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人物谈
2017-02-12马志伦
马志伦
《药》人物谈
马志伦
《药》中的人物,都是一个悖论,这也是作者的迷惘所在:当时的鲁迅,自己也不知道解救中华民族的“药”在哪里。在鲁迅的生命后期,他对于民众的认识有了很大的转变,显示出对于中国前景的乐观,这种乐观基于作者此时对于国人有了全新的认识。
华老栓 康大叔 茶客和看客 夏瑜
一般认为,鲁迅的作品《药》,通过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用被反动统治者残酷杀害的革命烈士夏瑜的血,医治他们儿子华小栓的病的故事,展现出革命者进行的活动不为广大人民所理解的悲哀,暴露了辛亥革命不发动人民群众的弊端,小说最后以夏瑜的坟上出现了一个花环作结束,表示仍有人在纪念着烈士,以此彰显革命者的血不会白流,革命仍在继续进行的意图。
虽说是一篇三千多字的短篇小说,描写的人物可是不少,其中实写的人物有华老栓一家(华老栓、华大妈和他们的儿子华小栓)、刽子手康大叔、游手好闲的驼背五少爷、惯于阿谀奉承的花白胡子、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夏瑜的母亲夏四奶奶以及众多的看客等;虚写的人物则有夏瑜、夏瑜的伯父夏三爷以及红眼睛阿义等。
一
华老栓——愚昧麻木的劳动群众。
华老栓经营着一个小茶馆,勤勤恳恳地劳动,经常熬着夜不休息,省吃俭用攒下钱来为的是给儿子买药治病;然而他又是愚昧落后,精神麻木,相信人血馒头可以治愈痨病的说法,对革命者的牺牲无动于衷。于是在华老栓身上形成了这样一个怪圈:愚昧麻木本是阻挡革命的障碍必要扫除,然而劳动群众则又是革命需要依靠的对象。
其实,称华老栓愚昧麻木还是有些表面化了。人血馒头可以治愈痨病,现时说来当然是一种迷信,甚至是一种野蛮,彼时将人血馒头作为良药却是不容置疑的常理。何况这样的“良药”又算是一种“国粹”,如同鲁迅先生说的:“试看中国的社会里,吃人,劫掠,残杀,人身买卖,生殖器崇拜,灵学,一夫多妻,凡有所谓国粹,没一件不与蛮人的文化(?)恰合。”(《热风·随感录四十二》)由此,华老栓买人血馒头只是按照惯例行事,不能简单地认为只是愚昧麻木。
《药》中片段:“‘这给谁治病的呀?’老栓也似乎听得有人问他,但他并不答应;他的精神,现在只在一个包上,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已置之度外了。他现在要将这包里的新的生命,移植到他家里,收获许多幸福。”现在的读者看到华老栓买药之后怀着如此虔诚的心理,同情之余,不免会为他的愚不可及嗟叹。
可问题是,华老栓的愚昧麻木是怎么来的?追根溯源,这样的扭曲人性当然是一切不合理的中国传统思想文化摧残、毒害和蒙蔽的结果,岂止是华老栓,更有张老栓、李老栓等无数的“老栓”在这样的传统习俗里生活。就在鲁迅的《药》发表多年以后,作品中攻击的这种时弊依然没有消亡,有一篇署名“洪洪水”写的《二郎庙前杀头记》,报道了一九二八年九月十五日南京卫戍司令部处决犯人的消息,文中有一节标题为“怪哉血馒头”,叙说当时有人以馒头蘸犯人血来吃的事实。(陈根生《鲁迅名篇问世以后·药》复旦大学出版社1986年10月第一版)直至六十年代史无前例的“文革”当中,仍有某地处决犯人之后,挖肝取心、活割生殖器官烹食之类的现象产生。类似情景不时重现,仅以愚昧落后、精神麻木一言蔽之,未免有些公式化,“残忍”的背后正是国民劣根性的反映。
华老栓是一个老实人,而且是一个愚昧麻木的老实人,更是一个映射出国民劣根性的老实人。如此认识,才会感悟鲁迅为什么要塑造这样一个人物形象的用心,因为中国有许许多多这样的“老实人”,有意无意地成为了阻止社会进步的路障,社会要改革,需要扫除阻拦社会进步的屏障,那就得面对千千万万的像华老栓这样的老实人。华老栓们是必须要荡除的对象吗?这些其实是要拯救的对象呀!对于这样一个两难问题,辛亥革命不发动人民群众的弊端,革命者进行的活动不为广大人民所理解的悲哀,就不难理解了。根植于群众头脑里的传统意识,这是革命先驱在短时期内的革命道理宣传就能颠覆得了的么,哪怕是社会制度改变了,也不能将潜伏在民众精神里的痼疾彻底根除,愚昧麻木是表象,国民劣根性(自私、奴性、吃人性和看客性等)才是实质。
