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多神崇拜与原始宗教神崇拜的渊源关系
2017-01-31李智
李 智
中国多神崇拜与原始宗教神崇拜的渊源关系
李 智
西安半坡博物馆,陕西 西安 710038
从原始社会晚期起,人类出现了崇拜意识。人们认为在其生活的现实世界以外,存在一种超自然、超人间的神秘力量。这种神秘力量,主宰着自然和人们的一切,因而产生了对这种神秘力量的敬畏和崇拜。从起初的对众多自然神的崇拜,逐步发展成为对天神、祖宗神、英雄神的崇拜。这些崇拜最终构成了原始宗教诸神信仰的基本内容。
宗法;图腾崇拜;多神信仰;原始宗教神
从古至今几千年,人们在对神的依赖和神威的感召下祈求着今世的平安与来世的幸福,执着于追求神性的向往。但人们诞生并不意味着神也随之而降临,而是在人们对自然的崇拜下逐渐产生的。
神的出现大约是在原始社会后期,人们在日常生产和生活受到自然界的各种压迫,羡慕与恐惧的心情困扰着他们的思维活动。万物有灵和多神崇拜的自由信仰即成为原始人的本能。这种本能促使着他们对于天地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山石水火以及各种动物植物等的背后各有神位,并且是各司其职,从而对他们进行供奉,借以求得为自己生存所需之利益。作为原始社会意识形态的神的信仰观念,它相信在其现实生活的世界以外,还存在一种超自然、超人间的神秘力量。这一神秘力量,主宰着自然和人们的一切,因而产生了对这种神秘力量的敬畏和崇拜。《尚书·舜典》中说:“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①这段文字即是泛指一切现象之中,都各有神灵主宰。当原始社会到了末期,氏族、部落内部已经开始分化。这一分化使得原始社会时期各成员之间的平等关系逐渐瓦解,等级差别开始出现。于是,氏族的长老和部落的酋长亦逐渐不用经过氏族成员的推举,变成了享有特权、世袭其职的贵族,一般成员则成为平民或奴隶。部落联盟走向了阶级社会。从起初的对众多自然神的崇拜,逐步发展成为对天神、祖宗神、英雄神的崇拜,最终构成原始宗教诸神信仰的基本内容。而且这种众神并存的现象并不互相干扰地在中国延续了几千年,至今还影响着不少人群的信仰与崇拜的活动。
本文拟就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尝试性探讨:
一、天—天神(帝)—天子
对天与天神的崇拜在中国原始社会是非常盛行的一种活动。这是由于天的变化多端和神秘莫测的形态,使原始人产生了无限的遐想。在这些遐想中,他们信天、敬天和拜天的活动贯穿着整个原始社会时期,从而形成了天空观念和天神概念。
所谓天空观念,就是指原始人对“天”的直观印象,即《释名·释天》中所讲的“天,坦也,高而远也”,和《说文·天》中所说的“天,巅也,至高无上”。原始人把天看做至高无上的空间的观念究竟延续了多久,现在已无法考证。正是由于原始人对于千变万化的天感到变化又不可测,也不可捉摸的神秘性,同时又觉得天气的冷暖、季节的变化又极大地影响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因此,原始人的脑海中就形成了一种既神秘而又不可知的力量,顺从之心也就在原始人的心目中应运而生了。加之在原始社会时期生产力低下,人们受自然力量的支配,同时又受到社会力量的压迫,所以对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对事物之间的联系及事物的本质,远不可能有科学的认识,从而把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异己力量在头脑中幻想成神秘的事物,对它进行信仰和膜拜。
原始人为什么要对这些不可理解的神秘事物进行膜拜?这是因为在原始人看来,它们是一个“不可见的世界”,具有人们难以控制的大魔力,会给人一种恐惧和敬畏的身心感受,这样,人们就把它作为神秘世界的标志。为了生存的目的,原始人便设法与这种超越自然领域进行沟通。为了得到这种超自然的神灵的恩赐,便假借巫术的巫力形式,把自己的身心融入到对象之中,与对象相融共生。在万物有灵观念的支配下,人们就认为在超自然的领域内,在他们所感受的各类客体上,都存在着灵魂这样看不见的神力。因此,天就在原始人的心目中成了“神”,于是,天神观念就产生了。
