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近代中国的革命与改良
2017-01-29王建朗
王建朗
·本刊特稿·
再议近代中国的革命与改良
王建朗
本文所讨论的革命系指革命方式。革命与改良的发生皆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并不取决于人为的选择。当社会矛盾尖锐到改良不足以应对时,革命便不可避免地发生了。革命与改良都是社会变革的推动力,双方只是在实现目标的路径上不同而已。他们是同路人,而不是敌对者。将革命与改良视为完全对立的两极,是不可取的。在近代中国,革命与改良既有路径分歧的一面,又有互为促进和声援的另一面。无产阶级导师并不是一般地反对改良。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可以通过和平手段实现社会变革,但这一和平路径是有前提条件的。近代中国不存在这一条件,旧秩序的顽强抵抗,使得新秩序难以以和平的渐进的方式产生。本文还指出,脱离主客观条件而高谈革命,很可能会给革命事业带来挫折甚至灾难。
革命;改良;辛亥革命
下笔之始,对本文即将论述的”革命“一词作一简明的区分很有必要。“革命”一词复杂多义,可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侧重于性质,一切具有重大社会变革和社会进步意义的运动,包括某些改革或改良运动,皆可视为革命;狭义侧重于实现变革的路径或手段,与主张以和平手段逐渐推进的改良相对,主张以暴力手段打破现存秩序,建立新秩序。本文所要讨论的,也是绝大部分讨论革命与改良问题者所涉及的,主要是指狭义的革命,即与改良相对应的革命。在这两种意义上使用的革命,既有紧密的联系,也有清楚的区别。广义的革命,并非一定要采取暴力手段,采取了暴力手段的且打着革命旗号的其实并不一定就是革命。模糊了性质与手段的区别,在实践上很容易形成盲动。而对于研究者来说,模糊了这种区别,讨论会陷入误区。
在经历了19世纪的苦难与动乱之后,20世纪的中国进入到一个革命的时代,一个波澜迭起的革命时代。清朝政府、北洋政府、国民党政府先后被革命的浪潮所掀翻,退出历史舞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出现了稳定局面,但革命依然是社会的主题词。
革命总是要付出代价的,且代价有时相当沉重。于是,有人感叹,这革命的道路原来是不必走的,如果走改良的道路该有多好,中国便可以少走曲折之路。“告别革命”之说遂多有流布。然而,历史选择不是由一个理想化的愿望所决定,任何事后的讨论都应该回到历史的现场,观察其发生的原因、进程及其影响,而不是脱离那个时代作臆测与推断。
革命不是人为的选择
一般而言,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改良总是比革命付出的代价要小得多。因此,以改良为首要选择、避免公开的暴力对抗应为常情。然而,古今中外的历史表明,革命与改良的发生皆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并不取决于个人或群体的良好愿望,它完全取决于社会矛盾的发展状态。当社会矛盾尖锐到改良不足以应对时,革命便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当社会矛盾相对缓和之时,革命又绝非任何好事者所能煽动。
对于时势的原动力作用,早在一百多年前,曾经竭力推动社会改良运动的梁启超就指出:“诸君勿以为一切风潮,皆由一二人所能煽动也。苟非时势之所趋迫,虽孔子、释迦,必不能煽动一人。时势既已趋迫,而偶尔借一二人之口以道破之。彼一二人,直时势之傀儡而已。使无此一二人,亦必有他之一二人。”*梁启超:《敬告当道者》,《梁启超全集》第2册,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967页。梁启超告诉我们,如果不具备社会条件,无论你是多么伟大的圣贤,也不可能鼓动起大规模的社会运动。
20世纪中国革命思潮的兴起与发展,并成为一波波前后相继的洪流,并不是中国人有激进的偏好,也不是少数人鼓动所致,而是由19世纪中叶以来中国所面临的危机所触发的。鸦片战争之后,在一次次对外战争的失败中,中国国际地位逐渐向下沦落,一落千丈。外不能抵抗强敌,内不能维持民生,国家与民族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
面对千年未有之变局,清政府逐渐意识到,再不变革便是死路一条。前后持续达30年之久的洋务运动,是清政府在被迫打开国门20多年后发起的一场改革自救运动,并小有成就,以至有人称为“同光中兴”。但甲午一战,中国输给了曾经站在同一起跑点的日本,签订了屈辱的《马关条约》。甲午战争被视为洋务运动破产的明证。
痛定思痛,人们重新探索拯救中国的道路。人们意识到,仅仅限于器物层面的学习洋务是远远不够的。戊戌之年,维新派企图借鉴西方制度,对中国的封建政治进行局部改革。然而,变法仅仅持续了103天。六君子用鲜血证明,涉及体制的改良不为清政府所容。戊戌变法失败后,曾经有所开放的社会出现了倒退。直至庚子之变,中国惨败,京师再度沦陷。辛丑议约,中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清政府再一次痛切地感受到中国与世界强国的巨大差距,清末新政运动终于拉开了帷幕。
