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的法治综合治理
——以海南省儋州市治理经验为例
2017-02-12铁娅可
文//铁娅可
电信网络诈骗的法治综合治理
——以海南省儋州市治理经验为例
文//铁娅可
导 读
改革开放以来,电信网络诈骗成为一种新型的常见性、多发性、侵财性犯罪。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多样,类型多元,造成的损失严重,且一般多是跨区域团伙作案,整治起来并不容易。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频发,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愈加受到威胁的形势下,各地方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都高度重视对此类犯罪的法治治理。海南省儋州市属于专项整治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全国重点区域,其成功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成果极具借鉴性和研究性,为各地方政府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法治综合治理提供了可行性模板。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各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来势凶猛,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影响、造成了重大损失。虽然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单位部门不断加大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打击防范力度,但客观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手段不断翻新、跨区域作案明显、侵害面较广、侦破成本投入大,导致案件高发态势、打击质态低下问题未从根本上得到扭转。
在世界范围内,针对电信网络新型诈骗,政府所采取的综合施策主要有对电信运营商及金融单位进行行业治理,加强法律规范,提高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但较之发达国家,我国人口基数大,诈骗手段多样。由于国情、法制基础、电信服务业基础、金融信用体系基础不同,现有的国外成功经验不完全符合我国,不能完全照搬。国内研究对于整治电信网络新型诈骗的政府综合施策、基层基础工作、宣传教育与群众发动、政府的绩效考核及党政问责的工作与成效讨论不足。海南省儋州市针对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成功的法治治理,为应对电信诈骗提供了较为可行的经验。对其法治治理模式的研究,对我国今后在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诈骗犯罪的研究,具有极大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意义。
儋州市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概况
(一)儋州市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发展趋势
儋州市的电信网络诈骗始于2006年初,主要诈骗类型有机票退改签诈骗、提高信用卡信用度诈骗、栏目中奖方式诈骗、侵犯公民信息犯罪、购物诈骗、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复制信用卡诈骗、招嫖诈骗。2006年初,犯罪嫌疑人在网吧内租用电脑发布QQ中奖信息骗取办理奖品所需的手续费、保险金等。2009年3月份过后,犯罪分子将诈骗手段扩展到整个互联网,开始使用网络400电话作为客服电话进行呼转。
2010年初,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的发展,利用新出现的无线3G上网,通过网络公司购买流量,购买境外服务器域名上传,大量使用400、电信一号通、联通95013等网络电话,将作案宽带地点、接客服电话、取款点分开,作案地点转移至乡镇农村。2013年以来,赃款的转移方式随着互联网电商的快速发展而发展,大额款项利用支付宝、拉卡拉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使用移动pos机套现等方式使洗钱速度倍增。2014年上半年以来,犯罪分子开始利用伪基站技术冒充各大商业银行、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公司客服电话名义进行诈骗,同时一部分犯罪分子开始直接购买或是利用木马软件盗取客户银行账户信息、身份证号、银行卡预留手机号、网银绑定手机号、网银动态密码等手段实施犯罪,进行盗刷、转账等信用卡诈骗犯罪。统计数据也显示了一部分犯罪嫌疑人通过不法渠道获取不同种类的公民个人信息,并对其加以利用实施诈骗犯罪。
(二)儋州市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特点
