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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小说狐精“冒充顶替”故事述论

2017-02-10·韩晓·

明清小说研究 2017年1期
关键词:任氏小翠狐狸

·韩 晓·

古代小说狐精“冒充顶替”故事述论

·韩 晓·

所谓冒充顶替,即替换身份以取得利益或达到目的,可以分为冒名顶替和冒形顶替。狐精冒充顶替故事在古代小说中源远流长、蔚为大观而自成一格。狐狸自身属性的敏感、狡黠,配合“冒充顶替”这种集巧合、误会、悬疑、突转等艺术手法于一体的情节桥段,往往能敷演曲折离奇、引人入胜的篇章。狐精冒充顶替故事从先秦至明清不断发展,历经“欲冒其名,先化其形”的准备阶段,完成“既托其名,亦象其形”的典型阶段,达到了“虽秉其形,自有其格”的超越阶段。

狐精 冒充顶替 古代小说 情节模式

所谓冒充顶替,即替换身份以取得利益或达到目的,可以分为冒名顶替和冒形顶替两种情况。此类事件在交通不发达、信息交流较为困难或迟滞、查验与防伪等技术手段相对落后的古代社会或许时有发生,因而在古代小说中也常常涉及,逐渐形成一种相对固定的故事框架与情节模式。根据冒充者的身份属性,可将这类故事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人与人之间的冒充顶替;另一类是神鬼妖魅的冒充顶替,主要指神鬼妖魅对人的冒充,也包括其彼此之间的互相冒充。

李鬼充李逵,难免现原形。人与人之间的冒充顶替势必引发纠纷,因此类似情节在公案类、婚恋类小说中屡见不鲜。例如,《喻世明言》卷二《陈御史巧勘金钗钿》中的梁尚宾假冒表弟之名到顾佥事府上骗婚,事情败露后顾佥事之女顾小姐羞愤自尽,梁尚宾则被陈御史判了斩刑。《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姚滴珠避羞惹羞 郑月娥将错就错》中不幸沦为妓女的郑月娥得知自己的容貌酷似姚乙的妹妹姚滴珠,为了跳出火坑便利用郑月娥的失踪冒形顶替,几经周折终与姚乙结成夫妻。相比人与人之间的冒充替换,古代小说中神鬼妖怪的冒充顶替故事在数量上、艺术上均有过之而无不及。此类故事多见于志怪类、神魔类小说,《西游记》中孙悟空变成高小姐戏弄猪八戒、变成牛魔王哄骗铁扇公主,以及《封神演义》中九尾狐化身妲己祸乱成汤等,都是妇孺皆知的例子。“狐之变幻,传纪最夥”①。在古代小说所描写的形形色色的神鬼精怪之中,狐精形象魅力非常,其历史之久远、品种之多样、形容描叙之精彩,实为他种精怪所不及。狐狸自身属性的敏感、狡黠,配合“冒充顶替”这种集巧合、误会、悬疑、突转等艺术手法于一体的情节桥段,往往能敷演曲折离奇、引人入胜的篇章,因此,狐精冒充顶替故事在古代小说中源远流长、蔚为大观而自成一格。总体说来,这类作品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欲冒其名,先化其形

在先秦两汉古籍之中,有不少关于狐狸的书写。其中既有对狐狸形貌和习性的艺术描摹,如《小雅·何草不黄》“有芃者狐,率彼幽草”之句、《战国策·楚策》中的寓言故事“狐假虎威”等等;也有一部分聚焦狐狸的独特之处或神奇力量,反映了原始的自然崇拜和巫术、淫祀之风的影响,带有浓厚的神话色彩。

有青丘之国,有狐,九尾。郭璞云:“太平则出而为瑞也。”

——《山海经·大荒东经》②

桓公问于管子曰:“代国之出,何有?”管子对曰:“代之出,狐白之皮。公其贵买之。”管子曰:“狐白应阴阳之变,六月而壹见。公贵买之,代人忘其难得,喜其贵买,必相率而求之……”

——《管子·轻重戊》③

禹三十未娶,行到涂山,恐时之暮,失其度制,乃辞云:“吾娶也,必有应矣。”乃有白狐九尾造于禹。禹曰:“白者,吾之服也。其九尾者,王之证也。涂山之歌曰:‘绥绥白狐,九尾痝痝。我家嘉夷,来宾为王。成家成室,我造彼昌。天人之际,于兹则行。’明矣哉!”禹因娶涂山,谓之女娇。取辛壬癸甲,禹行。十月,女娇生子启。启生不见父,昼夕呱呱啼泣。

