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要签约还要有效履约
2017-02-07
老友 2017年6期
家庭医生:要签约还要有效履约
5月19日是世界家庭医生日。国家卫计委、国务院医改办发布 《关于做实做好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年内在85%以上的地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群覆盖率达到30%以上。
相比传统的就医模式,家庭医生具有个性化、便捷化、持续性的优势,可以结合服务对象病史、体质等情况对治疗或保健方案进行“私人订制”,遇到疑难杂症也可以及时提供转诊服务。签约的医生与居民之间,建立的不只是就医服务的契约关系,更是一种信任关系。因此,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仅是患者的福音,也是合理分配医疗资源的一剂“良方”。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我国尚处于试点阶段,推行过程中还面临着不少难题。破解全科医生人才短缺困局,既要大力推进规范化培训和教育,又亟须提高全科医生工作岗位的吸引力。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才能让家庭医生有底气、乐意干,保持工作热情。除提高经济待遇外,政府还应建立健全机制,给基层全科医生提供职业发展等方面的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当下一些地方出现急于签约的情况,把签约率作为首要工作指标,对这种做法和现象要给予高度关注和重视。只有打造高素质的家庭医生队伍,提供高质高效的家庭医生服务,才能让好制度真正落地见效。
(综合光明网、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