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文化与流人文化
2017-01-27李兴盛
李兴盛
地域文化与流人文化
李兴盛
地域文化的产生、发展及变种受土著居民、政治统治、经济交流等多种因素制约,因而呈现出鲜明的地域色彩和文化交融现象。而边疆地区早期的文明多源自于被忽略的流人文化,这种外来文化与土著文化的结合典范成为地域文化文化形成的先声。
地域文化 流人文化 特色文化
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学术界兴起了文化研究热潮,在引进西方文化学理论、构筑文化学框架的同时,出现了一批文化学方面的理论探讨之作。近年来,随着研究的深入,文化研究已由理论探讨延伸到实证研究上来,地域文化、民族文化、社会群体文化、历史文化以及基于此的从一元论到多元论的中华文化也已成为研究的重点。其中,地域文化的研究更是蔚然成风,论著很多,如以特定的地域为命名的地域文化之作,已出版者有《岭南文化》《齐鲁文化》《巴蜀文化》《三秦文化》《楚文化》《荆楚文化》《三晋文化》等,至于综合整体研究之作则有《中国地域文化研究》乃至《中国地域文化丛书》等之出版。尤其是由中央文史研究馆主编的一千七八百万字的《中国地域文化通览》34卷的出版,规模之大,涵盖范围之广,为前所未有,从而将这种研究推向高潮。但是,目前我国各地区各自为战的地域文化的纵向研究比较充分与深入,而横向研究与理论探讨则相对薄弱,即微观研究重于宏观研究。关于这一点,在8年前黑龙江省文史研究馆领导责成我筹编《中国地域文化通览·黑龙江卷》时,就有较深的感受。可见,在地域文化理论探讨与比较研究上,即宏观研究方面,还有深入探讨的余地。基于此,本人想就相关问题及其与本人37年来所研究的流人文化之关系,谈一下自己的不成熟之见,以就正于广大专家学者。
一、地域文化
什么是地域文化?近年来,许多专家学者对于这一学术命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做出了多种诠释,成就显然。其中有代表性者约为下列数种:
有的认为它“专指先秦时期中华大地不同地区的文化”。这实质是将我国先秦时期的文化按不同空间(即地区),并采用其相对应的诸侯国名或古地名而划分成多种不同的地域文化,如巴蜀文化、吴文化、越文化、齐鲁文化等。这可称是先秦文化说。有的从考古学角度出发,认为它是指“中华大地特定区域的人民在特定的历史阶段所创造的具有鲜明特征的考古文化”。如苏秉琦先生就曾将我国考古学文化分为北方、东方、中原、东南部、西南部与南方等六大区系。这可称是考古文化说。①苏秉琦:《中国文明起源新探》,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第35-36页。有的认为“地域文化是按地区分的中国文化的若干分支。研究地域文化,实际上就是研究文化的空间分布及其特征”。主张地域文化应以当前的行政区划(即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港、澳、台)为标准,将全国分成34个区域,并以各该省、区、市的名称命名。②袁行霈先生即主张此说,见袁行霈、陈进玉主编《中国地域文化通览·黑龙江卷》总绪论,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这可称是文化空间分布说。还有的认为它是“中华大地特定区域、源远流长、独具特色、传承至今仍然发挥作用的文化传统”。此外,还有些其他说法,在此从略。
这些答案与划分方式,或大同小异,或大相径庭,但都是相关学者认真研究、深入探讨的产物,都是见仁见智、可资借鉴的结论,值得重视与深思。这里我想先谈一下我对这些说法的看法。
