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德雷福斯、现象学与人工智能
2017-01-27徐献军
徐献军
论德雷福斯、现象学与人工智能
徐献军
德雷福斯的哲学贡献主要分为两部分。首先,他对海德格尔的此在哲学与梅洛—庞蒂的身体现象学进行了创造性的解读,并形成了一种德雷福斯式的现象学哲学。其次,他成功地沟通了现象学、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等看似不相干的领域,并同时推进了这些领域的研究。他对现象学的解读并不是没有缺陷的,这主要表现在他对胡塞尔意识现象学的低估上。但就其研究的跨度和影响而言,德雷福斯堪称是当代哲学与技术交叉研究的楷模,指明了未来哲学与具体科学技术研究进行交互的方向。
德雷福斯;现象学;人工智能
德雷福斯(Hubert Dreyfus,1929—2017)是当代美国最著名的哲学家之一。他对德法现象学(胡塞尔、海德格尔、梅洛—庞蒂等)的独到解释,不仅在哲学界享有盛誉,更是成为技术(如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专家们学习和了解现象学的主要依据。他于1972—1994年间,担任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哲学系教授;从1994年开始,担任美国加州大学研究生院教授。2001年,他当选为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2004—2005年,他出任了美国哲学学会太平洋分会的主席。
在人工智能取得巨大成就(如基于深度学习的阿尔法狗、谷歌无人驾驶等),并且人们越来越多地预测机器人完全具备人类智能的时代也许即将到来的今天,德雷福斯在1965年所撰写的研究报告《人工智能与炼金术》,不仅具有历史性的意义,而且能够引导人们更多地去思考这些问题:机器与人类的根本差异是什么?人类的本质是什么?现象学在人工智能以至于整个认知科学发展中可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呢?
德雷福斯所开创的人工智能哲学,鲜明地体现出了美国哲学区别于欧洲大陆哲学的特点。在德雷福斯这里,现象学不再像大陆哲学那样与现实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而是紧密地融入到了社会与科学技术的重大问题(即人工智能的设计方向问题)中。现象学不再是一种学院哲学或哲学系专属的研究主题,而是成为了审视与研究现实问题的思考方式[以现象学洞见为基础的人工智能,或者说海德格尔式的人工智能(Heideggerian AI)]。
德雷福斯通过他发展出来的人工智能哲学,让人们注意到了现象学与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认知心理学、神经科学,以及认知科学所包含的其他领域之间的紧密关系。近些年来,中国的人工智能哲学以至于整个认知科学哲学研究都有了可喜的发展,而且哲学与技术领域、现象学与认知科学之间的关系也比过去更为紧密了。①参见刘晓力:《当代哲学如何面对认知科学的意识难题》,载《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6期;徐英瑾:《人工智能科学在十七、十八世纪欧洲哲学中的观念起源》,载《复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李恒威:《意识研究的第一人称方法论》,载《西北师大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0期;徐献军:《现象学对于认知科学的意义》,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徐献军:《现象学对认知科学的贡献》,载《自然辩证法通讯》2010年第3期。在这种情况下,重新审视德雷福斯的哲学思想,不仅有助于我们去评估人工智能的未来,而且有助于推进当代中国的现象学与科学技术哲学研究。
一、现象学与人工智能的碰撞
1929年,德雷福斯出生于美国印第安纳州西部的特雷霍特。他的大学生涯开始于哈佛大学。他一开始是物理学专业的学生,但在1950年,他偶然走入了美国哲学家刘易斯的哲学课堂。刘易斯在1929年当选为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并于1933年成为美国哲学学会的负责人。德雷福斯在后来的回忆中说:“刘易斯正在充满信心地讲着可作为知识之基础的、无可怀疑的给予。他深深地打动了我,于是我立即从无基础的物理学专业,转到了有基础的哲学专业。”②Hubert Dreyfus,“Overcoming the Myth of the Mental”,Topoi,Vol. 25,No. 1,2006,p.43.德雷福斯的专业转换,非常类似于现象学创始人胡塞尔的经历。胡塞尔一开始取得的是数学博士学位,但他发现整个数学大厦的基础是不可靠的,于是他转向了哲学。因此,胡塞尔创立现象学哲学的目标就是:为所有的科学提供不可动摇的基础。尽管德雷福斯在专业转换上与胡塞尔有类似之处,但他不喜欢胡塞尔的现象学,而更偏爱海德格尔与梅洛—庞蒂的现象学。