随着氏族社会的解体和部落的形成与演变,在今日西北、华东、中原等地区先后建立起黄帝、炎帝、少暤和三苗等四个部落集团。之后,经过部落之间的战乱,炎黄两部落联盟击败了蚩尤,之后黄帝部落又打败了炎帝部落。在这些兼并战争中,无疑对原始各部落、氏族之间的信仰与崇拜方面有着相互吸收和排斥,使得原始崇拜对象极其复杂。在颛顼担任部落首领和尧帝在位时,先后两次以“绝地天通”之举措,对人们的信仰与崇拜神位进行了改革,不仅断了一般人直接与天沟通的渠道,还设立专职官员以中介形式与天沟通,而且使政治和信仰崇拜的双重特权结合到了一起,集中在了部落首领的身上。这就为奴隶主贵族的天神、上帝与天命崇拜打下了基础。
在原始社会时期,虽有了神灵的信仰观念,但尚没有形成至上神的观念,诸神都是自主之神。也就是说,原始社会时期没有形成主宰诸神的独一无二的神。夏王朝建立之后,中国社会上已经有了一个统一的奴隶主政权,这反映到宗教方面就是在多神之上出现了百神之长——天神。夏代是崇拜天神的,《尚书·洪范》中引箕子的话说:“我闻在昔,蓟堙洪水,汩陈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范九畴,彝伦攸斁;鲧则殛死,禹乃嗣兴,天乃赐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②这里的帝指的就是天帝,说是由于禹能懂五行(按:五行是金木水火土,古代认为是宇宙的原理)的道理,能顺应水性把泛滥的洪水引流至江河中,治水有功,奖给了禹九条治理天下的大法——九畴。这里也有上天允许禹代为扬善惩恶之意。我们可以从下面记载来说明。据《墨子·明鬼下》所引《禹誓》说,禹在惩罚有扈氏时,是“天用剿绝其命”,而自己则是“共(恭)行天之罚也”。禹在征三苗时,也是“用天之罚”等。看来禹是认真落实了上天所赐予的九条大法而行使上天的权力职能。上天不仅被神化了,而且禹也成了上天旨意的代理执行者。所以,夏代人是崇拜天神并对天神虔诚祭祀的,连孔子都说:“禹,吾无间然矣!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禹,吾无间然矣!”③这段话的意思是,我对禹挑不出毛病了!他自己节衣缩食而尽孝于鬼神(天),他平时穿的衣服破旧而祭祀时衣服却极其华美,他居住的宫室低矮却尽力于农田水利。禹,我对他挑不出毛病了!这样一来,天即人格化成天神了,禹也就成了天神旨意的代理者了。因此,在夏商时代人们不仅有着浓厚的天神观念,而且还有着极其庄重的祭天仪礼了。
殷灭夏以后,为了不至与夏人崇拜的天神相同而创造了“上帝”和“帝”来作为自己崇拜的对象,如《尚书·盘庚》上说:“盘庚迁于殷”是“卜之于天,今不承于古,罔知天之断命”,“天其永命于兹新邑”,“绍复先王之大业,氐绥四方。”④这是把迁都之事看作是至上天神“天帝”的旨意。
周灭商以后,除沿用殷人的天帝称呼以外,采用“天”代“帝”或“上天”“昊天”“皇天”以及“皇天上帝”“昊天上帝”的连称来增强至上神的神性,并且把神(天)与人(君王)作了血缘的联接。如《尚书·大诰》中说:“予惟小子,不敢替上帝命。”周王自称是天帝的儿子——天子,是受天帝的委派来治理万民的。这样周王就把自己(君)和统治权都神化了。与此同时,周人还提出了“以德配天”的天命思想,把与天(上帝)的崇拜结合在一起,从而形成天命的核心理念,肯定周王朝取代殷王朝的合理性。周人认为正是因为殷王朝“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周受“天命而取商”,就是因为有德,所以周人为王者,必须“明德”“崇德”“用德”。⑤从这里我们看到周人吸取了殷人灭亡的教训,并且提出了为巩固王权,为王者从天(神)那里取得统治权力之后,必须经德爱民,要以天(帝)的儿子——天子的身份,承担化育人民的一系列职责。周王也因此被神化了,政权和神权也就融为一体。
二、祖先—宗法—宗庙