第一种先秦文化说。这种说法实质是将我国地域文化局限在先秦文化之中,认为只有先秦时期文化经过不同地区的划分,才能产生不同的地域文化。这种说法有一定根据,因为先秦时期,我国许多地区曾建立过很多诸侯国,从而产生了不同的文化类型,这些诸侯国灭亡后遗下了古国名称与古地名称,以这些名称来命名当时不同地区的文化自然顺理成章。可是,先秦文化能够全部包括先秦之后历朝历代不同地区的地域文化吗?显然是不可能的。两汉以来,各地区的文化也各有其独具的特色,与先秦地域文化并不相同。如明代王守仁在流放地贵州创建的阳明学说,南宋朱熹长期在福建、江西的讲学,苏轼之于黄州、惠州、儋州,杨慎之于云南,都是在我国哲学史或文学史产生过重大影响的文化现象或文化名人,你能因为没有产生在先秦,就否定这些文化现象或文化名人不是贵州、福建、江西、湖北、海南、云南地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可见此说有其不足之处。
第二种考古文化说。这种说法从考古发现研究文化起源来说,自然有其根据,并强调了地域文化的“鲜明特征”均是可取的。但它仅就我国人口密集之地区进行划分,而忽略了某些地广人稀的边疆地区,如新疆、西藏、内蒙古与黑龙江等中国领土不可分割部分,可见也有其不足之处。
第三种文化空间分布说。这种说法以当前的行政区划为标准来划分中国的地域文化,由于它是立足现代、追溯历史,贯穿古今的一种地域文化类型,既可避免第一种说法只顾先秦、忽略秦后的不足,又可填补第二种说法只顾人口密集地区、忽略地广人稀的边疆地区的缺憾,可称是一种更为严谨的学术观点。但是,由于行政区划是一个历史的概念,不同的历史时期,同一行政区划大小分合的变化与变革,增加了地域文化研究的难度。而文化空间分布说,由于它强调了当前行政区划这一标准,忽略了历史上行政区划的变革,从而产生了某些不足。如以东北地区为例,隶属于今行政区划的松花江以东的哈尔滨至牡丹江、佳木斯市等大片土地,清代隶属于吉林将军,其地域文化似应由吉林地域文化卷来写,但按当前行政区划的标准,只能由黑龙江卷来写,这就产生了一定的矛盾。又如,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一百余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原为我国黑龙江、吉林行政区划之地,但在1858年与1860年被沙皇俄国以武力逼迫清政府签订不平等的中俄《瑷珲条约》与《北京条约》而强行割占,致使黑龙江、吉林丧失了三分之二以上的土地。这片土地上产生的各种文化现象,是黑龙江、吉林地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按理应由黑龙江、吉林卷来写,可是由于文化空间分布说过分强调以当前的行政区划为标准的观点,致使黑龙江、吉林的地域文化成为残缺文化。可见,这种说法也有其不足。我认为,某一行政区域,今隶甲省,历史上却隶相邻的乙省,这种情况,甲乙两省的地域文化都应讲述,这样可能导致一些重复,但甲乙两省各从不同的角度来论述,论述的重点又各不相同,这样既可相对减少重复,又可还原历史的真实,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之?又如,边疆省份(黑龙江、吉林与新疆)清末被沙俄强行割占的大片领土,这片领土上的历史文化,我们不能不讲,不能割弃,这样不仅能还原边疆地域文化的真貌,而且能借助边疆乡土文化的传播,激励和培养人们热爱家乡,进而热爱祖国的观念。
第四种说法认为,中华大地某一特定区域的文化,只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即可称之为地域文化,这就是源远流长、独具特色、传承至今仍在发挥作用。其中独具特色一点抓住了事物的本质,因为各地的地域文化的根本属性就是其风格的差异与内涵的不同,这种差异与不同,正体现为各地区地域文化独具的特色。如果各地区的文化没有这种差异与不同,也就是说没有独具的特色,那么就等于没有地域文化,可见“独具特色”是判断地域文化最重要的标志。当然一个地区的地域文化有了独具的特色,同时又是源远流长、传承至今仍在发挥作用,可称是尽善尽美。这种情况内地各省份是存在的。如山东文化(即齐鲁文化)中的儒家文化,可称是特色独具。