德雷福斯的学士(1951年)、硕士(1952年)及博士学位(1964年),都是在哈佛大学获得的。他的第一份工作是美国布兰代斯大学(Brandeis University)的非授课讲师(1957年)。1960年,他获聘为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助理哲学教授。1962年,他与同学托兹(Samuel J. Todes)合作发表了论文《梅洛—庞蒂的三个世界》。托兹也是德雷福斯在麻省理工学院的同事。他们在麻省理工学院开设了有关康德、黑格尔、胡塞尔、海德格尔和梅洛—庞蒂的哲学课程。后来著名的计算机及信息学专家斯塔尔(Gerry Stahl)就是他们哲学课上的学生。
1959年,明斯基(Marvin Minsky)与麦卡锡(John McCarthy)一起创立了世界知名的麻省理工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人工智能实验室。在他们的带领下,麻省理工学院如火如荼地开展起了人工智能研究—— “给计算机编程,以让它们展现人类的智能:解决问题、理解自然语言、进行知觉和学习。”①Hubert Dreyfus,“Why Heideggerian AI Failed and How Fixing It Would Require Making It More Heideggerian”,Artificial Intelligence,Vol. 171,2007,p.1137.在中国的大学,哲学系的教师与计算机科学以及人工智能的教师很少会发生交集,但在麻省理工学院,非常奇妙的情况是:由于学生们既在计算机科学与人工智能实验室学习,又选修了哲学课程,所以人工智能与哲学的观念发生了激烈的碰撞。学生们对德雷福斯说:“哲学只是思考,而技术是实际操作,因此哲学是先天不足的。”②Phlip Agre,Computation and Human Experienc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7,p.239.
一般的哲学教师,由于缺乏相关技术领域的专业知识,很难对这种偏见进行有效回应。但德雷福斯具有一个十分独特的优势,他的弟弟斯图亚特·德雷福斯(Stuart Dreyfus)当时正任职于美国兰德公司,而且就是一名计算机专家。在弟弟的帮助下,德雷福斯得以在1963年进入兰德公司。他的工作就是:评估纽厄尔(Alan Newell)和西蒙(Herbert Simon)在认知模拟领域中的工作。当时,纽厄尔和西蒙坚持的是表征主义的观点:计算机与人脑都是物理符号系统,而这种系统将比特字符串或神经元联结,作为表征外在世界的符号;智能就是以外在表征为基础的推理。③参见徐献军:《具身认知论—— 现象学在认知科学研究范式转型中的作用》,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8—10页。德雷福斯认为,这种表征主义思想在哲学史上早就有了。“在我研究兰德论文和备忘录后,我惊讶地发现:认知模拟和人工智能的先驱者们不仅远远没有取代哲学,反而是直接和间接地学习了很多哲学。他们继承了霍布斯(推理就是计算)的思想、笛卡尔的精神表征概论、莱布尼兹的‘普遍特征’(一系列可以表达所有知识的原素)观念、康德的概念就是规则的思想、弗雷格的规则形式、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的逻辑原子假设。”①Hubert Dreyfus,“Why Heideggerian AI Failed and How Fixing It Would Require Making It More Heideggerian”,p.1137.
德雷福斯十分怀疑这种表征主义的前景,因为他相信海德格尔与梅洛—庞蒂的反表征主义思想才是对的。于是,德雷福斯向兰德公司提交了一份题为《人工智能与炼金术》 (1965年)的报告。“现在,在我们投入更多的时间与金钱到信息加工层次之前,我们应该问一个问题:人类主体的本质是否表明:计算机语言适用于对人类行为的分析。将人类的智能行为,穷尽为离散与确定的运作是可能的吗?在数字意义上对人类智能行为的恰当分析是可能的吗?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都是:‘不可能!’”②Hubert Dreyfus.“Alchemy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RAND Paper P-3244,December 1965,p.84.
