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异化”考评促公平
2017-02-05薛旋
党员生活 2017年1期
薛旋
襄阳市襄州区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综合考评工作相关要求为基础,结合区内不同单位工作侧重点上的差异特点,在综合考评对象、方式、结果等方面充分体现差异性,促使综合考评这把“标尺”能准确丈量襄州区不同单位的工作实际,更好地体现公平。
考评对象体现差异性。该区将全区88个单位划分为镇(街、区)、经济管理服务部门、社会发展和管理部门、党群政务部门、垂直管理部门五个不同的类型,针对不同类型的考评对象,在考评指标和赋分标准上充分体现差异性,如:将党群政务部门的责任目标考核中党的建设方面的赋分值略高于其他类型单位。另外,该区在对各单位党政正职和其他科职干部的考核中也秉持尊重差异。
考评方式体现差异性。该区秉持重在平时、严在经常的原则,对单位领导班子考评这一块,将责任目标考核方式分为年底集中考核和日常考核两种。大部分责任指标得分由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年底根据日常考核情况给予分值,不另外组织考核。少数涉及“一票否决”的指标如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维稳等则由区综合考评办统一组织考核组在年底统一完成实地考核。
考评结果体现差异性。该区规定在年底的综合考评中被评为“优胜单位”的单位可按照20%的比例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对被评为“称职”的单位可按照15%的比例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对综合考评排名靠后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在综合考评中发现明显问题的领导干部予以诫勉谈话,必要的时候予以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