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河南省农村养老问题研究
2017-01-30李成超
李成超
东北石油大学人文科学学院,黑龙江 大庆 163318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河南省农村养老问题研究
李成超*
东北石油大学人文科学学院,黑龙江 大庆 163318
伴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而河南省是中国人口第一大省,也是农业大省,解决好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尤为重要。本文旨在探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河南农村养老问题,通过调查农村养老问题现状和原因分析,提出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措施,从而应对河南省人口老龄化对农村养老的冲击。
农村;老龄化;养老
一、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河南省农村养老问题现状
改革开放后,河南省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河南省老年人口在总人口的比重迅速增加,老龄化问题也随之出现。据河南省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河南省60岁及以上人口为1500万人,占15.82%;65岁及以上人口为913万人,占9.63%。[1]通过调查研究,对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河南省农村养老问题提出以下几点现状。
(一)农村老年人口基数大,农村老龄化突出
河南省不仅是我国的人口大省,也是老年人口大省,农村老年人口数量多。在未来几十年里,老年人比重会继续上升,且大部分集中在农村,农村老年人口比例高于城镇,农村老龄化十分严峻。由于城乡差别大,城市中的老年人大多数享受退休金和公共医疗服务,农村地区因经济条件差,老年人口基数大和日益严峻的老龄化对农村养老产生诸多难题,农村养老负担重较重。这种现状对河南省的经济发展产生巨大的矛盾,面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农村养老问题也面对诸多难题。
(二)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现阶段,河南省农村主要以家庭养老方式为主,主要是家庭成员或者亲属等对老年人的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老年人的赡养实际是解决自己“老有所养,老有所依”问题。但伴随着农民工涌入城市,农村地区留守大量老人使他们的生活和精神照顾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越来越多的农村老年人在家独自生活,这种情况对农村养老保障形成巨大压力,不利于农村的发展和稳定。在追求更高物质文化水平的基础上,家庭养老已经无法满足农村养老的需要,要求我们在促进农村经济水平的同时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养老需要,形成体系齐全、设施完善、功能完备、资源合理配置的养老方式。
(三)养老保障立法发展滞后
河南作为中部农业大省和人口大省,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制度建设起步晚,需要不断完善社会保障的立法。一方面,我省社会保障立法不完善,大多数法律法规只涉及到一些原则性规定,对社会保障的强制性不足,导致对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力度不足。另一方面,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和社会保障意识的淡薄,农村中大多数人对养老保障认识出现偏差,认为养老是家庭的私事,外人不可干预。这种思想的延续是因为立法滞后,对农民群体的宣传不够,以及农民本身意识薄弱。通过完善立法,增强政府行政的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河南省农村养老问题的困境
河南省作为中部农业大省,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养老问题比较严重。现行的农村养老出现一些现状,直接制约农村养老的长期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一)农村生产力水平较低
经济发展水平是一个省份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据河南省统计局调查资料显示全年河南省生产总值40160.01亿元,比上年增长8.1%。人均生产总值42247元,比上年增长7.6%。[2]总体而言,河南省经济逐年发展,但较沿海省份相比发展较慢,特别在广大农村地区发展不平衡。目前河南省有5000万左右农业人口,面对巨大的农村人口数量,农村经济发展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使农村生活水平得不到提高,从而严重影响到农村养老质量。
手术并发症情况:中毒性休克:观察组无中毒性休克病例,对照组2例,切口感染:观察组2例,对照组2例;观察组中无腹腔感染患者,对照组4例,观察组与对照组中均无肠梗阻患者,观察组中无多器官功能衰竭患者。对照组中有1例多器官功能衰竭患者。对照组并发症发生率为30%,观察组并发症发生率为6.67%。所有患者均经过6~12个月的随访,观察组无复发病例。对照组中2例复发胃溃疡,复发率为6.67%,组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二)家庭养老的局限性
目前,我国农村主要以家庭养老为主,并且在我国存在了几千年。社会进步、时代发展,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养老的需求,家庭养老的局限性越来越明显。现代社会竞争加剧,人们生活节奏加快,工作负担加重致使家庭养老的人力成本增加,一般家庭背负着巨大的赡养压力。同时,家庭养老对老人的身体和心理也会产生影响。老年人通常年迈易病,加上农村家庭青壮年流向城市,老人无人照顾存在一定的隐患。在心理层面上,家中亲人常年在外也会使老人产生孤独感。家庭养老的局限性体现在经济的不堪重负和老年人容易产生心理和身体健康问题。
(三)农村养老保障法律制度不完善
农村社会保障法律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持农村发展的有力支柱,是农村养老发展的法律保障。河南省对农村养老在立法和制度建设有所欠缺,关于农村社会保障的地方性立法很少。在人口老龄化挑战下,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法律制度有利于全面构建和谐社会,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增强农村居民生活的安定感和幸福感,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河南省农村养老问题的路径分析
