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分流改革建议*
2017-01-30张湉
张 湉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西 南昌 330000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分流改革建议*
张 湉*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西 南昌 330000
目前我国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模式存在诸多问题,难以体现其作为本科教学最后环节所应体现的作用,亟待改革。本文针对这一现状,对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提出学术论文写作与模拟法庭模式二者择一的分流改革建议。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分流改革建议
目前我国对于法治建设不断强调,对于法律人才的需求与要求也正在不断提高。然而,法学专业教育却面临着尴尬的局面,即虽然社会对于法学人才的需求量不断增加,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却普遍不好。这样的现状要求我们在反思与不断创新法学教育方法的同时不得不思考是否是我们对于法学专业考察的方式也有待改进。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模式目前在准备过程中存在学生与教师重视度不够,应付了事等问题,在写作过程中存在选题、结构、体例与学生抄袭等方面问题,在答辩过程中存在论文答辩流于形式等问题。目前的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模式存在诸多问题,难以发挥其作为法学本科教学最后环节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完善专业知识,考察学生的专业水平等作用,因此,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模式亟待改革。毕业论文教学环节作为法学本科四年教学过程的最后环节,承担着考察法学本科生学习成果与法学院教学质量的作用。同时,高校法学院通过这一环节进一步对学生的各方面能力进行培养,使其对所学习的法学知识进一步理解与深化。毕业论文教学环节还承担着对日常教学质量的保障与促进功能,为了完成毕业论文的要求以及为了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毕业论文写作,在日常教学中,法学院教师应当切实按照《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进行教学,对本科生进行基础知识教学与各方面能力进行培养。但是目前我国的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察模式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很难完成以上功能,亟待改革。因此在本文中,笔者对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模式改革提出分流改革的建议。
一、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分流改革方案
目前我国法学毕业考察环节普遍采用毕业论文写作的模式,通过让本科生完成一篇8000字左右的学术论文来考察学生本科四年来的学习成果。就目前情况来看,单一的学术论文写作形式存在种种弊端,形同鸡肋,已经不能体现其作为法学教学最终环节以及考察环节的功能。在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体系中,各高校呈现出不同的定位,对人才的培养目标也有所不同,如研究型高校更注重科研创新、教学型高校更注重知识传授、高职、高专教育更注重实践技能培训等。与之相应,对毕业论文的要求也应当有所区分。也就是说,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要根据学校定位、专业特点加以区分,不能搞“一刀切”。①单一的学术论文写作考察模式显然已经不能适应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
由于我国的学术氛围与就业氛围都比较自由,同一所高校的法学本科生对自己未来的学习计划与职业规划也有所不同。有些本科生计划在毕业后直接选择就业,进入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机构从事相关的法律工作,而有些本科生更愿意选择在四年的本科学习后进一步深入研究法律知识,攻读硕士学位。对于有不同计划的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要求也应当有所不同。因此,结合高校人才培养目标与法学专业特点,针对毕业后发展方向不同的法学本科生,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模式应当从单一的学术论文写作向分流式的考察模式改革。具体来说,应当依据不同法学本科生毕业后的发展规划,让学生自主选择是侧重学术性的学术论文式考察模式,还是侧重实践性的模拟法庭式(庭审式)考察模式。
二、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分流改革方案的要求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分流改革方案要求学生在本科学习过程中慎重思考毕业后的规划,于第六学期结束前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自己毕业论文模式的选择——学术论文写作考察模式或模拟法庭(庭审式)考察模式,填写相关的意向表并签字。学院成立相关工作组对学生的选择意向进行统计,在参考学生意见、不违背学生意愿的情况下对选择模拟法庭(庭审式)考察模式的学生进行分组,委派具有法律实践工作经验,或是有律师资格的教师担任每组对应的指导教师。同时,学院在参考学生意见、不违背学生意愿的情况下为选择了学术论文写作考察模式的本科生指定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不应超过六人。
由于法学专业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特点,学术论文写作的考察模式与模拟法庭(庭审式)的考察模式也不应是相互割裂的,而应是相互联系,互为补充的。具体来说,选择学术论文写作考察模式的本科生也应当参与到模拟法庭(庭审式)的考察模式中,在模拟法庭活动中扮演一些非主要角色,如证人、当事人等,通过了解案件,参与准备过程与实际演练获得自身实践能力的提升,熟悉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仲裁活动的具体过程;选择模拟法庭(庭审式)考察模式的本科生则应当在考察的最终环节提交活动报告或相关论文,对模拟法庭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梳理,对案件所运用的相关法律进行分析总结,表达自己的看法、观点或心得体会。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分流改革方案要求本科生将对于毕业考察模式的思考贯穿在整个本科学习过程中。自本科生进入本科学习起,法学院就应当开设相关课程介绍学术论文写作与模拟法庭(庭审式)两种不同的毕业论文考察模式,指导学生进行职业规划,促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自己的未来计划与毕业考察模式的选择进行思考。通过相关课程与教师的强调,使得学生了解到两种毕业考察模式的不同要求,促进其在日常的生活与学习中,更加留心社会中所能接触到的法律案件,或在理论学习中进行更多自己的思考,为将来的毕业考察做好准备。
[ 注 释 ]
①郭立场.本科毕业论文存亡不应一刀切.光明日报,2012-5-8.
[1]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S].教高[2011]10号.
[2]郭立场.本科毕业论文存亡不应一刀切[N].光明日报,2012-5-8.
[3]周凯,黎音亮.本科生毕业论文是不是鸡肋[N].中国青年报,2006-3-23.
[4]罗时贵,缪宁,蔡文强,等.高校模拟法庭建设与法学实践教学的系统研究[J].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2007(5):115-118.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编号:YC2015-X16)。
张湉(1992-),女,汉族,江苏南京人,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硕士在读,研究方向:法律基础课程与教学论。
G
A
1006-0049-(2017)15-004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