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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儒主义病态道德文化剖析

2017-01-27孙春晨

伦理学研究 2017年1期
关键词:犬儒主义道德规范道德

孙春晨

犬儒主义病态道德文化剖析

孙春晨

古代犬儒主义不相信存在具有普遍意义的价值原则,主张随遇而安的、抛却个人各种欲望的生活方式。当代犬儒主义既表现为愤世嫉俗、玩世不恭,也表现为委曲求全、接受现实。当代社会的犬儒主义显现出大众化、普遍化的趋向。犬儒主义在现实道德生活中的主要表现是放弃道德价值、互不信任和精致的利己主义。当代犬儒主义的本质是道德相对主义,犬儒主义病态道德文化的盛行将导致道德相对主义和道德虚无主义思潮的泛滥。

古代犬儒主义;当代犬儒主义;愤世嫉俗;玩世不恭;道德相对主义

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社会的道德文化环境呈现出价值观多元、消费主义膨胀、相对主义盛行、政治参与意识淡漠的态势。及时享乐的物质追求、玩世不恭的生活态度、游戏人生的行动哲学支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影响着优良社会道德风尚的培育和发展。据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的调查采访和梳理提炼,超八成的受调查者认为,当前中国社会处于亚健康状态,而“信仰缺失”、“看客心态”、“社会焦虑症”、“习惯性怀疑”、“炫富心态”、“审丑心理”、“娱乐至死”、“暴戾狂躁症”、“网络依赖症”、“自虐心态”是排名前十的社会病态。[1]这些社会病态大都可归入犬儒主义(Cynicism)这一社会文化概念的意义范畴之内,如果说当代中国正盛行犬儒主义病态道德文化,既非言过其实,亦非危言耸听。

一、从古代犬儒主义到当代犬儒主义

犬儒主义最初出现于公元前5世纪的雅典,是源于古希腊犬儒学派的一种人生哲学,由苏格拉底的学生安提西尼(Antisthenes)所创立。“犬儒”一词衍生自希腊语的“狗”(Cynic),意为人像狗一样地生活。在安提西尼看来,一切精致的哲学和有序的规范,对人来说都是毫无价值的,他信奉“返于自然”的生活,并把这样的信仰贯彻得非常彻底。安提西尼的弟子第欧根尼(Diogenes)以其亲身的犬儒生活实践塑造了古代犬儒主义者的典型形象。

第欧根尼将社会规范性道德文化和伦理秩序视为对人之本性的破坏,人应当依照“自然”生活,这里的“自然”不只是指客观的万物自然,更重要的含义是指“人性自然”,是主体的本真和纯真状态。“第欧根尼的‘姿态的生活’高于柏拉图和苏格拉底‘辩证的生活’,自发自在的生活高于克己规范的生活,自然的‘紊乱’高于文化的‘秩序’。”[2](P12)在当时的雅典城邦,第欧根尼因奉行人性自然和自发自在的生活方式而被人们看作“异类”,他就如同一个“疯子”,以自己不合群的身体实践和生活展演告诉世人,那些所谓的规范性生活方式和争权夺利的政治行为,都是没有意义的,只有摆脱人为的虚伪和造作,才能享受到真正的幸福。第欧根尼以犬儒的方式理解人的德行,追求从各种欲望之下解放出来的道德自由,这与后来犬儒主义的“玩世不恭”生活态度有着明显的区别。

以第欧根尼为代表的古代犬儒派的离经叛道的乖张举止和愤世嫉俗的道德情感,是对当时社会现实的一种消极应对。第欧根尼生活的古希腊社会,正处于激烈的社会动荡和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纠缠在一起,贪欲横流,世风日下,人们难以适应社会的剧烈变动,对现实感到失望,对未来没有信心。否定现有的一切、不相信既定的法律和道德规范,是犬儒派对现实生活无所适从状态的另类表达。犬儒派的主张“乃是一种投合于劳苦倦极的人们的学说,失望已经摧毁了这些人的天赋的热忱了。这种学说除了对于强有力的罪恶是一种抗议而外,当然绝不是一种可以指望促进艺术或科学或政治或任何有用的活动的学说”[3](P295)。虽然第欧根尼以不同于常人的另类生活方式展示了自然的生活形态,但是,这种对现有法律和道德秩序以及其他社会问题的抗议举止,并不能作为社会底层民众可以效仿的生活范式,相反,却可能加剧人们消极颓废的生活感受。

