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多德—弗兰克法案》是什么(答读者问)
2017-02-08
编辑同志:
美国总统特朗普日前签署行政命令,要求全面重审《多德—弗兰克法案》。这个法案出台背景是什么?它包含哪些内容?
辽宁读者 莫凡
《多德—弗兰克法案》全称《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2010年7月由时任总统奥巴马签署生效。次贷危机爆发后,美国经济和金融受到重创,失业率居高不下。美国政府出手拯救濒临破产的金融机构,引起基层民众强烈不满。当时美国社会一种强势观点认为,正是金融机构的贪婪和金融监管的缺失造成次贷危机和普通民众遭殃。2009年上半年,美国财政部发布金融监管白皮书及立法建议;6月奥巴马公布金融监管改革方案。到2010年年中,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分别通过金融改革法案,并以众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弗兰克和参院银行委员会主席多德二人的名字命名。
《多德—弗兰克法案》旨在控制系统性金融风险,保护纳税人和消费者利益,维护金融稳定,防止金融危机再发。有评论认为该法案是1930年以来美国最全面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建立新的监管体系,对美国金融市场、金融监管、危机处置路径等产生重塑性影响。
一般认为,该法案包括三大核心内容:一是扩大监管机构权力,成立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FSOC),限制金融高管的薪酬,禁止用纳税人资金救市,重点是破解金融机构“大而不能倒”的困局。二是设立新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全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采纳所谓“沃克尔规则”,即限制大金融机构的投机性交易,尤其是加强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以防范金融风险。
《多德—弗兰克法案》诞生以来就不乏争议,共和党一直对其持批评态度,认为该法给金融业带来额外合规成本,削弱美国金融机构竞争力。一些争议包括消费者保护的具体内容和措施以及执行“沃尔克规则”对银行收入造成的影响等。例如,法案要求分隔银行的消费者业务和高风险交易业务,确保银行不得做与客户利益相悖的对赌交易。
特朗普在总统竞选中就多次表示一旦当选总统,将很快终止或限制《多德—弗兰克法案》。不过民主党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人士等仍强烈支持该法案,批评人士称特朗普复审该法案说明他已屈服于华尔街的压力。▲
(甄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