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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民商法制度中的相关问题

2017-01-27马菡菲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24期
关键词:民商法市场经济法律

马菡菲

(361000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福建 厦门)

浅谈民商法制度中的相关问题

马菡菲

(361000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福建 厦门)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民商法的重要性更加凸显。民商法是维护经济市场秩序和经商者合法权益的准则,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商法和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对确保我国国民经济的稳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提高民商法的立法建设,探究民商法制度的相关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民商法;制度;相关问题;探讨

民商法是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协调民商关系的主要依据,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外源泉。因此,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我国民商法制度存在的问题,采取合理的措施,完善民商法制度,提高民商法的执法力度,进而构建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是值得探讨的问题。现将自己的一些初浅认识总结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体系不完备,不规范

民商法是制约民商经济活动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法规,但是由于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民商法体系无论在制定还是实施上都无法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民商法体系跟不上国家法制建立的要求,导致一些不正当的经济活动依然残存。我国立法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作为法律重要组成部分的民商法同样存在这个问题,有些民商法的条文太笼统,内容不全面,为了完善和解释这些相关内容,又先后发一些“细则”“意见”等来补充和做各种解释,后续规则在制定和实施上缺乏统筹规划,造成众多政策和法律难以融合。由于立法体系不规范,缺乏科学性,一些法律空白给不法分子留有了可乘之机,经济诈骗、逃债赖账时有发生,危及了商民的切身利益和财产安全。

(二)过于行政化

民商法在立法时最初是以行政法规形式出现的,近年来,虽然有了一定的改善,相关法律条文中仍然存在着一些行政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例如,有关土地法相关的法规定条例就是以行政法规形式出现的,还有的准则中有罚款与拘留的规定,一些地区在执法时参杂着行政干预,使民商法的作用得不到应有的发挥,同时一些民商权益的问题得不到合理解决,为民商法套上了无形的行政枷锁。

(三)民商法制度不健全

民商法缺乏全面、规范化的制度,无论管理者还是商民都缺乏对法律指导和约束的重要性的正确认识,错误的认为民商法只是条条框框,形式主义,没什么大用,导致立法的实践经验不足。进而使民商法制度存在很多弊端,比如规定中阐述的内容不明确,条款过于简单,不得不增发解释说明,内部运行机制没有统筹安排。立法系统处于混乱的状态。

二、完善民商法制度的举措

(一)规范立法体系

建立完善立法体系,改善运行机制,着眼未来,统筹全局,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出发,审时度势,正确认识和判断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向,科学的规划市场经济发展的目标,构建完善的民商法法律体系,使制定的法律内容和社会发展相适应,规范法律内容,严谨法律条文,避免犯罪分子因立法的盲目性与随意性而钻法律到空子,制定出符合时代发展的民商法制度,依法治国,确保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

(二)迎接挑战,不断创新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商民的交易渠道和交易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网上交易是很平常的事情,以往的法律制度已经无法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难以彰显法律对商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作用,因此,立法机关应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对民商法理论进行改革与创新,紧跟时代的步伐,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出发,创新民商法制度的内容和相关规定,不断探索,努力进取,对民商法的相关制度进行变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为民,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完善制度

建立完善民商法制度,逐步改善现存的不足。统一管理,合理规划。从实际出发,制定满足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法律制度,使民商法服务于商民,真正为商民排忧解难。例如在经营审查方面,要更加全面化、精细化,立法中要严格规定审查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职权范围以及每个人的职责所在,细化审核流程,严格对个体经商者的审核标准,加大审核力度,特别是对其资信情况和经济运转状况要要求定期申报,并及时进行审核,确保市场经济的稳步发展。在信息化的今天,网上购物是很平常的事情,消费者的信息很容易被泄露,因此,在民商法中可增加对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的相关制度,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避免消费者在网购时因看不到商品而上当受骗,制定网络商品先行理赔制度,网络经营商先向理赔机构交一定的会费加入成为理赔机构的会员,先行理赔机构把这笔钱作为理赔基金,一旦发生网上交易纠纷,理赔机构用这笔资金先赔付给消费者,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确保民众的健康和安全,特别是对涉及到社会公益活动和人身健康的产品经销商,做特殊规定,实行惩罚和守信激励制度,一旦违规要进行惩罚性赔偿,加以警示,并以行业协会名义定期公布行业信用信息,进而激励企业通过诚实守信增强自身的竞争实力。

三、结束语

在各行各业都飞速发展的今天,民商法制度只有不断改革和创新,才能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结合当前市场的现状,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理念,采取规范立法体系、迎接挑战,不断创新、完善制度等措施,协调市场秩序,维护商民的切身利益,推动我国的法制建设,让我们一起努力,为我国的经济腾飞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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