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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共享与中产风暴

2017-02-05

电视指南 2016年12期
关键词:资方甲方权益

对于剧本版权一事,编剧一直都是一种比较矛盾的心理。一般来讲,编剧都希望留下所有权益,只授权给甲方一定期限的拍摄权,但又担心自己在甲方心目中分量不够,或因为其他一些方方面面的原因,不敢轻易开这口。但是,如果张不开嘴,很有可能剧本的所有权益都被甲方拿走,只留给你一个获得报酬权和署名权。

如果是后一种情况,许多编剧都会心有不甘,因为很可能甲方制作不成功,把剧本浪费了,这种情况下编剧有可能想拿走剧本让更好的制作团队来制作,但此时版权已经没有了,只能望洋兴叹,看着自己辛苦带大的孩子被投入火坑糟蹋了,连救起来的权利都没有。另外,自己写的剧本,自己知道它的改编价值,可以变成小说、话剧、电影、网络剧,甚至更多的新老媒体方式传播,并获得相应的名与利,如果这些权利全都在甲方那里,乙方就只能干瞪眼。

除了一些成熟的顶尖编剧之外,一般编剧在产业中都处于弱势地位,特别是许多年轻编剧为了生活,不得已违心地放弃自己想要的权益,其实内心非常不甘,但又没有别的办法。

基于此,我想到了版权共享这个概念,可供大家参考。

所谓版权共享,就是和甲方约定好了,甲方可以一直拥有剧本的所有版权,他自己可以一直用,但不能转让给第三者。但是,我们作为乙方,也共同拥有所有或部分重要版权,但不同的是,我们可以转让或授权给第三者。比如说网络传播权,改编电影的权益,改编小说的权益等等。

也就是说,如果大家还没有那个能力跟甲方博弈,没法签下一个只卖出三五年拍摄权但其他权益全部保留的合同,这种情况下,很可能就会签下一个所有权益被甲方在全宇宙范围内永远拿走的合同,那样就会非常不甘心。我提供的方案,是温和而又有操作性、兼顾双方权益和情感的一种中庸方案,仅供大家在实践中参考。

当然,这个不是很现实,现在的影视公司在IP风潮和上市梦想的影响下,对于版权问题极其重视,动不动就讲“全版权”概念,编剧在这方面越来越难以争取权益了。这个也正说明“版权共享”概念的重要性,好歹有个可以变通的办法,不至于大家谈判进入绝境。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版权问题,我们又有些不服气:编剧作为上游产业,为什么老是被别人制约?自己创作的东西都保不住版权,反而是那些随便融点资,并不懂影视行业的人,他们往往可以拥有所谓的“全版权”,这种情况为什么会产生,有什么办法可以改变?

下面作一下简略的分析。

按道理,一个生产果汁的公司,肯定它就害怕上面种水果的公司,我不提供水果,你就不可能生产果汁;一个火电公司,如果煤炭公司不给它供给煤,它也根本运作不起来。同样,影视产业里,如果没有编剧,导演、演员、制片人、电视台、电影院……这些人和机构当场就会不存在。我一直弄不明白的是,种水果能成为老大,挖煤能成为老大,都能掐住下游产业的脖子,为什么只有我们编剧一直被下游产业掐着脖子?

出现这个问题的根源,其实是编剧们没有团结起来。从大的方面来说,是国人好窝里斗,每个人都想自己成功,不愿意配合他人做什么,所以能被下游的名利操盘手们轻易地各个击破;从小的方面讲,就是没有人或组织来把大家团结起来,大家就只好各自为政。

如果志同道合者能自发地团结起来,从小规模到大规模,最终形成编剧上游产业的模式,我觉得我的构想是可以实施的。我的想法有一个名字叫“中产风暴”,就是编剧中的中产阶级风暴。

最顶尖的编剧已经不需要这个了,他们有足够的话语权,可以独当一面。但他们可以帮助、配合我们大家来做这件事情。

但是刚入门的新编剧也没有能力做这个事情,因为他们的作品质量还有待提高,而且许多人连吃饭和房租问题都没解决,热血可能有,但人微言轻,也没有行业经验,无法把事情做到点子上。

所以,能做这件事情的人,就是处在中间层的编剧,我觉得应该在自发自愿的基础之上,再有类似于编工委这种组织的领导、带动和协调来做这件事情,把编剧界的中产阶级联合起来,形成产业支柱力量,在质与量上有一个庞大的基数保证,进而加强上游话语权。

具体来说,实施“中产风暴”是将比较成熟但还不是顶尖的编剧,也就是中层以上水平的编剧组织起来进行自主创作,这其中要解决三个重要问题:

第一,大家互相帮忙共同完成选题和方向的问题,大方向没问题了,就可以进入自主创作。这个看起来是很乌托邦的,因为好编剧很难在一起合作的,尤其是很多好编剧在一起合作一件事情更难。但我说的,只是这个组织可以分成各种不同类型的小组,大家以意气相投的小组共同力量,来替组员把握一下他们创作的方向,让他们少走弯路,这个就是可能的,而且是互利互惠、共赢的。今天你们帮我,明天我们帮你,都可以互相启发的。

第二,在进行这种自主创作的时候,不与任何资方发生关系,也就是不拿资方的钱,自己先把剧本写出来,只有这样才不会受到资方的任何干扰。在这种原创的情况下,万一生活方面有困难,其他人可以适当地帮助他渡过难关,还是一个互助组的概念。

第三,在创作过程中因为没有资方介入,很可能编剧在创作过程中会失去方向,所以大家必须互相把关,充当对方的策划。这一点是基于第一点延续下来的,进入具体创作过程之后,如果有关系更密切的组员介入充当策划,把握每一个重要环节的创作方向,会更有利于整个剧本的推动。当然,这种合作肯定是有经济利益的,那就各自私下约定即可。

以上行动具体操作起来还会遇到很多问题,个人建议,可以四五个编剧或编剧工作室相互联合,就像《北京遇上西雅图》的剧本创作就是由姜伟、高璇、任宝茹、林黎胜与薛晓路五大高手共同参与策划完成的。

如果我们拥有了十个像《北京遇上西雅图》这样的互助团队,团队中的每个编剧哪怕每年只创作一部电视剧,那我们也会拥有五十部不错的剧本。

如果每到年末,这个松散的编剧联盟自发地或在编工委组织之下,拿出五十部八十分以上、绝对有全部自主版权的剧本来组织下游企业参与制作,我相信这五十部高质量剧本带来的话语权和收益会让编剧们获得掌控自己作品命运的能力。

当然,这一切都建立在志同道合的、近似于共产主义社会的创作氛围真正能实现的基础之上。

以我个人的经验,许多这种合作的小团队最终都无疾而终,盖因水平参差、人心叵测,有人倾尽全力不讨好,有人遮遮掩掩讨人嫌,最终大家各自淡出,继续独自蛋疼。

组团队如组家庭,说到底,大家缺的还是好人或做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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