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析微观权力的运作技术和策略
——读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

2017-01-27

法制博览 2017年17期
关键词:规训福柯微观

李 超

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新疆 石河子 832000



浅析微观权力的运作技术和策略
——读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

李 超

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新疆 石河子 832000

一直以来,对于权力的研究理论都限于在政治领域的单极延伸,认为权力就是国家或阶级统治的工具,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中颠覆传统的权力观念,开创了全新的微观权力理论,根据福柯的阐述,微观权力具有多形态的,网络状的,生产性的,隐匿性的特征;通过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检查发挥作用,最终达到一种“驯顺的肉体”的规训效果,福柯的微观权力理论对于现代社会的实践提供了一种新的方法论。

微观权力;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检查

一、微观权力概述

根据传统意义上的理解,权力是一种国家或统治阶层的强制力量,是一种统治和司法的工具,其中蕴含了暴力,支配,控制,镇压,领导等多种手段与形式,是一种上层阶级对下层阶级的制裁与奴役,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柯认为,真正的权力是一整套关于惩罚和规训的技术和关系策略,是一整套方法、描述、知识和方案。就像他说的:“权力从未确定位置,它从不在某些人手中,从不像财产或财富那样被据为己有,权力运转着。”[1]要剖析权力真正的性质和作用,必须从权力最“细枝末节”的地方着手。

细枝末节”这一概念引自福柯.性史:第一卷。在福柯的权力分析中,君主时代的权力运作方式和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权力运作方式是非常不同的,后者主要借助对各种细枝末节的管理实现的。因此福柯使用微观权力这一概念,也是要反对传统权力分析仍然使用18世纪君主专制时代的观念来分析现代权力的做法。

为了分析出微观权力特征及其运作技术,福柯对监狱、军营、学校、疯人院与精神病患者等现象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他并不旨在找出“谁在实施权力”,而是在于揭示“权力怎么运作”,他认为权力具备以下几个特点:首先,权力具有“生产性”,法国思想家德勒兹将这一点视为福柯权力观的首要特点[2],权力不应该是否定性的,譬如拒绝、禁止、抑制等,是一种极端化的权力,而是一种无时无刻存在的具有生产性的机制,它主动地生产、构建它的对象的领域,乃至我们所学习的知识;其次,权力是隐匿性的,包括实施的主体和它作用的对象,通过与“规训”机制相结合而发生作用,同时它也是这种机制的一部分,每个人既是实施者,同时也是权力作用的对象;再次,权力是关系的策略[3],它独立于任何主体,而是一种“能量场”,是一个永远处于运转状态和活动之中的关系网络。最后,权力是固定形态的,它并非是国家的政治权力中心,而是一种分散的,多元的,无所不在的关系网络。

二、微观权力运作技术及策略

就福柯看来,微观权力是通过精心计算,并且持久运作,通过规训这一机制发挥作用,它渗透到社会的最末级关系网中,像毛细血管一样在最微分的地方发挥作用,同可见的威严仪式或国家机构相比,它显得那么微不足道,但却潜移默化地侵蚀着这些机制,利用它们的表象实施自己的程序。微观权力,或者说规训的权力能够如此细致入微,持续运转,应该归功于规训机制的手段: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以及由它们相互关系而形成的“程序-检查”组合。[4]

(一)层级监视

福柯认为,规训的权力的运作应该有一种机制,可以诱发权力的效应,他将其定义为“层级监视”,就好比“一个建筑物不仅仅是为了被人观赏或是为了观看外面的空间,而是为了便于对内进行清晰而细致的控制—使建筑物里的人一举一动都彰明较著”[4]。例如,在军营中,通道的几何规范,帐篷的数目、分布、入口的方向,士兵的安排都经过精心布置,设置不同级别的监督者,从军士长到副官,到连长,到排长,到士兵,形成一种金字塔形结构,把一切都变得明显可见,一切权力都通过这一层一层的“监视站”来实施,这种分层的、持续的、切实的“检查”系统使得规训权力变成了一种内在的联系的紧密网络,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形成一种权力的效应,既是自下而上的,又是横向的,权力通过这种关系维系,自我运转,军营这种近乎理想的监视模式,或者说基本的监视原则也同样应用到医院、学校、收容所、监狱。“正是有了这种监督技术,权力‘物理学’对肉体的控制遵循着光学和力学法则而运作。”[4]