客观地说,清末十年的改革不能说毫无成就。改革官制、修订律例、编练新军、振兴实业、废除科举、兴办学堂、设谘议局资政院等,确有进展。然而,在改革的速度和方向上,清政府和社会期待仍存在着巨大的落差。社会所期望的改革,是要限制君权,扩大民权,建立起现代的君主立宪体制。而清政府的目标则相反,它期望通过改革,将过去模糊的无所不包的君权明确化、法制化,通过改革将专制君权披上现代的外衣。载泽在上慈禧密折中如此谈及君主立宪的本意:“君主立宪,大意在于尊崇国体,巩固君权,并无损之可言”,他列举了君权十七条,进而总结说,“凡国之内政外交,军备财政,赏罚黜陟,生杀予夺,以及操纵议会,君主皆有权以统治之。”*载泽:《奏请宣布立宪密折》,中国史学会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 辛亥革命》第4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27-30页。
宪政编查馆于1908年提出的《宪法大纲》便显示了清廷的这一意图。大纲规定“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根据这一宪法大纲,君主将掌握颁行法律、召集及解散议院、设官制禄、统率陆海军、宣战媾和、订立条约、宣布戒严、司法等大权。*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58页。1911年5月,皇族内阁成立,清楚不过地展现了清廷改革欲强化君权的实质。在13个阁员中,满人占了9个,其中皇族竟占了7个。皇族内阁的出台,向社会公开了清廷皇族的集权之心,使人们对预备立宪的前途失去信心。对此,各省谘议局联合会两次上书朝廷,指出由近支王公充当内阁总理大臣,不符立宪国通例,要求另选贤能,组织名副其实的责任内阁,但遭清廷申斥。
晚清的政治腐败、民生凋敝与清廷的拒绝改革,使社会对革命派的态度也逐渐发生了变化,从不解与反对转化为同情与期待。孙中山后来回忆说:当1895年广州起义失败时,“举国舆论莫不目予辈为乱臣贼子、大逆不道,咒诅谩骂之声不绝于耳;吾人足迹所到,凡认识者几视为毒蛇猛兽,而莫敢与吾人交游也”。但1900年惠州起义失败后,“则鲜闻一般人之恶声相加。而有识之士且多为吾人扼腕叹惜,恨其事之不成矣。前后之较,差若天渊。”*孙中山:《建国方略》,尚明轩主编:《孙中山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81页。
在清政府阻塞了改良之路后,社会普遍弥漫着革命情绪,只是等待着有人出来登高一呼。莫理循在1911年10月27日致《泰晤士报》对外新闻部主任达·狄·布拉姆的信中说道:“我在这里所遇到的每一个人都赞同革命。甚至比较开明的低级满族官吏也反对他们的政府。”*[澳]骆惠敏编,刘桂梁译:《清末民初政情内幕》上,知识出版社1986年版,第762、768页。
辛亥之年,武昌首义,各地纷纷揭竿而起。数月之间,江山易色。短短的4个月中,并没有经过特别重大的战役,清廷退出了历史舞台。可见,清廷的统治根基早已松散。革命已是民心所向。
然而,辛亥革命虽然赶走了皇帝,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却未能建立真正的共和民主制度。国家依然处于虚弱和无序状态。在国际上,从日本提出“二十一条”,逼签屈辱的“民四条约”,到一战后的巴黎和会上,中国以战胜国的身份而未能从战败国德国手中直接收回胶州湾,中国依然是一个被人欺侮的国家;国内则是政争不断,连年军阀混战,政局动荡不安,百姓苦不堪言。内外危机之中,国民革命兴起。代表社会新生力量的国民党和共产党联合起来,“打倒军阀”“打倒列强”这两大口号,反映了社会外争主权、内争民权的两大诉求。在国共联手的北伐战场上,国民革命军摧枯拉朽般地把貌似强大的北洋军队击垮。
北伐战争尚未成功之时,国民党便发起“清党”运动,将昔日的盟友推向血泊之中,国民革命运动由此发生了质变。国民党统一全国后,依然未能解决内外危机,并迅速蜕化为特权阶层。中国共产党继续举起革命旗帜,以代表最广大人口的工农革命相号召,经过20余年的艰苦奋斗,终于在1949年建立了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简而言之,20世纪上半叶的这三场革命,皆有其发生的社会基础。民族危机与社会危机日益加深,实为造就革命之因。非革命难以救亡图存,非革命难以改造社会,首先成为中国社会先进分子的意识,并进而成为普通民众的共同意识。我们看到,正是革命的推力,大大加快了近代中国的社会改造进程。辛亥革命一举终结了2000多年的帝制,建立了亚洲的第一个共和国;国民革命及随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成功,建立了一个完全不同于以往的新社会,使中国走上富强之路成为可能。
