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开展评估检查
2017-01-28
自然与文化遗产研究 2017年6期
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2017年10月9日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评估检查的通知》,决定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开展评估检查。
此次评估检查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文件精神,以高度政治责任感组织做好本次名城名镇名村评估检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阶段评估检查任务,认真总结取得的成就,梳理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提出新形势下继续做好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思路。
本次评估检查范围涵盖132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25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276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重点评估检查以下内容:保护范围及数量变化;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情况;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地方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定;基础设施改善与国家专项补助资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