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代公安“泛化宣传”现象探析
2017-01-27李德峰黄雨霖
文/李德峰 黄雨霖
信息时代公安“泛化宣传”现象探析
文/李德峰 黄雨霖
公安宣传工作作为“喉舌”和新闻舆论的主导,在为公安机关营造良好舆论环境,预防违法犯罪,激励民警斗志,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宣传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整个公安工作的发展,尤其是在全面推进公安改革的当下,公安宣传工作的宣传主体广泛化、宣传受众广泛化、宣传媒介广泛化、宣传方式广泛化,已成为公安宣传工作的鲜明特点,笔者将对这一“泛化宣传”现象从宣传的主体、受众、媒介、方式四个层面进行探讨与分析,以期为公安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借鉴。
一、扩容的宣传主体——从“专人专班”的独立作战变身为“人人介入”的主动参与
面对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信息时代的迅猛变革以及公安工作的现实需要,公安宣传逐步被推上公安工作的风口浪尖,毋庸置疑地成为公安工作的特殊战斗力。
一是公安宣传工作的地位在转变。就以往来看,公安宣传工作在整个公安工作中并不占优势地位。主要是“重干轻宣”的思想在一些人心中还占有市场,认为录录、照照、写写不如侦查破案等来得实在;还有人认为把公安工作做好了,群众自然会认可,没有必要大张旗鼓地“自我炫耀”,在这种情况下,宣传工作的开展难免事倍功半。随着全媒体时代的到来,群众对了解和监督公安工作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只注重实干而忽视宣传的思想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时代要求,而处在“玻璃窗、聚光灯、放大镜”下的公安工作也急需一套更加科学、完备的宣传策略来配置,既要抓稳“枪杆子”,又要握紧“笔杆子”逐步成为大家的共识。
二是公安民警的宣传意识在增强。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安宣传在物质条件得到充分补给的同时,也获得了更高的关注度,越来越多的公安民警意识到,宣传工作在许多方面是业务工作无法替代的。比如在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上,宣传的广度深度就左右了群众受害率;比如在群众对警察职业的认同感上,群众对公安工作了解得越多,对民警的辛苦理解就越深……
三是公安宣传队伍的阵容在扩大。公安宣传工作是以全警为宣传对象、以中心工作为宣传重点。也许还有人觉得人人参与不是很实际,只能徒增非专职人员工作量,耗费警力资源,而事实上却事半功倍。如果不论处在哪个岗位都心存宣传意识,践行宣传义务,这种全警化的宣传模式自然让工作实效得到延伸和发散。诚然,宣传有宣传的纪律,什么该说,什么不说都有明确的要求,不能因噎废食,三缄其口,更不能信口开河,口无遮拦,言行之间丧失了人民警察的尊严与担当。个别的问题阻挡不了大势所趋,“人人都是宣传成员,时时都可树立公安形象”,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
二、急增的宣传受众——由宣传对象固有的局限性转变为合作的经常化
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公安宣传工作往往会形成一种较为固化的模式,在对内的宣传中,对下不足、对上有余,挖掘不足、动态有余;在对外的宣传中,个性不足、“完美”有余,普及不足、严肃有余。而在现代警务的推动下,新媒体时代的宣传工作,在目标上更追求“实效”,在受众上无限拓展,以期起到更广泛的影响。
一是对内——“镜子”作用发挥明显。就像人需要通过镜子正衣冠,公安机关也需要有“一面镜子”来调整工作状态,公安宣传就像这面“镜子”。公安宣传应快速转变传统的宣传理念,调整宣传策略,将抽象的宣传理念具体化,可以通过推出先进人物、典型经验,树立榜样;通过开展各种形式、规模的活动、比赛、晚会,凝聚警心,鼓舞士气。通过一系列独具特色的“软实力”催生战斗力,给全警提供精神保障。
二是对外——“拒外”心态得以克服。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决定了公安工作必然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媒体炒作的焦点。要想在新舞台上游刃有余、光彩照人,就要切实克服“恐外”“拒外”“防外”等错误观念,宣传好从前“没必要”宣传的工作,展现好从前“没必要”展现的风采,树立良好的公安形象,在宣传中赢得更广泛的群众力量。在以正面宣传为主的同时,努力提高公安机关舆情控制能力,做好突发事件的精准策划和应急处置,主动发声,准确、及时、全面地向群众公布热点问题的进展与处理情况,不掩盖事实、逃避问题,以真诚、真实赢得理解与支持。
