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生科”事件引发的会计社会责任思考
2017-02-10戴禹尧
戴禹尧
摘要:本文首先介绍导致“万福生科”公司崩塌的会计问题,在此基础上探讨“万福生科”事件对会计社会责任的影响,最后从会计社会责任性质的角度,总结“万福生科”事件的启示。
关键词:万福生科;会计审计问题;会计社会责任;思考
近日,非创业板IPO造假第一股“万福生科”公司又再次进入了公众的视野。原因是该“僵尸企业借尸还魂”,被联想控股企业租壳。从国外能源巨擘安然(Enron)公司的轰然倒塌,世通(WorldCom)、施乐(Xerox)步其后尘,再到国内主板的银广夏,中小板的绿大地,财务造假事件在会计审计发展的历程中早已屡见不鲜。2013年5月10日该公司收到的罚单也破了证监会的惩罚历史记录。这些财务丑闻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质疑,而处于舆论最中心的会计人再次陷入了信任危机。这不得不引起我们对会计社会责任的充分关注和思考。
一、导致“万福生科”公司崩塌的会计问题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福生科,于2011年9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万福生科一直宣扬的是其对稻米的精深加工和高效率的“循环经济生产模式”。2012年9月14日晚,上市仅一年的“万福生科”收到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立案稽查通知书》。调查表明,万福生科涉嫌欺诈发行股票,成功上市之后,其2011年2012年的年报均涉嫌虚假记载,造假数量之多,手法之隐蔽,资金周转链条之长,影响之广,令人吃惊。
根据“万福生科”2011年度年报,万福生科2012《关于重要信息披露的补充和年中报更正的公告》以及新闻媒体披露的资料,“万福生科”的主要会计问题可以归为四大类:一是设置多套账本。二是虚增原材料、预付账款、在建工程,高估资产。三是虚构交易,虚增收入,粉饰利润。四是调整现金流量列报位置,隐瞒重大事项。
由此,总结万福生科的造假方法,即先通过在建工程、预付账款等资产科目的增加,套取募集资金或拆借所得资金,再将套取出来的资金用来虚假购买公司的产品,虚增营业收入的同时,也将这些资金合理化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利用这些自有资金,万福生科又能够以采购的名义将款项支付给虚拟的“上游经纪人”账户,再以销售的名义从这些账户中支付给销售收入账户,再次虚增营业收入。像滚雪球一样,万福生科利用这些资金在各个账户之间流转,实现了高额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公告表明,2012年1月至6月,公司虚增营业收入1.88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46亿元、虚增营业利润共计4023.16万元。对业绩进行修正后,万福生科2012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8217万元、-1368万元,同比大幅下降64.61%和143.87%。
二、“万福生科”事件对会计社会责任的影响
审视任何上市公司的造假案件,我们都会发现其与上市公司会计社会责任的缺失有关。会计社会责任按不同的标准,有多种分类方法。按责任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内部会计主体的责任和外部会计主体的责任;按责任的性质不同,可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社会责任、文化责任。本文拟将“万福生科”会计社会责任的缺失按责任性质的不同划分。
一是经济责任的缺失。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会计的经济责任,顾名思义就是会计工作应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益。这是会计社会责任中最基础的责任。“万福生科”肆意歪曲了经济责任的内涵,利用不恰当的会计处理方法甚至不惜舞弊,从而虚增企业经济效益。事实上,企业应当正确的利用会计的核算监督职能,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是法律责任的缺失。会计的法律责任,就是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并遵守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税法、证券法、公司法、票据法等。“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任何组织个人都不得违法。“万福生科”设置多套账,会计信息不真实,违反会计法;涉嫌造假上市,违反证券法;提供虚假材料,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违反公司法。由此可见,该公司法律意识极其淡薄。
三是社会责任的缺失。此处会计的社会责任是狭义的会计社会责任,包括企业会计对外客观真实的披露信息的责任,还包括促进社会目标实现的责任。比如向利益相关者披露企业真实的信息,员工福利的分配,保护环境,公益慈善等。“万福生科”隐瞒重大事项,没有履行最基本的披露信息的责任;在公司工作的员工更是颜面扫地,企业亏损,更不用提及其他社会福利的责任了。
四是文化责任的缺失。会计是文化的产物。良好的文化氛围,可以培育、引导、约束会计的行为。会计的文化责任就是要建设好会计文化。而会计文化又包括正确的会计价值观,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著名会计学家A·C·利特尔顿认为:“会计的一个道义义务是产生尽可能排除欺骗的数字和报告”。反观“万福生科”,会计人用虚假的数字、报告欺骗广大投资者,公然违背诚信原则,违反职业道德,给会计文化带来了负面影响。
三、“万福生科”事件对正确履行会计社会责任的启示
毫无疑问,“万福生科”事件将成为财务舞弊和审计失败的经典案例而载入史册。从社会责任性质的角度看,这个事件给予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同时也给我们许多启示。
启示一:完善会计制度,压缩财务造假空间
为了符合“十三五”规划财税改革的目标。我国必须加快会计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堵住漏洞,这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前提条件。但同时也应避免“只重形式不顾实质”的现象发生,在“规则导向”和“原则导向”中寻求平衡。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规范会计信息披露。
启示二:明确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
对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治理,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必须对造假单位及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或刑事处罚,使造假者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其得到的收益。虽然我国证监会给“万福生科”开出了“史上最严厉罚单”,但相比其他国家法律,我国相关法律显然“温和”得多。“万福生科”在2014年12月12日已经复牌,并且出现连续6个涨停,这不得不令人深思。
启示三:在企业履行其经济责任的基础上规范企业社会责任的披露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前提是它实现了自身经济的生存、发展。“万福生科”舞弊原因之一就是来自上市的预期压力。上市成功后,好看的财务数据会推动企业股票价格上涨。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出于自身的利益可能有逃避社会责任的心理。所以,有关部门应该利用“胡萝卜加大棒”原理,鼓励企业进行社会责任的披露,而对不披露甚至损害社会利益的企业,监管部门应该进行规范和处罚。
启示四:在注重制度建设的同时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外在自觉靠法律确定最低标准,而内在自觉则需要职业道德加以熏陶。不管是主动为之,还是迫于无奈,万福生科的所有财务人员都参与了造假行动,而各中介机构的人员也未能尽责审核,最终造就了创业板造假的第一股。这背后是会计、审计、保荐代理人、律师的集体失职,也是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缺失。《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明确了会计人的行为准则。因此,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执业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是从文化角度履行会计社会责任的必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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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