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的思考
2017-02-02焦作市农经站黄松
焦作市农经站 黄松
焦作市农广校 李广远
新时期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的思考
焦作市农经站 黄松
焦作市农广校 李广远
一、农民负担的内涵
“负担”一词,既包括合理负担,也包括不合理负担。具体讲:农民负担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农民应承担的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所需费用、劳务和向农民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费用。
农民负担既有客观范畴,也具有主观特性。从客观方面来看,农民负担是农民实实在在的物资支出或货币支出。从主观方面来看,农民负担又是农民的一种主观感受,改革开放前,农村的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并由集体统一使用,农民个人只是集体经济组织内的生产者,农民并不直接承担负担开支,所以农民没有切身的负担感受;改革开放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市场经济的确立,唤醒了农民财产主体的意识,增强了农民对外来负担的敏感性。
二、新时期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性
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之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维护广大农民利益的客观需要,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农村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经济建设的有力保障。农民负担过重,将会直接降低农户的生产和生活水平,消耗农业发展的后劲,激发干群矛盾,影响党和政府在广大农民群众中的威信,严重地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党与人民的血肉联系,削弱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不利于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各项基层工作的开展。总之,农民负担过重造成的后果十分严重,不仅不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而且还会影响农村社会的政治稳定。
三、新时期焦作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新时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现状
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再加上最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种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农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农民得到了更多的实惠,也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有了质的变化:一是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指导思想由过去单纯的案件查处转变为查处案件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工作重点由过去注重抓农业生产领域转变为更加注重抓农民合法权益的维护;队伍建设由过去注重学习培训转变为大力发展农民负担监督员队伍,现在从市到村都有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人员。二是农村干群矛盾得到了极大的缓解。过去在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负担过重、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农村基层干部与群众因收缴税费而产生的矛盾和摩擦不断,农民上访事件频发,农村社会不稳定,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现在,不仅不再向农民要钱要粮,而且还要给农民发放各种补贴,使以往的干群矛盾得到了有效的化解,维护了农村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三是农民生产积极性得到进一步调动。随着面向农民的粮食直接补贴、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多项财政补贴政策的落实,使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得到了改善,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得到进一步调动。四是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机制初现。取消农业税后,过去几十年的以农补工、农村支持城市的经济发展战略开始转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机制已经启动,这也为统筹城乡发展,逐步推动城乡一体化,进一步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农村社会繁荣稳定夯实了基础。
(二)新时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存在的问题
尽管焦作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局部地区和重点领域的问题仍然不少,有的还比较严重,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一是一些涉农收费问题,虽经长期治理,但纠正难度大,有的已成为当前热点问题,如农民建房乱收费、乱罚款和农民被征占土地的补偿落实不到位等现象。二是一些长期普遍存在的乱收费现象、经过多年治理,得到有效控制,但有反弹趋势,如计划生育、农村义务教育超标准收费。三是随着农村社会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不合理收费现象,如向村级卫生所乱收费、借农电网改造和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建设之机向用电用水农户乱收费。
四、新时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面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新形势,我们必须要清醒的认识,不能有丝毫放松的思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一方面要着重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政府公共财政建设;另一方面必须着力构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制度
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坚持地方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考核和任用各级干部特别是县、乡两级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各地年度综合考核的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确保减负工作整体合力不减弱。要严格执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重点监控制”,对于违纪违规的人和事,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以维护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制度的严肃性。
(二)严格界定农民负担范围,做好涉农收费文件的规范监督管理
进一步明确农民负担的定义,界定农民合理支出与不合理负担;规范收费行为,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出台、项目公示的审核,严把涉农收费项目和文件审批关,加强源头控制,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进一步落实和健全涉农税收、价格及收费公示制,适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提高公示质量。除在乡镇政府所在地统一公示外,涉农收费单位要在收费现场进行公示。
(三)精心组织,深入贯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检查制度
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全市农民负担,促进农村和谐稳定,要精心组织好全市中期和年终考核的两次检查。挑选政治性强、业务好的人员组成检查组,通过直接进村入户、走访群众、查阅帐册资料、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深入检查。检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落实情况,重点查看粮食“两补”和退耕还林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检查中小学校“一费制”执行情况,重点查看有无搭车收费;检查农民建房收费情况,重点查看有无超标准、超规定和增项加码;检查报刊征订、重点查看是否超限额,强行摊派;检查婚姻登记、计划生育收费收费情况,重点查看是否依法办事、照规收费 。
(四)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用领域的重点治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针对焦作市农民负担领域出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分工协作、相互协调,继续加大对农田网改造、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卫生防疫、农村安全饮用水、农业用水领域的乱收费、乱罚款治理力度;继续清理整顿各项以建设公益事业、提供服务、达标升级、报刊订阅等名义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乱摊派。深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让人民群众成为监督主体,让重点治理的措施、效果在基层落地生根。要通过查看会议账簿、凭证、发票,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相关村镇干部群众等方式,对有关涉农乱收费部门进行重点摸底排查,整理相关线索;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核实和整改,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通过对乱收费、乱罚款的重点治理,取得查处一批案件、警示教育一批干部、净化一方风气的效果。
(五)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建立健全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保障机制
一是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求,加快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财政体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化解乡村债务和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为重点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重点是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基层政权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所必须的投入,加快建立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村公益事业投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新型投入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严格按照“量力而行,事前预算,上限控制,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自愿筹资投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做到减轻农民负担和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相结合。三是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为农村事业发展提供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