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在声乐演唱中情感的表达与必备条件
2017-01-30李翊靖
李翊靖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1)
声乐演唱是人类情感体验的一种,它能够以其独特的表现手法触摸到人们心灵深处的情感需求。在我国,早在汉初《诗大序》中即有此学说:“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情发于声,声成之,谓之音。”在声乐演唱中优美动听的声音是为了表现内心的情感,再好听的声音,如不能将自身情感表现出来,就会令听者索然无味,更谈不上感染听众。在歌唱艺术中,只有充分理解声乐作品,准确地运用各种表现手段,才能深刻地反映作品的内容和情感。在一首歌曲中没有注入情感,声音将会显得空洞乏味,没有任何感染力,就好像没有灵魂的躯壳。歌唱是人类抒发情感最自然、最直接的艺术形式。情在歌唱中起主导和统帅的作用,是声音的灵魂。一个好的歌唱者在演唱时应该做到声情并茂,也只有这样作品才能表达的淋漓尽致、生动感人。《乐记》提出“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的看法,并描述了怎样以不同的声音去表达不同的情感。一首优秀的声乐作品包含了浓郁的时代情感基调和一个时代的审美,通过歌者的演唱,其情感的真实与美感得到体现是歌者对生活的高度概括并得到升华。只有歌者牢牢把握住作品的思想情感才能赋予歌曲以生命,点燃观众的激情,震撼观众的心。
一、深入理解声乐作品的思想内容
理解声乐作品的内涵是演唱的基础,对声乐作品理解越深,在歌唱时就越容易把握所表达的情感,越能用真情打动人心。蒙古族著名女中音歌唱家德德玛被人们称为“草原上的夜莺”。从她圆润柔美,热情奔放的歌声中,你可以领略到内蒙古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蓝天和白云。而这种对草原歌曲准确深刻的表达,正是来源于德德玛对草原的热爱,对草原声乐作品内涵的深刻理解。在歌曲主题的展开与音乐旋律的发展中,在歌唱时使呼吸、发声、咬字三方面紧紧柔和到作品中使之转化成有声有色、扣人心弦的艺术形象。通过对作品的处理与表演相互融为一体,深刻揭示作品主题,使作品的效果更加完美。由于历史、地理和社会文化的不同,在审美心理和特征上存在很大差异,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语言等因素,不同时期的作品又呈现出各自不同的审美标准,在声乐演唱时应注重区别不同作品的时代风格。我们应通过对歌词、旋律的理解、体验和感受,通过深入分析和感受来触发更深的情感酝酿和宣泄。
二、声乐演唱中“声”与“情”的融合
好的声音是歌唱的必然,有情的注入会使声音长上翅膀,更能体现出声乐艺术的感染力,在声乐表演艺术中,只有发自内心的情感表现,才能激起人们心灵的共鸣。否则,无论音色如何美妙,发声如何有力,控制技能如何高明,一切都变得毫无价值。
在演唱时,有很多歌者有的只重视声音处理也有的只重视情感处理。这两种情况都会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到作品情感的表达和思想内涵的缺失,影响到声乐的整体艺术效果。只有声与情的相互融合、相互依托才能够完整的表现作品思想内容,处理好“声”与“情”的关系,把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到触于心,从心至声从声到情,使声与情巧妙结合,使声音表现既符合、体现生活实际又凝聚于声乐艺术二次创造。如果歌者在歌唱时不注重情感的表现,就会使声音变得苍白无力没有光环。积极调动声音去刻画、描述歌词,用声音去表达作品的思想,歌者使情感凝聚声,充分表达歌曲的思想意境,使声乐艺术发挥到极致,就会使听者的心灵体验得到艺术审美的升华和满足。
