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野草》的语法结构及其理论根
2017-02-10李冠华何妍
李冠华+何妍
摘要:独特的悖论式语法结构是《野草》的基本结构模式。该模式是鲁迅自觉实践《苦闷的象征》文艺思想的表现。通过对此问题的分析,能够见出域外文艺理论对于本土文学实践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鲁迅;文艺理论;《野草》;《苦闷的象征》
《野草》集在鲁迅所有的创作中具有特殊的意义。集子的创作时间是从1924年9月15日到1926年4月10日,后来结集时再作“题辞”于1927年4月26日。许多研究者指出,此段时间是鲁迅生命中最为苦闷、彷徨的时期,于是把这些“大半是废弛的地狱边沿的惨白色小花”,以散文诗的形式表现出来,故而,《野草》也成为“鲁迅哲学”的一次集中展现。但所谓“鲁迅哲学”到底是什么样的哲学呢?研究者却众说纷纭。究其原因,主要是由鲁迅本身思想的丰富性和复杂性所决定的,但另一方面,也和《野草》高度的象征主义和独特的语法结构有关。关于《野草》的象征主义,研究者已经谈论很多了。本文拟就其独特的语法结构谈一点看法。
一
《野草》全集算上“题辞”共24篇,其中几乎每一篇都存在着一种独特的结构规律,即语汇或意象之间的悖论。例如《题辞》篇:“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沉默”和“开口”之间,“充实”和“空虚”之间,就构成了悖论。还有下文:“我以这一丛野草,在明与暗,生与死,过去与未来之际,献于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之前作证。”这里“明”与“暗”,“生”与“死”,“过去”与“未来”,“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之间,也是悖论关系。此外,还有文中反复提到的“野草”与“乔木”,“生存”与“死亡”,“自爱”与“憎恶”等等,也都存在着悖论关系。正是这些存在着悖论关系的语汇和意象,使得《题辞》显得十分晦涩。
《题辞》可以视为《野草》集的总纲,其基本的悖论式的结构模式,在后面的文本中得到了更加彻底和丰富的贯彻。如《秋夜》中清醒的“枣树”和做着梦的“小粉红花”;《影的告别》中的“天堂”和“地狱”以及“黑暗”和“光明”;《求乞者》中两个求乞者分别的“哀呼”与“装哑”;《我的失恋》中爱人赠我的“百蝶巾”、“双燕图”、“金表索”、“玫瑰花”与我回她的“猫头鹰”、“冰糖壶卢”、“发汗药”、“赤练蛇”;《复仇》(一)中温热的血和冰冷的死,看者和被看者;《复仇》(二)中的“神之子”和“人之子”;《希望》中的“希望”与“绝望”,“青春”与“衰老”;《雪》中滋润美艳的“江南的雪”与如粉如沙的“朔方的雪”;《风筝》中的“惩罚”与“宽恕”;《好的故事》中“好的故事”与“昏沉的夜”;《过客》中的“老翁”与“女孩”,以及过客的走和留;《死火》中的“冰”和“火”;《狗的驳诘》中的“狗”与“人”;《失掉的好地狱》中的“人类”和“魔鬼”;《墓碣文》中的“热”与“寒”,“天上”与“深渊”,“一切”与“无所有”,“无所希望”与“得救”;《颓败线的颤动》中的“眷恋与决绝,爱抚与复仇,养育与歼除,祝福与诅咒……”;《立论》中的“说谎”与“遭打”;《死后》中的死者与生者;《这样的战士》中的“无物”之“阵”;《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中的“聪明人”和“傻子”,“主人”和“奴才”;《腊叶》中腊叶去年的“斑斓”和今年的“黄蜡”;《淡淡的血痕中》“怯弱的造物主”与“叛逆的猛士”;《一觉》中的“生”与“死”,漂渺的梦园与“人间”……
这里对《野草》集中每一篇章的罗列,是想证明一点:悖论的语言和意象的普遍存在,已经构成了《野草》集的基本语法结构。这样的结构应该成为我们阅读和理解《野草》的一个基本视角。
二
《野草》的悖论体现了作者独特的艺术追求。这里的悖论就像康德的“二律背反”或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复调”一样,都是主人公思想内容太过于复杂的结果。悖论的背后其实是作者两种世界观,或两种思想倾向的深刻冲突。用悖论表现思想的冲突,在鲁迅,是自觉实践厨川白村《苦闷的象征》文艺思想的结果。厨氏认为:所谓文艺,不过是两种生命力量冲突而导致的苦闷的象征。“所谓两种力量的冲突,一是生命力受到社会的压抑产生的冲突,一是生命力本身两种人格的冲突。”
