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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企业增值税纳税核算研究

2017-02-05张源曲

福建茶叶 2017年1期
关键词:进项纳税人纳税

张源曲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财经学院,重庆401331)

茶叶企业增值税纳税核算研究

张源曲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财经学院,重庆401331)

我国的茶文化源远流长,茶叶作物也成为了我国重要的经济作物,因此,与茶叶相关的生产及加工企业鳞次栉比,茶叶产品也成为了经济市场流通的重要商品。在我国,与茶叶生产、加工相关的企业大致分为茶叶初制加工与茶叶精制加工两种,茶叶生产与加工相关的环节多且复杂,茶叶产品产生的税务问题也成为了茶叶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需要相关企业引起重视,为了依法纳税,应在了解茶叶增值税核算的基本情况后,争取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企业的创收。

茶叶企业;增值税;纳税核算

对于茶叶企业来说,由于企业类型的复杂多样,导致相关的企业增值税的纳税核算问题也呈现出复杂性与多样性的特点,想要完善对茶叶企业的增值税纳税核算工作,就要对茶叶企业的经营类型进行详细了解,进而知晓相应的纳税施行标准,方便对企业纳税进行科学核算。企业也需要对不同类型的茶叶增值税的缴纳异同点进行分析,进而找到最佳的经营模式,合理交税,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实现企业的良好经济收益。下面,笔者将对不同类型茶叶企业的增值税纳税方式进行相关分析。

1 茶叶初制加工企业

茶叶初制加工企业分为自产茶叶初制加工、外购茶叶初制加工以及自产茶叶与外购茶叶混合加工三类,针对不同的茶叶初制加工类型,国家设置了不同的茶叶企业增值税纳税标准。对于自产茶叶,国家实行免税政策,不征收增值税;而对于其他类型的初制加工茶叶,又遵循不同的增值税缴纳条例,下面,笔者将进行细致说明。

1.1 自产茶叶初制加工

对于使用自产茶叶进行茶叶初制加工的企业来说,由于企业自身进行茶叶种植的投资,拥有自家茶园,在进行茶叶初制加工时使用的是自家茶园生产的茶叶,这类茶叶初制加工类型依据增值税征收条例标准来分,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自产初级农产品进行加工,因此,其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标准规定。所以,自产茶叶初制加工企业不需要缴纳茶叶增值税。

1.2 外购茶叶初制加工

对于进行外购茶叶初制加工的企业来说,其自身没有为其提供加工产品的自家茶园,因此,需要向外购买茶叶产品作为初制加工的原料,在购买茶叶的过程中形成了买卖流通行为,因此,也就具备了缴纳增值税的前提条件。但是,针对不同层级的纳税人来说,增值税的缴纳标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首先,当外购茶叶初制加工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茶叶增值税的计算方式较为简单,一般将产品不含税的销售总额的百分之六作为最终的增值税,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增值税=销售总额(不含税)*6%。

其次,当外购茶叶初制加工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时,茶叶增值税的计算方式则较为复杂。首先,需要将茶叶的销项税与进项税计算出来,然后再将销项税与进项税间的差额计算出来,销项税与进项税的差额即为最终企业应该缴纳的增值税。在计算销项税时,一般将毛茶的销售收入(不含税)与初级农产品税率的百分之十三相乘,最终的结果即为茶叶的销项税。而茶叶的进项税则要对毛茶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辅助原料、加工动力、外包装以及产品的物流运输费用进行计算,其中,收购的毛茶以收购发票的价格为准,将发票显示总价的百分之十三作为进项税,物流运输费的百分之七作为进项税,辅助原料、加工动力以及外包装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将发票上的抵扣额作为进项税,不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不计入进项税的计算,最后将进项税进行相加,再与销项税进行差额计算,最后的差额即为应缴纳的增值税。计算公式如下: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含税毛茶销售额*13%初级农产品税率)-进项税额(13%毛茶进价+ 7%运输费+其他进项税)。

1.3 自产与外购茶叶均有的初制加工

对于自产茶叶与外购茶叶均有涉猎的初制加工企业来说,由于自身生产的茶叶无法满足初制加工需要,便需通过外购的方式填补茶叶生产空缺,因此,其茶叶初制加工所使用的茶叶既包括自身茶园生产所得,也包含外购所得,在进行增值税的计算时,就应该针对不同的茶叶来源进行增值税率的计算。对于自产茶叶进行的初制加工业务,属于免受增值税的范畴,而对于外购茶叶进行的初制加工业务,则要依据上述外购茶叶的增值税计算方式进行增值税的缴纳,其中,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缴纳标准与上述无异。所以,这类企业在初制加工的过程中,应对不同来源的茶叶进行类别的分类处理,如若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对自产茶叶与外购茶叶的茶叶销售额进行区分,在计算增值税时,则全部按照外购茶叶的标准进行增值税的计算,也就是按照“从高适用”法则进行增值税的缴纳。