河南省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不高,对建立覆盖范围广、保障水平高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有一定的困难。通过对河南省养老问题的调查研究,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论述。
(一)大力发展生产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经济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竞争力的体现,也是一个省繁荣富强的前提。解决农村养老保障的根本在于发展经济,尤其农村经济,增强河南省的整体综合实力,这样才能承受人口老龄化的压力。一方面,河南省因地制宜发展地方特色农业,将旅游业与传统种植业结合在一起,发展经济,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收入,满足农民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农民本身多学习知识技能,参加各种技能培训班,提高自身参与经济发展的竞争力,在农村市场经济占得一席之位。另一方面,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增加对农村养老保障的财政支持,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可持续发展。
家庭养老一直是我国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同时,家庭养老也寄托了老年人对家庭的归属感,能够满足老年人晚年精神寄托。当前阶段,河南省的养老保障制度不完善,家庭养老将在很长一段时间成为农村重要的养老保障方式之一,要求我们发挥家庭养老的主导作用,强化和利用这一养老方式更好的为老年人服务。首先强化家庭养老的功能。政府应该在农村家庭养老方面发挥作用,加强对养老的指导和监督。加大对农村养老的宣传力度,完善家庭养老的法律建设,是家庭养老逐渐走向法制化。其次,社会化作为今后养老发展的趋势,在目前以家庭养老为主导的养老方式下,能够有效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社会养老保障不仅在经济上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也满足老年人进一步的物质需求。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家庭养老遭遇困境,要求我们立足河南省农村实际情况,把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结合在一起发展,形成可持续发展道路。
(三)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河南省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着个人缴费的水平低、政府补贴的力度小、集体补助无法落实等问题,致使养老保险的保障功能不能充分发挥出来。[3]因此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建立一个不同层次、缴费灵活、不同标准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针对河南省地区发展差异,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程度不同,对建立农村养老制度不应以偏概全,应该遵循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第二,推广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制度。商业养老保险可以作为农村养老保障的补充,为农民提供高品质的服务。我们可以推广、完善农村养老保险,试点鼓励农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让农村老人拥有幸福的晚年生活。
(四)重视立法,保障执行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作为社会养老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关系到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障农村人口基本权利的维护和社会公平正义。针对河南省目前有关农村社会保障的地方性立法很少,可以组织人员制定适合本省农村社会保障相关的法规,对本省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在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构想,例如公平与效率兼顾、权利与义务统一等理念,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
四、总结
随着河南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河南省农村人口老龄化会更加严峻,是河南省未来面临的社会难题之一。农村人口老龄化必然对农村养老保障产生巨大影响,因此,政府一方面应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满足农民对物质文化的需求。另一方面应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从制度上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总之,我们应积极寻找解决途径,探索一条多样化的农村养老之路。
[1]河南60岁及以上人口1500万人,未来我们该如何养老[EB/OL].http://henan.people.com.cn/n2/2016/0811/c351638-28816087.html.
[2]2016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http://www.ha.
stats.gov.cn/sitesources/hntj/page_pc/tjfw/zxfb/article1c436c26b024460eb0
8177a6a1c6f7cd.html.
[3]王巧丽,孔繁财.老龄化背景下河南省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6(1):160-164.
李成超(1991-),男,河南郑州人,东北石油大学人文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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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0049-(2017)15-008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