二
康大叔——蛮横无理的刽子手。
小说中的康大叔给人的印象就是蛮横无理。吊诡的是,本分的茶馆业主华老栓和凶残的职业刽子手康大叔,原不会有利益共同的交集,却因为“药”(人血馒头)奇怪地结合起来:杀人头,嗜人血,怎么看,都是和残虐联系在一起的。虽然康大叔向华老栓卖药,诈取了华老栓一生的积蓄,但从华老栓从康大叔那里(别无他途)获得救命良药,康大叔也就成了老栓一家的救命恩人,不能不说极具讽刺意义:“‘真的呢,要没有康大叔照顾,怎么会这样……’华大妈也很感激的谢他。”(《药》)这真是一个让人不寒而栗的现实,由此,康大叔是“好人”还是“坏人”的界限就显得模糊起来。或许众人对于康大叔的低声下气是慑于康大叔的威势,但对康大叔的毕恭毕敬,就令人不解了,康大叔不是一个刽子手么,对刽子手不应表示愤恨么?其实,不必责怪众人的清浊不分,这就是中国社会的现实:“譬如,杀人,是不行的。但杀掉‘杀人犯’的人,虽然同是杀人,又谁能说他错?打人,也不行的。但大老爷要打斗殴犯人的屁股时,皂隶来一五一十的打,难道也算犯罪么?……但老例,刽子手和皂隶既然做了这样维持治安的任务,在社会上自然要得到几分的敬畏,甚至于还不妨随意说几句话,在小老百姓面前显显威风,只要不大妨害治安,长官向来也就装作不知道了。”(《三闲集·新月社批评家的任务》)
市面能够维持现状,众人能够安享太平,康大叔们功不可没。如此说来,众人对于“刽子手”的低声下气和毕恭毕敬,还真不是表面的敷衍,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依赖之情的反映。
三
茶客和看客——做稳了的奴隶。
驼背五少爷、花白胡子、二十多岁是一群“无聊”的“茶客”,是做稳了的奴隶,做稳了的奴隶习惯安于现状,对于破坏他们习以为常的生活秩序,便会有一种本能的抗拒。所以当他们听到革命者夏瑜要造反(推翻大清王朝),便很显出气愤的模样:“啊呀,那还了得。”又听到造反者夏瑜被牢头红眼睛阿义毒打,就忽然高兴起来:“义哥是一手好拳棒,这两下,一定够他受用了。”“打了这种东西,有什么可怜呢?”再听到被挨打的夏瑜说打他的阿义可怜时,十分不解,最后恍然大悟:“发了疯了。”做稳了的奴隶不过是解放了的奴才,不具备自己的独立性,如同是在阴森恐怖的刑场看热闹的那些“看客”,分不清他们的“真实”面目,只见他们的后背,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热闹看过之后,就动摇起来,轰的一声,都向后退了,留下的是没有是非评说的空白。
也许,做奴隶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安于做稳了的奴隶的变态,变态所致是长久以来“将人不当人”“不算什么东西”的暴力的结果:“假如有一种暴力。‘将人不当人’,不但不当人,还不及牛马,不算什么东西;待到人们羡慕牛马,发生‘乱离人,不及太平犬’的叹息的时候,然后给予他略等于牛马的价格,有如元朝定律,打死别人的奴隶,赔一头牛,则人们便要心悦诚服,恭颂太平的盛世。为什么呢?因为他虽不算人,究竟已等于牛马了。”(《坟·灯下漫笔》)
既然等同于群厩中的“牛马”,也就不会有自立的“人”的思想:“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到现在还如此,然而下于奴隶的时候,却是数见不鲜的。中国的百姓是中立的,战时连自己也不知道属于那一面,但又属于无论那一面。强盗来了,就属于官,当然该被杀掠;官兵既到,该是自家人了罢,但仍然要被杀掠,仿佛又属于强盗似的。这时候,百姓就希望有一个一定的主子,拿他们去做百姓,——不敢,是拿他们去做牛马,情愿自己寻草吃,只求他决定他们怎样跑。”(《坟·灯下漫笔》)