第一,涉案人员和作案方式特点:涉案人员基本上是18至35周岁男青年居多,女青年也占一定的比例。涉案人员一般是同村或朋友之间合伙作案,也有雇用第三方帮助其发信息或取款、转账、套现。犯罪团伙成员之间分工明确,有些互不相识,通过单线电话联系。有成员专门在网上或利用手机发布虚假信息,有成员专门负责维修或推广诈骗网站,有成员专门负责银行取款。以上作案人员较分散,致使侦查机关难以对其一网打尽。
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电信诈骗案件59万起,同比上升32.5%,造成经济损失222亿元。2016年1月至7月,全国共立电信诈骗案件35.5万起,同比上升36.4%,造成损失114.2亿元。2016年12月20日,最高法等三部门发布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的可判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第二,作案区域特点:主要发案区域集中在那大镇、南丰镇、兰洋镇、和庆镇、木棠镇、中和镇等镇的个别村,呈现地域性产业性的特点,即当地人见不法分子从诈骗犯罪中获得较高的不法收益,争相效仿,从而使诈骗犯罪在区域内呈现产业化,并成为作案区域内村民的主要经济来源。此特点为案件侦破后抓捕犯罪人员增加了困难,公安机关进行抓捕时会遭到村民的集体抵抗,妇女和老人甚至以暴力手段阻碍抓捕行动,使有限的警力难以有效办案。
第三,发案规律特点:一是受害者多为外地人,基本上在外省或外市县。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电话作案;二是作案手段具有欺骗性,如涉案的诈骗网站都是通过花钱让其他网络公司临时编建,网页与正规的网站很相似,但假网站的IP域名后缀还是有明显的区别;三是受害者报案不及时,犯罪嫌疑人通常都是利用受害人趋利避害的心理,被骗的受害者尤其是外地人,大多数人被骗后不相信公安机关能帮其追回赃款而没有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不及时协助公安机关提供有用的线索,给后期的侦查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四是作案工具不实名登记,在实施网络诈骗所用的网上400客服电话、实际转接的手机卡以及涉案的银行卡号,都通过网上交易购买,并且都是外地未实名登记卡;五是转移赃款形式多样,一些犯罪嫌疑人诈骗后迅速通过网银将钱转到多个银行账户,大多数转移到外地ATM机取款或者到有pos机的商店去刷卡兑现,造成追赃十分困难。
(三)儋州市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侦防难点
第一,防范困难。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隐蔽性强、迷惑性高,加之群众缺乏相应的防范意识,多数人一时难以识别犯罪伎俩,导致上当受骗,更有甚者部分人被犯罪分子洗脑后,对诈骗行为深信不疑,即使经人提醒系诈骗,仍执意将钱款汇出。
第二,侦破困难。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诈骗分子利用网络电话致电受害人,或使用短信群发器发送诈骗短信实施诈骗,或利用改号软件仿冒公安、检察院等电话进行欺诈,其所用通信方式、银行卡大多采用虚假的身份信息,依靠传统的办案方式很难确定犯罪嫌疑人,导致侦查工作难以深入开展。
第三,抓捕困难。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藏匿地经常分跨全国各省份,一旦部分人员被公安机关抓捕后,其他犯罪团伙成员迅速转移阵地,更换通信工具,犯罪分子的地域流动性大,公安机关抓捕作案人困难。
第四,追赃困难。电信网络诈骗资金流动快,受害者通过银行转账后,犯罪分子就会迅速将赃款转移,通过网银系统短时间内转存、分解,利用自动取款机、POS机等多处分散提现,甚至转往境外,导致追缴涉案资金极为困难。
儋州市专项治理新型犯罪综合施策的成功实践
(一)儋州市专项治理取得的成果
2015年年底,国务院就电信网络新型诈骗成立了“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诈骗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多个部门联合治理。同年12月份,国务院划定7个地区作为全国整治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重点区域,海南省儋州市在7个重点专项整治地区中犯案率位居第二。2016年7月,国务院将重点打击新型犯罪区域增至12个地区时,经过近一年的综合整治,儋州市破案率和抓捕率高达97.9%,在12个地区中破案率和控案率均排名第一位。2015年8月14日至2016年12月31日,儋州市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28名(其中协外811名),市公安局共刑拘犯罪嫌疑人317名,打掉地域性团伙221个,端掉窝点219处,侦破案件880起,缴获赃款664万元,冻结赃款967万元,收缴作案手机1561部、手机卡1875张、银行卡1097张、电脑325台、小汽车85辆、pos机 137台,共关停涉案电信号码3842个,报停银行账户1456个,建立企业400白名单1947个。市检察院受理案件共100件248人,批准逮捕96件236人,提起公诉65件144人。市法院收案共74件162人,结案共74件162人。通过一系列专项治理,实现了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量明显上升、破案数明显上升,发案数明显下降、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明显下降的“两升两降”目标。
(二)儋州市法治综合治理实践