三是交融——“内外”合作更加广泛。虽然对内宣传和对外宣传面向的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受众群体,但更多的时候,对内与对外宣传交互共通,相依相存。近年来,在各地宣传部门的策划下,各种规模面向社会的活动,为警民间的互动提供了机会。这不仅增加了警民间交流,还加深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对外树立了良好的公安形象,对内激发了全警的工作热情,拉近了警民间距离。
三、多维的宣传媒介——从传统媒体唯我独尊到新老媒体交互融合
信息时代的到来归根结底是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及新兴媒介产生的结果。从以传统媒介为王到新媒体崛起再到如今全媒体时代的到来,公安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时代一切现代传媒手段,借助一切静态和动态的传播载体,不断变革升级,拓展和打造属于自己的宣传平台,延展了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一是变单向传播,为互动推送。过去,公安宣传受传统媒体的局限,存在宣传内容官方、宣传单向、宣传形式固化、宣传频次少、效果弱等问题。而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介强势入驻并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公安宣传也开启了属于自己的新时代。2017年5月16日上线的烟台“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已经过百万人关注,公安机关所发布的内容让群众更加了解公安工作日常,而来自群众的反馈同样为公安工作提供了更多改进和调整的空间,真正打破传统服务时空界限,实现了群众与民警“无障碍”沟通,搭建了警民联系的新桥梁。
二是向新媒借力,促警力倍增。和以往树立的正式、严肃的公安形象相比,新媒体的应用显然为公安形象添了几分色彩,让公安工作更接地气。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陈欧体、元芳体、淘宝体等网络语不断用于日常的公安宣传活动中,带来的意想不到的宣传效果,为宣传力向战斗力的转化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路。早在六年前烟台公安微博发出淘宝体通缉令,促成两名浪子自首的消息就曾轰动一时。
三是谋警媒联动,求双方共赢。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不光需要公安机关的努力,更需要社会的共同维护。寻求警媒双方的“共鸣点”和共同利益,实现全方位、全时空引导舆论,形成了以公安宣传为中心,媒体、群众齐助力的良好态势。
四、多元的宣传方式——从固化低效的模式转换为丰富实用的策划
宣传公安工作成果,讴歌公安精神,培树公安形象是公安宣传最大职责所在,但很多时候宣传的形式决定着社会反响,只有走出固有的传统模式,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表达”,让每次发声都能掷地有声,才能以宣传保障催发警务保障的方方面面,达到最理想的宣传效果。
一是以点带面,弘扬主旋律。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每一名典型人物的推出都会给广大民警带来思考与感动,每一个典型经验的总结都会让许多单位效仿和思变。宣传工作决不能“坐等上菜”,而是要走到一线,深入基层,潜心挖掘,做到发现一批、总结一批、宣传一批,照亮一片;应善于宣传策划,利用多种形式、手段、方法开展先进典型宣传,为广大民警树立学习榜样,为人民群众展现英雄本色。
二是以小见大,坚持经常化。近年来,我们总是能从各种社交媒介中看到来自媒体、网友发布的关于一线公安执法的小事件、小视频、小片段。从路人上传的年轻交警用一口流利的英语为老外指路的小视频被无数次点赞转发,到执勤民警扶起摔倒的老人引爆公众,获得好评如潮,这些来自公众和媒体的无心之举都为公安宣传工作的开展带来了灵感和新思路。相比官方的宣传,立足于公安工作的点点滴滴,面向基层,面向一线,从小事和个体入手,不失为一种更新鲜的宣传方式。
三是以正驱邪,传递正能量。随着形势的发展,仅仅做好正面宣传工作不一定能达到理想的宣传效果,新时代下,做好舆论引导监督,把握好舆论导向,更是宣传部门需要做的重点和难点工作。因此,在坚持新闻真实性、准确性的同时,对各级媒体的新闻报道进行宏观把握显得尤为重要。无论何时,公安宣传都要以积极正面的宣传报道抢占舆论主阵地,引导广大新闻舆论工作者做党的政策主张的传播者、时代风云的记录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公平正义的守望者,通过培养、引导一批“意见领袖”,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