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检察机关加强执法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实践与思考――以金乡县人民检察院为视角

2017-01-28李亚梅

法制博览 2017年24期
关键词:执法监督依法检察

李亚梅

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检察院,山东 金乡 272200

检察机关加强执法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实践与思考――以金乡县人民检察院为视角

李亚梅

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检察院,山东 金乡 272200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明确提出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因此,检察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执法监督的职责。近年来,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立足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在执法监督过程中仍存在一定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地方。本文以作者所在院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实践为视角,总结经验,剖析存在原因和问题,并提出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

检察机关;执法监督;完善立法;提升能力

一、该院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及做法

2016年以来,该院共依法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7件26人;受理提请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09件388人,依法批准逮捕247件291人,不批准逮捕55件7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75件64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05件518人;监督立案5件10人,监督撤案7件7人,纠正公安机关漏捕12人,追诉漏犯11人,向公安机关发送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发送书面检察建议2份;依法提出刑事抗诉4件5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4件;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28件。

(一)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对重大复杂、突发性、恶性、存在群体性上访隐患的案件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提高打击犯罪合力。如致1名孕妇和1名儿童死亡的鱼山街道赵某某抢劫杀人案、正信等担保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该院均依法提前介入,快捕快诉,有效震慑了犯罪。在严惩刑事犯罪的同时,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依法宽缓处理。加强涉检信访源头治理,认真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受理的91件群众信访案件均依法妥善处理。今年“两会”期间,该院派驻鸡黍检察室帮助兴隆镇供销社职工追讨被挪用的养老金9万多元,及时有效防止了一起进京上访事件发生。加大检察环节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件,发放救助金125000元,促进社会矛盾有效化解。

(二)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职务犯罪

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打虎拍蝇”齐发力,惩治预防两手抓,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同时加强自侦部门与公诉部门的沟通协作,防止因违法侦查导致非法证据被排除,证据效力被削弱。严格遵守办案规定,坚持人性化执法,确保案件质量。依法查办的济宁市国资委原主任曹某某受贿案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三)认真开展诉讼监督工作

一是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与程序并重的理念,克服消极懈怠心理,不断强化办案人员主动监督意识,做到该监督的绝不手软,该纠正的绝不含糊,对发现的监督情况严肃对待,及时督促纠正。二是突出执法说理。认真细致的做好当事人的相关情绪疏导、政策讲解、释法说理工作,增强执法的群众接受度和认可度,最大程度地化解因案引发的矛盾,增强执法效果。三是强化程序监督意识。着力加强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案件的程序审查,绷紧程序审查这根弦,把住受理案件的第一道关。四是突出沟通协调为手段,有效实施审判监督。对一些检法两家有分歧的案件,事前向法院进行口头交涉,充分阐明检察机关的观点和态度,从而加强审判监督的效果。五是加强社区矫正执行监督。由定期检察、专项检察向日常检察转变,切实加强交付、监管、矫正、变更、解除等环节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违法6件。依法派驻基层检察室,挂牌成立了南片和北片社区矫正检察室,进一步完善了社区矫正检察常态化监督机制。

(四)扎实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

先后在县公安局及派出所设立4个派驻检察室,改“坐堂等案”为上门监督,将检察机关监督关口依法“前移”,从源头上为侦查工作“把脉”。通过协调配合和监督制约相结合、引导侦查和依法监督相结合、派驻检察和定期巡查相结合等方式,依法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派驻检察室工作人员通过登录公安机关警综平台、审查有关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参与公安机关案件讨论、旁听讯问及询问、旁观现场勘验等活动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切实提升了侦查监督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监督质量

首先,注重听取律师意见。在办案过程中该院由被动听取律师意见向主动听取转型,注重收集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证据,并在审查逮捕书中对听取律师意见予以体现,有效的提高了办案质量。其次,积极与相关责任部门协调。2016年3月,“5.7亿山东非法疫苗案”消息传出,引发舆论关注,该院侦查监督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时发送检察建议,并联合相关部门,重拳出击危害食品药品案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该院还组织开展了以“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特约检察员、公安干警和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参加召开座谈会,与会代表从进一步加大侦查监督工作力度、强制措施的使用、扩大检察宣传等方面对我们提出的宝贵的意见建议。