国务院部署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儋州市坚持高起点推动工作、高水平解决问题、高标准落实保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得到了国务院部际联席办的充分肯定,刊发7期《工作简报》刊登儋州的做法及成效,被总结为“以最强的组织保障体系、最严厉的督导问责机制、最有力的打击治理防范措施,强力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良好格局”。
第一,领导挂帅,健全机构,组建坚强的组织体系。
1.实行双组长制。行动之初,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严朝君和市长张耕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铁刚担任常务副组长,9名市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一把手担任成员,市专项办下设七个工作组。2016年11月28日,市领导班子换届后立即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市委书记张耕和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洪武担任组长,对因工作变动的副组长、工作组组长进行补充,确保了组织体系坚强完整。
2.建立联席制度。2015年2月,率先建立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市联席办为日常办事机构,承担指导、督促、协调全市开展打击治理工作,形成从打击到防范到综合治理的全链条工作合力。每季度召开一次市级联席会议,至今已召开联席会议8次,专题会议5次,动员推进会4次,协调、指导、督导和动员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国务院及省际联席会议精神。
3.成立反诈中心。2016年3月,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了全省第一个市反电信诈骗中心,承担全市电信诈骗警情处置、通信阻断、紧急冻结、止付、服务咨询、技术反制等工作。在市反电信诈骗中心设立举报线索核查抓捕组,对市反电信诈骗中心接到的群众举报线索第一时间开展摸排围捕打击。市反电信诈骗中心已按公安部标准进行规范建设,中、工、建、农、邮储五家商业银行和三大电信运营商已各派一名工作人员进驻中心,并赋予其与任务相适应的资源、权限。
第二,多措并举,创新形式,开展全面的宣传普法教育。
1.全市层层动员。2015年11月12日,儋州市召开了全市动员部署大会,张耕市长作动员讲话,下发了《儋州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6年4月21日,召开了阶段性总结暨再部署誓师大会,严朝君书记作重要讲话,下发了《儋州市进一步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参会人员覆盖到市、镇(场)、村(社区)三级干部及市联席制度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确保中央、省、市的精神及时传达到基层。接着,各重点地区的镇、国营农场都先后召开会议,层层进行动员部署。
2.加强舆论宣传。儋州市全力打造“六十里宣传长廊”,在环岛高速公路洋浦入口至那大镇全长30公里的那东公路中间灯柱悬挂宣传牌;在市中心主要街道悬挂宣传牌及宣传栏、喷绘广告2298个;各重点镇、农场充分利用宣传栏、展示栏、户外电子显示屏等社会资源设置宣传标语,在重点村墙体涂上标语;制作《儋州市严厉打击电信网络犯罪活动通告》及网上在逃人员信息,在全市各镇、农场重点位置以及公交车上张贴,并制作印有在逃人员信息的扑克牌向社会发放;印发《致全市中小学生的一封信》《致在逃人员家属的一封信》,组织群众及学生举行反诈骗游行。
3.普及法制教育。在《今日儋州》、儋州政务网、儋州在线等媒体开辟“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宣传专栏;在儋州电视台《儋耳警视》栏目,定期播放新型诈骗手段以及警方打击犯罪的成效;每月举行一次新闻通报会,邀请市内外媒体对儋州市打击治理专项行动进行正能量报道,召开了五次新闻通报会,在各级官方主体媒体和自媒体发稿700余篇;组织拍摄了电视宣传片《儋州在行动——儋州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纪实》和公益宣传片《我们一起出发》;编辑了“儋州在行动”系列丛书《文件资料汇编》《宣传基础工作》,固化专项行动成果。
第三,夯实基础,网格管理,推进常态化综治工作。
1.实行挂牌整治。儋州市专项办经过对全市各镇、农场及村(社区)历年发案情况的分析,作出《关于对电信诈骗活动猖獗地区实行挂牌整治的决定》,对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猖獗的10个镇、农场及41个村(社区)实行挂牌整治,并且在挂牌整治地区办公区悬挂整治牌。要求被挂牌整治的镇、农场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市委、市政府将在国务院对儋州进行考核前考核重点地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决不摘牌。
2.派工作组驻村。儋州市市委、市政府从三大电信运营商和10家商业银行及两个国营农场抽调人员410人组成41个驻村工作组,由一名副职领导带队,进村入户开展访查,逐一填写《入户排查登记表》《镇村人力资源情况调查登记表》《重点人员排查登记表》及《工作日志》等表格。工作组排查6万余户19万余人,梳理出重点人员1332人,真正做到“四清一录”,即摸清底数、摸清去向、摸清关系人、摸清行为,将重点人员录入平台系统。