与那些已做稳了的奴隶相比,还有一些未做稳了的奴隶,尚在惴惴不安之中,正竭尽全力争取做安稳了的奴隶。鲁迅在《准风月谈·我谈“堕民”》中说道:“我只要说,在绍兴的堕民,是一种已经解放了的奴才……所以他们是已经都有别的职业的了,自然是贱业。男人们是收旧货,卖鸡毛,捉青蛙,做戏;女的则每逢过年过节,到她所认为主人的家里去道喜,有庆吊事情就帮忙,在这里还留着奴才的皮毛,但事毕便走,而且有颇多的犒赏,就可见是曾经解放过了的。每一家堕民所走的主人家是一定的,不能随便走;婆婆死了,就使儿媳妇去,传给后代,恰如遗产的一般;必须非常贫穷,将走动的权利卖给了别人,这才和旧主人断绝了关系。假使你无端叫她不要来了,那就是等于给与她重大的侮辱。我还记得民国革命之后,我的母亲曾对一个堕民的女人说‘以后我们都一样了,你们可以不要来了。’不料她却勃然变色,愤愤的回答道:‘你说的是什么话?……我们是千年万代,要走下去的!’”就此鲁迅感慨:“就是为了一点点犒赏,不但安于做奴才,而且还要做更广泛的奴才,还得出钱去买做奴才的权利,这是堕民以外的自由人所万想不到的罢。”解放了的奴才是已做稳了的奴隶,未做稳了的奴隶正竭力寻求做解放了的奴才。
中国的现状,黑暗如同一个铁屋子,找不到一个出入口,面对周围的“铜墙铁壁”,有一种使不出力量的无可奈何,不知身陷囹圄的夏瑜徒叹“可怜”,是否真的只是止于针对牢头阿义而发。
四
夏瑜——陷于“囚徒困境”的革命者。
大家都知道,夏瑜的原型是秋瑾。1911年,坊间曾出现过一部以秋瑾生平为题材的小说《六月雪》,作者署名“静观子”。在“静观子”的笔下,秋瑾根本不是革命家,她的死被写成了是绍兴太守为图自己升官而制造的一起冤案。(陈根生《鲁迅名篇问世以后·药》)时隔八年之后的《药》(1919年5月发表),纠正了《六月雪》中对于著名女先烈的歪曲,还原出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的革命志士的精神风貌。
虽然鲁迅对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辛亥革命)的评价并不高,就像鲁迅的好友许寿裳在《亡友鲁迅印象记·入京和北上》记载的:“不久,鲁迅来京了,我们又复聚首,谈及故乡革命的情形,多属滑稽而可笑。”辛亥革命带来的巨大社会变革,曾经使鲁迅十分激动与兴奋,不仅组织群众开大会、发传单、成立讲演队到四乡宣传,还带领过学生武装上街巡逻,以此抵御败退的清兵进城骚扰。不久,与鲁迅相识的同盟会员(1905年,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等团体联合组成同盟会。鲁迅于1908年加入光复会)王金发率领部队进入绍兴,自任绍兴军政府都督,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委任鲁迅为浙江山会初级师范学堂的监督,其后,鲁迅又出任《越铎日报》名誉总编辑。由于王金发进绍兴以后,“就被许多闲汉和新进的革命党所包围,大做王都督。在衙门里的人物,穿布衣来的,不上十天也大概换上皮袍子了,天气还并不冷。”以致人们觉得“情形还是不行……”(《朝花夕拾·范爱农》)但是鲁迅对于先驱者们的英雄作为还是十分敬仰的:“当三月十二日那天的晚上(孙中山逝世的日子),我在热闹场中,便深深地更感得革命家的伟大。”(《而已集·黄花节的杂感》)特别应该指出的是鲁迅对于故乡的先贤,怀有一种别样的崇敬之感:“鲁迅籍隶会稽,对于乡邦文献,也是很留意的。鲁迅撰集先贤的逸文,足供后人瞻仰景行,所刊的《会稽郡故书杂集》,便是一个例子。”(《亡友鲁迅印象记·入京和北上》)所以对于同样是参加过光复会、同盟会的同乡秋瑾,抱有敬佩之心是毋庸置疑的。
革命是一次打破现状和安于现状的博弈:现有的秩序打破了,安于现状自然失去了生存的基础,于是打破现状变成了安于现状的恐惧,必然就有了现有秩序不被打破的阻挠。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矛盾(本是为了解放民众的利益却不为民众所理解),在夏瑜这个人物形象上体现得非常明显。夏瑜因为一句“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的话,便被众人认为是不可理喻的人。在康大叔嘴里是“这小东西也真不成东西”,在牢头红眼睛阿义的眼中是“还要老虎头上瘙痒”,在茶客们想来,夏瑜俨然是一个疯子,就是他的母亲夏四奶奶尽管认为儿子的死是冤枉的,但毕竟是做了大逆不道的事,觉得有些羞愧,当然在家族长辈夏三爷看来,夏瑜的所作所为无疑会引来满门抄斩的危险,不如先告官,免得殃及家族的利益。由此看来,夏瑜面对的(无论是家人还是乡亲,更不用说是政府的鹰犬了)全是不理解或反对他的人,他就像是遇见了鬼打墙,竟不能朝自己想要的目标前进一步:个人的理性引来了周遭人的非理性,清醒的人因为自己的清醒作茧自缚。对于革命者的死:“大概有若干人痛惜,若干人快意,若干人没有什么意见,若干人当作酒后茶余的谈助的罢。接着便将被人们忘却。久受压制的人们,被压制时只能忍苦,幸而解放了便只知道作乐,悲壮剧是不能久留在记忆里的。”(《而已集·黄花节的杂感》)当然如有若干人痛惜,革命者的牺牲就不会是毫无意义的,就像是夏瑜坟上那一圈红白的花的暗示。
