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法治文化 感知法治文化
2017-02-12王运声
文/王运声
认知法治文化 感知法治文化
文/王运声
目前,中国处于法治文化建设的初级阶段,对法治文化的认知和感知还在逐步深入的探索和研究中。认知和感知法治文化,是构建中国法治文化,实现良法善治的基础和前提。
如何认知法治文化?如何感知法治文化?看来是一个很简单、很初级的问题,其实不然。法治文化的提出,法治文化的倡导,法治文化的实施,法治文化的建设,在中国还处于起步阶段。从依法治国方略的制定,到法制建设向法治建设迈进,到法治文化建设作为党和国家治国安邦的重要抓手,法治文化才从神坛步入中国的法治实践活动。可以说,法治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在中国还处在“初创期”,法治文化才刚刚登上治理国家的政治舞台,一切尚在感知、认知和摸索之中。当一个全新的法治文化理念开始形成和发展之初,最缺乏的就是法治文化的理论指导。据笔者一孔之见,我国至今还没有涌现出一批具有较高权威的法学家和文化泰斗,给国家和人民奉献出完备的法治文化研究理论体系,学者们还正在对法治文化做着思考、探索和逐步深入的研究。可以肯定在不久的将来,我们能够看到源源不断的法治文化研究成果涌现出来,站在理论制高点。但是到今天为止,我们能够读到的系统研究法治文化的著作实在很有限。就是已经正式出版的法治文化专著,也不是尽善尽美的。
认知法治文化
认知法治文化实质是对法治文化的理性思考,就是透过实践来认识法治文化。根据我国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在这个根本制度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是我们认知中国法治文化的基本前提。因此,中国的法治文化必然要求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文化,指导中国法治建设的法治文化必须是具有中华民族文化特征和中国本土法律制度特征,是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服务的法治文化。我们的法治文化首先是中华传统文化和中华法律制度融合的产物,同时也是吸收世界法治文化合理内核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发展到高级阶段,强调依宪治国,强调法治思维指导下的行为方式,强调尊崇法律、遵守社会规则的全新治国安邦理念所需的法治文化,这种法治文化将给中国增添全新的治国理念,增添法律至上、摒弃人治的新时代的法治思想。
文化是民族的灵魂,法治文化是国家法治建设的灵魂,是国家依法治国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力量,是引导民众尊法守法的重要思想武器,是为国家法治建设提供法治思想先导和法治文化基础的重要源泉。
法治文化的要素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六个方面:一是法治精神。它包括法治意识、法治思想、法治信仰等方面,法治精神是法治文化的核心要素;二是法律制度。它包括宪法和法律;三是法治组织。它包括所有承载法治文化实践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行业机构等,以及法治组织的架构方式和运行方式;四是法治行为方式。法治行为方式是法治文化结合于法治实践形成的法治行为准则和法治社会规则;五是法治设施。承载法治文化表向的一切法治设施,包括具有法治文化象征意义的标识化设施等,均属于法治文化研究的范畴;六是法治实施。法治文化只有与法治活动紧密相连,与法治组织工作思路密切合拍,法律制度得到全社会的尊崇与执行,才能追求良好的法律实施效果,使法治精神在具体法治活动中全面展现,是法治文化的终极目的。
法治是不受主观意志左右的理性文化。法治的这一理性特征,决定了法治文化是在制度化、法律化的基础上,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不因领导人的更替而改变。法治文化是指引中国走向以宪法为根本、以法律为准则的建国发展之路,这是一条通往国家稳步发展,持续繁荣昌盛,国家长治久安的幸福大道,是实现强国梦的重要文化保障。
认知法治文化需要弄明白两个问题: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的动因是什么?法治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需求。从党的十二大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战略方针,到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国家治理和社会主义法律实践与探索,寻找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新坦途。很快形成了具有社会主义本土特色的法治理念,继而形成了以社会福祉、公平正义、法律至上、权利规则、权益保障、良法善治的法治精神风貌,迎来了法治的兴起,实现了法治文化在文化自信、文化自主、文化自觉的基础上达到国情语境下不断融合,使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多元化共治模式得以形成,随之使法治成为人们的生活常态和自觉行为,更加重要的是使法治内化为国民的习惯性思维模式。
中国经济几十年高速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巨变,迎来了法治文化的兴起。法治文化建设是这场巨变的历史产物,是符合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产物。
《中国法治文化概论》由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组织编写,于2016年5月3日在北京首发,是中国法治文化的一部开山之作,填补了中国法治文化理论系统研究的空白。该书围绕中国法治文化理论与法治实践进行大胆探索,不仅对中国法治文化基础理论进行了深入研究,而且对法治组织文化、法治文化载体进行了广泛研究,尤其是对法治文化涉及的许多新概念作了科学界定,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重要的理论学术价值。
