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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情况分析

2017-02-13辛娟俞靓

防护林科技 2017年1期
关键词:沙区沙化总面积

辛娟,俞靓

(陕西省防护林建设工作站,陕西 西安 710082)

陕西省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情况分析

辛娟,俞靓

(陕西省防护林建设工作站,陕西 西安 710082)

文章应用陕西省第五次(2014年)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数据,分析了当前陕西省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最新状况及其动态变化情况,提出了进一步加快荒漠化和沙化防治的对策及建议。监测结果显示:截至2014年,陕西省荒漠化土地面积2 802 932.23 hm2,沙化土地面积1 353 939.51 hm2,与2009年相比,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128 538.47 hm2,减少了4.38%;沙化土地面积减少44 395.31 hm2,减少了3.17%。

陕西省;荒漠化和沙化;现状;动态变化

陕西省是全国受荒漠化、沙化影响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1]。由于长期自然和人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北部地区形成了大面积的荒漠化和沙化土地,成为制约当地资源、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最大障碍[2]。为了及时、全面、准确掌握陕西省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最新状况,从1994年开始,每间隔5年开展一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普查与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了5次监测任务(沙化土地从1994年开始监测,荒漠化土地从1999年开始监测)[3,4]。文中以2014年陕西省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数据为基础,分析了2009—2014年间陕西省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动态变化,明确了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面临的形势,为制定防沙治沙和防治荒漠化政策及长远发展规划提供基础资料和参考依据。

1 监测基本情况

1.1 监测范围

根据《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技术规定》要求和气候类型区界限[5],确定陕西省荒漠化土地监测范围包括陕西省榆林市的定边、靖边、横山、榆阳、神木、府谷、佳县、米脂、子洲、绥德、清涧和延安市的吴起共12个县(区),涉及170个乡(镇)。

根据1999、2004、2009年三次监测成果资料,确定陕西省沙化土地监测范围包括榆林市的榆阳、神木、府谷、横山、靖边、定边、佳县,延安市的吴起,渭南市的大荔等9个县(区),涉及111个乡(镇)。与荒漠化监测区范围绝大部分重叠。

1.2 监测技术方法

根据《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技术规定》,陕西省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采用高分辨率遥感数据判读与地面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划分图斑并现场调查拍照取证来统计各类型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与2009年(第四次)监测相比,2014年(第五次)监测遥感数据分辨率由原来的30 m调整为 2.5 m,地面分辨能力增强,使图斑区划更加细致,图斑最小区划面积也由2 hm2,相应细化为0.4 hm2。

1.3 数据来源

数据来源于2009年陕西省第四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数据库及监测报告,2014年陕西省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数据库及监测报告。

2 监测结果与分析

2.1 荒漠化土地面积变化分析

2.1.1 荒漠化土地面积状况 陕西省第五次荒漠化土地监测总面积为3 246 967.93 hm2,其中荒漠化土地2 802 932.23 hm2,占总面积的86.32%;非荒漠化土地444 035.70 hm2,占总面积的13.68%。

荒漠化土地类型分为风蚀荒漠化、水蚀荒漠化和盐渍化。其中风蚀荒漠化土地1 319 879.57 hm2,占荒漠化土地的47.09%;水蚀荒漠化土地1 407 065.48 hm2,占荒漠化土地的50.20%;盐渍化土地75 987.18 hm2,占荒漠化土地的2.71%。

荒漠化程度分为轻度、中度、重度和极重度。其中轻度荒漠化土地1 814 156.76 hm2,占荒漠化土地的64.72%;中度荒漠化土地880 300.26 hm2,占荒漠化土地的31.41%;重度荒漠化土地104 402.19 hm2,占荒漠化土地的3.72%;极重度荒漠化土地4 073.02 hm2,占荒漠化土地的0.15%。

2.1.2 荒漠化土地面积动态变化

表1 荒漠化土地面积动态变化 hm2

从荒漠化土地的各类型变化情况分析(表1):2009-2014年陕西省荒漠化土地面积明显呈下降趋势,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128 538.47 hm2,减少了4.38%,平均每年减少25 707.69 hm2。在荒漠化土地中,风蚀土地面积减少66 272.02 hm2,减少了4.78%;水蚀土地面积减少54 809.33 hm2,减少了3.75%;盐渍化土地面积减少7 457.12 hm2,减少了8.94%。

表2 荒漠化程度变化 hm2

与2009年相比,荒漠化程度呈现出由极重度向轻度转变的趋势,极重度荒漠化土地减少27 869.70 hm2,减少了87.25%;重度荒漠化土地减少153 768.63 hm2,减少了59.56%;中度荒漠化土地减少604 725.70 hm2,减少了40.72%;而轻度荒漠化土地增加657 825.53 hm2,增加了56.89%。5年间轻度和中度的荒漠化土地比例由90.10%增加到96.13%,重度和集中度的荒漠化土地比例则由9.90%下降到3.87%(表2)。

2.2 沙化土地面积变化分析

2.2.1 沙化土地面积状况 陕西省第五次沙化土地监测总面积为3 406 984.88 hm2,其中沙化土地面积1 353 939.51 hm2,占监测总面积的39.74%;非沙化土地面积2 053 045.37 hm2,占监测总面积的60.26%。

沙化土地类型分为流动沙丘(地)、半固定沙丘(地)、固定沙丘(地)和沙化耕地。其中流动沙丘(地)3 534.86 hm2,占沙化土地总面积的0.26%;半固定沙丘(地)27 787.30 hm2,占沙化土地总面积的2.05%;固定沙丘(地)1 242 894.21 hm2,占沙化土地总面积的91.80%;沙化耕地79 723.14hm2,占沙化土地总面积的5.89%。

