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检验检疫系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探索
2017-02-10曾志高王长恺
曾志高+王长恺
摘要:文章从创新发展理念出发,突出打造服务创新检验检疫、制度创新检验检疫、综合性创新检验检疫三个视角,分别从服务创新、制度创新、综合性创新的理论来源入手,进一步论述上述三类创新迁移到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的必要性、可行性,并结合检验检疫系统正在实施的改革实践,分类阐述了检验检疫系统创新发展的具体举措。
关键词:创新发展理念;能力提升;检验检疫系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F124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35-0245-02 DOI:10.13535/j.cnki.11-4406/n.2016.35.120
党的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强调,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其中创新发展是“十三五”时期经济结构实现战略性调整的关键驱动因素,是实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下全面发展的根本支撑和关键动力。对于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而言,围绕创新发展需要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动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加快质量供给创新、真正发挥质量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关键作用,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本文尝试从以下三个方面,探索提升检验检疫系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各种有效途径。
1 打造服务创新检验检疫
宏观质量管理体制中,政府的质量监管包括政府的公共服务在其中起着主导性的作用。政府的公共服务本身就是总体质量的重要构成部分,只有政府公共服务质量水平的提高,也就是被服务对象,即公众满意度水平的提高,才能促进总体质量水平的提高。根据以上思路,检验检疫系统可以尝试创新工作思路,力争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一,实施“多证合一”检验检疫资质登记准入改革,对企业实现“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专窗发证”,对检验检疫内部实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监管互认、联动审批”。
第二,进一步落实精简行政审批权限工作,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流程,实现一个窗口办理,强化对审批流程的监督,并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的受理、过程及结果。
第三,以依法行政、方便企业办事、降低行政成本为出发点,按照“服务便企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许可收费,对保留的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实行动态管理,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职责法定、权责统一。积极推动职能转变,规范行政许可和审批行为,推行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行政审批服务实现“减量化、扁平化、集约智能化”。
第五,搭建“单一窗口”数据交换主渠道,建设若干具有检验检疫制度创新和管理变革特征的新型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与地方相关信息化系统和基础信息资源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推动地方政府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进一步拓展数据、信息采集渠道,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强化信息安全保障。
2 打造制度创新检验检疫
制度创新指的是新制度安排替代旧制度安排或者一个新制度安排被构造的过程,这个过程所带来的预期净收益大于预期成本。制度创新只有在这样两种情况下发生:一种情况是创新改变了潜在利润;另一种情况是创新成本的降低使安排的变迁变得合算。从内外需求来看,检验检疫系统也迫切需要通过制度创新,避免陷入僵化、保守、落后的境地,以达到跟随时代发展的脉搏、提升检验检疫系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目的。
2.1 以重点区域、特殊领域为突破口,打造制度创新检验检疫
第一,以对台工作为突破口,深度对接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州新区、海丝核心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等中央重大战略决策,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与福州新区联动、一体化发展,丰富涉台检验检疫领域“福建样本”的内涵,努力探索最灵活、最便捷、最宽松的福建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
第二,以自贸试验区为突破口,创造性地提出并形成一批叫得响、可复制、可推广、有实效的经验措施,打造检验检疫改革创新的升级版。加速通关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建设,促进科学监管与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协调统一,处理好监管和服务的关系,提高服务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第三,创新对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围绕“风险管理、有效预防、重点监管、积极促进”的涉台检验检疫监管要求,继续探索促进对台小额贸易健康发展和便利两岸人员往来的措施和对策。在对台口岸复制推广食品农产品“源头管理、口岸验放”模式,促进两岸双向贸易发展。