德雷福斯的“兰德报告”,由于其对表征主义人工智能前景的强烈质疑,使麻省理工学院的计算机与人工智能研究者们非常不满。在他们的压力之下,麻省理工学院在1968年解雇了德雷福斯以及支持他的同事托兹。幸运的是,德雷福斯同年就获聘成为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哲学系的副教授,而托兹去了美国当时唯一的现象学研究基地西北大学哲学系。1972年,德雷福斯在《人工智能与炼金术》基础上,写出了专著《计算机不能做什么?》 (共出三版:1972年、1979年、1992年)。在这本书中,德雷福斯从海德格尔与梅洛—庞蒂的现象学出发,对当时人工智能研究中遭遇的问题进行了剖析。他的现象学洞见,也获得了一些人工智能研究者的理解与同情。哈佛大学艾肯计算实验室教授厄廷格尔(Anthony G. Oettinger)肯定了德雷福斯哲学批判对于人工智能研究的意义,并为这本书写了序言:“正如科学宣称它得到了公众的支持那样,公众也可以对科学进行批判分析。对于我们来说,德雷福斯是一位富有批判精神的旁观者,一位热心于追问与分析知识基础问题的专业哲学家。他勇敢地闯进了一个神秘的技术领域。……德雷福斯提出了一些重要和根本性的问题。……对于他所提出的问题,我们需要进行严肃的公开辩论。这些问题带有过多的科学性质,不能推委给哲学家;但也带有过多的哲学性质,不能推委给科学家。……德雷福斯自己的哲学论据,使他看到了:数字计算机由于无身而导致的局限性,比由于无心而导致的局限性更大。”③Anthony G. Oettinger,“Preface”,in Hubert Dreyfus,What Computers Can’t Do:A Critique of Artificial Reason.New York:Harper & Row,1972,pp.xi—xii.
二、德雷福斯对现象学与人工智能的进一步沟通
事实上,德雷福斯不只是一个人工智能的批判者。换言之,他质疑的只是人工智能的表征主义或认知主义进路,而非整个人工智能的前景。他在批判人工智能具体进路的同时,也对人工智能的发展提出了他的建议,即非表征主义、非认知主义的具身进路。他的这种主张,源于他对胡塞尔、海德格尔与梅洛—庞蒂的理解。
他对人工智能的批判,客观上有力推动了人工智能与现象学的交流互动。人工智能领域的一些研究者,开始通过阅读德雷福斯对现象学的解释,去了解现象学。由于技术专家们无睱阅读现象学的原著,所以他们在很大程度上把德雷福斯的现象学解释,当成了现象学本身。例如,美国斯坦福大学计算机科学系教授威诺格拉德(Terry Winograd),就经常通过与德雷福斯的会谈,去了解海德格尔哲学对于计算机系统设计的意义。①Terry Winograd,“Foreword”,in Heidegger,Coping,and Cognitive Scienc,Essays in Honor of Hubert L. Dreyfus,Vol. 2,edited by Mark Wrathall,Cambridge,MA:The MIT Press,2000,p.iii.
(一) 胡塞尔与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的主导范式是认知主义。它是符号主义、功能主义、计算主义与表征主义的集成,而它的核心概念是表征:“表征就是用来加工的信息束。像知觉和注意这样的认知加工,就是去解码来自世界的信息束,并创造或改变我们的表征。推理和决策过程就是表征加工,从而形成新信念和特定行动。加工就是对信息的动态运用。表征就是可用的信息。”②A Companion to Cognitive Science,Series:Blackwell Companion to Philosophy,edited by William Bechtel and Graham George,Oxford:Basil Blackwell,1998,p.649.在德雷福斯看来,人工智能不仅是一种工程技术实践,而且是一种哲学思想,而它远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苏格拉底,近可以追溯到现象学的创立者胡塞尔。“胡塞尔是当前意向性研究的先驱者,因为他首先提出了有关精神表征在语言及心灵哲学中地位的一般理论。作为第一个直接把精神表征放到哲学核心的思想家,他也是当前的认知心理学和人工智能研究之父。”③Hubert Dreyfus and Hall Harrison (eds.), Husserl,Intentionality,and Cognitive Science,Cambridge:MIT Press,1982,p.2.