——《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④

无论是“应阴阳之变”而腋生白毛之狐,还是可为“王之证也”的九尾狐,均无意掩藏自己的狐形狐貌。这些狐狸形象与能为变幻冒充之事的狐精尚有一定距离,但这些言说狐狸神异之处的文献记载为后世讲述狐精冒充顶替故事的小说积累了丰富素材,提供了书写可能,可以视作狐精冒充顶替故事乃至各种狐精故事的源头。虽则如此,狐狸毕竟是兽类,想要冒充人类,必须先具备变幻其形貌的能力。因此,狐狸冒充顶替故事的发轫,应从狐狸幻化人形的情节开始出现算起。当然,若仅仅只是幻化成普泛意义上的“人形”而没有明确所冒充者为谁,尚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成型的冒充顶替故事,但是,狐狸化身为人的情节与冒充顶替故事的紧密关联却不能忽视,所以可将表现狐精幻化成人的一类作品都归为狐精冒充顶替故事的准备阶段。

这一阶段起于何时?《玄中记》云:“狐五十岁能变化为妇人。百岁为美女,为神巫;或为丈夫,与女人交接;能知千里外事,善蛊魅,使人迷惑失智。千岁即与天通,为天狐。”⑤《搜神记》亦云:“千岁之狐,起为美女。”⑥葛洪《抱朴子内篇》卷三《对俗》引《玉策记》云:“狐狸豺狼,皆寿八百岁,满五百岁,则善变为人形。”⑦类似说法反映出狐精幻化成人的故事在魏晋时期已有流传,而且为数不少。爬梳魏晋六朝时期的志怪小说,亦能发现许多关于狐精变化人形的描写。《搜神记》卷十五“栾书冢”记录了一个墓中白狐变为老者的故事:“汉广川王好发冢。发栾书冢,其棺柩盟器,悉毁烂无余。唯有一白狐,见人惊走。左右逐之,不得,戟伤其左足。是夕,王梦一丈夫,须眉尽白,来谓王曰:‘何故伤吾左足?’乃以杖叩王左足,王觉,肿痛,即生疮,至死不差。”⑧故事既见于《搜神记》,亦见于《西京杂记》,是目前可见描写狐精幻化的作品中出现时间较早的一则。作者以广川王梦境的方式来表现白狐的幻化成人,写得影影绰绰,似真似幻。《搜神记》卷十八“老狸”讲述一只老狐化人往诣董仲舒,被董仲舒识破。此事也见于《幽明录》,较《搜神记》记叙稍为详细。北魏杨衒之《洛阳伽蓝记》卷四《城西》记录了一只狐狸化为妇人三年才被识破的故事:“有挽歌孙岩,娶妻三年,妻不脱衣而卧。岩因怪之,伺其睡,阴解其衣,有毛长三尺,似野狐尾。岩惧而出之。妻临去,将刀截岩发而走。邻人逐之,变成一狐,追之不得。其后京邑被截发者,一百三十余人。初变妇人,衣服靓妆。行于道路,人见而悦近之,皆被截发。当时有妇人着彩衣者,人皆指为狐魅。熙平二年四月有此,至秋乃止。”⑨此篇点明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人物名姓、职业,很有真实感。狐精伪装为人三年,终究因为藏不住尾巴而暴露,颇有寓言性,“狐狸尾巴”一词便由此而来。

唐代,小说创作意识逐渐成熟,加之鬼神崇拜、巫卜淫祀之风盛行以及统治者“神道设教”、释道二家相互对抗等因素的影响,狐精幻化故事越来越多。“人物异类,狐则在人物之间;幽冥异路,狐则在幽明之间;仙妖异途,狐则在仙妖之间。故谓遇狐为怪可,谓遇狐为常亦可……张《朝野佥载》称初唐以来,百姓多事狐神,当时谚曰:‘无狐魅,不成村’。是至唐代乃最多。《太平广记》载狐事十二卷,唐代居十之九,是可以证矣。”⑩较之六朝志怪之简略短小,这一时期狐精变幻故事在艺术上大有提升。沈既济《任氏传》即为代表。故事的女主角任氏聪慧贤良、贞洁自持,一改魏晋六朝志怪常见的邪恶、淫荡的狐精形象。只因为郑六不嫌恶自己的狐精身份,任氏便一心一意给这个穷困、好色的男人做妾。聪慧的任氏不仅帮助郑六赚钱,当郑六的亲戚韦崟企图侮辱她的时候亦能义正辞严地反抗,保全了自己的贞洁,也赢得韦崟的敬重。郑六因赴外地任职,不顾任氏的意愿而勉强她一同前往。任氏虽预知此行不吉也只得冒险同行,果然半道被猎狗咬死。“嗟乎,异物之情也有人焉!遇暴不失节,徇人以至死,虽今妇人,有不如者矣。惜郑生非精人,徒悦其色而不征其情性。不过,任氏也并非完美无暇。譬如,为了报答韦崟的衣食周济,任氏曾几次帮他渔艳猎色。其中一次便是施法让一个美女生病,美女为了治病来找任氏,“任氏密引崟以通之,经月乃孕”。如此行为虽不轨于正义,但放在一个狐精身上或许可以理解,同时亦能够反映人性的复杂,毕竟,小说描写狐狸其实意在描写人类自己。而本篇所创设的狐精帮助某个男子得到心仪女子的情节,在之后的狐精冒充顶替小说中亦被吸收和借鉴。

