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未成年人陷“套路贷”想借3 000元竟损失1套房

2017-02-01

今日农业 2017年4期
关键词:套路贷欠款处罚金

未成年人陷“套路贷”想借3 000元竟损失1套房

据《劳动报》报道,只想借3 000元,眨眼间变成了90万。8月27日,上海法院通报了本市四起涉“套路贷”犯罪案件的有关情况。宝山、静安、奉贤法院分别对这四起涉“套路贷”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其中对为首者、起意者、策划者及积极参与者,依法给予严厉打击,在17名被告人中,有3名主犯被判处刑罚10年以上,最重的为有期徒刑16年。

未成年人杭某原本只想借款3 000元,而被告人傅某、郝某等人诱骗其借款4万元。之后,被告人瞿某“空放”高利贷16万元给杭某。杭某当场取现12万元还给瞿某,余下3.5万元交给傅某等作为中介费,自己实际只拿到5 000元。

7个月后,瞿某等人以上述16万元借款已“利滚利”达90万元为由索要欠款,转而以抵押名下房产借新贷还旧贷,诱骗杭某从家中偷出房产证,并带杭某至本市某房产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160万元的价格将价值194万元的房产过户给马某。期间,瞿某还先后转账22万元、42万元给杭某进行资金走账,以对应其让杭某写的90万元借条数额,后杭某均全部取现交还给瞿某。瞿某在杭某收到马某的房款后,让杭某先后汇款5.2万元、90万元给他,由此让杭还清欠款。

8月27日,宝山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瞿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6万元;判处作为中间人、同伙的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至3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2万至7万不等;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杭某经济损失。

(据东方网)

猜你喜欢

套路贷欠款处罚金
为“解馋”禁猎区内捕杀野兔 两名男子因非法狩猎罪被分别单处罚金15000元
司法实践中的危险驾驶罪量刑情况分析
“套路贷”套你没商量
华润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林一审被判十四年
“套路贷”的陷阱
10万滚成300万:揭秘“套路贷”陷阱
以案释法(2)
东辽联社成功收回村级欠款近千万
借条遗失,如何结清债务
郑小和神话历险记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