它产生于先秦,此后成为整个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直到现在,其某些观点仍然成为人们的行动准则,可见是源远流长,传承至今仍在发挥作用。但是,这三者具备的现象在边疆各省并非全然如此。以黑龙江为例,黑龙江地域文化的一个特点是断层与接替。“我们说黑龙江地域文化有17.5万年的历史,是指17.5万年都存在着不同的民族文化,但就某一个民族文化说,没有哪一个民族在黑龙江地域能够从古至今贯穿到底,而是一个民族迁走了,另一个民族补充进来,形成一次次的文化断层与接替”①袁行霈、陈进玉主编:《中国地域文化通览·黑龙江卷》总绪论,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如独具特色的金源文化,就曾由于金海陵王的毁都南迁,致使黑龙江地域文化出现断层。又如西晋末永嘉年间中原诸王混战,肇兴于黑龙江大兴安岭畔的鲜卑举族南迁,入主中原,建立北魏,从而也导致了黑龙江鲜卑文化断层。金源文化与鲜卑文化都是独具特色,但都非源远流长、传承后世仍在发挥作用,我们能因其缺少后二者就否认它们不是黑龙江的地域文化吗?显然是不可以的。基于此,我认为判断是否是地域文化,仅“独具特色”一点即可,不必非强调同时也要兼备其他二者。
总之,上述四种说法均有学术根据,成就斐然,可资借鉴,但都略有不足。那么,究竟什么是地域文化呢?下面谈一下我的浅见。
我认为,地域文化这一词汇从结构上看,它是地域与文化的有机结合体,既与地域密不可分,又与文化息息相关,可见它是产生于一定地域并反映一定地域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化现象。另外,由于文化的创造者是人,而一定地域内的居民都是由土著人士与客籍人士构成的,因此地域文化也是由当地的土著人士与客籍人士共同创造的。可见,地域文化实质是由一个地域的土著及客籍人士共同创造的反映本地域社会生活的文化现象。
但是,这种反映本地域社会生活的文化现象,并非全都是地域文化的组成部分,具体问题要作具体分析。也就是说,对这些文化现象必须进行鉴别与抉择。为什么呢?这是因为,一个地区各种人士所创造的反映本地域社会生活的文化现象,种类是很多的。尤其是当今,种类更多。这正如赵杏根教授所言:“当今社会,到处在说文化,除了旅游文化之外,还有企业文化、电视文化、社区文化,甚至菜文化、酒文化、鱼文化、汽车文化、装饰文化之类,五花八门,可谓空前繁荣。不过,我认为,其中绝大部分充其量也是‘鲢鱼文化’……都像鲢鱼处于水的表层一样,处于文化的表层而不自知。”①赵杏根:《李兴盛先生流人文化研究管窥》,载《流人学的脚步》,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9年。可见这种文化现象的种类繁多,但是它们毕竟会有主次之分,轻重之别。那些重要的、特殊的、闪光的文化现象自然是该地区地域文化的组成部分,而那些一般的、普通的,甚至似是而非的文化现象能否成为该地区地域文化的组成部分,则自然就需要鉴别与抉择。
另外,由于文化的产生、发展及其所呈现的文化现象不仅要受到全国与当地政治形势、经济状况的影响,还要受到当地地理环境与自然条件的制约,不同的地理环境与自然条件又会产生不同类型的文化现象,因此,每个地区的地域文化基于不同的地理环境与自然条件,都会拥有与其他地区有别的特点。这种有别的特点正体现在文化风格的差异与内涵的不同上。正是这种差异与不同,中国才出现了中原文化、齐鲁文化、吴越文化、巴蜀文化、岭南文化等多种不同的地域文化,致使中华文化形成异彩纷呈、群芳斗艳的格局。可见独具特色是何等的重要与关键,因为它是地域文化的灵魂,没有这种特色,地域文化也就不复存在。
根据以上的分析,地域文化就是一定地域之中历代各种土著与客籍人士在与自然、社会相互作用的各种关系中所创造的反映当地社会生活并独具特色的一种文化现象。简言之,就是一定地域中历代各种人士所创造的特色文化。既然它是独具的特色文化,自然与其他地区的地域文化不同,也与本地区不具特色的一般文化有别(如上所述,本地区所有的文化不一定是特色文化,更不一定都是本地区地域文化的组成部分)。既然它是由土著与客籍两种文化类型构成,因此我们要论证、探讨某一地区的地域文化,必须从这两种类型文化着手,从中找出重要的、特殊的、闪光的东西,即找出其重点、特点、亮点,才能挖掘出这一地域文化的特色。