最早的祖先崇拜,是从灵魂崇拜与图腾崇拜,特别是图腾崇拜的后期发展而来的。这一崇拜是从人们重视父系血缘传统开始,并且是以父权制和私有制为基础的。它的作用与功能也是确立和巩固父系血缘关系,以保证父系血缘的权力和财产的传承和分配。古人相信,氏族部落首领与显贵,以及大家族的族长等,生前掌管和支配着部落的权力和财产,死后仍然在部落有极高的威信。因此,逐渐在后世人中产生了这些族领和显贵死后的灵魂,可以庇佑本部族成员的观念。所以就产生了对这些族领和显贵给予相信和崇拜的愿望,并且开始用祭祀活动和仪礼来表达这种心情。天长日久,在社会上就形成了祭祖的活动。
中国祭祖之事起源很早,据《礼记·祭法》说:“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鯀,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⑥郑玄在其注文中说:“有虞氏以尚德,禘郊祖宗,配用有德者而已;自夏以下稍用其姓氏之先后次第。”⑥这是说最初的祭祖,并不以血缘为标准,而是以功德为标准的。从上引《礼记·祭法》的史料来看,有虞氏所祖宗的人,不是有虞氏血统上的亲属。若照血统来说,舜父是瞽瞍,祖是桥牛。为什么不宗瞽瞍而宗尧,不祖桥牛而祖颛顼?所以,我们可以知其尚功德不唯血统之理。但到夏后氏以后,夏开始了“郊鲧而宗禹”。这是家天下在祖先崇拜中的反映。周人的“祖文王而宗武王”,又开始了中国历史上的“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的二神(天与祖)的崇拜了。
前面我们曾谈到孔子在对禹的评价中说禹是“致孝乎鬼神”,也就是说禹祭祀祖先之灵。因为,在夏人看来,祖灵是有神圣权威的,如夏启在讨伐有扈氏的誓辞中说:“以用剿绝其命”,“用命,赏祖。”⑦就说明祖灵的权威和祭祖的意义。
商王自称是上帝的子孙,上帝就是他们的祖宗神,而他们就是受上帝的委命来地上统治人民的。因此,他们的统治就成了上帝的统治,商王更加笃信天神的力量,在统治机构中专门设置处理对神和祖先崇拜事务的官吏巫、史、卜等,从事占卜和祭祀活动。商王对各种鬼神和祖先是经常进行祭祀的,有定期的,有不定期的。祭礼已被列为国家大事。商王把祭祀祖先说成是为人们求福、避祸的手段,各种主要的祭祀礼仪都要由商王亲自主持。商王一再宣称:王是上帝所生,受命于天,代表上帝到人间来管理土地和人民的。商王以上帝之名向人民发号施令,给商政权披上神秘外衣,维护其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和宗族为基础的统治制度和发展。
周灭商以后,不再臣服于商人的祖先神,而是以自己的祖先神去配享上帝。《史记·封禅书》说:“周公既相成王,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⑧
这种祖先神地位的变化,具体反映在祖先崇拜方面,则是与上帝联系作为贵族血统的世袭特权,进一步强调了血缘在本质上与众不同的体系原则。以周公旦为主的周王朝统治者推行了一套与当时社会相适应的“周政”,特别是在家族神信仰的意识形态方面,进行了较大的变革,除了敬德、敬民和修天命观之外,制定了一套社会的、政治的、宗法的社会规范和伦理准则,以维护和加强周王室的统治地位。
在祖先崇拜方面,周人把祖先崇拜与伦理结合起来,使祖先崇拜直接起到维护宗法的政治制度作用。周人祭祀种类繁多,《礼记·王制》中说:“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士一庙。庶人祭于寝。”⑨这种庙祭的等级与人们的政治地位相对应,说明周代的祭祀等级是不可逾越的。依周代祭祀规定:国有太庙,族有宗祠,家有祖龛;氏族有宗庙,宗族有祖庙,家族有祢庙。“神不歆分类,民不祀非族”的祖先崇拜与祭祀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一直沿用达几千年之久。
三、部落酋长—英雄—圣贤崇拜
随着原始社会生产的发展,当社会分工由自然分工走向社会分工以后,一些氏族、部落的首领和部落联盟领袖,以及在生产领域内有技能的人才,在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些头面人物已经成为氏族内部人们崇拜的对象,被人们看成是对人类社会有贡献的英雄。所以,人们对他们也就以信仰的形式进行崇拜。