尽管胡塞尔确实想要让现象学成为所有具体科学的基础,但像德雷福斯这样,直接把胡塞尔作为“认知心理学和人工智能研究之父”的做法,还是让人大吃一惊。从具体的研究程序上来说,胡塞尔现象学与认知心理学及人工智能显然是没有直接联系的。德雷福斯所指的是:认知心理学和人工智能的哲学假设,与胡塞尔现象学是一致的。但需要指出的是,没有迹象表明:人工智能研究者们曾经去读过胡塞尔的现象学著作,因此他们的哲学假设,主要是源于他们自己的理性主义思维。确切地来说,人工智能的哲学假设以及胡塞尔的现象学,都是自苏格拉底、笛卡尔以来的西方理性主义传统思维的延续。
胡塞尔现象学的一个核心概念是意向性。德雷福斯认为,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恰恰就包含了意识遵照一定的规则去整理知觉材料的认知主义思想。胡塞尔认为,先验意识在被动综合或无意识中将知觉材料组织了起来。先验意识又源于纯粹意识。“我们首先从直接对我们显现的东西开始,因为这个显现的存在只不过是:我出于本质理由而称为‘纯粹体验’的东西,称为一方面具有其纯粹意识关联项,而另一方面具有其‘纯粹自我’的‘纯粹意识’,我们将从在自然态度中被给予的这个自我、这个意识、这个体验开始进行考察。”①Edmund Husserl,Ideen zu einer reinen Phänomenologie und phänomenologischen Philosophie,Erstes Buch:Allgemeine Einführung in die reine Phänomenologie,Den Haag:Martinus Nijhoff,1976,S.67.但不论是在先验意识还是在纯粹意识的运作中,身体都是第二性的,仅作为意识活动的成果或相关项而存在的—— 尽管后期胡塞尔也强调:身体是纯粹自我与世界之间的中介环节。这种意识对于身体的优先性,也是认知主义的核心思想。胡塞尔现象学中的纯粹自我,就是一个可以悬搁身体或脑的纯粹意识性存在,而这正是人工智能与计算机研究者们所要求达成的东西。
世界上第一台微处理器(Intel 4004) (1971年)的设计者、2009年美国国家技术与革新奖章(National Medal of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的获得者法金(Federico Faggin)就表达了与胡塞尔类似的思想,即意识不是为人脑所专有的:“相信作为一个孤立系统的人脑,可以产生意识体验,就像相信电视上的图片来自电视机里面一样。人脑比计算机更像是一个终端;人脑将来自物理世界的信号转换为我们个体意识所知觉、把握和遵循的符号。因此为了解释意识,我们可能需要新的物理学。我们甚至有必要假设意识是自然的基本属性;意识无处不在,并且随着物质的组织复杂性而增长,而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只有高等动物才有明显的意识。”②Federico Faggin,“What is Consciousness”,2014. http://www.fagginfoundation.org/articles-2/what-isconsciousness-3/.由法金担任主席的法金基金会,目前就专门致力于支持对意识的科学研究。
(二) 海德格尔与人工智能
相比胡塞尔,德雷福斯显然更喜欢海德格尔。因此在他看来,海德格尔对于认知科学更有建构性意义。1986年,麻省理工学院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实验室的主任温斯顿(Patrick Winston)不顾前任明斯基的反对,邀请德雷弗斯到实验室发表讲话。德雷弗斯的讲话主题就是“为什么人工智能研究者们需要研究《存在与时间》”①Hubert Dreyfus,“Why Heideggerian AI Failed and How Fixing It Would Require Making It More Heideggerian”,p.1140.。在这里,德雷弗斯重复了1972年他在《计算机不能做什么》中的思想:“当我们栖居于世界中时,与我们同在并且根植于它们指称情境的有意义对象,不是储存在我们的心中或脑中的世界模型;它们就是世界本身。”②Hubert Dreyfus,What Computers Can’t Do:A Critique of Artificial Reason,New York:Harper & Row,1972,pp.177—178.这种思想其实就是海德格尔的“在世界中存在”的思想(“在世界中存在”就是最基本的智能活动)。在德雷福斯看来,如果胡塞尔代表了认知主义立场,那么海德格尔与梅洛—庞蒂代表的就是反认知主义立场。
德雷福斯认为,这两种立场在人工智能(尤其是机器人与计算机系统设计)中都有相应的体现。与胡塞尔的认知主义相应的是:表征主义设计原则。“内在实体代表或关联着外在的世界属性和事件,并且智能就是对内在表征的操纵……表征就是独立于情境的、可辨识的、内在的状态或过程。”③徐献军:《具身认知论—— 现象学在认知科学研究范式转型中的作用》,第19—20页。基于认知主义的人工智能,在模拟高阶智能(例如:下棋、逻辑推演、数学运算等)方面十分出色,但在模拟低阶智能方面(例如:常识、知觉—— 如人脸识别、交谈、行走等)则效能低下。基于认知主义设计的机器人,不得不面对动态性难题和相关性难题:真实世界的变化以及相关性事实的识别,会引发原先世界表征模型的失败以及计算的爆炸。
与海德格尔及梅洛—庞蒂的反认知主义立场相应的是:非表征主义设计原则。海德格尔认为,人的智能活动不像胡塞尔所认为的那样,需要依赖表征(意向性活动)才能进行;人的智能活动是一种非表征的、技能化的消释或技能化的应对。“此在……只不过是……牵挂地消释于世界中。”④Martin Heidegger,The Basic Problems of Phenomenology,Cambridge: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81,p.197.人对世界的技能化应对,越是有效率,就越不需要表征的介入。例如,人们从事的很多日常活动(穿衣服、洗手、打球、聊天等等),都是在不经意间完成的(越是熟练,就越是不经意)。“在世界中的存在……等于在器具整体中无主题的、环顾寻视的消释。”⑤Martin Heidegger,Being and Time,translated by John Macquarrie and Edward Robins,New York:Harper &Row,1962,p.107.表征(意向性活动)只有在用具发生障碍与活动中断时才出现。
