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稳定农村社会经济秩序
2017-02-02岳敬芹陈蕊程嵘
岳敬芹,陈蕊,程嵘
(云南农业大学,云南昆明650201)
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稳定农村社会经济秩序
岳敬芹,陈蕊,程嵘
(云南农业大学,云南昆明650201)
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农村的经济建设一直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我国是农业大国,国之根本是农业,农村金融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较大的推动作用,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能够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农村社会经济秩序,并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谐社会的建设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多年持续努力,我国正在形成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其他微型金融组织共同组成的多层次、广覆盖、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功能互补、相互协作,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可得性持续增强。
农村;发展;金融;服务
农业在我国有很重要的地位,农村资金和农村投资又离不开农村金融,农村金融在农村的资源配置中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农村金融机构应该把重点放在三方面:一是服务于“三农”,二是支持农村的基础建设,三是满足农民融资需求。我国农村地区有一个普遍的现象,信用建设发展较晚,农民对金融知识了解的很少,几乎没有融资意识,而一些农村金融机构并不致力于上述问题的解决,农村金融机构不支农现象严重,使得原本应该流入农村农业的资金,流入城镇工商业。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新农村建设的力度,由于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但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以至于在很短的时间内不能满足新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以建立一个既完备,又高效的农村金融体系,对新农村的发展至关重要。
1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建设始于1979年,到1984年才形成体系。从1998年开始国务院对农村金融颁布正式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农村的非法融资机构,并取缔了农村的合作基金。在2008年和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上都提到过农村金融问题。
我国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因而农村发展也有其自身的特点,这使得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有自己的特点。在农村,需要金融支持的农民分布在各个乡村中,并且分布零散。另一种情况是这些农民一次性所需求的金融额度都比较小。然而,我国农民人口所占比例较大,意味着需要金融支持的农民数量非常多,所需要的资金总量也非常大。但我国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金额不能满足农村建设的需要。
即使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还有一系列的问题尚待解决,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农村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农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政府和民间的融资机构配合更为密切,农村金融改革取得不断进步。
2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不同地区农村金融体系差异较大
我国对农村金融的投入量和投入比例并不十分合理,东部地区及沿海地区,改革时间较早,有良好的金融环境,交通便利,经济较为发达,有充足的资金支持,因此对农村地区的投入量相对较大,农村金融体系相对完善。
东北地区由于长期以来一直以重工业为主,对农村地区的经济投入相对较少,所以东北地区的农村金融体系较为欠缺,而我国的西北部地区,尤其是一些偏远的山区,改革时间较晚,经济落后,加之农村分布广泛,各项政策没有及时得到很好的贯彻和实施,因此金融体系十分落后。
2.2 农村金融体系的功能不健全
农村金融体系还存在一个问题,即功能单一,这使得农村金融事业在发展过程中受到一定的影响。目前,我国农村的金融组织体系主要由政府和民间两大部分组成,政府方面由银行部门组成,即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构成,民间金融则主要是由民间自由借贷构成。
银行存在的现实问题是银行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所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表现为农业发展银行的功能较为单一,这就使得农业银行在为农村经济服务的过程中没有较大程度的发挥农村金融体系的主导作用,此外,农村金融功能不完善直接导致了农村在农业发展过程中政策性信贷投资额不足。
民间借贷虽有一定的作用,却没有明确的地位,缺乏法律的保障,容易产生经济纠纷。如果政府管理不善,会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对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一定的影响。
2.3 农村金融体系的市场作用错位
农村金融机构的立足点应是服务“三农”,支持我国农村的基础建设,对农业的发展起到扶持作用,满足农民对资金的需求,使农民在发展过程中没有资金的困惑,但是由于我国农村地区的信用建设起步较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不十分完善,很多地区农民的金融知识匮乏,融资意识也相对比较淡薄。
一些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体系有待完善,没有为农民及时地普及有关农村金融方面的知识,造成农民的相关金融知识匮乏。
更有一部分金融机构,以农业贷款的名义将农业资金借贷给偿贷能力较强的城镇工商业者,出现了农村金融虽然名义上属于农村但并没有用于农业发展的现状,使得原本应该流入农村农业的资金进入城镇工商业。农村金融资金流失严重,使得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功能错位,严重偏离了原有的市场定位,金融资金没有真正实现为农民服务。
3 健全农村金融体系的对策
3.1 国家应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扶持力度
一是从政策上,二是从财政上。此外,为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政府应积极出台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农村金融融资提供法律保障,并严厉打击非法融资行为,使银行作用最大化,国家应该在财政上对农村金融注入充足的资金。
3.2 优化农村金融结构
减小各地区农村金融体系的差异,加大对落后地区农村的经济投入,优化投入结构,均衡农村内部不同地区的金融资源分配。采取一切措施,坚决避免一些农村金融资源过剩却还在增加资金的投入,而另一些农村金融资源匮乏却得不到资金的支持。
3.3 借鉴国际经验解决我国农村金融问题
农村的金融体系问题并不是我国所特有的,在发达的西欧、美国以及亚洲的日本都曾遇到过此类问题,尤其是日本,由于其农村经济形式与我国相似度较高,所以其对农村金融问题的改革经验对我国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4 结语
基于我国特殊的国情,面临的情况也就相对更加复杂,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我国农村金融的实际出发,来解决农村金融问题。此外,还应借鉴外国有价值的经验,以政府银行为主,民间融资机构为辅,双管齐下,更好地解决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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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2.35
A
10.14025/j.cnki.jlny.2017.20.019
岳敬芹,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村与区域发展;陈蕊,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农业推广中的农民心理问题研究;程嵘,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村与区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