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新形势下劳动者社会保障的风险防控
2017-01-28龚凯华山西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龚凯华 山西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刍议新形势下劳动者社会保障的风险防控
龚凯华 山西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本文就新形式下劳动者社会保障工作如何防控风险、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展开探讨,对强化核心竞争力、创新社会保障工作防控风险方法与理论、健全社会保障工作体系有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
社会保障 风险防控 管理建设
一、劳动者社会保障的风险内涵
从工作层面来讲, 社会保障风险是一个相对复杂的系统,其本质属于政府风险。按照性质可将社会保障风险划分为投机风险与纯粹风险。前者不仅包含引发损失的可能性,同时也涵盖获取利益的机遇,例如社会基金保险投资便属于投机风险;纯粹风险则单纯指仅有损失机会却不包含获取利益的可能,绝大多数的养老保障工作,例如工伤、养老、生育、医疗与失业均属于该类风险。倘若按照发生风险的成因则可将社会保障风险分为责任风险、自然风险、经济风险与政治风险等;责任风险主要由社会团体或个人的社会行为引发的风险,例如由于企业负责人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而引发的工伤事故风险,由信息不对称、社会保障工作自身的公共产品属性而引发的政府职能失效风险、由医疗诊治的各类因素引发的医疗风险、道德诚信风险等均属于该风险范畴。自然风险则是指由物理现象、自然灾害与各类自然规律引发的风险,例如海啸、地震、旱灾、泥石流等灾害引发的社会保障意外增加支付与减少收入风险,对人民和谐稳定的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劳动者社会保障的风险属性特征
作为风险的一个类别,社会保障风险势必同他类风险保持紧密联系,因此我们应科学认识风险共性,合理掌握固有社会保障风险特性,强化风险管理,有效预防风险。从共性角度来讲,社会保障风险与他类风险一样具有不确定性、客观性、突发性、投机性与损害性。而从特性层面来看则包含了并存的可测及不可测性,即运行建立与发展社会保障制度进程中不仅涵盖设计制度是否合理、科学的风险,同时包含运行制度进程中的基金运营与道德风险。制度之外则包含有意外事故或自然规律引发的风险。社会保障风险种类各异,包含不同特征与性质,一些可以预测而一些则无法感知。一旦发生社保风险,其通常涉及的并非少数或个别单位,而是涵盖了参保的亿万社会大众,且社保时间跨度大都在几十年以上,关系到几代人的福利待遇与收入问题,可以说是与百姓生活密不可分的公共事业,引发的损失无疑是巨大的,会对社会乃至全球稳定都会造成不良影响。例如金融危机、经济萧条导致的生产力下降、企业关门倒闭、流行病跨越区域波及到全世界等,体现了发生保障风险部门单位的普遍属性。从补偿风险角度来讲,社会保障工作则体现出一定的弹性、连续性、有限性特征及深远的政治意义。
三、强化管理建设,提升社会保障风险防控水平
1.提升宣传力度,全面普及社保知识。良好的社会保障风险管理防控离不开有力的宣传教育,因此我们应借助各种媒体多渠道进行政策宣传,提升公众认知度与风险防控意识,科学引导人们积极参保,作预防性储蓄,有效规避不良风险;同时有效连续的社保制度需要全面的支持与参与,有利于树立良好公正的社会信用,我们应合理借鉴商业风险控制管理经验,提供给公众丰富的价值化信息,立足国情汲取国外成功管理理论、方式,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2.构建有效预防应对社保风险机制。机制建设层面我们应严格建立规章健全、职责分明、有序运作的内控制度,强化社保财务管理,优化内部稽查,全面、详细、系统披露内部信息,增强社保单位自律意识,进而合理提升内部制约监督动态管控效果。另外我们应积极引进管理人才,创建风险管理架构,扩充经济、财政、证券、金融、保险领域人才队伍,提升综合防控风险水平;为有效分散风险,我们应促进社保与商保事业的共存发展,激发市场机制优势作用,拓展保险市场,有针对性培育商保个体,依据有限竞争与相对集中原则、预定规则,实施针对保险公司、金融机构的多元化管理、经办社保单位的民营管理,提升其自我管理、自主经营独立效能。
为确保基金管理的高效有序,应成立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税务单位、财政部门、监督证券与保险事业委员会组成,令其发挥专项社保基金规划监管职能,行使监管权力,合理保障并优化配置社保基金,全面调动优势力量有效防控社保基金风险因素。为确保防控社保风险各项制度安排落实到位,应建立科学有效的信息管理系统,广泛吸纳通讯、网络、计算机行业技术人才,创设综合风险管理技术系统,强化对各类风险因素的监测、分类、识别与处理,促进管理社保风险的扁平化发展;系统建设中应借助软件信息技术的有效支持,确保各类价值化信息的全面共享、公开利用,提升数据一致性与兼容性,合理降低其冗余度。同时应制定全局性系统计划,明确系统目标,定期进行更新升级,确保各项信息数据的完整安全,提升社保单位综合服务水平。
3.健全社保法规制度与精算体制,强化监督管理。建立社保精算体制可有效规避风险,促进社保体系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应从人才培养、专业组织建设、报告制度完善等层面入手,健全社保精算体制,推动精算社保事业实现又好又快的全面发展。为确保社保事业的规范化实施,应继续健全法规制度,提升立法进度,强化法律监管,完善社保管理制度基本框架,提升风险管理科学性与权威性;在地方发展层面,应对已经颁布的法规法律进行合理修改与梳理,完善补充相关管理办法与条例,提升地方防控风险监督力度与效率,健全各级管理监督委员会,执行依法征缴、发放、监督管理职能,对违法挤占、挪用保险基金不良行为实施严厉惩处。
四、结束语
总之,基于社会保障风险内涵与属性特征,我们只有强化管理建设,制定切实有效的预防应对策略,才能有效提升防控社保风险水平,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稳定与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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