古代犬儒主义将人的生活指向如动物般的所谓“自然生活”,这样的人生态度消解了人的尊严,不去努力改变社会现状,而是寄希望于动物般逆来顺受的消极方式。古代犬儒主义对一切身外的制度、习俗均加以排斥,对功名利禄漠不关心,他们“拒绝接受一切的习俗——无论是宗教的、风尚的、服装的、居室的、饮食的、或者礼貌的。”[3](P294)凡是社会公认的那些生活习惯或规则,他们都不予接受并提出挑战。古代犬儒主义所秉持的原则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保持一种戏谑的纯真。一条狗在暖和的阳光下,快乐地在地上打滚,这是出于本能的动物纯真。但是,犬儒所主张的与此不同,那是一种经过理性选择的,并有理性原则的天然纯真。……他的快乐来自内心的自由,而不是外部的犒赏。”[4](P5)犬儒主义者事实上不可能完全做得跟动物一样,因为他们的生活是自己的理性选择,而与动物的本能举动有着本质的区别。犬儒主义体现了个体与社会之间的一种伦理关系,它“标志着一种敌对文化价值的精神,一种不仅驳难而且蔑视由世界提供的世界观的倾向,一种在传统意义上偏爱象征姿态修辞胜于规范讨论的异化感,这种异化感不仅厌恶病态状况,而且还拒绝反身自顾,其基础恰恰就在于认为这个世界根本不值得被严肃地给予尊重”[2](P8)。在古代犬儒主义者看来,唯有戏谑生活,才能保持人性的纯真;而对现有文化、规则和秩序的戏谑,就是一种对现实的反抗形式。但是,如此的反抗是软弱无力的,它们只具有象征性修辞意义上的效果。

古代犬儒主义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表现为如下的特征:一是不相信存在具有普遍意义的价值原则。古代犬儒主义者抱有重估一切现存价值的愿望和理想,以自己的道德原则蔑视世俗的道德文化观念,坚持自己的行为准则和价值信念,拒绝来自世俗社会的种种诱惑,自主选择自认为恰当的道德行为模式;二是主张随遇而安的、抛却个人各种欲望的生活方式。古代犬儒主义者认为,现实社会的那些世俗利益都是不值得追求的,人生值得拥有的善是回归自然,确立随遇而安、简单俭朴的自然生活方式,抑制世俗的各种欲望。只有如此,个人才能释放自己的心灵自由。如果一味贪图世俗快乐而失去了选择的自由,痛苦便会随之而来。

到了文艺复兴时期,犬儒主义已经演化为一种以揭露主流文化虚伪价值观为目标的社会思潮,犬儒主义的含义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但是,它对于世界的不信任和拒绝接受现实的态度没有改变。现代犬儒主义意味着玩世不恭、愤世嫉俗的价值倾向,以遁入孤独和自我封闭的幻灭态度应对现实的世界,带有浓厚的虚无主义色彩。同时,犬儒主义还“是一种通过幽默或厌倦尘世的方式来抑制焦虑在情绪上影响的模式。它导致了滑稽作品的出现,就像电影《博士可爱稀奇先生》和许多‘黑色幽默’所表现的那样,它也导致了逆流而行的疯狂庆典时的短暂欢乐”[5](P120)。犬儒主义的“黑色幽默”是对社会主流文化的一种逆反,当犬儒主义者以反讽的文学手法表达对社会各种事务的不满时,仅仅是他们宣泄焦虑、释放自我压抑情绪的途径而已。

现代犬儒主义与社会政治生活的结构和体制有着密切的关系。政治专制的集权社会容易让人走向犬儒,“犬儒具有典型的后现代品格,它是一个不仅异化于社会而且异化于其主体性的现象。‘犬儒主义’是一个被那些政治家、批评家和评论家当做后现代主义的同义词来使用的概念”[2](P8)。在个体生活与政治生活的关系中,犬儒主义和后现代主义都作为政治修辞工具而发生作用,“当代人对于‘犬儒主义’概念的过分热衷恰恰就是政治建制和政治实践本身出现了危机的症候”[2](P8)。犬儒主义在当代社会生活中的意义膨胀,正是对政治生态中公民正当权利无法得到基本满足现状的直接反射。如果人们的政治热情以及对理想生活的向往,被官方经常性的冠冕堂皇的谎言所愚弄和欺骗,就非常容易失去对一切美好价值追求的信心,而当稍许的反抗即遭受国家权力压制之后,对现有政治秩序的失望情绪会更为加剧,进而抛却理想、放弃追求,转过头来嘲弄所谓的理想、讥讽所谓的追求。一些人由于对社会现实状况不满,即便对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有比较清醒的理性认知,但是,他们认为个人在强大的权力机器和复杂的社会生活面前是软弱无助和无能为力的,只好选择犬儒式的放弃抗争。自我不做最大的抗争努力,而是屈从于现实,似乎这是个人的无奈选择,外人不便置喙。

