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自行车3个行业团体标准正式发布
2017-01-29
共享自行车3个行业团体标准正式发布
由上海、天津自行车行业协会共同发起,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共享自行车3个行业团体标准近日正式发布,并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次发布的正式标准回应了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
a. 明确规定,共享自行车必须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系统。这一规定有助于今后政府对共享自行车推行“电子围栏”管理。
b. 5‰的运维人员配比,这一 “硬指标”也被确认。协会专家表示,考虑到共享单车有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所以参照有桩共享自行车运维人员10‰~12‰的标准,适当减少了运维人力配比。从目前实际操作的情况来看,共享自行车运营单位所配备的人员与此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c. 明确 “共享自行车3年强制报废”。有关专家指出,共享自行车的使用频率远远大于社会个人拥有的自行车。每车每年平均行驶距离是民用自行车的10倍甚至数十倍。标准规定3年的依据是:提供公共使用的产品都有强制报废使用年限;参照国内已经运营了多年有桩共享自行车企业的经验,确立了3年这个标准;普通自行车“三包”规定,自行车车架保修期限3年,经过3年高强度使用的车架其金属结构有可能存在内部损伤,问题往往会突然发生;共享自行车上许多转动、传动和转向部分都是易损件,往往用不到3年。
d. 新标准 “取消了对70岁以上年龄的限制”,共享电助力自行车服务对用户年龄要求应在16岁以上。
上海自行车行业协会负责人表示,共享自行车的2项产品标准采用了许多国际标准和先进国家的标准,共享自行车项目多达64项,共享电助力自行车项目多达73项,比原国家标准项目增加了1倍有余,而且创新性地对存量车质量增加了每年抽检的规定。因此,共享自行车要达标绝非易事。这3项团体标准的发布与实施还有3个月的过渡期,共享自行车运营单位和制造企业要共同努力,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对照差距,制定落实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