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和”尚“仁”
——谈儒家人际观及其现代价值
2017-01-31邬迪袁伟
邬 迪 袁 伟
山东大学(威海),山东 威海 264209
贵“和”尚“仁”
——谈儒家人际观及其现代价值
邬 迪*袁 伟*
山东大学(威海),山东 威海 264209
儒家思想博大精深,其中贵“和”尚“仁”的人际观理论包含着许多科学因素,包含着做人和处世的许多基本道理。儒家建构的人际关系是以“仁”即爱人为核心,“以和为贵”的思想体系,主张建立爱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这对于我们今天实现以“仁”为核心的和谐人际具有积极的实践价值。
儒家文化;仁爱;和谐;人际关系
儒家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蕴含着巨大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儒家思想包含着丰富芜杂的各种思想因素。这其中,也包含了影响中华民族人际交往和处世方式的人际关系理论。这些理论虽然无不打着时代的印记,但其积极的层面却为历代的仁人志士所继承和发展,成为影响中华民族人际关系发展的巨大力量。直到今天,儒家人际观对于我们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以“仁”为核心的和谐人际关系仍具有积极的现代价值。
一、孔子构建的人际关系思想体系是以“仁”即爱人为核心的
孔子儒家思想的核心的仁学,仁学的核心是爱人,仁爱是儒家构建人际关系的理论出发点。仁者,爱人。仁字从二从人,是“相人偶”之意,表示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一男一女,二人相爱而结合,则产生社会的细胞——家庭,有家庭而有父母和子女,进而产生慈孝友悌等伦理关系,推而广之则有君臣上下等政治关系,这就是社会。[1]孔子正是从这一点看到了“仁”对于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地位。
孔子认为,为仁的根本是孝悌。他说:“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孝、悌,是孔子及整个儒家文化倡导的最根本、最重要的人伦道德,是其他人伦道德的基础。其中,孝是处理子女与父母关系的准则,悌是处理弟妹与兄长之间关系的准则。只有先对自己的父母孝顺,尊敬自己的兄长,达到了以血缘为基础的人伦关系的道德要求,才能谈其他的礼节。父母与兄长有生育抚养之恩,由于他们的仁爱才有了我,所以对他们报以仁爱是自然的事情,也是为仁的第一步。把家庭中的仁爱推广开去,泛爱一切人,是孔子仁学思想的基本思想。把仁爱由家庭扩展到整个社会,用它来处理全体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也必然会使全社会成员和睦相亲。这样一来,“仁”便由近及远、由亲到疏的辐射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人们共同遵守的规范和准则。
总之,孔子把“仁”看作调节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道德,即“仁”是儒学所主张的处理人际关系的首要和基本准则。
二、儒家“和为贵”的人际关系思想
儒家主张人际关系和谐,“和为贵”是儒家的共同信条。孔子对事要求之高,超出我们的想象,但现实和人性本身的缺陷使他明白,如果用一种先验的、过高的标准要求人们,无异于作茧自缚。因此,他采取了一种折中调和的态度,即以严格的自律为前提,在“君子”的限制上来阐述他对做人、对人与人关系的基本看法。这种观念典型的代表,就是他所提出的“和为贵”的思想。
儒家思想提出了孝、忠、义、恕、信、智、勇等一系列旨在实现“人和”的道德原则,强调以和谐原则来处理包括君臣、父子、夫妇,乃至国家和民族之间的关系,旨在把“和”作为协调人与人之间、个体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价值尺度和道德标准,实现人与人之间、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从而达到和谐的境界。[2]即使从今天来说,“和”仍旧不失为解决人际关系之中众多问题的一种思路、方法和途径。世界是运动的,矛盾是事物的基本属性,人与人之间要想时时、事事都保持一致,这既不必要也不可能;当其时,最合理同时可能也是最好的出路和选择之一,就是“和”:理解和宽容显然是和的题中之义;求同存异当然也应该是“和”的基本内涵;而妥协和必要的忍让在很多时候是“和”得以实现的前提,自然应该包含在“和”之中;至于和谐一致则更应该是“和”所追求的的目标——当然,无原则的调和与让步则应该摒弃。如此一来,我们就知道,“和”不只是一个动听的字眼,它同时也是一种人生态度和人际交往的方法。
从“和”的观念出发,可以将孔子在人际关系方面的主张概括为八个字:不偏不倚、不卑不亢。“偏”意味着立场和态度上有问题,“倚”意味着独立性和做人的原则上有问题;“卑”是自卑,自己看不起自己;“亢”是亢奋,亦即自高自大,同样不讨人喜欢。[3]一个人在人际关系中不故意偏向谁,也不有意倚靠谁;既不过分自卑,更不盲目自大;不张狂,也不有意泯灭自己;他明白自己的身份,知道自己在人际关系之中该持何种立场、取何种态度、作何种应对。这就是中国人为人处世的中庸态度,不仅在古代影响深远,而且促成了当代人与人交际的方式。