近代中国革命的发生,是在社会危机状态下,人们对民族平等的追求,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人们向往着一个没有屈辱、没有战争的平等的新社会。在这一过程中,社会确实付出了重大代价。然而,作为后来者,我们可以脱离当时的历史实际提出苛求吗?
革命与改良并非截然对立
从方向上说,革命与改良的终极目标都是改变旧秩序,建立新秩序。革命是社会变革的推动力,改良也是社会变革的推动力,双方只是在实现目标的路径上不同而已。前者主张采取断然的比较激进的行动,后者则主张采取缓和的渐进的行动。在总的目标上,他们是同路人,而不是敌对者。尽管历史上的革命者与改良者曾发生过激烈的争论,有时甚至恶语相向,然而,作为后来人,作为可以更为理智地观察历史长程的后来人,将革命与改良视为完全对立的两极,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可取的。
在近代中国,革命与改良,既有路径分歧的一面,又有互为促进和声援的另一面。清末,尽管革命派与改良派争吵不断,但两者在目标上是相通的,都主张扩大民权,都是要在中国建立起近代民主政体,要实现国家的独立和富强。两者并不是完全背道而驰的选择,在全局上存在互动互利关系。
对于立宪与革命之间的这一相助关系,梁启超曾说得很直白。他指出,“知立宪主义进一步,则革命主义必进一步,我而真信革命论之可以救国也,则正宜日夕祷祀,蕲立宪论之发达,以为我助力……比例以推,知革命主义进一步,则立宪主义必进一步,我而真信立宪论之可以救国也,则正宜日夕祷祀,蕲革命论之发达,以为我助力……立宪革命两者,其所遵之手段虽异,要其反对于现政府则一而已”*梁启超:《新民说·论政治能力》,《梁启超全集》第1册,第734页。
我们看到,革命派与改良派之间的论战,使民主思想前所未有地普及开来。立宪派主导的国会请愿活动和收回利权运动为辛亥革命创造了有利条件。革命党人也对国会请愿运动和收回利权运动给予了声援和支持。作为辛亥革命导火索的四川保路运动,是由立宪运动转向革命运动的一个典型案例。包括商人、士绅及普通民众在内的数十万人卷入,它极大地动摇了清政府的统治根基。
辛亥革命的胜利,孙中山指出是“群力”所致。研究表明,辛亥革命迅速获得成功,各省立宪派的支持功不可没。一般而言,革命党主要在社会中下层中展开活动,而立宪派人士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拥有比较雄厚的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且与开明官员多有交往,对于争取这些官员支持革命或保持观望,亦有一定助力。武昌起义后,各省的立宪派领袖,如湖北的汤化龙、江苏的张謇、浙江的汤寿潜,湖南的谭延闿等,陆续投入到革命之中。张謇在致袁世凯电中如此表明了他支持共和的原因:自清廷下诏立宪三年以来,清廷所作所为,“无一不与立宪之主旨相反”,“人民求护矿权、路权无效,求保国体无效,求速国会无效,甚至求救灾患亦无效”,“今则兵祸已开,郡县瓦解,环视世界,默察人心,舍共和无可为和平之结果,趋势然也”。*《张謇致袁世凯电》(1911年11月19日),杨立强、沈渭滨等编:《张謇存稿》,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1-22页。立宪派利用他们的社会影响和资源,在推动本省的光复中发挥了程度不同的作用。革命派和立宪派的联手,使革命方面的力量大增,对稳定局面、迅速夺取革命胜利具有显而易见的积极作用。
可以说,辛亥革命是社会各阶层踊跃参与的一场革命,它不仅是革命党人的革命,也是曾经反对过革命的立宪派所参加的革命。立宪派以他们对革命的参与表明:革命是正确的选择,现实的选择。
同样,在推翻国民党统治的过程中,持改良主张的中间势力也曾发挥了重要作用。抗战后期,在国民党统治区,爆发了声势浩大的民主宪政运动,矛头直指国民党的专制独裁。这一运动由国统区的民主党派所极力推动,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运动的蓬勃发展,使国民党专制统治的理论基础与社会基础开始崩塌,继续维持专制统治的合法性广受质疑。中国共产党对于这一运动给予了高度肯定,并适时提出了建立各阶层参与的联合政府的方案,将民主诉求导向实施阶段。解放战争后期,当中国共产党提出新的民主协商制度时,各民主党派积极响应,社会各阶层对于一个人民将要当家作主的新社会充满期待。
因此,我们可以说,在近代中国,革命与改良各有功用,共同推动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如果说革命是高昂的主旋律,改良则是和声,是副歌,两者的配合使历史前进的交响曲更加雄浑丰满。
革命与改良取决于不同的历史情境