德雷福斯对海德格尔的解释,得到了一些计算机专家的支持,并且由此产生了海德格尔式的人工智能。斯坦福大学计算机科学系教授威诺格拉德(Terry Winograd)、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信息学系副教授阿格勒(Philip E. Agre)都是德雷福斯的支持者。①参见徐献军:《海德格尔与计算机》,载《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3年第1期。20世纪70年代,由于人工智能遭遇到了非常大的困境,一些专家开始重视起海德格尔对认知主义的批判意见。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威诺格拉德。他是微世界研究中最著名的积木世界程序“SHRDLU”的设计者。他说:“与德雷弗斯的谈话,对我在计算机科学中的工作,产生了巨大影响。”②Terry Winograd,“Foreword,”in Heidegger,Coping,and Cognitive Sciences,Essays in Honor of Hubert L.Dreyfus,Vol. 2,edited by Mark Wrathall,Cambridge,MA:The MIT Press,2000,p.iii.在阅读德雷福斯对海德格尔的解释之后,威诺格拉德放弃了知识表征语言的研究,而转到了人机交互领域,并倡导存在主义的设计进路。“关键点不在于模拟智能的内在运作,而在于人与变动环境的交互。”③Terry Winograd,“Shifting Viewpoints: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Human-Computer Interaction”,Artificial Intelligence,Vol. 170,No.18,2006,p.1257.
威诺格拉德将海德格尔对于日常体验的分析—— 被抛状态、上手状态、中断,等等,运用到了人机交互界面的理解和设计中。被抛状态是设计的起点,上手状态是设计的终点,而中断是设计的过程。威诺格拉德认为,在设计中被广泛使用的术语,如:用户友好的(user-friendly)、易学的(easy-to-learn)和自解释的(selfexplaining)交互界面等,实质上就是海德格尔所谓的上手状态。被抛状态是一种先于主客区分的存在状态,因为这个时候主体还没有产生对于世界的客观表征。中断即错误状态,即用具由上手状态转入不可上手状态(表征在这个时候才会介入)。
威诺格拉德作为计算机系统设计领域的一个权威人物,在将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理念引入计算机领域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除了他以外,一些年轻的计算机专家也致力于将存在主义应用于计算机程序设计。阿格勒在麻省理工学院的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实验室获得了他的博士学位,但他并不赞同实验室的纯粹技术主义导向。他致力于将技术实践与哲学反思结合在一起。因此,在1986年,正是他协助温斯顿,将德雷福斯邀请到麻省理工学院的人工智能实验室发表讲话。
根据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对日常意向性的分析,阿格勒提出:在计算机编程中要用指示表征设计去取代客观表征设计。在客观表征设计(明斯基的框架理论、尚克等人的脚本理论)中,智能体要通过符号与客体进行互动,但它的困难在于:“客体是非常难以定义的。在阿格勒的指示表征设计中,客体的定义就是客体在智能体活动的功能。只要客体在既定范畴内保持索引和功能上的不可区分,那么就没有必要追踪特定个体;相反,人们只要简单地维持某种范畴立场。……其次,更重要的是,设计者通常能够归纳互动变量,这使得我们不需要追踪客体的清晰位置。”①Phlip Agre,Computation and Human Experienc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7,p.238.指示表征设计,体现了海德格尔的主客不分的、在世界中存在的思想。以指示表征设计为基础的Pengi程序,由于不需要表征世界模型,也不需要给程序中的每个客体都标上符号名称,所以节省了巨大的计算量。Pengi程序表现出了很高的智能,因为它的胜率甚至高于设计者本人。
(三) 梅洛—庞蒂与人工智能
德雷福斯似乎没有注意到:梅洛—庞蒂实际上继承与发扬了后期胡塞尔的身体现象学(尤其是在胡塞尔去世之后才出版的《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2卷)。因此,在德雷福斯看来,梅洛—庞蒂与胡塞尔的思想是截然不同的。德雷福斯显然忽视了整个胡塞尔体系的深度与广度。但德雷福斯成功地建立起了梅洛—庞蒂与人工智能之间的紧密联系。
在人工智能中,最为德雷福斯所诟病的做法就是对身体在智能行为中作用的忽视。换言之,他认为:认知主义最大的缺点之一就是无身认知(disembodied cognition)的思想。他在《计算机不能做什么》中,提出的对人工智能进行优化的第一个建议就是:要重视身体在智能行为中的作用。“在对机器进行编程的努力过后,人们会发现:把人与机器区别开的东西(不管机器建造得多么巧妙),不是一个置身局外的、一般的、非物质的灵魂,而是一个置身局内的、自主运动的、物质的身体”。②Hubert Dreyfus,What Computers Can’t Do:A Critique of Artificial Reason,New York:Harper & Row,1972,p.148.
