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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为民职业精神对检察机关司法行政人员的基本要求

2017-01-27

法制博览 2017年34期
关键词:检察人员检察工作检察

李 理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湖北 宜昌 443100

论为民职业精神对检察机关司法行政人员的基本要求

李 理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湖北 宜昌 443100

为民之先忧,为民之后乐,为民之利起,为民之需谋。一直以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党的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察机关干警,必须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与纪律作风,充分定位好“人民公仆”的角色,全心全意做好服务工作,而作为检察机关的司法行政人员,也要将服务精神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

为民职业精神;检察机关;司法行政

一、为民职业精神的基本要求在于立本

有人认为,司法行政人员在单位内既不参与办案,也极少有机会与群众直接接触,其“为民服务”职业精神似乎很难体现。实则不然,司法行政人员的日常工作虽然琐碎繁复,却十分重要,既要综合协调机关检察政务和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督查领导批办的事项工作,起草文件、处理机要通讯、会议组织、检察统计、档案管理、保密和检察外事工作,编发检察情况反映、检察简报,又要负责本院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开展具有检察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检察宣传和检察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及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做好检察官、司法警察的管理、考核、晋级、晋衔,本院干部考核、任免、调配、工资、奖励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肩负着上传下达、综合协调、机关党建、档案备存、重要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工作的重任,其工作程度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检察业务部门。

在司法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形势下,检察机关的司法行政人员如何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是每一个人必须深入思考的一个课题。

(一)摆正位置,提高水平,做好司法行政工作

司法行政人员是检察院的“后备军”、“联络员”,是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做好自己的工作,首先要摆正位置,找准工作开展的切入点,迅速步入正确的工作轨道。其次要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从容应对工作中出现的所以状况,正确估算工作难度,高标准、高要求确保各项检查工作的高质量完成。

(二)宣教普法,创新方式,推广法治强民理念

在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等为民举措当中,“司法强民”也是十分重要的环节。所谓“强国必先强民,强民先强其心”,做好“司法强民”工作,必须让法治理念入脑入心。

在司法行政人员的日常工作中,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与建议,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等也是重要环节。一提到“法律”,大多数人的刻板印象便是“无趣”、“生硬”。在“全民普法”的大环境下,要想让普法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必须要创新工作方法,摆脱老旧、传统且收效甚微的教条式普法。“以案说法”、“漫画普法”、“寓法于剧”等方式的创新推广,可以极大提高百姓对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轻松学法,并运用到实际生活当中,以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为民职业精神的基本要求在于廉洁

“公生明,廉生威。”公正、廉洁的文化修养是增强检察官明辨是非能力、树立检察权威、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因素①。

(一)严于律己,提高思想,树立廉洁从检观念

随着时代的发展,物质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与此同时衍生的社会诱惑也同步增加,如何远离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的泥潭,是每一位检察干警必修课。

检察人员肩负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作为检察机关的一员,司法行政人员必须以检察官的标准要求自己,提高思想认识,不能因自己不办案、不在一线业务部门就麻痹大意,而是要定期自我检讨,时刻警醒。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立检为公,从自身做起,保证司法公正廉洁,是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切实服务人民的必由之路。只有不图名,不为利,踏实工作,突出业绩和对检察事业的忠诚,才能对得起胸口的检徽与“廉洁从检”的初衷。

(二)慎重交友,端正家风,严格把控亲友行为

身为检察机关的一员,难免有人因不纯的动机而与之结交。而即便自己能够识别,也不能保证家人不被欺骗。在社会交往中,要端正交往动机、慎选交往对象。坚持正确的交往方式,择人而交、择贤而交、择廉而交,时刻警惕权力、金钱等方面的诱惑,不存侥幸之心,不失明理之智。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家风、检风息息相关,所谓一家不平何以平天下,只有以自身为表率,端正家风,才能更好的做好检察工作。试想,当自己辛劳工作,坚守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家人却在廉洁的阵地失守,岂不可惜?

三、为民职业精神的基本要求在于坚守

(一)坚定信念,不畏困难,坚决捍卫法律尊严

柴静在《穹顶之下》的纪录片中有一句话:“法律的尊严在于执行。”司法行政人员虽不直接办案,但仍是司法机关的一员,从事的工作也始终离不开法律。在日常工作中,坚定理想信念,不畏困难,严格做好每一环节,以“执法为民”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法律充满信仰和敬畏。

同时,加强干警职业信仰教育,培养干警的为民情怀。一个始终坚守职业良知的检察官,其精神动力来源于对法律的信仰,对职业的敬重。对于检察人员来说,执法为民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真正树立起对法律权威的敬畏,才会心中有“法”,才会正当用权、才会依法行事、执法为民,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注重倾听民意民声,把人民群众的诉求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着力解决民忧、民急,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切实体现检察工作的人民性。

(二)坚持底线,敢于担当,始终坚守职业良知

检察人员的个人品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检察工作的品质,检察人员的职业良知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检察机关的形象与法律的尊严。检察职业良知既是坚守法律底线、道德底线的定力所在,也是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内心力量,同时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检察机关承担着法律监督和反腐败的重要职责,社会公众对检察人员职业良知的要求,远远超出一般的道德标准。检察人员只有自觉用职业良知约束自己,坚定理想信念,坚决捍卫法治,做到秉公执法、清廉如水,切实把住思想道德底线,守好精神家园,只有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底线、党纪国法红线,踏踏实实干事创业,兢兢业业为民谋利,才能不断转化和凝聚成执法为民的正能量。

每一名检察人员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培养为民情怀。司法行政人员也是检察队伍中的重要力量,只有始终坚持检察工作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更好地为民服务、为民解忧,方能更好的守护人民,守护公平正义。

[注释]

①陈思.检察公信力建设之检察官文化修养培育[J].法制与经济,2016.

[1]温岚.浅论检察官职业精神培育的对策[J].山东青年,2011(12).

[2]刘亚昌.论当代检察职业精神及其建设[J].沧州师范学院学报,2015(2):50-52.

D926.3

A

2095-4379-(2017)34-0117-02

李理(1990-),女,汉族,湖北当阳人,本科,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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