不得,嫌麻烦“偷懒”的毛病也要改掉,只要不触及个人隐私,在新闻报道当中都应该如实报道新闻当事人的姓名和称谓。尤其是在批评人和事的监督类新闻报道中,记者更要严格考证,杜绝含糊其辞、模棱两可的说法。情况属实的,一定要直指其名,这样才能起到舆论监督的作用。
3 正确处理人物的姓名与称谓应遵循以下原则
(1)需要提及职务的一般应该在文稿中先提一次,随后再出现时可以直称姓名;
(2)涉及人物称谓时,一般应采取职务+姓名的方式,例如“某市市委书记××、市长××、某公司党委书记××、经理××、××项目总指挥长××、某学校校长××、某医院骨科主治医师××、××社区工作人员××”等,尽量不要初出现“姓名 + 职务称谓”和“姓 + 职务称谓”的方式;
(3)涉及到新闻人物有两个职务称谓时,一般可酌情使用“主职务称谓 + 兼职务称谓 + 姓名”的方式;
(4)如涉及到社会知名人士、学术界人士等,可适当在姓名后加“先生”、“院士”、“教授”等;
(5)如遇军界人士,其姓名后可加“将军”、“少将”、“大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