当代犬儒主义既表现为愤世嫉俗、玩世不恭,也表现为委曲求全、接受现实。犬儒主义不仅主动地、理性地选择了这样的人生态度,而且在生活实践中依照理性的主导,有意识地疏远与现实规范和秩序的连接,拒绝合流。同时,犬儒主义者又把对现实社会道德规范和伦理秩序的不满转化为了一种无奈的理解和一种不认同的接受,“苟且偷生”、“得过且过”是当代犬儒主义生活态度的真实写照。虽然犬儒主义者对自己所作所为是否合乎社会的法律和道德规范一清二楚,但依旧坦然地我行我素,试图摆脱社会法律与道德规范的约束,以追求更高程度和更大范围的行为“自由”。

当代犬儒主义与古代犬儒主义共同之处在于,不相信社会意识形态和主流文化所宣传的一切价值和规范,从而对现实产生普遍的怀疑。由于抱有这样的怀疑,导致信仰缺失、行为失范,对政治冷漠、对现实冷嘲热讽,进而玩世不恭、游戏人生。不同之处在于,古代犬儒主义是希望通过犬儒式的生活态度和行为,揭穿社会上的伪善,坚持自己所认同的真善,展示其与社会既有规范性相区别的、与其他人不一样的德性追求,而当代犬儒主义者虽然存有基本的道德知识,但却不愿意以社会普遍认同的法律和道德规则指导自己的为人处世,也不愿意为自己设定道德上的发展目标,他们遵循市场经济的利益原则,接受消费主义的物欲诱惑,抛弃了古代犬儒主义追求德性的观念传统。

犬儒主义的态度和行为已经弥漫于当代中国的社会生活中。“犬儒主义在本质上乃是指一种情感状态,而不是指一种哲学传统。”[2](P36)如果说古希腊时期第欧根尼等人的犬儒态度和行为只存在于少数思想精英的身上,那么,在当代社会,犬儒主义已转化为一种普遍性的情感状态和社会心理,体现在社会各个阶层的实际生活之中,犬儒主义显现出了大众化、普遍化的趋向。当代犬儒主义不只是单纯的怀疑和戒备心态,也不只是对社会现实的不满姿态,它俨然成为人们在特定社会情境中的一种生存策略和生活方式。

二、道德生活“犬儒化”的表现

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人们尚来不及适应政治生活、法律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等领域发生的剧烈变化,就被卷入了中国走向现代化的滚滚洪流之中。当代犬儒主义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滋生和发展,对人的道德生活所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和全方位的。

放弃道德价值。古代犬儒主义鄙视外在的世俗功利,坚守个体内在的德性和生活的价值,但是,犬儒主义发展到当代,却走向了古代犬儒主义追求自身德性的反面:热衷于外在的世俗功利,忽视了人应当具有的精神生活,甚至否定了人的德性价值。“犬儒主义意味着一种玩世不恭、愤世嫉俗的倾向,即遁入孤独和内在之中,以缺乏本真为理由而放弃政见。……犬儒主义背叛了崇高的价值。”[2](P8)犬儒主义将道德规范视为可以解构的对象,蔑视道德规范之于个体生活的价值,在为人处世上遵从功利性价值,故意把社会公认的非道德的言行视为道德的言行,以反讽道德的评价标准。那些奉行拥有大量财富就可以随心所欲、不讲道德的人,是以“颓废”为特征的犬儒主义者。“在日常生活的层面上,个人很清楚,物与物之间的关系之下,存在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在人们的社会行为中,在他们正在做的某事中,他们的行为就好象货币以其物质现实性,同时也是财富的直接体现。他们在实践上而非理论上,是拜物教教徒。他们所‘不知道的’、所误认的,是下列事实:在其社会现实性上,在其社会活动(商品交换)的行为中,他们为拜物教的幻觉所支配。”[6](P43)既然在物与物之间的关系之下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那么,处理人与人关系的道德规范的存在就是必需的,犬儒主义者知道这一点,但是,他们明知故犯,宁可去做“拜物教教徒”,而不去选择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犬儒主义不是“对非道德的直接定位,它更像是服务于非道德的道德本身——犬儒智慧的模型就是要把正直、诚实想象为不诚实的至高形式,把道德想象为放荡不羁的至高形式,把真理想象为最有效的谎言模式。”[6](P41)犬儒主义者理性上知道善与恶的区别,但他们知善却不行善,知恶却向恶妥协甚至主动作恶。