3.落实管控责任。儋州市实行联系点市领导包镇、市直机关包村制度,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将挂牌整治的镇、农场及村(社区)划分为10个一级网格、41个二级网格。下发了《关于对重点人员实行三级管控的通知》,对排查梳理出的重点人员实行三级管控,一级管控人员为在逃人员,二级管控人员为前科人员,三级管控人员为可疑人员。建立管控人员党员干部联系制度,实行党员干部包户包人,将重点人员管控责任落实到镇、村及党员干部身上,做到动态管控。为了管控不留死角,重点地区还招聘了70名反电诈工作巡查协管员,对重点村(社区)进行日夜巡查。市公安局通过省公安厅,利用情报系统对儋州籍高危人群实行全省动态管控,循线追踪,防止其流窜到本地重新设立窝点实施诈骗,造成新的危害。经过整治,彻底改变了以往整村实施诈骗的状况。
第四,建立机制,多方联动,发挥行业监管作用。
1.专题研究对策。海南省领导多次深入儋州市指导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工作研究会、省通信管理局领导及电信三大营运商参加的工作协调会、省市多家银行参加的金融系统座谈会,在解决了源头及末端的瓶颈问题上达成共识。儋州市委副书记铁刚每月主持召开一次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市公安局常委易向阳在每周一召开的工作例会上,专门听取上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对下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联席办提出关于“惩处关联犯罪”方面的三条建议,全部被“两高一部”收入《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完善工作机制。儋州市专项办督促市人民银行、银监办、工信局及三大电信运营商坚决执行国家六部委颁布的九项措施,全面清查语音专线出租及“400”、“一号通”、商务总机等业务,向国务院联席办和公安部调研组提出行业监管和业务规范建议。制定了电信运营商、金融行业积极参与配合工作内容,解决查询权限下放、阻断诈骗犯罪的渠道,建立诈骗电话通报阻断机制,涉案资金快速查询和冻结止付机制,解决本省涉案手机、无线上网卡溯源问题。各商业银行聘用保安对重点地区的ATM机进行24小时值守,对在行的ATM机18:00-6:00时实行限额,单笔取款和转账上限为500元;对离行ATM机18:00-6:00时实行暂停服务。
3.省市警方联动。2015年10月9日专项行动以来,海南省公安厅抽调34名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由省公安厅刑警总队领导带队驻扎儋州市,强化打击力度,对儋州打团伙、破大案进行指导,并直接参与案件侦办。同时协调全省其他市县公安联动侦办案件,形成全省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盘棋”的局面。市公安局以“诈骗手法要打全、犯罪产业链要打透、犯罪团伙要打深”为指导方针,建立了一支“懂技术、懂侦查、能办案”的打击电信诈骗专业队伍。市委常委会还专题研究打击电信诈骗专业队伍建设问题,同意将市公安局网警支队由正科级升格为副处级。市公安局对木棠镇积万村委会高梨村、南丰镇尖岭村委会南茶村、兰洋镇海孔村委会海孔村等重点组织开展了数次集中大围捕行动。
第五,重奖功臣,责任倒查,启动严厉的奖惩机制。
1.发动群众参与。儋州市通过各种媒体滚动发布、召开新闻通报会、各类电子屏幕等形式,对外宣传《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奖励办法的通告》,还印刷数万张在全市各镇、农场及村(社区)的各个角落张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市专项办印发了四批《儋州市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逃人员悬赏通告》在全市张贴,并在《海南日报》《南国都市报》刊登省公安厅对儋州籍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逃人员发布的全省通缉令,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打一场人民战争。专项行动以来,儋州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共有391名被全国各地上网追逃,目前已有385名归案,归案率达98.5%。从2016年4月21日发布第一批悬赏通告至今,已有239名网上在逃犯到案,群众举报抓获、规劝自首、亲自扭送的有201名,占到案人员的84.1%。
2.重奖有功人员。儋州市市委、市政府一次性拨付专项经费2000万元,用于专项工作和奖励举报人,并且明确上不封顶,全力保障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发布《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奖励办法的通告》,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功人员实行奖励现金或提拔重用。物质上奖励现金,最高奖励50万元,最低奖励3万元。从2016年4月21日发布第一批悬赏通告至今,全市已奖励有功人员150名,发出奖金425.5万元。在政治上提拔重用,市委、市政府还“火线”提拔了一批在专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3名表现突出的干部被提拔为正处级领导,3名被提拔为副处级领导,南丰镇、木棠镇、和庆镇3个重点整治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被提拔为镇长。
