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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作出的公证书有效吗

2017-02-05

方圆 2016年23期
关键词:公证书继承权继承法

山东李先生:我是一个盲人,我儿子意外死亡后,继承人有我、詹某的妻子及詹某的子女。考虑到詹某的妻子生前对詹某恩爱有加且对我又孝顺,我决定放弃继承权。我便到公证处制作了放弃继承权的公证书,并指印表示同意。我做出放弃继承权的公证书有效吗?

此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公证书有效。第一,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你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具有放弃继承的主体资格;第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七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公证书系代表国家出具的证明文书,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要求;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做出。你做出放弃继承的时间是在遗产分割前,符合做出放弃的时间要件。盲人虽然看不见东西,但不是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综上所述,你做出的放弃继承权的公证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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