互不信任。当代犬儒主义具有明显的怀疑主义特质,是一种以不相信来获得自身存在和行动合理性的社会文化形态。怀疑主义不同于科学研究中的怀疑精神,后者是建立在事实与根据基础上的,如果研究者发现所怀疑的事项和问题不能成立,就会及时地、理性地放弃怀疑活动。而怀疑主义则无视客观事实,从主观的好恶或私利出发,对所有存在的东西予以全面怀疑。当代犬儒主义因怀疑一切而演变成了一种“彻底不相信”的处世哲学,它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就是,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是值得信任的,而其他人都是不可信任的,除了相信本人,不相信任何人。若如此,一个和谐友善的社会所需要的信任链条就无法结成。对官方意识形态和主流文化所宣传的一切东西皆持怀疑态度,是当代犬儒主义的常态思维习惯和行为习惯,而当“官方说法”、“官方澄清”难以给公众带来一定程度上的信任时,当政府即便讲真话、办真事也不能获得公众的信任时,当政府官员以各种自相矛盾的谎言来愚弄公众时,整个社会的普遍不信任就成为一种严重的道德病态。在经济生活领域,消费者对企业和商家生产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不信任;在政治生活领域,公众对政府官员的行为和政府政策的效力不信任;在法律生活领域,公众对司法公正不信任。公众对社会生活多个领域的不信任,进一步扩展为对所有外人的不信任。造成犬儒式不信任社会心态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普遍遭遇过被欺骗的情形,而政务诚信的缺失以及政府的不诚信举动又加深了人们的不信任印痕,变得“死活都不信”,以致所有人都在想尽一切办法防范欺骗的过程中诚惶诚恐地活着。怀疑主义和犬儒式不信任的社会心态犹如一种病毒,它在社会中弥散,感染和影响着每一个人,没有人可以幸免,最终受损的亦是每一个人。

精致的利己主义。人性中存在着趋利避害的利己基本倾向,在市场经济社会,主张合理的个人利益、维护个人的正当权利无可厚非。但是,与古代犬儒主义的节制物质欲望不同,当代犬儒主义者总是从个人利益和物质欲望出发,以“理性经济人”的方式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各种交往关系,当理性化了物欲和贪婪与个人主义价值观联系在一起时,犬儒主义者的行为决策就是时时处处进行功利主义的理性计算,并把所谓的理性化视为利益或效用的最大化。当代犬儒主义奉行的利己主义是一种精致的利己主义,在利己主义之上冠以“精致”的美丽装饰,绝对的自私自利似乎就显得不那么扎眼,能够得到其他社会成员理解和认同。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精于算计,善于表现自己,为人处世圆滑老道,表面上看忠诚、老实和可靠,但只要对自己有利,不惜在权势面前进行或真或假的谄媚表演;对能够帮助自己获得最大利益的人或团体阿谀奉承,而对自己无用的人则冷漠对待;熟悉社会的各种规则以及“潜规则”,钻规则的空子和漏洞,打擦边球;将为他人和社会所做的一切,只是看作投资的一种方式,其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回报。精致的利己主义是后现代社会拜物教发展的产物,虽然追求合理的个人利益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但是,“……粗野小人才最坚持自己的权利,而高尚的精神则顾虑到事物是否还有其他一些方面”[7](P47)。精致的利己主义体现的是“原子主义”权利观,特别关注自我的权利,却看不到自我权利与他人权利、自我权利与共同体权利之间的现实伦理联系。