从中国原始宗教崇拜的人物来看,有氏族部落和部落联盟的首领,如燧人氏、有巢氏、神农氏、伏羲氏、女娲氏、盘古氏、黄帝、炎帝、太暤、少暤、颛顼、帝喾、尧舜等;有进入阶级社会的,如禹、汤、周文、周武等;有古代历史上称之为大贤大圣的人,如周公旦、孔子、诸葛亮、关公、李白、杜甫、岳飞等人;有古代在生产和生活工具上的发明创造者,以及在医疗上对人类有重大贡献者,如仓颉、鲁班、蔡伦、扁鹊、华佗、孙思邈等人物被神化而受到崇拜。
从以上这些人物中我们还可以看到,不论是传说中的人物,还是有史书记载的人物,他们都是有根有据的实有人物,不是完全虚构的神灵。然而这些人物都被赋予了神性或半神性,有的文献记载中被称为祖先者,人们崇拜他们的原因,除去血缘上的关系之外,主要是敬重他们的公德,并且在宗教神的思想影响之下,把他们神化,使之成为半神半人的形象。
从英雄崇拜到圣贤崇拜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原始宗教神观念的影响下,人们是把伟人看成完美无缺的,非人力所能及的超人来进行崇拜的。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祖先即英雄,英雄必是祖先这种观念在古代人的思维中是很难区别的。正因为这样,把祖先作为英雄和圣贤进行崇拜,对人们来说是有自身的本源,与把自己有着血缘关系,而且是自己的长辈或曾长辈。如果没有他们,自己也就不会降生和存在了,因此,感激、敬仰他们是后人心理本能所在。对祖先的崇拜,一方面可告慰祖先的神灵,另一方面,也可彰显自己的身世地位。所以说英雄的祖先被赋予神秘的力量,并在活人的世界里,保持着权力性的地位。
依据以上情况,我们可以理解在人类社会历史上,由于各种社会形态和政权形式的出现、交融与更迭,便陆续出现了各种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神。诸如我们前面所谈到的“天神”和神化的“天子”,氏族部落酋长和神化了的英雄、圣人偶像,以及图腾和神化了的祖先等。对于这些神的本质及其作用,用恩格斯的话来说:他们都是支配人们生活的外部力量(按:包括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虚幻反映。在这些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力量的形式。⑩因此,人们就自己想象创造出了神。随着社会和人类思维的发展,人类在对神的对象方面开始有了不同需要和目的的选择,他们选择了与自己利益有关的神进行供奉和崇拜,除去神话神、大自然神和宗教神之外,大量的行业神也相应而生,如财神、灶神、门神、药王孙思邈、匠师之祖鲁班等诸如此类。由此形成了中国这个多神信仰与崇拜的大国,从古至今几千年来一直延续着这种神信仰的观念。这也是现今世界人类信仰的一大特点。
[ 注 释 ]
①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79:126.
②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79,11:187.
③论语·秦伯.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79,11:2488.
④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79,12:56.
⑤十三经注疏.“尚书”“召告”“康告”等.中华书局,1979:202,212.
⑥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79:158.
⑦尚书·甘誓.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版,第155页.
⑧二十五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173.
⑨礼记·王制.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79:1335.
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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