德雷福斯对身体作用的强调,源于梅洛—庞蒂。因为在传统的理智主义哲学史上(由苏格拉底到笛卡尔),身体一直是低等的、非本质的存在。尽管自尼采以来,身体在西方哲学史中的地位开始逐渐上升。但只有在梅洛—庞蒂的身体现象学中,身体才开始真正成为西方哲学的中心概念。一方面,梅洛—庞蒂发展了后期胡塞尔的身体现象学,而建构出了一种先于物质与意识、躯体与心灵、主体与客体二分的身体概念。他实际上将胡塞尔的自我、先验意识、纯粹意识、被动综合等概念,都融入到了身体概念中。这种身体概念与传统哲学中仅仅作为物质存在、客体对象的躯体概念非常不同。另一方面,梅洛—庞蒂也克服了海德格尔在世界中存在概念的形式化缺点,而将存在落实到了身体之上。“如果主体在情境中,甚至就是情境的一种可能性,这是因为只有当主体实际上就是身体,并通过这个身体进入世界中时,才能实现其自我性。在我反思身体的本质时,如果我发现身体与世界的本质相关联,这是因为我作为主体性的存在,就等同于我作为身体的存在以及世界的存在。”①Maurice Merleau-Ponty,Phenomenology of Perception,New York:Routledge,2012,p.431.
梅洛—庞蒂以及德雷福斯对身体的强调,与认知科学中的具身认知范式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②参见徐献军:《具身人工智能与现象学》,载《自然辩证法通讯》2012年第6期。1986年,麻省理工学院的机器人学教授布鲁克斯(Rodney Brooks),提出了与梅洛—庞蒂及德雷福斯一样的观点,即要让智能系统具有智能,就必须让智能系统具有身体。“智能系统的具身(embodiment)是至关重要的,而这有两个原因。首先,只有具身的智能体,才可成为能够完全应付真实世界的智能体。其次,任何内在符号系统或其他系统,都只有通过物理根基(physical grouding),才能得到立足点并使系统内部运行的进程具有意义。”③Rodney Brooks,Cambrian Intelligence:The Early History of the New AI,Cambridge,MA:MIT Press,1999,p.167.尽管布鲁克斯否认他的具身进路受到了梅洛—庞蒂及德雷福斯身体现象学的启发,而强调这纯粹是一种工程技术上的考虑。但他的《寒武纪智能:新式人工智能的早期历史》这本书分为技术与哲学两部分,其中的哲学部分,表达了与梅洛—庞蒂及德雷福斯非常相似的哲学思想—— 尽管使用的是技术的语言。另外,这本书还大量引用了深受德雷福斯影响的阿格勒的思想。在威诺格拉德看来,布鲁克斯的这种做法,反映了技术界对于哲学的偏见。
具身认知的另一代表人物、瑞士苏黎世大学人工智能实验室主任普菲尔(Rolf Pfeifer),就明确承认他的具身进路受到了海德格尔、德雷福斯、威诺格拉德的启发。正是他们的存在主义与身体现象学思想,使普菲尔摒弃了传统人工智能的认知主义进路,而转向了具身进路。④Rolf Pfeifer and Christian Scheier,Understanding Intelligence,Cambridge,MA:The MIT Press,1999,p.xvii.具体来说,普菲尔使用感觉—运动回路,去替换传统的感觉—模型—计划—运动回路。其中模型—计划环节的去除,得益于表征的去除,以及身体的引入(智能体通过身体—— 传感和运动设备—— 来与环境实行互动)。例如,普菲尔让机器人通过中央凹处理,而不是传统的外在世界表征模式,来注视物体。机器人“移动头和眼,使物体出现在中央凹陷—— 视网膜的高分辨率中心的过程”。⑤R. Pfeifer and J. Bongard:《身体的智能:智能科学的新视角》,俞文伟、陈卫东等译,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86页。这种具身设计,还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模式识别的难题,即机器人能通过摆弄对象,而把机械臂与其他东西区分开。