从魏晋六朝志怪到唐宋传奇,描写狐精诸般变化的小说越来越多,并且出现了《任氏传》这样在思想及艺术上都较为卓越的作品,它们为狐精冒充故事在情节逻辑、表现技巧、文辞章句乃至受众心理、传播环境等方面所做的准备已经足够充分。

二、成熟阶段:既托其名,亦象其形

整体而言,狐精冒充顶替故事作为狐精变化故事的一个情节发展方向,其发展成熟应比狐精变化故事滞后,但是,无论是描写狐精的诸般变化还是讲述狐精的冒充顶替,都属于狐精故事的大系统,二者既同源共生,也彼此影响推动。

就在狐精故事广泛流传的魏晋时期,完整意义上的狐精冒充顶替故事已经开始出现。以志怪小说的代表《搜神记》为例。全书共464则,描写狐狸的文字有12则。除了3则没有写明狐狸变幻人形,其余9则都涉及狐精幻化情节。在这9则故事中,有2则描写了狐精的冒充顶替,即卷十八的“吴兴老狸”和“宋大贤杀鬼”。

两个故事分别写狐精冒充人和狐精冒充鬼,展示了狐精冒充故事的情节多样性。冒充人的狐精能让人“积年不觉”,法力可谓高深,然却令父子三人送命,害人不浅。冒充鬼的狐精促狭、可恶,不断骚扰人类,终于自取灭亡。在“无狐媚,不成村”的唐代,自然不乏狐精冒充他类的故事。《太平广记》卷四百四十七的《张简》一篇,标为“出《朝野佥载》”,讲述了一个狐精任意幻化令人防不胜防的故事。唐国子监助教张简为乡学授课,狐精居然趁其未至之前变作他的模样,给弟子们讲一纸书而去。张简授课后回到家中,狐精又变作张简妹妹的模样戏弄他。一连两天皆是如此,致使张简莫辨真假而误杀自己的妹妹。《太平广记》同卷还有《僧服礼》一篇,标为“出《广异记》”,叙述了唐永徽中一老狐化身弥勒佛,骗得众人崇敬,而终被看出破绽。上述例子中,狐精冒充人类意在骗人、害人,多会引发祸患,可见,该时期狐精冒充顶替故事的一个重要主题在于警示狐精对人类的危害,展示人与狐精的对抗关系。在情节结构上,多以狐精冒充某人启动故事,并以真实身份被识破而告终,形成一种相对稳定的以“冒充—识破”两个情节单元支撑小说构架的结构模式。

三、超越阶段:虽秉其形,自有其格

清代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写了七十余篇狐狸故事如《娇娜》《王成》《青凤》《婴宁》等,文笔灿然,精彩纷呈,《阿绣》《小翠》两篇堪称其中的上乘之作,同时也是该时期狐精冒充故事的杰出代表。相比其他描写狐精冒充顶替的小说,这两个作品在情节结构、人物形象和思想内涵等方面均有所突破,展示了狐精冒充顶替故事的新高度。

第一次以假乱真由狐精冒充阿绣开始,旋以狐精自己揭破真相而结束,运用“冒充-识破”的情节模式组构故事,寥寥几笔却颇有深意,并非此前故事的简单重复。狐精的冒名并非出于功利或情欲,只为检视自己的“美”,顺便嘲弄刘子固。看似痴情的刘子固,乍见美色而心动,失美色而冀天下有似之者,纯属爱色之人,自然人狐不分。狐狸假充美女,批评的不是狐狸而恰恰是人,因为世人多看肤浅皮相,不能体察真心,所以有此差错。第二次以假乱真只由“冒充”这一个环节组成,居然让阿绣冒充狐精,更是神来之笔。不仅说明了狐精自身的独立性,也完全颠覆了以往冒充顶替故事中从狐狸到人的单向度模仿,达到了狐精和人的双向互仿。其实,不单“阿绣效其装”,蒲松龄不也是模仿狐鬼才成孤愤之书?所有狐精冒充顶替的故事,俱须作者揆狐狸之情、摹狐狸之态而完成。算上小说前半部分描绘的冒充故事,《阿绣》的情节结构实由三个不同类型的冒充故事叠加组合而成,可见作者已将冒充顶替的情节桥段运用得出神入化,这既说明狐精冒充顶替故事已经攀上了艺术高峰,也可视为此类作品发展演变的超越阶段的来临。