如前所述,革命与改良皆是推动社会前进的选项。一个国家在一定的历史时段内,是采取革命的方式,还是采取改良的方式,并不由特定的理论所规定,也不是由少数人的意志所决定,而完全取决于这一国家在这一时期的基本国情。马克思是举世公认的革命家,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导师,他在《共产党宣言》中公开宣布,“他们(无产者)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让统治阶级在共产主义革命面前发抖吧”。*中共中央编译局译:《共产党宣言》,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62页。然而,马克思并不是一般地反对改良。他认为,在那些阶级矛盾尚未激化的国家,工人阶级有可能通过和平的而不是暴力革命的方式走向社会主义。马克思1872年在阿姆斯特丹群众大会上曾这样说道:“我们知道,必须考虑到各国的制度、风俗和传统;我们也不否认,有些国家,像美国、英国,——如果我对你们的制度有更好的了解,也许还可以加上荷兰,——工人可能用和平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中共中央编译局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179页。
马克思在指出无产阶级可以通过和平手段实现社会变革的同时,也指出了这一和平路径的前提:“只有当该社会中掌握政权的那些人不用暴力方法来阻碍历史发展的时候,历史发展才可能是‘和平的’。例如,如果在英国或美国,工人阶级在议会或国会里取得多数,那么它就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消除阻碍其发展道路的法律和设施,而且这也只能在社会发展所要求的范围内进行。”*中共中央编译局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94-195页。
显然,改良能否顺利推进并取得成功,需有其必备的社会环境。它取决于社会矛盾是否尖锐,社会各阶层是否愿意妥协以避免发生激烈冲突,尤其是统治阶层是否愿意作出妥协,以及最高统治层的改良诚意与领导这种改良的能力等一系列因素。历史证明,在近代中国,旧秩序的顽强抵抗,使得新秩序难以以和平的稳定的方式产生,人们只有通过革命来寻求建立新的秩序。近代中国的统治阶层缺少勇于改革善于妥协的领袖人物。
如前所述,正是清政府的假立宪将立宪派推向了对立面。曾与革命派展开大论战的梁启超相当精辟地指出,是清廷制造了革命党,并进一步明确指出,“伪改革者革命之媒。自古及今,天下万国,未有能避者也”。*梁启超:《敬告当道者》,《梁启超全集》第2册,第964-965页。1907年,梁启超发表《现政府与革命党》一文,再指出“而现政府者,制造革命党之一大工场也”。*梁启超:《现政府与革命党》,《梁启超全集》第3册,第1666页。
武昌起义爆发前,部分立宪派已经开始转向,埋下了支持革命的潜因。国会请愿运动失败后,清廷勒令各省请愿代表出京还里。由绝望而愤怒的各省代表曾秘密议决:“同人各返本省,向谘议局报告清廷政治绝望,吾辈公决密谋革命,并即以各谘议(局)中之同志为革命之干部人员,若日后遇有可以发难之问题,则各省同志应即竭力响应援助起义独立。”*徐佛苏:《记梁任公先生逸事》,丁文江、赵丰田编:《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35页。
武昌起义爆发后,张謇致书铁良,指出:“自古迄今,丧国未有若是之易者也。……自先帝迭命大臣络绎欧洲,博考宪法,毅然下立宪之诏,海内人民喁喁望治,若饥之向食,而渴之赴饮。……由是以来,政府之专己自逞,违拂民心,摧抑士论,其事乃屡见而不一见。于是人民希望之路绝,激烈之说得而乘之,而人人离畔矣。”*《(张謇)致铁将军书》,国家图书馆善本部编:《赵凤昌藏札》第10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9年版,第469-470页。
事实上,近代社会的许多革命者,包括那些革命领袖们,并不是天然的革命者。他们并非从一开始就主张采取暴力革命的方式来改变社会,许多人曾经历一个从主张改良到倡导革命的变化过程。1894年,孙中山前往天津,向直隶总督李鸿章上书,提出“人能尽其才,地能尽其利,物能尽其用,货能畅其流”的改革主张。孙中山认为,“此四事者,富强之大经,治国之大本,我国家欲恢扩宏图,勤求远略,仿行西法以筹自强,而不急于此四者,徒为坚船利炮之是务,是舍本而图末也”。*孙中山:《上李鸿章书》(1894年春),《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9页。孙中山的上书没有成功,他没能见到李鸿章。孙中山后来回忆,此前兴中会采取请愿上书等方法,实“冀九重之或一垂听,政府之或一奋起也”。上书的失败以及其后清政府的所作所为,使革命党人“怃然长叹,知和平之法无可复施。然望治之心愈坚,要求之念愈切,积渐而知和平之手段不得不稍易以强迫”。*孙中山:《伦敦被难记》,《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217-218页。从此,孙中山开始放弃温和的改良,走上了反清革命的道路。
中国共产党的领袖毛泽东也是如此。毛泽东早年也曾景仰过康有为梁启超的改良主义,新文化运动时期对新村主义、无政府主义、工读主义产生过很大兴趣,提倡过和平革命。中国社会改良无望的现实,促使他转向倡导革命。中共早期的领导人中,不少人都经历了这一变化。