3.落实综治责任。根据《儋州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犯罪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重点镇、农场年底摘不掉重点整治“帽子”的,将免掉镇委书记、镇长、派出所所长职务;省直管单位,电信运营商、金融行业等驻市企事业单位,如出现不积极配合市专项办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相关职能措施的,由市委、市政府建议其上级机关按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根据《专项行动工作考核办法》,对工作不力的单位领导,每周由市联席办约谈制;对工作排名末位的单位领导,每月由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约谈。儋州市启动严厉的问责机制,对整治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重点地区党政主要领导及派出所所长进行约谈,先后召开了三次集体约谈会,还对工作不力、多次后进的重点地区光村镇党委书记、镇长作出岗位调整。
儋州市下一步专项治理工作存在的挑战及建议
(一)儋州市下一步专项治理工作面临的挑战
儋州市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重大的成果,有力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但是在以下方面还面临着挑战:1.电信网络诈骗手法不断翻新变异,通过前期的打击治理,儋州市之前以机票诈骗、冒充电视台综艺节目栏目组等虚假中奖信息诈骗已经基本杜绝,目前又出现了网购退款、提高信用额度、盗刷银行卡等新型诈骗手法,给侦查办案提出新的挑战。2.犯罪窝点地向周边市县转移蔓延,随着打击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儋州市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案空间越来越小,儋州籍电信诈骗犯罪窝点地开始向本省周边市县以及外省转移和蔓延,增加了打击工作的难度和成本。3.基层基础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些重点地区落实“四清一录”和党员干部包户等工作流于形式,没有彻底肃清滋生电信网络犯罪的土壤。
(二)儋州市下一步专项治理工作建议
下一步,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重点地区仍要紧紧扭住“两升两降”目标不放松,坚持以打开路,坚持齐抓共管,坚持综合施策,侦查打击、重点整治、防范管理三位一体,再鼓干劲、再掀高潮,强力推进专项行动,确保年底前顺利通过国务院部际联席办的考核验收,摘掉重点地区的帽子。
第一,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市公安局要按照国务院部际联席办的要求,集中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力争年底前破获1至2起部督案件,对仍在逃的7名儋州籍在逃人员加大追逃力度;市检察院、法院加大对案件的消化力度,争取春节前将已批捕的案件全部判决;对涉案赃款赃物一律追缴,对不能说明来源的赃款由市公安局没收上缴国库。
第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由市司法部门牵头,组织驻村工作组再次入村入户开展重点人员见面摸排工作,填写《儋州市电信网络诈骗重点人员见面排查记录表》,做到“五清一录”,即摸清底数、摸清去向、摸清关系人、摸清行为、搞清责任人,将重点人员的基本信息及指纹、DNA全部建档,把信息及时录入“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实现信息的全国共享。
第三,完善反诈中心建设。应结合国务院部际联席办督导组近期检查督导中指出的中心建设功能缺失、设施不齐全等问题,结合其他先进省市如浙江省金华市、福建省厦门市反诈中心建设的经验,整改完善中心的责任体系和管理、处置等工作机制,最终实现“统一组织指挥、快速接警止付、集中研判侦查、统一抓捕起诉”新机制的工作目标。
第四,加强督导检查问责。由市督导工作组牵头,对年底各项工作开展全过程的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领导进行约谈;市专项办要对基础工作开展严格验收,对不合格且排名末位的地区启动严厉的问责;对因重视不够,防范、打击、整治措施不落实,导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问题严重的电信企业和银行,坚决依法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深入开展反诈宣传。由专项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各镇、农场配合,组织一次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持续宣传电信网络诈骗的手法、危害性;要建立诈骗手法快速发布机制、落实全环节防骗提醒机制、全民宣传参与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利用自身的职能资源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反电信诈骗宣传,进一步强化全民的反诈、防骗意识。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法治综合治理路径