五
华老栓,作为一个劳动群众,原是革命依靠的力量,但他的愚昧麻木,又成了横亘在革命面前的绊脚石;康大叔,是旧制度的既得利益者,但同样也成了华老栓们的“救星”;茶客和看客,并没有对自己是“奴隶”而有摆脱的欲望,反而安于现状,并将要改变这样的现状的人视如寇仇;夏瑜的革命本是要拯救被欺压、被凌辱的人们,然而他的一腔热血却被那些人当作“良药”理所当然地吃了。
如此看来,《药》中的人物,都是一个悖论,这也是作者的迷惘所在:此时的鲁迅,自己也不知道解救中华民族的“药”在哪里。实事求是地讲,我们在《药》这篇小说里,看到的就是中国社会的黑暗一面以及中国人性的丑恶一面。然而暴露社会的黑暗与人性的丑恶,并不表明鲁迅对中华民族的绝望,随着中国社会的变化与鲁迅自己思想的变化,鲁迅从“绅士阶级的逆子贰臣进到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的真正的友人,以至于战士。”(瞿秋白语)
在鲁迅的生命后期,他对于民众的认识有了很大的转变,这和曾经一同是“寻路的人”的其弟周作人有了根本的不同。抗战之前,周作人发出了“中国人是命里注定的奴才”,中华民族“是一个奴性天成的族类”,是一个“亡有余辜”的“堕落民族”,“中国不亡是无天理”等一系列愤激之辞,表现出他对中华民族的轻视与悲观。(引自李景彬《鲁迅周作人比较论》南开大学出版社1987年10月第一版)而鲁迅在此时的一系列文章和谈话中,对于中华民族的评价则趋于积极和正面:“先前,旧社会的腐败,我是觉到了的,我希望着新的社会的起来,但不知道这‘新的’该是什么;而且也不知道‘新的’起来以后,是否一定就好。待到十月革命后,我才知道这‘新的’社会的创造者是无产阶级,但因为资本主义各国的反宣传,对于十月革命还有些冷淡,并且怀疑。现在苏联的存在和成功,使我确切的相信无阶级社会一定要出现,不但完全扫除了怀疑,而且增加许多勇气了。但在创作上,则因为我不在革命的漩涡中心,而且久不能到各处去考察,所以我大约仍然只能暴露旧社会的坏处。”(1934年《且介亭杂文·答国际文学社问》同年7月5日苏联《真理报》曾予转载)“‘新的’社会的创造者是无产阶级”,反映了鲁迅对于民众力量的新的认识:他们已经不再是被任意欺凌和宰割的苟且者,而是新社会的创造者。“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这一类的人们,就是现在也何尝少呢?他们有确信,不自欺;他们在前赴后继的战斗,不过一面总在被摧残,被抹杀,消灭于黑暗中,不能为大家所知道罢了。说中国人失掉了自信力,用以指一部分人则可,倘若加于全体,那简直是诬蔑。”(1934年9月5日《且介亭杂文·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在“埋头苦干的人”、“拼命硬干的人”、“为民请命的人”和“舍身求法的人”当中,既有知识阶级,更有广大的劳动阶级。“我以为信运命的中国人而又相信运命可以转移,却是值得乐观的。不过现在为止,是在用迷信来转移别的迷信,所以归根结蒂,并无不同,以后倘能用正当的道理和实行——科学来替换了这迷信,那么,定命论的思想,也就和中国人离开了。”(1934年10月23日《且介亭杂文·运命》)不管“正当的道理和实行——科学”是不是鲁迅开出的医治国人的药方,但从鲁迅的这些言辞中,则完全显示了鲁迅对于中国前景的乐观,这种乐观基于鲁迅对于中国人的全新的认识,假使鲁迅这时再来写《药》,会不会是另有一番样子呢?
(作者单位:上海市五爱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