革命不是呼风唤雨
在对革命的质疑中,一个常见的理由是革命带来了动荡和混乱,认为辛亥革命虽推翻了皇帝,却带来了北洋时期的军阀混战与社会混乱。必须指出,重建新秩序的革命并不必然导致混乱,两者不可简单挂钩。将民国初年的混乱归因于革命,这一直线型的因果结论不免有失之简单之嫌。仔细观察,民国初期出现军事强人势力的潜因在晚清已经养成,其割据正是旧势力旧传统在新社会的变异与表演,它恰恰与共和制度与共和精神是格格不入的。因此,与其说由此可证明辛亥革命搞糟了,倒不如说由此可见辛亥革命是何等的必要,由此可见辛亥革命的任务又是何等的艰巨。扫除数千年封建专制的有形和无形的影响,正是辛亥革命的目标之一。
当然,与渐进的改良相比,革命确实有可能在一定时期内造成社会的动荡。所谓“革命的阵痛”,有些是革命过程中难以避免的必须付出的代价,有些则是可以避免的,如果领导者判断正确、政策适宜的话。
20世纪的革命在把中国社会向前推进的同时,也留下了一些令人遗憾的篇章。其中,有些可以称之为革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付出的学费,有些则是在革命的名义下发生的与革命毫无关系的举动。20世纪是一个在大部分时间里高歌革命的世纪。今天回望20世纪,我们不只是要肯定革命的价值,吸取20世纪革命的经验和教训同样必要。
如前所述,革命和改良皆有其必备的条件。离开主客观条件,一味主张改良,是不可取的;一味高谈革命,也是不可取的。必须把我们正在从事的伟大事业的性质与我们推进这一事业的路径或手段加以清楚的区分。正如本文起始所讨论的那样,以性质而言,我们一直在进行着一场推动社会前进的革命,既包括经济基础的革命,也包括上层建筑的革命,这个革命我们始终是要坚持的;以路径或以手段而言,则可有不同的方式,有时是疾风暴雨,有时则是和风细雨,革命并不总是要以激进的敌我分明的斗争方式来推进。我们常说的“改革也是一场革命”便是这个意思。如果不顾主客观条件,以为革命就是呼风唤雨,是一个可以招之即来的制胜利器,是一个解决一切问题的灵丹妙药;如果将革命性质与强力手段相混淆,以为革命非以暴力推进不可,非以阶级对抗的方式推进不可,那恰恰会给革命事业带来挫折甚至灾难。
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大地上出现了一场以革命的名义进行的反现存秩序运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社会陷入了一场由主政者自己发动的“革命”的大混乱中。这场运动之所以发生,就在于发动者错误地估计了当时党和国家政治状况,并错误地使用了他所习惯的革命方式。正如中国共产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所指出的那样,运动的发动者判断:一大批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已经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文化领域的各界里,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在中央形成了一个资产阶级司令部,在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门都有代理人。因此,必须公开地、全面地、自下而上地发动广大群众来揭发上述的黑暗面,才能把被走资派篡夺的权力重新夺回来。他把文化大革命定义为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
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希望用持续的过几年便来一次的阶级斗争的方式来解决社会主义建设中所出现的问题。《决议》指出了这一错误,认为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以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进行“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既没有经济基础,也没有政治基础,只能造成严重的混乱、破坏和倒退。《决议》指出:“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的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历史已经证明,“文化大革命”不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这一假革命之名而发动的举国卷入的运动,给中国带来了灾难,给革命事业造成了严重的停顿和挫折。文革对于“革命”的滥用,促使人们在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对革命进行了前所未有的反思。以深受文革之害的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痛定思痛,毅然带领党和国家走出误区,抛弃“继续革命论”,开始了改革开放的征程。正是得益于对革命的世纪性的反思,得益于指导思想的清醒,中国步入一个难得的稳步发展的时期,并由此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飞跃式发展的时期。这一改革,没有采取阶级对抗的办法,也没有发动大规模群众运动,即没有采取以往革命所通常采用的方式,然而,它却是一场引起中国社会深刻变革的革命。