当然,超越的不单是情节结构,还有狐精形象的塑造和思想主题的阐发。《小翠》亦是极好的例子。故事情节还是由四个单元组成。1.缘起:王太常幼时无意间救过小翠的母亲。2.冒充:小翠为报救母之恩变作钟氏的模样嫁给王太常的傻儿子王元丰,不仅治好了元丰的痴傻病,还几次化解了王家的危难。3.识破:小翠偶然摔破一只玉瓶,遭到王氏夫妇的责骂,小翠自揭身份,愤然离去。4.结局:王元丰和小翠再次相逢,但小翠不肯再回王家,并劝元丰另娶他妇以传宗接代。小翠离去后,元丰娶钟家女儿为妻,发现钟氏的形貌举止与小翠无异,方知小翠预知了自己与钟氏的婚事,才以其相貌相与,以安慰将来自己的相思之情。故事的独特之处在于,小翠虽然以钟氏面目示人,却仍然使用自己的名姓,且冒“形”顶替的行为直至故事结尾处才一笔点破,颇能让读者产生一种不是小翠变作钟氏竟是钟氏成为小翠替身的错觉,对故事男主角王元丰而言或许更是如此。冒充者能让被冒充者成为自己的替身,不能不说是达到了冒充的最高境界。这当然要归因于本篇在构思上的用力之处:虽秉其形,自有其格。

狐狸修炼多年方能化身为人,人类对狐狸而言似乎就是不容置疑的高层次,纵然自己法力高强对待人类也需仰视。在以往的狐精冒充顶替故事中,狐精总是竭力模仿他人希求以假乱真,一旦真实身份被揭穿,她们总是表现地羞赧不已。一味自惭形秽,实乃低人一等。在这些仰视世人的狐狸身上,折射出男尊女卑、上尊下卑的等级社会中女性的谦卑和弱者的无奈。小翠的确特别:她保持着自己的个性而并非一味模仿他人,欲笑则笑,欲怒则怒,无视人狐之分,也无视人伦规范。当王太常夫妇为一个玉瓶对她交口大骂,扮演媳妇的小翠,竟敢指责公婆;而作为狐狸的小翠,居然还敢于自曝身份。

在小翠看来,人与狐也好,男与女也罢,都是平等的,只应该将心比心平等相待,不必自认卑微刻意媚惑。小翠的可爱,正在于这份纯真与洒脱。为了保存这份纯真与洒脱,保持自身独立和尊严,与王元丰再度相逢的小翠不顾元丰及其母的苦苦恳求,终于毅然离去。《小翠》一篇的超越,或许正在于这份深刻与执着。有了《阿绣》《小翠》这样卓尔不群的作品,使得“冒充顶替”不仅仅只是一个写作技巧和情节手段,也达到了某种思想深度。

狐精冒充顶替故事从先秦至明清不断发展,历经了“欲冒其名,先化其形”的准备阶段,完成了“既托其名,亦象其形”的典型阶段,达到了“虽秉其形,自有其格”的超越阶段。无论人物如何改变,情节怎样演绎,冒充顶替故事在骨子里仍是着眼探讨人妖关系,即人际关系。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与其为人替身倒不如做好自己。虽然如此,岁月漫漫,人生苦短,转换他人身份能领略别样的精彩,收获不同的体验,简直就是自我生命的延长,这对流落红尘寂寥修炼的狐精而言不啻巨大诱惑,对人而言想必也是如此吧。只是,别人的世界很精彩,别人的世界很无奈。当谎言戳穿,冒充结束,转身离去的精魂是否也有一身疲惫,两行清泪!

注释:

① [明]沈德符著,黎欣点校《万历野获编》卷二十八《京师狐媚》,文化艺术出版社1998年版,第783页。

② 袁珂校注《山海经校注》,巴蜀出版社1993年版,第400页。

③ 赵守正《管子注译》(下册),广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04-405页。

④ [东汉]赵晔著,张觉校注《吴越春秋校注》,岳麓书社2006年版,第161-162页。

⑤ 鲁迅校录《古小说钩沉》,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239页。

⑦王明《抱朴子内篇校释》卷三,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48页。

⑨[魏]杨衒之撰,周祖谟校释《洛阳伽蓝记》卷四,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60-161页。

⑩[清]纪昀著《阅微草堂笔记》卷十《如是我闻(四)》,天津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214页。

(责任编辑:倪惠颖)

韩晓(1976—),女,湖北宜昌人,文学博士,湖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元明清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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