沙化程度与荒漠化程度一样,分为轻度、中度、重度和极重度。其中轻度沙化土地926 960.90 hm2,占沙化土地总面积的68.46%;中度沙化土地390 399.42 hm2,占沙化土地总面积的28.83%;重度沙化土地31 969.54 hm2,占沙化土地总面积的2.36%;极重度沙化土地4 609.65hm2,占沙化土地总面积的0.34%。

2.2.2 沙化土地面积动态变化

表3 沙化土地类型变化 hm2

沙化土地面积由2009年的1 398 334.82 hm2减少到2014年的1 353 939.51 hm2,净减少44 395.31 hm2,减少幅度3.17%(表3)。其中,流动沙地面积减少23 479.78 hm2,减少幅度达到86.92%;半固定沙地面积减少99 080.40 hm2,减少幅度达到78.10%;而固定沙地、沙化耕地面积分别增加了33 851.80 hm2和44 313.07 hm2。

表4 沙化程度变化 hm2

沙化程度与荒漠化程度一样,呈现出由极重度向轻度转变的良好趋势(表4)。其中轻度增加211 382.64 hm2,增加幅度为29.54%;中度减少133 409.48 hm2,减少幅度为25.47%;重度减少98 997.81 hm2,减少幅度为75.59%;极重度沙化土地面积减少23 370.67 hm2,减少幅度为83.53%。5年间轻度和中度的沙化土地比例由88.63%增加到97.30%,重度和集中度的荒漠化土地比例则由11.37%下降到2.70%。

3 结论与讨论

陕西省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显示:截至2014年,全省土地荒漠化和沙化状况有明显好转,呈现整体遏制、持续缩减、功能增强的良好态势。与2009年相比,全省荒漠化土地减少128 538.47hm2,减少了4.38%;沙化土地减少44 395.31 hm2,减少了3.17%。同时,荒漠化和沙化程度均由极重度向轻度转变。其主要原因:一是随着近年来三北防护林、京津风沙源、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的实施,特别是全省开展的三年全面治理荒沙专项行动,通过人工植树种草、飞播种草、封山(沙)育林(草)等措施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林草植被恢复,植被盖度大幅度增加,使得荒漠化和沙化扩展趋势得到遏制。二是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使部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变成了建设用地,重点是修建多条穿沙公路、铁路,实施以“以路治沙”战略,全面开展绿色长廊工程,有效地提高了综合治理效益。三是推行“谁承包、谁治理、谁经营、谁受益”和五荒地承包拍卖治理等一系列个体联产承包治理政策,有力地调动了当地农民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扎实有效地促进了荒漠化和沙化防治工作。四是积极开展沙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通过小流域治理、引水拉沙、大坝淤地,控制水土流失,增加基本农田;引进和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增加沙区农民收入,促进沙区经济发展和沙区生物多样性。五是始终把宣传工作作为防沙治沙的第一道工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多方位多层次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激发全社会投入防沙治沙的热情。

尽管监测结果表明陕西省土地荒漠化和沙化的趋势已得到控制,正在实现逆转,沙区生态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但与生态环境建设的整体要求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面临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因此,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要结合陕西沙区生态建设的特点,坚持“保护优先、科学治理、适度利用”原则,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强化依法防治,依靠人民群众和科学创新,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努力抓好荒漠化和沙化防治工作,为沙区群众建设更加美好的绿色家园。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搞好综合治理。始终将防沙治沙工作摆在较为突出的战略位置,坚持“自上而下推行目标责任考核制,自下而上实行领导负责制”,形成各级合力、各行业精诚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荒漠化和沙化防治成效。

二是加大科技投入,提高防治水平。坚持“因地制宜、分类配置,因害设防、分类布局,因需区划、分类施策”的原则,注重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重点防治与区域防治相结合,大力推广樟子松“六位一体”等造林治沙实用技术,提高治理水平。

三是发挥经济优势,合理利用资源。坚持“以防为主、防治并重、治用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沙区自然资源,合理调整产业结构,营造农产品、舍饲养殖和草畜加工、能源化工、旅游等特色产业,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增加农民经济收入,增强荒沙治理的积极性。

四是创新机制体制,激发防治活力。全面推行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机制,采取“政府引导,资源整合,企业运作,示范建设”的方式,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荒沙治理。

五是加大执法力度,保护现有资源。进一步完善防沙治沙法制体系,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沙区植被的违法犯罪案件,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占用林地行为,维护沙区林业资源安全,巩固了治沙造林成果。

六是健全监测体系,提升监测能力。加强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加大信息、遥感等现代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全面提升监测能力和技术水平,形成以沙尘暴和荒漠化监测站点为支撑的省级沙尘暴应急和荒漠化监测的综合网络体系。

[1] 张浩,余军,王锋,等.陕西省荒漠化、沙化土地监测与动态变化分析[J].西北林学院学报,2015,30(1):184-188

[2] 苏世平,张继平,付广军,等.榆林沙区荒漠化成因及防治对策[J].西北林学院学报,2006,21(2):16-19

[3] 孙伟,侯瑞霞,庞丽峰,等.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数据库框架设计与应用[J].西北林学院学报,2012,27(6):139-145

[4] 屠志方,李梦先,孙涛.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及分析[J].林业资源管理,2016(1):1-5

[5] 国家林业局.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技术规定[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4

1005-5215(2017)01-0081-03

2016-11-17

辛娟(1980-),女,陕西宝鸡人,研究生,工程师,现从事三北防护林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S717.193

A

10.13601/j.issn.1005-5215.2017.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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