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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的吉林省农村居民生活消费刺激政策影响分析

2017-02-02徐玲

吉林农业 2017年22期
关键词:消费品农村居民小康社会

徐玲

(长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长春130032)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的吉林省农村居民生活消费刺激政策影响分析

徐玲

(长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长春130032)

为顺利实现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在党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精神指引下,吉林省相继发布了一系列与农村居民生活消费相关的刺激政策。本文以农村居民增收政策、农村社会保障政策为切入点,对吉林省农村居民生活消费的刺激政策影响进行深入分析,并建议通过稳步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继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加强农村政策体系建设等措施,继续强化政策对吉林省农村居民生活消费的影响,促进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水平的提升及消费结构的改善。

吉林省;农村居民;生活消费;刺激政策

党在十八大报告中明确将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不能丢了农村这一头”“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可见,国家非常重视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水平提高的问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说到底就是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水平,不仅是经济发展、拉动内需的需要,还直接关系到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目标的实现。2015年11月,国务院在《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我国已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重要阶段。”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水平提高将带来国内消费总量的提高,从根本上增强农村居民的消费能力,促进消费力和生产力之间的良性循环是党和国家的期望。

1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的吉林省农村居民生活消费刺激政策实施现状

1.1 农村居民增收政策

2015年11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多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实践探索,切实把增加财产性收入作为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的切入点和增长点。2016年4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2016年促进农民增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从“增、保、减、降”入手,强化政策措施,拓宽增收渠道,挖掘增收潜力。通过抓种植结构调整、抓畜牧业、抓转移就业、抓节本降耗、抓品牌、抓新业态、抓规模经营、抓改革、强化社会保障等措施促增收,切实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2016年8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加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实施意见》,提出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民发展特色经济,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1.2 农村社会保障政策

2014年7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在《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市(州)、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最低档次标准的养老保险费。2015年1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提出县级民政部门要为所辖乡镇政府拨付一定额度的临时救助资金,实施1000元以下的小额临时救助。2016年7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2016年起,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对象和低保对象在内的城乡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自2017年起,大病保险起始支付比例由50%提高到55%。逐步将42种新农合大病保障病种纳入大病保险。

2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的吉林省农村居民生活消费刺激政策影响分析

2.1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率总体高于人均纯收入增长率

积极的收入政策增加了农村居民生活消费信心。统计显示,2013年吉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2012年增长11.90%,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比2012年增加19.29%。2015年,吉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2014年增加5.07%,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比2014年增加7.91%。同时,吉林省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呈现上升趋势,2007年以前转移性收入占农村居民纯收入比例的10%以下,2014年以来转移性收入占纯收入的比例跃升至10%以上。转移性收入的增加使农村居民可用于生活消费的金额增加,各项惠农政策对农村居民消费产生“挤入效应”。

2.2 农村居民消费由自给性消费向商品性消费转变

农村居民相对于城镇居民来说具有特殊性,是生产者与消费者的统一体。在经济水平比较落后的时期,农村居民自给性消费比例较高。由于吉林省是粮食主产区之一,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的食品消费依靠自给自足。随着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农村劳动形态发生改变,农村居民现金收入逐渐增加,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使农村居民的现金消费支出比例呈现上升趋势。消费刺激政策对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水平影响显著,农村居民逐渐由自给性消费支出模式向商品性消费支出模式转变。

2.3 农村居民生活消费品选择由短期消费品向中长期消费品转变

通常情况下,人们习惯将生活消费品分为食品消费、衣着消费、居住消费、家庭设备消费、交通通讯消费、文教娱乐消费、医疗保健消费及其他消费八个方面。如果按消费品的消费周期进行划分,可以将一年以内的划分为短期消费品消费,五年以上的划分为长期消费品消费,介于二者之间的划分为中期消费品消费。整体来看,2013年以前,吉林省农村居民短期消费品消费比例均在50%以上,中期消费品消费和长期消费品消费比例在20%左右。2014年~2015年,短期消费品消费和中期消费品消费比例呈现明显下滑趋势,长期消费品消费明显上升,由20%跃升至30%以上。

3 扩大吉林省农村居民生活消费刺激政策影响的建议

3.1 稳步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

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两种模式对农村居民进行培训。加大对农村居民的教育培训、科技培训,用知识的力量改变农村居民能力较差、素质较低的现状。将农业技术专家请进农村,向农村居民传递先进的农业生产知识,普遍提高农村居民的农业生产技能,提升农村居民实践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加大劳动就业保障力度。加快人口城镇化进程,引导农村居民适应城镇生活,转变传统思维观念,树立现代就业和生活理念,通过城镇化实现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拓展农村居民的收入来源,提高收入水平。

3.2 继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能否使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残有所扶、灾有所救、贫有所帮”,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村小康社会的顺利实现。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对农村新农保的补贴力度,出台政策刺激农村居民积极主动参加农村新农保,扩大新农保范围。加强财政向新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倾斜力度,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制度。

3.3 不断加强农村政策体系建设

加快探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新机制。继续发挥中央一号文件的政策引领功能,保障地方政策有据可依。探索尝试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税费减免、建立基金、民办公助、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形式,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完善涉农资金管理机制,改变涉农资金各自为政的局面,加大整合力度,改变资金使用的散乱格局。完善涉农资金监督机制,建立农村居民参与涉农资金管理机制,及时将涉农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公开,接受广大农村居民的监督。建立支农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定期考核支农资金使用效果,对于使用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

[1]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2015-11-19.

[2]辛向阳.破解制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短板和问题[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7(01):10-15.

[3]王丛标.习近平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丰富和发展[J].党的文献,2016(06):27-33.

F323.8

A

10.14025/j.cnki.jlny.2017.22.004

徐玲,博士,讲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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