三、“想象力”在演唱情感中的表现作用
在演唱中我们应该根据歌词的内容充分发挥我们的想象力,使自己置入想象的场景,投入到作品的意境中,忘我的表达自己的真实情感体验,通过想象来触发情感的爆发,加之音乐本身的渲染,进一步加深对音乐的感受、体验。使情感置身于旋律之中,牢牢抓住歌词精神,紧密结合、相互交融、达到融合。准确、深刻细致地体验声乐作品,首先表现为感性上的直接体验,演唱中的想象力是一种创造性的心理活动,它贯穿在演唱者对作品的理解、体验及演唱的全过程之中。例如:在演唱《大森林的早晨》这首歌时,音乐的开头就可以使演唱者想象到大森林的美景,演唱者根据自己的对大自然的“心里描绘”感受,对大自然的美景展开感叹,进而抒发、歌颂祖国大好山河的秀美壮丽。演唱者通过一系列想象进行拓展,更好地调动自己潜在的情感意识,积极把握发挥其对生活的美好向往,把搜集到的丰富精神素材贯彻到作品中,在主观上对作品进行深入、细致的加工,使艺术想象变得更加自由、宽广、富有创造性,在歌唱时把情感抓的更加恰到好处,从而也就大大增加了歌声的感染力,使歌唱能力得到极大的改善、提升,展现给听者的是身临其境的艺术之美。
四、在声乐演唱中要准确把握歌词
首先对于歌词含义的挖掘要深,“情之所至,音之所生”,一曲终了,情深意切,或撩人情思,或感人肺腑,或荡人胸怀,然而要做到“不唱无情之曲,不为无情之唱”,就必须做到“未成曲调先有情”,词也就成了表现歌曲思想感情与揭示歌曲主题的关键所在。一首作品的情感体验一般是从歌的局部分析理解入手到歌曲整体概括驾驭,既有感性的形象认识又有理性的逻辑思维,在不断探究中加深认识不断完善。通过歌者对歌词准确委婉的诠释,能够很自然地把情感传达给听众。
歌唱时正是通过歌词的直接性、音乐性、文学性来传达和表现作品的思想感情,并触动通过歌者内心使其与作品融入一体,最后传递给观众。演唱者拿到一首声乐作品,应逐字逐句体会词作者的用意以及歌曲的时代背景和思想感情。因为歌曲蕴藏着作曲家的深情厚意和对某一种事物的强烈感情。歌者对歌词内涵理解越深,感受就会越深,在演唱时的表达就会越真实完美。例如:《黄河怨》是《黄河大合唱》中的一个乐章,以女声独唱形式讲述了一个农村妇女,失去了丈夫和孩子,惨遭日本鬼子的蹂躏欺侮后,万分悲痛,羞辱难耐的画面。冼星海真实地再现《黄河怨》,代表妇女被压迫的声音被侮辱的声音。歌者应该将音调唱的悲惨缠绵,在演唱时歌者要牢牢刻画人物形象这一特点。对情感的表现一定要细腻,抓住一字一声的情感体验和处理,以增强“主旋律”的表现色彩,而局部的细致处理不仅不应影响整体的体现,而且还能发挥深化主题的作用。使情感融于字词、旋律当中,释放更多的意境,来教育、感染听着,在声音中回忆历史回忆苦难中的中华民族,使人享受艺术不忘国耻受到爱国主义教育。
总之,在声乐演唱中歌者做到声情并茂,声情交融必须理解作品研读歌词发挥想象,这是非常必要的歌唱条件,也是最直接的思想反应和情感体验。在演唱时正是由于情感与内容的深度融合,加之演唱技巧处理的准确,使声音表达鲜明、生动,使声音达到栩栩如生的艺术境界。当然,触发歌者情感的还有多方面因素,但歌者必须把最直接的基石牢牢抓住,这不仅有助于音乐旋律的发挥和表现,也是以声传情、情声合一的具体艺术创造基础。归根究底,对于作品情感的体验和表达还需要提高歌者的综合素质、文化功底和生活感悟等众多方面。当歌者将作品变为音响,它的音响效果就是带着完整思想意识和审美情趣而产生的。歌者最美的歌唱效果最终是对声乐乐作品的整体理解、对生活的深刻体验,歌者在二次创作中把内心情感体验达到出神入化的境界,使声乐演唱中的情感真实与美感淋漓尽致的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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