2 茶叶精制加工企业

茶叶精加工企业相对于茶叶初制加工企业来说,更加具备工业性质,因此,这种企业被归类于工业企业的范畴中,其茶叶产品应被视为工业类产品,增值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七。但是,其中有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以及做商贸流通纳税人的分别,在计算增值税时也有所差异。

2.1 小规模纳税人

当茶叶精致加工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增值税的计算方式为销售总额(不含税)乘以征收率的百分之六,公式如下:小规模茶叶精加工企业纳税人增值税=企业产品销售总额(不含税)*6%征收税。

2.2 一般纳税人

对于茶叶精制加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其增值税的计算则按照工业类产品的增值税计算法则来实行,但是其增值税进项税的计算较为繁琐。在进行茶叶精制加工企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进项税时,一般计算的是耗费茶所产生的进项税。精致加工企业的茶叶原料的来源相比较初制加工企业来说途径较为复杂,精制加工企业在获取茶叶原料时,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计算分析:1、若茶叶原料在选购时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进项税额便为发票上的抵扣税额;2、茶叶原料未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只具备销售农产品的发票的,需要通过公式原料进项税=毛茶金额*13%扣除率来计算茶叶原料的进项税;3、若企业只具备企业自行开发的茶叶产品收购发票,那么增值税的进项税的计算应该以发票显示的收购价格与扣除率的13%相乘;4、对于不具备茶叶原料发票的原料,不对原料的进项税进行计算。

2.3 其他

除上述两种纳税标准外,还有一种例外情况,适应于专门的增值税计算法则,那就是企业外购所得的茶叶并不进行精制加工,而是直接作为商品进行商贸流通,再对这类货物进行增值税的计算时,则要按照商品属性进行增值税计算标准选择。当购得的茶叶为精制茶,那么在进行商品销售时便按照增值税的17%计算销项税;若购得的茶叶为原茶,在进行商品销售时便按照农产品税率的13%计算销项税。另外,企业在进行商贸流通的过程中,应该明确不同的经营类型,便于今后对不同属性的商品进行增值税的缴纳,如果企业的相关核算部门没有对其进行分类核算处理,那么在进行增值税的征收时,则会按照“从高适用”的原则征收增值税,也就是按照百分之十七的原则进行增值税的核算。因此,企业应该对自身严格要求,遵循纳税法律,避免为企业招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 茶叶生产农场或林场

我国的茶叶生产农场或林场由于茶叶的种植规模较大,因此其具备充足的茶叶原料,所以,我国的茶叶生产农场或林场一般选择茶叶初制加工与精加工一条龙生产的生产方式,其中,也有部分茶叶生产农林场从事初制加工生产,也因此形成了两种不同的增值税收取标准。

3.1 茶叶初制加工企业

茶叶生产农林场的茶叶初制加工企业,由于其茶叶原料属于自产,因此,其适用于上文所述的茶叶初制加工类别中的自产茶叶初制加工类别,所以,这类初制加工企业中,不管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都不需要缴纳茶叶增值税。

3.2 一条龙茶叶生产企业

茶叶生产农林场中进行茶叶一条龙生产的企业,由于其精制加工生产出的茶叶产品属于工业产品的范畴,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增值税的收取,在进行增值税的计算时,又有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纳税标准之分:

从事一条龙茶叶生产的小规模纳税人,针对其收取的增值税,在计算时,按照公式:增值税=销售额(不含税)*6%征收率来计算。

对于一般纳税人,其增值税为销项税与进项税的差额,在进行进项税的计算时,由于其茶叶原料为自产,属于自产农产品,因而其耗用的茶叶原料不被计入进项税的计算范畴。其销项税则按照17%工业产品的税率乘以销售额(不含税)来进行计算。

4 结束语

茶叶企业增值税纳税的核算工作涉及的核算环节较为复杂,不仅需要了解企业经营的具体类型,还要对企业茶叶生产所需原料的来源进行了解,然后依据茶叶原料的不同来源确定出应该秉承的进项税的计算法则。此外,还需要考虑到企业的纳税规模,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算标准也是有所差异的。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对茶叶企业增值税的纳税核算工作具备高度的专业性、复杂性与科学性,需要企业予以高度重视,相关纳税部门也应该依法进行纳税核算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我国征税法的规范性。

[1]许有明.茶叶生产企业增值税计算的会计分析[J].中国农业会计, 2006,04:30-31.

[2]冷祖爱,周自军.加强茶叶产业税收管理的思考[J].中国农业会计, 2015(12):44-46.

[3]马燕.浅析茶叶经济与增值税计算的关系[J].福建茶叶,2016(2): 73-74.

[4]王俊东.增值税转型改革对茶叶行业企业的影响分析[J].茶世界, 2008(12):30-31.

[5]庄嘉昌.福建茶叶出口竞争力分析[J].海峡科学,2010(2):27-30.

[6]福建省茶叶竞争力调研课题组.福建省茶叶竞争力分析及发展对策[J].福建茶叶,2003(1):2-5.

[7]周静文,朱新法.茶叶合作社的苦恼:增值税该不该交[J].农村财务会计,2014(12):40-41.

张源曲(1981-),女,重庆江津人,大学本科,讲师,研究方向:会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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