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仁怀段)工作开展情况
2017-02-02余昌蛟
李 云 余昌蛟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仁怀段)工作开展情况
李 云 余昌蛟
一、基本情况
赤水河于2005年经国务院、国家环保部、农业部批准,纳入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级自然保护区,流经仁怀市全河段83.5公里均为保护区核心区,赤水河得天独厚的气候环境和生态环境,孕育了丰富的水生生物群,据调查,在赤水河特定水域生活的鱼类有108种之多,其中特有鱼类28种,纳入国家保护名录鱼类10种,自长江三峡建成后,赤水河已成为长江珍稀特有鱼类重要的产卵场、育肥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是长江上游水生生物天然基因库。
二、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我站在赤水河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作了大量的工作,为促进仁怀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极积的贡献。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宣传车、永久性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贵州省渔业条例》、《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真正让保护赤水河生态理念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强化管理措施,严格执法检查。以市人民政府建立 “河长制”的管理机制为契机,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保护责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深入推进“六个一律”环境保护利剑行动, 积极参与涉河建设专项整治行动,以赤水河保护区为重点,严厉查处乱倾乱倒,挖沙取石,偷排废水,电炸毒鱼等侵占保护区面积、破坏保护区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三是认真实施天然水域“禁渔期”制度。仁怀市农牧局成立了禁渔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春季禁渔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召集各乡镇分管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春季禁渔工作,各乡镇对辖区内的餐馆和船工下发了禁止经营销售和捕捞河鱼的书面通知,采取责任到人、到户、层层签订禁渔责任状等方式强化宣传,同时加大了执法巡查力度,使禁渔期制度落到实处,真正达到河上无渔船、水上无鱼网、市场无河鱼的目的。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养护行动纲要》。从2006年起,在省渔业局大力支持下,我市每年都在赤水河等天然水域开展1次以上人工增殖放流活动,10年来共投入总资金220余万元,投放岩原鲤、中华倒刺鲃、川白甲、鲤鱼、草鱼、花鲢等优质鱼苗375余万尾,增殖放流活动的开展,促进了渔业资源有效增殖,生态环境有效改善。
五是切实开展赤水河捕捞渔民转产上岸工作。根据农业部按排部署,2016年赤水河率先实施捕捞渔民转产转业试点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我局按照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实施,截至目前为止,共投入资金544万元,拆解渔业船舶190艘,销毁渔网若干,实施渔民转产200余人,真正实现了赤水河(仁怀段)全河段无渔船的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
当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受利益驱动,少数企业和渔民在天然水域乱倾乱倒、偷排废水,利用非法捕捞工具偷捕河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二是少数企业和单位对建立保护区的目的和意义认识不足,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存在一些涉及保护区范围的工程项目为抓工期赶进度,未经保护区管理部门批复突击上马等问题。
三是对渔业资源保护重视不够,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还有待加强,特别是涉及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在项目立项审批过程中,必需严格把关,相关部门专题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意见缺一不可,否则不能立项。
四是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的确认,调查与处理难度较大,渔业水域污染防范难,确认难,案件处理难,渔业生态监控缺少必要的设备与投入。
四、下步工作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就下步开展此项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1.强化宣传。进一步加大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宣传力度,将宣传覆盖到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都知晓所有拟建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将珍稀特有鱼类保护作为环境评价的必要内容,以便在项目 实施过程中采取各种预防和保护措施。
2.强化管理。仁怀市人民政府要将珍稀特有鱼类保护和天然水域禁渔纳入“河长制”管理职责范围和政府综合考核内容之一,落实保护责任,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合力,防止各自为阵,互相推诿,做到对违法行为不留真空和盲区。
3.从严执法。深入推进“六个一律”环境保护利剑行动,强力推进涉河违法建设专项执法行动,以赤水河流域为重点,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和打击超标向赤水河排污、乱倾乱倒、侵占保护区面积、电炸毒鱼等破坏保护区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4.全面禁渔。根据《农业部关于赤水河流域全面禁渔的通告》,从2017年1月1日0时起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止,为期10年对赤水河全流域实施全面禁渔,在此期间禁止一切捕捞行为,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通告》,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赤水河流域全面禁渔的通告》和下发相关文件到各乡镇,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综合考核内容之一。
5.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保护区基础设施、执法装备能力以及生态监控设施建设,实施赤水河两岸造林绿化等生态环境修复工程,积极开展珍稀特有鱼类增殖放流活动,扎实推进赤水河捕捞渔民转产上岸工作,做到转得上,稳得住,不反弹,为保护赤水河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通联:564500,贵州省仁怀市农牧局水产渔政站 电话:15329223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