第二,中国法治文化的形成发展与中国传统文化、西方法治文化有什么联系?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我们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下,开始组织撰写《中国法治文化概论》一书,在研究写作大纲时,我们对许多重大问题经过研究形成了共识写进这本专著。这个问题就是重要问题之一。经过来自全国人大、中纪委、两高、公安部、司法部、大专院校等部门20多位写作人员共同研究,认同“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法治文化的重要渊源”,“中国法治文化思想的形成内因是根本”。我们讨论认为:一个法治国家形成的法治文化,如果不与本国的传统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能够足以折射本国民族文化的灵魂和核心,这种法治文化就难以在这个国度里生根开花结果,不但会被本国传统文化所排斥,而且也难以被本国民众所接受。世界各国的法治文化发展史足以印证。中国的法治文化离开中华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就没有生命力。为什么我们对中国法治文化的过去没有足够的认识,这与我们对中国法治文化史的研究不足、不重视有直接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讲,中国法治文化史的研究还基本处于起步阶段。可喜的是公安大学陈鸿彝教授,近年潜心研究中国法治文化史,并且于2013年底推出了一部长达56万字的巨著《中华法治史话》,全书基于对中国法理、法制、法典及其实施状况之扫描,探索数千年中华大一统治理模式和综合为治管理路径的社会基因,揭示中华民族持续走在世界前列的法治密码,引导读者去思考国家与民族振兴的历史方向和可行性路径。陈教授的开山之作,为研究中国法治史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文献资料。陈教授认为,中国的法治文化伴随着中国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而形成与发展。中国之所以能够在人类历史上持续数千年的强盛和发达,得益于中国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得益于中国国政治理的法治举措。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中国的法制建设如同中国的经济强盛一样,就一直走在世界前列。在西方还处在“神治”时代,中国就已经开始运用法律制度规范社会行为,中国形成了领先西方的法律制度,我们的先祖积极主张运用法律法规治理国家,这其中就闪烁着现代法治思想的光芒。
当然,我们也承认,西方的法治文化思想对中国法治文化的形成和发展起了“催化剂”的作用,是中国法治文化形成发展的重要辅助力量。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既不能照搬照抄西方法治建设模式,也不可全盘否定西方法治文化的积极意义。
认知法治文化还包括对法治文化内涵和外延的认识,主要包含四个层面,即精神文明成果、制度文明成果、法治行为方式文明成果、法治器物文明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所作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对认知中国法治建设的意义做了精辟的论述。他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认知法治文化的意义在于它能够使我们萌发对法治文化的美好憧憬,从而激起我们对法治文化建设的激情与冲动,使每一位国民都能够融入法治文化建设的热潮中去,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感知法治文化
感知法治文化其实是比认知法治文化更值得研究的新课题。光有思想上对法治文化的认识,没有法治组织建设和组织法治文化实践活动,没有法治载体建设的跟进,人们还是无从感受法治文化的存在。法治精神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只有发挥表现法治文化精神元素的展示作用,才能够让民众真正体会到法治文化的存在。因此,对法治文化感知的研究是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
感知是通过视觉、听觉等人的感知器官收到的信息,经过大脑思维分析形成理性认识的过程,是形成对法治文化认知的重要前提条件。时常听到一些同志说,法治文化的感知好像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或者是感知甚偏、甚少、甚模糊。现实中不少人对法治文化的感知还停留在法治宣传、法治演出、法治演讲、法治研讨等直观感知上。无疑这种认识很是偏颇,好比一叶障目看不见太阳。
对法治文化的感知可以从两个大的方面来认知:一是法治组织的法治建设状况和法治行为方式的外在表现形式;二是法治载体的法治建设和法治文化的传播途径和方式。这是我们可以感知法治文化的两条重要途径。
首先,谈谈法治组织建设。法治组织是指从事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的国家机关,主要有负责立法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行政执法的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下辖职能部门,如公安、司法、税务、工商、审计、监督机关;负责司法的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根据我国法制体制的特征,执政党的办事机构和各级党委纪检部门,肩负党纪党规的制定与监督,也是法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安全法治、政党法治、社团法治、行业法治也有法治文化建设的任务;还有各级调解组织、公证机构、仲裁机构都是法治文化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治组织如何围绕法治文化需求进行自我完善、自我适应的调整,是时代给中国法律人、文化人提出的历史使命。人大立法、政府执法、法院检察院司法是国家法治建设的最重要的法律实施环节,是研究法治组织的主要对象,这些机关能否围绕构建社会主义法治中国这个中心主题,去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简化工作程序,送法治与黎民百姓,是中国法治文化建设的关键环节。只有法治组织在法治文化视野下重新思考、重新架构、重新调整、实行必要的改革,法治中国的实现才能一步一个脚印。法治组织应该把那些有利于法治建设的科学做法和受到人民群众欢迎、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的工作思路发扬光大,把那些不利于公平正义的工作流程、工作部署、工作方式、工作意识、职业陋习通通抛弃,大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才能使国家法治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法治期望逐步实现零距离接触。通过法治组织建设、法治意识提升和法治文化活动的开展,使法治组织、法治主体的自身法治思路、法治理念、执法方式逐渐与依法治国的法治要求相统一、相一致。
除了法治组织是法治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有人民大众这个庞大的主体,人民群众作为守法群体,对法治文化的思想认识、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都将对法治文化建设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对人民大众主体的法治意识培养,同样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也是我们感知法治文化的重要方面。