儋州市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取得的成功经验极具推广性,从中可以归纳出以下几点适合我国国情的、行之有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法治综合治理路径:
第一,在侦查打击方面下功夫,始终坚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具体来讲,要牢牢抓住“三个关键”。一是建立机制。要建立科学组织指挥机制,刑侦部门承担主侦责任,要查清整个犯罪网络,统一收网、整体起诉,把犯罪组织彻底打掉;要建立快速接警止付机制,依托新的作战平台,实现第一时间接警录入、第一时间紧急止付、第一时间追踪冻结;要建立集中研判侦查机制,借助信息化手段,围绕信息流、资金流、人员流,组织开展好集中串并研判和集中侦查经营。二是抓住重点。要抓住摧毁窝点这个重点,不断深化与立案地刑侦部门的警务合作,对境外特别是涉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犯罪窝点要逐级上报,由公安部统一组织集约式打击;要抓住抓捕幕后组织者这个重点,强化专案侦查经营,放长线钓大鱼,想方设法将幕后组织者查清找到、抓捕归案;要抓住追赃这个重点,每起案件都要尽最大努力追缴赃款,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要抓住打击灰色产业链这个重点,彻底打掉产业链条,全面挤压其生存空间。三是强化配合。银行、电信部门和三大运营商,要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随时能查询、随时能冻结、随时能落地,最大限度地为止付挽损、侦查办案提供便利;要加强政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及时会商研究在侦查打击过程中的政策法律适用问题,要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的协作配合,多地区、多警种、多部门合成作战,最大限度地增强打击效能,检察院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指导重特大案件侦办工作,法院对此类案件依法快审快判,合力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第二,在防范治理方面下功夫,始终坚持“抓早抓小”的要求。具体来讲,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加大行业防范治理监管力度。人行、银监办要会同公安局,尽快建立完善电信诈骗涉案账户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工作机制、第三方支付账户管理工作机制、资金流快速查询反馈工作机制,确保涉案资金查询快、冻结快,最大限度减少受害人的损失;工信部门和三大运营商要会同公安局,建立信息流快速查询反馈工作机制、网络改号诈骗电话拦截阻断制度、诈骗电话快速通报关停工作机制,确保涉案电话查询快、诈骗电话打不进来。二是加大打击治理灰色产业链力度。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灰色产业链及时通报、联合打击制度,细化任务、明确职责,严厉打击制作木马病毒、侵害公民个人信息、乱开卡等灰色产业链,从源头上堵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当前危害严重的“伪基站”问题,工信部门和三大运营商要主动发现、监测、定位“伪基站”并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尽快将通报线索落地查实,对利用“伪基站”发送信息的人员、贩卖公民个人信息人员、服务器维护人员以及诈骗人员实施全链条打击,按照诈骗共犯依法处理。三是加大经营过错责任追究力度。人民银行、银监办、工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建立资金流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因使用非实名银行账号、对公账户、POS机给群众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存在明显过错企业和人员的责任;工信部门、三大运营商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建立信息流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非实名登记等给群众造成损失的,同样要依法追究存在明显过错企业和人员的责任。