三、对德雷福斯思想的反思
德雷福斯的历史功绩在于:他富有成效地建立起了现象学与人工智能之间的对话机制。①参见徐献军:《国外现象学与认知科学研究述评》,载《哲学动态》2011年第8期。通过他的努力,美国现象学运动展现出了截然不同于欧洲现象学运动的特点。美国现象学成为了人工智能技术实践与理论的一部分。德雷福斯让人工智能、计算机、人机交互、机器人等领域的研究者们,意识到了现象学对于他们工作的潜在意义。正如威诺拉德所说的:“不可避免的‘停滞’不前,促使计算机科学家和实践者们深入地思考他们成功和失败的根源。他们会摒弃未经检查的理性主义方法论,而海德格尔的工作在未来的新式设计理念中会发挥更大的作用。”②Terry Winograd,“Heidegger and the Design of Computer Systems”,in Technology and the Politics of Knowledge,edited by Andrew Feenberg and Alastair Hanna,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95,p.125.
然而,德雷福斯的工作也不是完美无缺的。总的来说,他的工作存在以下缺陷,而这正是未来现象学与人工智能交互的重点方向。
首先,德雷福斯对胡塞尔的评价是不公正的,并且远远低估了胡塞尔对于人工智能以至于认知科学的重要性。德雷福斯说,胡塞尔的思想是晦涩不明的;相比胡塞尔,海德格尔与梅洛—庞蒂更为清晰与正确地揭示了人类日常活动的本质(在世界中的存在、具身等)。显然,德雷福斯并没有深入探索胡塞尔一生所建立的庞大哲学体系,尤其是那些在胡塞尔去世以后才得以出版的著作。如果德雷福斯能够及时读到胡塞尔遗留下来的手稿,他可能会认识到胡塞尔与海德格尔及梅洛—庞蒂之间的区别,并没有他所认为的那么大。遗憾的是,德雷福斯对技术领域的深入研究,也限制了他对于胡塞尔现象学体系的探索。
在德雷福斯之后,认知科学哲学家瓦雷拉(Francisco Varela)更为公允地指出了胡塞尔现象学对于认知科学的意义:“认知科学家们最多可能只读过德雷弗斯编著的《胡塞尔、意向性与认知科学》,并认为那就是现象学的全部了。但在这本书中,德雷弗斯把胡塞尔当作是计算主义的原型。尽管德雷弗斯的解读得到了频繁的引用,但是批评家们认为:他对胡塞尔和现象学的解读有严重的问题。……现象学是一种对我们意识能力的特殊反省或态度。……自然或天真态度,把大量的有关体验者及其对象的宣称,当作是理所当然的。现象学的阿基米德点就是:悬搁这种习惯宣称,并催生新的检查。胡塞尔的著名格言是‘回到实事本身’,但对他来说,这句格言与第三人称客观化恰恰相反,指的是回到直接体验的世界中去。胡塞尔的现象学研究背后的期望与基本灵感是:逐步建立起真正的体验科学,而这种体验科学不只与自然科学相并列,还可以向自然科学提供必要的基础,因为知识必然源于我们的体验。”①Francisco J. Varela,“Neurophenomenology:AMethodological Remedy for the Hard Problem”,Journal of Consciousness Studies,Vol. 3,No. 4,1995,pp.335—336.
因此,瓦雷拉提出了将现象学(尤其是胡塞尔的现象学还原方法)与认知科学相结合的神经现象学(neurophenomenology),即对被者试进行现象学训练,并通过第一人称数据去解释第三人称数据。汤普森(Evan Thompson)将此称为科学的现象学转向。“心灵科学可以从现象学家提供的鲜活体验分析中,获益良多。……我们将要看到的,科学的现象学转向,将会使人们获得对自然、生命和心灵的全新理 解。”②Evan Thompson,Mind in Life:Biology,Phenomenology,and the Sciences of Mind,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7,p.14.