三、“尚仁爱、贵和谐”的人际关系思想对构建以“仁”为核心的和谐人际关系具有积极的现代价值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社会的基本关系,是保证家庭、集体乃至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同时,人际关系也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对人而言,人既可以因人际关系而产生无穷无尽的烦恼,也可以从人际关系中获得鼓舞和调节,使自己的心态和情绪更趋正常。而儒家文化中所提供的人际关系思想为我们提供了有利于人际关系和谐的理论。抛弃封建社会中给“仁”、“和”所加进去的那些封建性的具体内容,从其基本含义看,仁爱中和之道对于和谐人际关系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我们应取其精华并弘扬光大。
要促使人际关系、社会关系走向和谐,我们要在儒家人际观的指导下建立新型的以仁即爱人为基础的和谐人际关系体系。具体地说,“仁爱”、“贵和”的积极价值和指导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建立以仁爱为基础的社会道德观。仁是儒家文化伦理道德观的基础,是孔子主张的为人处世的座右铭,也是君子必须具有并应时时做到的美德。就社会伦理道德而言,主张爱人、人人互爱、相互尊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是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的基本要求,更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我们所提倡的社会主义道德,如尊老爱幼、救死扶伤、救人之危、舍己为人、主持正义公道等,都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与儒家文化中以“仁”为核心的社会伦理道德之间有着相承关系和内在联系。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强调仁爱、主张仁爱,这是必要和完全可行的。
其二,建立以孝、悌为基础的和睦的家庭人际关系。孝、悌为仁的根本。仁爱的实施首先要落实到自己的亲人身上。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也是现代社会中的人伦之源。家庭和睦,既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国家强盛,也能使人们得到充分的天伦之乐。因此,建立以孝、悌为基础的和睦协调的家庭人际关系是重要的。在家庭中要讲求孝悌尊卑、互助友爱。例如对父母的爱,不仅要落实在奉养他们方面,而且要始终对他们和颜悦色。又如:晚辈与长辈相见,长辈为尊,晚辈应该处处尊重长辈;平辈之间,对方为尊,处处为对方考虑。尊老、养老、敬老,兄弟、姐妹、妯娌要有爱,互谅互让,这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表现和组成部分。
其三,建立以忠、恕为基础的和谐的社会人际关系。对于社会上的人际关系,儒家人际观中突出忠、恕二字。忠、恕也是建立在“仁”、“和”基础上的道德准则。忠,现在仍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若人民不爱自己的国家,国将不国,也就无法建设现代化的和谐社会。恕,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仍不可缺。以宽以待人、容人之过的胸怀才能使人际关系和谐发展。若在与他人的相互交往中鼠肚鸡肠,斤斤计较,人际关系就会紧张冷酷,这必然会影响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
总之,儒家文化中的“仁”、“和”具有积极和进步意义,儒家文化主张建立的爱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我们应予以充分的肯定、继承和颂扬,我们有必要认真地从儒学中挖掘、继承和颂扬其积极、民主、合理、科学的因素,从中汲取营养,指导我们今天建构以仁为核心的和谐人际关系,使我们的社会更为和谐,到处充满阳光和爱。
[1]彭立荣.儒文化社会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92.
[2]赵焱,孙武安.中华民族精神释要[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5:233.
[3]张建雄.人际关系新思维[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3:199.
邬迪(1987-),男,吉林长春人,山东大学(威海)文化传播学院办公室,教务员,从事教务管理工作;袁伟(1988-),女,山东聊城人,就职于山东大学(威海)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从事教学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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