第四,开展两岸检验检疫证书、认证认可结果和检测结果等电子数据的交换和互认工作,整合和分析两岸检验检疫业务信息及发展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持;研究将两岸检验检疫信息变成社会资源,促进信息的深入利用以及相关部门的业务协同协作。
2.2 以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打造创新检验检疫
第一,推行“同线同标同质”模式,提升质量供给水平。检验检疫部门可以发挥出口食品企业备案注册管理、第三方认证等质量基础保障作用,促进企业出口、内销产品在同一生产线、按相同的标准生产,使内外销产品达到同样的质量水准(即“同线同标同质”)。推行该模式,有利于改善我国消费者的生活品质,也有利于国内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第二,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强消费品质量监督。围绕消费者普遍关注、反映强烈、要求迫切的突出质量问题,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开展消费品质量状况调查,运用标准、检测、认证等手段,帮助企业发现和解决产品质量提升的制约因素,培育发展消费品品牌;严厉打击消费品制假售假行为,加大消费品执法打假力度,严查彻办质量违法大案要案。
3 打造综合性创新检验检疫
综合性创新就制造业而言,是完全利用已有的技术和产品来实现创新产品,即充分利用和掌握当代现有工艺技术和市场上可提供的产品,通过剖析和研究,“综合”成为新产品。从这个角度来说,“综合就是创造”或“综合就是创新”。而综合性创新之于政府部门,则完全可以在现有技术和制度的基础上,对现有制度进行重新整合和优化,以实现创新制度建设。
3.1 在基础保障平台上实现综合性创新
推动“智慧质检”建设,准确把握“互联网思维”“智慧型监管”“大数据决策”“协同化办公”“云信息服务”这五个“智慧质检”建设的基本内容,对现有业务系统及设备设施进行整合创新、改造完善和优化升级,推动管理创新、促进职能转变:
第一,通过高新信息技术与业务的融合创新,全面探索“互联网+”在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大车流、大货流、大人流”中的应用,逐步打造“智慧口岸”,构建新型智能监管模式,努力实现既在“非传统安全”威胁中确保国门安全、维护好场域安全,又在“经济新常态”形势下提升通关便利、促进外贸发展。
第二,建设和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平台暨云计算基础保障平台。整合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建设物理基础设施支撑环境和广域网络支撑环境以及统一的云服务大平台管控中心支撑全省的核心应用。
第三,运用大数据整合信息资源应用渠道。统筹推进与检验检疫相关的基础数据、业务数据及交换数据库建设,制定完善信息资源采集、维护、共享、发布等相关制度和标准;完善检验检测认证、口岸检疫、原产地、通报及退运等专项数据库建设,为业务工作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资源。
第四,建立“智慧口岸”支撑体系。以ECIQ检验检疫主干系统应用为主线,整合检验检疫业务的口岸电子监管功能,建立“智慧口岸”相关的数字化、智能化、集约化支撑体系。实施“智慧质检”工程,强化大数据的分析研判,建立一套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体系。
3.2 在监管手段上实现综合性创新
作为政府质量监管部门,在宏观质量管理中应该充分发挥其他质量监管体系,如市场质量监管体系、社会质量监管体系的作用,整合其他质量信息参与主体如质量供应方、质量需求方和质量第三方的信息渠道,综合采用现有成熟的多种技术手段,以实现质量监管手段的综合性创新:
第一,关注新业态质量监管发展动向,强化综合性创新手段。按照加快发展与完善管理相结合、有效监管与便利进出相结合的原则,突出跨境电商产品质量提升,加快提升适应新业态特点的检验监管能力;充分运用“互联网+”理念,综合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手段加强质量监测和分析,服务经济发展决策和业务管理需要。
第二,综合运用现有成熟理念,积极打造全新的监管模式。打破传统法检目录束缚,着力在科学监管、依法监管和质量监管上下功夫,综合运用目前运作相对成熟的风险管理、信用管理和分类管理理念,积极探索第三方结果采信、分类差异化的监管模式,建立“登记公示+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监管机制。
第三,集合全社会力量,健全和创新进口质量风险信息采集手段。学习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对于进口消费品管理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完善的消费品投诉、举报、伤害数据收集系统,并与各级政府部门通报信息、媒体舆情信息、医院伤害报告信息、消防事故信息一起纳入质量风险信息收集范围,为创新检验监管体制奠定质量风险评估的基石。
第四,在健全质量风险信息采集基础上继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推动进口质量管理从重产品检验向重第三方监管和监督抽查转变,构建统一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立联动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布控、处置等风险管控和处置机制,提高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处置能力。
参考文献
[1] 程虹.宏观质量管理[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9.
[2] 诺思.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革[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
[3] 林金堵.综合创新是最根本的壮大与发展的道路[J].印制电路信息,2006,(11).
(责任编辑:周 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