革命与改良之争,交织于中国近代史。脱离历史实际的一味赞美或一味贬斥都不是科学的态度。理智地反思近代以来的革命与改良,不仅对于我们正确认识自己的历史极为重要,对于中国社会今后的发展走向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作者注:本文部分内容曾在《光明日报》发表,应何友良先生力约,再事增删,遂成此文,特此说明)
责任编辑:何友良
Discussion on the Revolution and Reform in Modern China
Wang Jianlang
The revolution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refers to the revolutionary mode. The occurrence of revolution and reform has its profound social reasons, and it does not depend on human choice. When social contradictions are too sharp to be improved, the revolution inevitably occurs. Both revolution and reform are the driving forces of social change, and they differ only in the way they achieve their goals. They are fellow travelers, not foes. It is inadvisable to treat revolution and reform as poles of complete opposition. In modern China, the revolution and the reform would diverge as well as promote and support each other. Proletarian mentors are not generally opposed to reform. Marx believed that the proletariat could achieve social change through peaceful means, which had some prerequisites. However, there were no such prerequisites in modern China. The stubborn resistance of the old order made it difficult for the new order to be established in a peaceful and gradual manner. This paper also pointed out that separating the revolution from the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conditions would be likely to bring frustration and even disaster to the revolutionary cause.
revolution; reform; the 1911 Revolution
近代革命问题论坛
10.16623/j.cnki.36-1341/c.2017.04.001
王建朗,男,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北京 100006)
按语:革命是近代历史的经典话题和丰厚遗产。中国革命规模宏大,内涵丰富,不仅主导了近代中国的历史走向,重构了政治结构,也全面重塑了社会结构、价值伦理乃至百姓生活,其意义、影响可谓重大深远。自1980年代有学者提出“告别革命”以来,人们对革命的理解和认识见仁见智,洞见固然迭出,偏见也颇有流行。如何回归20世纪的历史现场,客观公正地认识与评说近代革命,准确全面地解读革命发生的原因、进程、结果、意义和影响,而不作脱离具体时空的臆测或以论带史的评判,仍然是认识与理解中国革命史的重大根本问题。为此,本刊有幸邀请到4位著名近代史研究专家,就近代革命问题各抒己见,他们学养深厚、视野宏阔、见解深邃、学风严谨,无疑能对这一问题提供精湛解读。特此奉献给广大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