三、犬儒主义的本质是道德相对主义

犬儒主义的人生态度和处世哲学是道德相对主义的突出反映。道德相对主义是20世纪以来在西方世界普遍流行的文化思潮。道德相对主义的观念和主张主要包括:所有的道德都是相对的、价值是主观化和个体化的、道德是个人的私事、每个人自主的价值选择都具有正当性等。在道德相对主义看来,人们可以各自信奉不同的道德理想、选择不同的道德价值、遵循不同的道德规范,社会生活中的道德价值和道德规范只具有主观性和相对性,不存在客观的、普遍的和统一的道德价值和道德规范,在道德价值的不同层次之间,没有高低、优劣或好坏之分;当人们面对道德选择时,究竟遵循何种道德价值和道德规范,往往取决于人们对所处境遇的直观判断,个人特殊的、主观的喜好甚至个人的情感起着重要的作用。从伦理学或道德哲学的角度看,道德相对主义是对教条式的道德普遍主义思想传统的反叛。道德相对主义认识到了社会道德生活的复杂性和变动性,主张从实际出发做出道德判断,尊重个体自主的道德选择和道德权利,这对深化道德理论的研究无疑具有一定的学理意义。然而,道德相对主义存在着一个致命的理论缺陷,这就是在坚持道德相对性和多样性的同时,否定了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的普遍性和客观性。如果完全依照道德相对主义的观点,人们的道德生活将失去具有普遍意义的价值标准与道德评价尺度,道德势必成为由个人的意愿和偏爱而随意取舍的“私事”,人们在进行道德讨论时,参与各方亦会因固执自己的道德主张而无法沟通和协商,从而导致社会伦理关系走向无序状态。一旦将道德相对主义的观点彻底贯彻到现实的道德生活中,带来的危害将是异常严重的,正如犬儒主义者的所作所为那样,社会的道德文化将趋向病态。

道德相对主义是犬儒主义者为自身言行做出“合理的”解释和“有效的”开脱的价值论基础。道德相对主义之所以具有吸引力,“事实上是由于它承认这样的思想:对于人的生活来说,没有什么唯一的、最好的生活方式”[8](P158)。既然不存在唯一的、最好的生活方式,那么,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就成为个人自主决定的事情。古代犬儒主义者第欧根尼是一位激烈的社会批评家,为了追求物欲之下心灵的解放和自由,为了实现自己的道德理想,不惜以特立独行的生活方式来对抗已有的社会道德文化和伦理秩序,并借此引起他人对究竟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才最符合自然人性的思考。而当代犬儒主义者并没有这样的道德理想,虽然他们也蔑视社会的世俗文化,但却没有坚持内含正义和友善的规范性道德原则,转而与现实社会的世俗文化同流合污,并在言行上由“愤世嫉俗”演变为“玩世不恭”。在犬儒主义者看来,由于官方意识形态和主流道德文化所传播的那些道德理想并没有得到及时的实现,而那些建构性的道德准则亦不是所有人都能够遵守,理想和现实渐行渐远,为何不遵从对自己最为有利的价值原则和道德规范呢?道德相对主义力主价值观和道德标准的相对性,迎合了犬儒主义者获得个人利益最大化的需求,不同的人依据自己对于价值观和道德标准的理解,似乎无论怎么做,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都是个人的选择权利,这就为犬儒主义者打着维护行为自由和个体权利的旗号,以非道德的手段获得个人利益提供了自我辩解的理由。

当代犬儒主义与道德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有着深刻的和紧密的联系。道德相对主义被当代犬儒主义者接受和追捧,并运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导致德性伦理瓦解、道德权威失却,而社会生活则陷入道德冷漠和秩序混乱之中。与古代犬儒主义相比,当代犬儒主义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它已经蜕变为一种将道德原则和良心抛到一边的虚无主义和无为主义。这也是它成为当今社会文化痼疾的根本原因”[4](P39)。当代犬儒主义者认为,生活中根本没有可以取得共识的道德是非标准,任何人都可以按其权力或权利和个人需求随意行事。道德相对主义走向极端,其后果必然是道德虚无主义。道德虚无主义根本否定道德对于建立公正的社会秩序和实践良善的个体生活的价值,否认事物有对错、善恶之分,认为有没有道德无所谓,即使有人讲道德也不过是追求自我利益的一种借口。道德虚无主义主张,个人应不受任何道德规则的约束,只有消解社会规范,个人才能自由自在地生活在一个与道德无关的世界中。当代犬儒主义病态道德文化和道德虚无主义思潮对社会道德生活的影响,不仅是拒斥社会系统中的一切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而且将其理论观念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支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从而达到在社会生活中“去道德化”的目的。

[1]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当前社会病态调查分析报告[J].人民论坛,2014年9月上期.

[2]贝维斯.犬儒主义与后现代性[M].胡继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3]罗素.西方哲学史(上)[J].何兆武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4]徐贲.颓废与沉默:透视犬儒文化[M].北京:东方出版社.2015.

[5]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M].田禾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

[6]齐泽克.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M].季广茂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

[7]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8]卢克斯.道德相对主义[M].陈锐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

孙春晨,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文化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伦理学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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