(二)规范化裁决

在整个规范机制中,规范化裁决承担的是一种惩罚功能,是一种规范的惩罚,它同“奖励—惩罚”二元机制中的惩罚因素不同,前者是一种“看得见的”惩罚,后者则是一种“看不见的”矫正手段,无时无刻地发挥着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属于一种义务。福柯说:“在一切规训系统的核心都有一个小型处罚机构。它享有某种司法特权,有自己的法律、自己规定的罪行、特殊的审判形式。纪律确立了一种‘内部处罚’”[4]。这里所说的“内部处罚”,通常在军营、工厂和学校较为明显,比如军营的纪律,工厂的制度,学校的校规,这是一种正式惩罚的法律制度之外的领域,它所处罚的对象不仅包括行为、活动、和身体等正式法律所规范的领域,还包括人们的实践、言语以及性等多方面的不符合规范和超出一般道德标准的行为。此外,“分类”是规范化裁决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它制定出一个通用的平均标准或者说最低尺度,以此来区分每一个人,每个人都应该努力达到这一标准,根据这一标准,达到了从高到低排列和区分每一个人的能力、水准和性质它从数量上度量,从价值上排列每个人的能力、水准和性质的目的。这里就以福柯在书中所提到的军事院校为例,军事院校中制定了一套复杂的“荣誉”级别体系,通过制服的细微变化进行区分,比如肩章划分为四个不同层次的等级—第一等的银肩章、第二等的红绸银肩章、第三等的红色木肩章以及第四等的褐色木肩章,分别代表了“优等生”“良好生”“中等生”和“劣等生”,由此对应着不同的荣誉级别,比如“优等生”代表了一种“真正的军人”的荣誉,他们获得只接受军事惩罚(逮捕或监禁)的权力,“良好生”除了上述刑罚外,还可以被关在囚笼里和罚跪,而“中等生”在必要时要“穿麻布丧服”,最次者“劣等生”则会受到学校内的一切惩罚措施,在被认为必要的的时候,他们会被判处被认为耻辱的刑罚——被单独囚禁在一间黑牢里。由此通过肩章等级和惩罚的区别,来让不同等级的学生感受到荣誉或者丢脸,并且,肩章可以根据每个人实际表现的好坏做出相应的概念,这就使得学生能够自觉地争取荣誉,避免丢脸。

由此看来,规范化裁决是建立一种准则,这种准则表现为在一个同质社会体中的成员资格,通过建立和区分等级,用不同的级别来确定标准,确立水准度量差距,将各种差异通过这种标准而变得可比,达到一种“分殊”的效果,从而充分揭示出权力在微观领域的具体实践。

(三)检查

福柯在书中指出,检查是一种技术,在规训的机制中,把层级监视和规范化裁决结合起来,就像一双无形的眼睛,通过各种有形的仪式化,实现对个人的定性、分类和判断,使个人得以被他人区分和评判,同时使个人得以对象化,变得“可驯顺”,例如医院的巡诊程序使得医学认识“解冻”,任何权力的增长都可以在它们里面促成某种知识。正是这些技术体系所持有的这种联系使得在规训因素中有可能形成临床医学、精神病学、儿童心理学、教育心理学以及劳动的合法化。因此,这是一种双重进程:一方面,通过对权力关系的加工,实现一种知识“解冻”,另一方面,通过新型知识的形成与积累,使权力效益扩大,医生的地位得到显著提升;“考试”的制度使学校教育变得“可度量”;“军队检阅”的仪式促进了战术知识的发展。福柯认为:“检查导入一个完整的机制,这种机制把一种知识形成类型与一种权力运行方式联系起来。[4]”检查主要通过以下手段发挥作用:

首先,“检查把可见状态转换为权力的行使”[4],传统的权力和规训的权力两者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前者是可见的,它在发挥功能的同时展示力量的来源,而后者具有不可见性,它发挥作用是通过支配可见的对象,把自己的权势的标志强加于对象,从而达到控制,创造出一系列仪式,典型的便是学校教育中所用到的“考试”,军队中的“检阅”。

其次,“检查把个体引入文件领域”[4],在规训中为了了解每一个人的表现和价值,一种“书写的权力”应运而生,这是一套书写机制,一种有关个体的“符码”,它把个人当做描述和分析的对象,强调个人发育、个人特征、个人能力,在于构建一个比较体系,由此使描述各种群体,计算个人之间的差异成为可能。

最后,“由各种文牍技术所包围的检查把每一个人变成‘个案’”[4],福柯指出,长期以来,“一个人拥有的权力或特权越多,就越能通过礼仪、文字报道或形象化的复制品标示出他个人”[4],微观权力的另一个创造就是能够被记录的“个案”,在此之前能够被观察、被描述、被记录的的往往是处于权力顶峰或者控制权力的个体,而普通的个体总是被忽略。18世纪以来,微观权力的规训机制颠倒了这种关系,或者说扩大了这种被观察、被记录的个体范围,普通人,包括儿童、病人、疯人、囚徒等都成了被描述和记载的对象,不同于以往被“描述”个体的英雄化,而是一种普而广之的展示,每个人都是可被观察和描述的“个案”。

综上所述,检查通过这一系列手段,成功地将层级监视和规范化裁决结合起来,使得整个规训机制的运转,从而规训的功能才得以实现。

三、结论

福柯的观点认为,传统分析权力,通常是从宏观视角进行切入,没有透过表象把握权力的本质,对权力的运作策略也没有做出很好的解释,权力的分析不是找出谁掌握了权力,而是应该理清权力究竟是如何运作,就某种意义上说,从宏观视角着眼分析权力太过狭窄,权力不为任何人所有,不属于个人财产,它是一种具体的,微观的,权力是规训机制本身的一部分,通过一系列规范化的策略和技术发挥作用,这种策略和技术在现代社会中无孔不入,在不同的点之间发挥作用,通过无数的点构建各种关系网络。规训权力与传统权力另一个不同的地方在于,传统权力是压制性的,而规训权力是生产性的,它不在于拒绝、禁止、压制,而在于构建对象的领域,真理以及知识体系。规训的权力内化于一种社会机制—规训,通过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和检查这些手段形成巨大的规范效应。

福柯的微观权力理论在权力理论学界引起了不小的争论,就像著名的香港学者关启文博士所概括的那样:一种观点是将福柯看作泛权力论者,认为一切真理和主体性都相对于权力架构而存在,而前者也是后者的产品;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福柯是通过历史分析的方法,区分权力的不同性质,他并不在于找出一个普遍真理,为真理留下自由的空间。无论如何,福柯的微观权力理论都给我们分析现代权力机制提供了一种新的方法论,就像关启文博士所说:“我们要学习的是在特定历史处境中指出权力与真理千丝万缕的关系,去识别具体的权力网络与机制,而他所促进的抗争不一定是伟大的革命,而是在微细权力管道中的反抗。”

[1][法]福柯.必须保卫社会[M].钱翰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2]杨善华主编.当代西方社会学理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391.

[3]米歇尔·福柯.权力的眼睛[M].严锋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173-176.

[4][法]福柯.规训与惩罚[M].刘北成,杨远婴译.北京:三联出版社,2003:193-194,195,200,201,210,211,212,215,216.

B

A

2095-4379-(2017)17-0108-03

李超(1991-),男,汉族,四川泸县人,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在读。

猜你喜欢

规训福柯微观
马奈与福柯:“物-画”与再现危机——跨媒介视域中的图像叙事解读
规训与惩罚:雍正尊孔的帝王心术
主体的黄昏:福柯视觉理论中的镜子与画
关于实现规训的发展性价值的思考
一种新的结合面微观接触模型
规训与政治:儒家性别体系探论
后现代语境下科学话语在广告身体规训中的转向
“福柯与法律”研究中的两个问题
微观的山水
微观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