其次,谈谈法治文化载体建设。所谓法治文化载体是指运用法治宣传机器、文学艺术手段、表演技巧、法治器物的装饰,来彰显法治意识、法治思想、法治主张,给人以思想启迪和艺术感染,从而达到张扬法治文化的效果,让民众在寓教于乐中受到法治熏陶,增长法治知识,养成法治习惯,学做守法公民。
法治文化载体,包括法治语言、法治文本、法治礼仪、法治器物、法治文学、法治艺术、法治影视、法治新闻出版和法治新媒体,各种法治文化载体,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表现形式,承载着法治文化元素,展示着法治文化精神。对法治文化载体的研究是法治文化建设最接地气的法治实践。现实中这种法治文化最接地气的法治文化实践中还存在诸多非法治元素和不良习性,例如主持审判的法官可以随意在法庭上对控辩双方用不同的语气发问,政府公务员无端训斥要求尽快办理公务的民众,工商管理人员故意刁难个体工商业者,卫生防预部门不积极作为等,都是不和谐的非法治现象。这些不良的法治行为是对法治文化建设的直接损害,必须改正克服,从而营造一个和谐宽松的法治环境,促进法治文化的健康发展。
随着互联网和手机、微信、短信、微博等快捷便利的信息传递手段链接到手机客户端,法治文化载体的种类和方式不断更替创新,传递速度更加迅捷,传播范围更加宽泛。互联网的加盟给法治文化载体增添了许多新的成员,使法治文化的传播更加无障碍、无国籍、无时间段,使法治文化载体对人的冲击和影响更加深刻持续。这是法治文化面对的机遇和挑战,把握好机遇,迎接挑战,不仅可以挖掘互联网等新载体在法治文化承载上的巨大能量,而且可以使法治文化传播与发展不断得以创新。这种创新会使我们对法治文化的感知更加刻骨铭心。
还要特别强调一点,要充分肯定传统法治文化宣传机器载体的独特作用。作为党领导下的宣传机构,即通过传统文件宣传、新闻宣传、广播宣传、电视宣传等法治文化宣传手段的法治文化载体,是我国担当法治文化传播的一支特别重要的力量,是文学艺术不可替代的法治文化传播载体。如果把国家宣传机构承担的法治文化宣传视为“硬宣传载体”,那么文学、曲艺、戏剧、电影、舞剧、歌剧、短信、微博、博客等就属于“软宣传载体”,如何让两大类宣传法治文化载体紧密联姻,优势互补,使法治文化传播呈现在主流媒体引导下的多元合作,朝着法治文化宣传立体化、形象化、可视化方向推进,淡化说教性,增强启迪性,使法治文化传播既突出正能量引路,又具有引导性、直观性、娱乐性,真正做到寓教于乐,大力提升法治文化载体的整体传播效益。这是研究法治文化载体行为方式面临的不可或缺的选择。
结语
法治的实质是良法之治,有法律不等于有法治。只有制定良好的法律并得到社会民众的一体遵从,法律能够自行良性运转,才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也才能够实现法治中国的建设。十八届党中央领导集体,把依法治国从单纯的治国方式方法,提升到了“既是手段也是目标”的新高度。如何为中国法治建设注入强大的动力,让法律的实施不再成为难题,让打官司难、执行难、门难进、脸难看等非法治现象早日绝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需要重点研究和解决的关键课题。
认知法治文化,感知法治文化,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构建中国法治文化的基础与前提,是实现良法之治,获取法律实施良好效果的重要保障。
(作者系《中国法治文化》月刊执行总编辑、司法行为研究会副会长)
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中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党和人民伟大斗争中孕育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我们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不断增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精神力量。
——2016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讲话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推动“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公报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层、更持久的力量。中华文化独一无二的理念、智慧、气度、神韵,增添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内心深处的自信和自豪。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灿烂辉煌。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中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是当代中国发展的突出优势,对延续和发展中华文明、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
把涵盖于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治理论、法治价值中的法治的核心概念、核心理念、核心方法、核心价值凝练出来,揭示的就是法治的文化内涵。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文化内涵可概括为十个方面( 亦即十个核心要素) ,即规则文化、程序文化、民主文化、共和文化、人权文化、自由文化、正义文化、和谐文化、理性文化、普适文化。正是这些文化要素,决定了当代中国法治的现代性及其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中国法治的发展方向。
——张文显《法治的文化内涵——法治中国的文化建构》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批判继承和发扬光大,作为一切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的借鉴和吸收,作为当代中国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平正义、自由平等、保障人权、民主、法治等社会主义基本价值的集中体现,是全体人民意志和党的主张相统一的集中体现,是社会主义伦理道德与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统一的集中体现,是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相统一的集中体现,是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形态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相统一的集中体现,是法制宣传教育与培养法治行为习惯相统一的集中体现。
——李林《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概念的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