(六)探索创新,积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针对未成年犯罪的特点,结合未检工作的实际经验做法,深入开展符合未成年犯罪工作的“彩虹工程”三步曲,在起步曲中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前调查机制、辩护律师介入未成年人案件机制,保护未成年人诉前合法权益;在高潮曲中坚持可诉可不诉案件不诉原则,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制作检察官“劝诫书”,提出“检察官寄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施“三优先”模式等,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慎重起诉;尾声曲中制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办法》,全面落实、规范犯罪记录封存工作、构建检察、社会、学校、家庭相结合的帮教模式等,主动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并且安排专人,制作了《关爱女童》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讲课课件,积极联系全县中小学,开展法制讲座,对在校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预防未成年犯罪、提高未成年自身的保护意识。

(七)认真履行民行检察法律监督职能,多元化监督格局稳步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对生效裁判结果的监督。坚持把裁判结果监督作为民行检察工作的重点,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来源渠道,使民行监督的范围不断扩大,力度不断增强,依法监督纠正了一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二是加大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充分灵活运用检察建议,加大对法院应立案不立案、违法送达、违反回避规定、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严重超审限等违反诉讼程序的审判活动的监督,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案件数量和采纳率与去年同比均上升173%个百分点。

二、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地方

(一)执法监督机制立法不完善

虽然检察机关是宪法明确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但目前法律法规对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缺乏具体的规定,不利于检察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如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但对检察机关通知立案后公安机关拒不立案、法院自诉案件等,检察机关应该如何监督,法律未明确规定。

(二)执法监督手段缺乏强制性,导致监督效果弱化

实践中,检察机关执法监督工作主要通过通知立案、纠正违法、抗诉以及发送检察建议等方式进行。实践中检察机关主要通过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进行监督,而这两种监督方式因缺乏保障措施而使其效力大打折扣,即使被监督机关不理会纠正违法通知或检察建议,检察机关也缺乏有效的途径监督建议的落实。

(三)法律权责不明确,使行政执法监督缺乏可操作性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这明确了检察机关可以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但目前我国现有行政法律法规对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如何进行法律监督,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导致检察机关直接对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缺乏操作性。

(四)监督意识不够

受传统执法观念的影响,担心监督严了影响与其他执法机关的关系,怕得罪人而重办案轻监督,重配合轻制约,从而影响检察监督职能的发挥。

三、加强检察机关执法监督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立法,增强可操作性

履行好执法监督职能,首先要解决好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完善问题。通过立法和司法解释来明确细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范围,对检察机关的监督对象、内容、救济方式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建议尽量细化与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相配套的操作细则,增强监督的可操作性,减少随意性。同时,鉴于目前检法两家司法解释时有矛盾的现状,建议在相关问题上统一司法解释权,减少不必要的矛盾,确保司法活动的高度统一。

(二)注重沟通协调,强化监督效果

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自觉把诉讼监督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及时报告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事项,紧紧依靠党委、人大的支持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排除监督中的阻力和干扰。在依法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不当行为的同时,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司法、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联席会议等制度,统一执法尺度,完善规范工作制度。积极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建立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借助“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平台,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三)拓宽监督途径,增强监督力度

一是通过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指导侦查等方式,将执法监督的关口前移,做到对诉讼过程实时监督、及时纠正。二是在对具体案件的诉讼活动进行纠正违法的同时,也要对相关司法、执法机关执法不当的共性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帮助其建立健全内部防控制度,促进公正规范执法。三是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同时,及时梳理在执法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监督,加大专项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四)加强素质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检察机关整体监督能力取决于检察人员监督能力的高低。因此,要提高执法监督的能力,必须要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一是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培训工作,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更新监督观念。二是要开拓视野,优化检察干警的素质结构,在人才观念上求突破,坚持用先进思想、科学发展观武装干警头脑,增强队伍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休养。三是要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做到公正廉洁规范文明执法,处处维护法律的权威和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1]罗再红.刑事公诉中的法律监督的完善[J].人民检察,2010(11).

[2]顾华斌.当前基层检察院诉讼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EB/OL].正义网,2014-8-19.

[3]老边区检察院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N].营口日报,2009-3-9.

D

A

2095-4379-(2017)24-0123-02

李亚梅(1973-),女,汉族,山东金乡人,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猜你喜欢

执法监督依法检察
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要坚持“抓小打早”
加强执法监督 促进公正廉洁
制约政法委执法监督效果的原因分析及对策探究
为常委会依法履职当好参谋助手
牢记使命担当 依法履职尽责
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的保障措施
依法履职尽责 献计振兴发展
福建煤监局开展2017年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