第三,在责任落实方面下功夫,始终坚持系统推进的方向。具体来讲,要着力落实好“三个责任”。一是落实好相关联席会议机构的责任。联席会议机构要切实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联系,确保专项行动高效运转。要严格落实督导检查、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措施,对各项工作部署跟踪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成效进行严格考核,对成绩突出的重点地区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要严格倒查问责。二是落实好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责任。公检法机关要加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逮捕、起诉、审判工作;工信部门和三大运营商要畅通信息流快速查询反馈、诈骗信息拦截阻断、诈骗电话快速通报关停等工作通道,全面推行实名制办卡业务;人民银行和银监办要畅通电信诈骗涉案账户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第三方支付账户管理和资金流快速查询反馈工作通道,实行银行账号实名制;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分内工作,认真排查梳理本系统在打击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具体整改落实措施。三是落实好重点地区党委政府的责任。国务院部际联席办在《重点地区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机制》里,对重点地区党委政府的责任就有明确规定:要加强教育引导,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自觉抵制、远离诈骗犯罪;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配合开展打击整治行动;要拓宽就业渠道,转移当地闲置劳动力,引导他们勤劳致富,从源头上消除电信网络犯罪的土壤。
第四,在力量建设方面下功夫,始终坚持专业规范的目标。具体来讲,要坚持“三个方向”。一是队伍专业化。公安局要根据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的责任分工,注意发现培养专业人才,建立专家人才库,选配或专门招录一批懂侦查打击和熟悉计算机、银行业、通信业知识、会分析研判的人员,及时支援基层侦办案件,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实施专业化打击。同时,要从其他单位选择各行业的专家,建立打击治理的专家队伍,为打击治理提供多方面支持。二是工作流程化。公安局要根据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规律特点,研究制定科学规范、实用管用的侦查打击工作流程,每个环节都设定具体标准、提出明确要求,形成一整套的办案范本,下发给办案民警,实现侦查打击工作的高效运转。三是培训常态化。公安局要强化打击队伍的专业培训,采取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分层级、分层次加大专业打击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确保犯罪触角延伸到什么领域、犯罪手段变化升级到什么地步,培训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要与实战密切结合,采用跟班作业、集中培训等方式,重点围绕信息流和资金流的侦查,全方位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实战人员熟悉侦查办案流程、掌握侦查办案要领、胜任侦查办案职责。
第五,在宣传预警方面下功夫,始终坚持社会共治的格局。具体来讲,就是要用好“五种途径”。一是通过传统新闻媒体扩大宣传。根据发案形势及时召开新闻发布,加强与报纸、电台、电视以及本地媒体的沟通联系,定制专门版面,分时段集中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打击治理专项行动成效,揭露电信网络诈骗伎俩,彰显党和政府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信心和决心。二是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群发预警短信提示语。充分发挥工信部门和三大运营商的职能优势,不定期向互联网、手机用户发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预警宣传短信。三是通过社区力量进行预警宣传。充分依托社区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入户优势,采取逐门逐户张贴警情提示、在人员密集区张贴警示标语等方式进行预警防范宣传,进一步增强居民的防诈骗意识。四是通过金融网点进行预警宣传。充分发挥银行和银监办的职能优势,加强银行柜台业务员、大堂经理、保安等人员的防诈骗宣传教育培训,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及时发现和劝阻被骗群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五是通过相关反电信诈骗中心和110指挥中心设立24小时防骗咨询服务。引导群众在遇到难以判断的情况时,通过电话向公安机关进行咨询,接话员要热情服务、耐心解答、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案件发生。
(作者单位:国际关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