鲁迅翻译《苦闷的象征》是在1924年,正是写作《野草》的同时。翻译工作从四月开始,十一月即告完成并出版。鲁迅在译本引言中说:“至于主旨,也极分明,用作者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生命力受到了压抑而生的苦闷懊恼乃是文艺的根柢,而其表现法乃是广义的象征主义。……这在目下同类的群书中,殆可以说,既异于科学家似的专断和哲学家似的玄虚,而且也并无一般文学论者的繁碎。作者自己就很有独创力的,于是此书也就成为一种创作,而对于文艺,即多有独到的见地和深切的会心。”可见鲁迅对本书的接受和认同。《野草》正是以象征主义的方法,表现生命力受到压抑而生的苦闷。
《野草》在此一点上与《苦闷的象征》有着惊人的一致:“这两种力(‘创造生活的欲求与‘强制压抑之力——引者注)的冲突,也不能说尽在自己的生命力和从外部而至的强制和压抑之间才能起来。人类是在自己这本身中,就已经有着两个矛盾的要求的。”冯雪峰论证道:《野草》中的矛盾,“是悲观与乐观的矛盾,或者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是希望与失望的矛盾”。这些矛盾“一方面反映着现实社会中黑暗与光明的斗争,一方面反映着作者在世界观等问题上的矛盾”。这个论断是符合实际的,《野草》集中的所有文章,确实可以大致分成两类:一类是自我与社会的矛盾,一类是自我内部的矛盾。这符合厨氏所谓生命力受压抑的两种表现形式。
概言之,两种生命力压抑的结果造成了作者思想上的矛盾。而这些矛盾在文本中的具体表现,即是大量悖论语汇和意象的出现,这也最终导致了文本的复调和悖论。
三
鲁迅能够成为20世纪中国文学的巨人,当然并非偶然;其《野草》集能够成为现代新文学史上象征主义的典范之作,也绝非偶然。从早期写作《摩罗诗力说》到翻译《苦闷的象征》,再到《呐喊》、《野草》等集的创作,鲁迅不仅自觉地引入域外诗学,同时也以其创作实绩来践行域外诗学对于本土的有效性。这种理论的有效性对于一个前现代的中国是不可想象的,但对于一个具有“历史过渡性质”的20世纪中国,却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20世纪的中国面临着太多的选择,20世纪的中国文学也面临着太多的选择,历史证明,鲁迅的选择最具有典范意义。
可资比较的是,陈寅恪曾论王国维道:“其学术内容及治学方法,殆可举三目以概括之者。一曰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二曰取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旧籍互相补正……三曰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前两目主要就王氏历史、考古成就而言,独有第三目,陈寅恪是就其“文艺批评及小说戏曲之作”而言。并且陈寅恪认为:“吾国他日文史考据之学,范围纵广,途径纵多,恐亦无以远出三类之外,此先生之书所以为吾国近代学术界最重要之产物也。”与王国维等更多地致力于理论批评和学术建构不同,鲁迅走的是另外一条道路。对于王国维,“外来之观念”只是用以阐释传统材料的工具,而对鲁迅来讲,“外来之观念”则成为其创作的方法论,并进而影响到未来中国现代新文学文学的创作走向。鲁迅成为中国现代新文学的奠基人,其意义,也当从这个角度来加以看待。
注释:
鲁迅《野草》,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I页。下文引《野草》,均同此,不再注出。
孙玉石《<野草>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99页。
(日)厨川白村《苦闷的象征》,鲁迅译,江苏文艺出版社,2008年版,第2页。
同上,第7页。
李宗英、张梦阳编《六十年来鲁迅研究论文选》,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年版,第707页。
陈寅恪《<王静安先生遗书>序》,载《王国维论学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24页。
参考文献:
[1]鲁迅.野草[M].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
[2]孙玉石.<野草>研究[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3](日)厨川白村,鲁迅译.苦闷的象征[M].江苏文艺出版社,2008.
[4]李宗英,张梦阳编.六十年来鲁迅研究论文选[M].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
[5]傅杰编.王国维论学集[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