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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的对策

2017-02-02庞德全

吉林农业 2017年23期
关键词:农田水利农户经营

庞德全

(石河子天兴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 石河子 832000)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的对策

庞德全

(石河子天兴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 石河子 832000)

随着科技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壮大并参与到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中来,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投入和管理产生了很大影响。本文简要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到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对策,以提高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积极作用。

农业经营主体;农田水利建设;问题;对策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城镇化的速度逐步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也在加速中,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在迅速壮大,同时也加入到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中来,并对传统的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投入和管理等产生影响。

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类型

1.1 专业大户

专业大户一般指手中有大批流转的土地,以此为基础形成大规模种植和养殖的农户,随着市场集约化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专业大户慢慢向家庭农场转变。

1.2 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与专业大户模式比较相近,他们更专业,已经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注册和登记,主要以家庭生产为主,经营规模适度。在经营中引入企业化管理理念,有一定的专业素质,通常是家庭成员自己经营,在农忙时会雇佣工人,集约化水平和市场化水平较高。

1.3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指同类农产品生产和经营者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以自愿互助原则形成的组织。主要为合作社成员提供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全程服务和进行土地流转。

1.4农业企业

农业企业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法人,主要有三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企业和专业农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直接从事农业生产,主要在与专业农户联系的基础上使农户的产品进入到市场,使农户的生产、经营和销售达到一定规模;农业科技企业主要是从事农业科技研发,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专业农户是指普通农技生产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自行注册企业。

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方式

首先,参与工程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般会根据自身生产需要进行筹资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然后以租赁和承包方式租给种植大户或专业农场,以提高用水等效益。其次,参与工程管理。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拥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产权的同时,也拥有了农田水利工程的使用权,这样可以提高他们对农田水利管理的积极性。最后,参与工程养护和维修。新型农业经营者参与到农田水利工程的意愿和能力是高于个体农户的,也是农田水利工程养护和维修的主体。其在农田水利设施维护和节水设备更新、水费缴纳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相关政策滞后

虽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迅速壮大,也积极主要参与到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中来,但相关的政策和法规还需要完善。如有一些地方的土地流转不规范、流转政策不完善,使得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考虑的不够,会造成土地流转纠纷频发,会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农田水利工程的积极性。

3.2 参与意愿不强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规定的土地承包年限为30年,而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投入大,使用年限远远超过土地承包30年,所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是十分愿意投资参与到农田水利建设工程中来。一些土地没有集中流转的地区,由于灌溉设施超过使用年限无人修缮,使得其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差,维修后带来的效益不高,使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失去了参与到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积极性。

3.3 筹集资金不畅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时会存在资金不畅和融资困难的问题。因为财政资金一般是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传统农业生产,对于新生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比较少。另外,农田水利建设由于工程较大,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但一些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进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时缺少抵押担保,很难得到正规渠道资金支持。

4 相关对策

4.1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到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一是建立新的制度,明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健全水权制度,探索多种土地流转方式,推进水价改革,以完善基础设施和制度的明晰;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农村道路、电力和水资源的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将资金投入进行统筹,形成一个合力,以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用。同时要规范土地流转制度,对于农业用电用水给予优惠,以降低农田水利建设的成本。

4.2 完善财政扶持政策

一是降低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的进入门槛,项目的政策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规划范围内有生产和参与条件;二是政府要设立专项资金,可以通过先建后补、先建后奖、补奖结合的方式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定的资金补助,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引社会资金来参与到农田水利建设中来;三是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来降低农田水利建设的管理成本,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田水利管理的回报率。

4.3 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

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管理的技术保障,提高其建设和管理能力。要建立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强化技术支撑人员,吸纳大专院校毕业生来到服务组织中。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培训,提高其建设管理素质,提高建设和管理的技术水平。

[1]杨向阳.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思考[J].南方论刊,2011,(03).

[2]韦风年.加快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 [J].中国水利,2012,(08).

F323.211;F325

A

10.14025/j.cnki.jlny.2017.23.037

庞德全,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水利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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