其次,德雷福斯在强调身体重要性的时候,忽视了意识的重要性。他是海德格尔此在哲学与梅洛—庞蒂身体现象学的忠实信徒,但他很少反思他的这种信念本身是否是真正合理的。人们曾经认为,海德格尔背叛了胡塞尔,并开创了与胡塞尔现象学完全不同的此在哲学(它揭示了人在世界中的存在)。但人们在阅读胡塞尔的生活世界现象学后,发现海德格尔仍然延续了胡塞尔的思路,或者说海德格尔发展了胡塞尔现象学体系中的一部分。同样地,如果将梅洛—庞蒂身体现象学与后期胡塞尔的身体思想相比较,人们也会发现:梅洛—庞蒂也是胡塞尔的继承者。但相比海德格尔对此在以及梅洛—庞蒂对身体的聚焦,胡塞尔显然更为全面地处理了意识与世界、意识与身体的关系。胡塞尔不否认身体在意识与世界之间的中介作用,但意识仍然是优先于世界和身体的。世界与身体仅仅是作为意向相关项而存在的。
因此,从胡塞尔的视角来看,人与机器的本质区别不在于身体,而在于意识。事实上,自具身认知的迅猛发展以来,人造身体在迅速地进化,尽管目前的人造身体与人的身体仍然有较大差距,但随着技术的发展,德雷福斯所要求的人造身体不是不可能实现的。英特尔处理器、人工神经网络的复杂性与精巧性,正在日益接近于人脑的神经结构,并且有可能在将来超越人脑。这里的哲学问题是:如果人造身体达到甚至超越了人脑的神经构造,机器能否具有意识?或者说,机器有心吗?
自进入21世纪以来,认知科学已经显著地将重心转移到了意识领域中。科学家与哲学家们越来越多地在追问以下问题:意识是否是人脑专有的?意识是否是由人脑产生的?如果依据近来荷兰意识科学家范·劳美尔(Pim van Lommel)的观点,那么意识就可以超越人脑而存在,或者说人脑只是收发意识的设备(类似于电视机)。“意识不能定位于特定时间和地点中。这就是意识的非定域性(nonlocality)。完全和无尽的意识无处不在,并且就处于一个不与时间或地点相关联的维度中……脑和身体的功能只是作为交界面或中继站,去接收我们整个意识中的一部分和进入觉醒意识中的那部分记忆。非定域意识远远超过我们的觉醒意识。我们的脑类似于电视机—— 接收来自电磁场的信息,并将之解码为声音和图像;我们的脑还类似于摄像机—— 将声音和图像转换或解码为电磁波。我们的意识将信息传送到脑中,并通过脑接收来自身体和感官的信息。脑的这种功能类似于无线电收发机;我们的脑具有促进意识的作用,但不能产生意识(脑使我们的意识经验成为可能)。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意识可以直接作用于脑和身体的功能和解剖结构(DNA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①Pim van Lommel,Consciousness Beyond Life:The Science of the Near-Death Experience,New York:Harper Collins Publishers,2010,p.xviii.因此,当人类制造的机器达到类似于人脑神经结构的级别时,机器将具有意识,而人工智能将真正得到实现。然而,问题在于:人类还远远没有弄清人脑的神经结构与运作方式。
四、结 语
尽管德雷福斯已经去世了,但他的思想仍然存在。虽然他的哲学思想不是完美无缺的,但他对现象学进行了创造性的解释。尽管这种解释有他个人视域的局限性,但这种解释成功地在现象学与人工智能(以及认知科学的其他领域:意识科学、神经科学、认知心理学等)之间建立起了深厚的联系。在他的努力之下,技术研究者们开始反思技术实践的哲学假设,而哲学家们开始关注技术领域的工作。在当代哲学与技术日益分化的背景下,德雷福斯沟通现象学与人工智能的工作是极其有意义的。我们在无限缅怀德雷福斯的同时,也希望21世纪的现象学与自然科学能够携手为解开人之为人的奥秘而努力!
B80
A
2095-0047(2017)06-0004-13
徐献军,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哲学研究所教授。
本文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现象学与精神病理学的相互澄明关系研究” (项目编号:17BZX084)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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