由于中国各地区的地域文化各有差异,各具特色,因此其内涵也各不相同,每个地区地域文化内涵究竟如何,需要对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这里还涉及另一问题,这就是各地区地域文化命名标准问题。笔者的意见,既然名称不过是一个符号,命名的标准与原则不必统一,可以不拘一格,由本地区相关人员研究酌定。如我国内地许多地区先秦曾建立过诸侯国,不妨就以这些古国名或古地名命名,而边疆各地,先秦并没有建立过诸侯国,即使有的有古地名,但也没有先秦久远。如东北地区之吉林、黑龙江两省,《金史·本纪序》谓:“生女直地有混同江、长白山。混同江亦号黑龙江,所谓白山黑水也。”②(元)脱脱等:《金史》卷1《本纪第一》,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页。这里白山、黑水可以说是东北之古地名,但它的出现已在先秦之后。另如东北又有“关东”之称,但此词最早见于清初杨宾等人著述中,比白山、黑水一词出现更晚。这样,东北地域文化是采用白山黑水文化或关东文化(事实上,近年已有学者称东北地域文化为“关东文化”),或者另拟他名,有待于相关学者的探讨、研究与广泛认同。
至于袁行霈先生主张立足于当前行政区划,每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港、澳、台)的地域文化名称,即以该省、区、市的名称命名也是一种非常有意义的尝试。因为“今日的行政区划是历史沿革的结果”,“大体说来,所谓齐鲁文化就是山东文化,燕赵文化就是河北文化,三秦文化就是陕西文化……”而且,“要对包括全国各地的文化分别加以描述,并且从古代一直讲下来,则按照当前的行政区划更为便利。何况,内蒙古、新疆、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研究中国的地域文化必须包括在内,按照当前的行政区划就不会将这些地区忽略了”①袁行霈、陈进玉主编:《中国地域文化通览·黑龙江卷》总绪论,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这种较前面两种地域文化划分标准,更为严谨客观,虽然仍略有不足,但其命名标准是可取的。
总之,每个地区的地域文化命名标准,没有必要强求一致,可以根据本地历史状况、文化特点及当前实际情况等,采取古国名或古地名乃至当前行政区划名,均无不可。
二、流人文化
上面谈过了对地域文化的界定、划分标准、命名标准等,下面要谈一下地域文化与笔者长期研究的流人文化之关系。而要说明这一问题,就涉及什么是流人、流人史、流人文化等一系列理论问题。不过由于流人过去被视为罪犯而受到学术界冷遇,因此这种研究在新中国建立前发展甚缓,虽然产生过一些论著,但多属传记之作,而且作者研究的出发点(即主观动机)多从文人或学者传记而非流人传记出发,只不过在客观上体现为流人的研究。其中综合研究之作,国内仅有谢国桢先生《清初流人开发东北史》一书,可称是当时我国第一部断代区域性流人史专著。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打倒“四人帮”后,流人问题研究才得到长足进步,论著数量大增,研究广度、深度也远逾前期。其中,本人是数十年如一日、全力以赴地从事了这一研究。
本人是1978年调入黑龙江省社科院历史所工作,重点是研究以黑龙江为主的东北历史文化。1980年秋,为了走一条自己的研究之路,在谢国桢先生启迪、指点及鼓励之下,改为研究与边疆文史有着血肉联系的中国流人问题。37年来,对中国(尤其是东北)流人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与社会现象,做了全方位、多层次、系统化、理论化的研究与论述,首次向中国学术界提出了流人文化这一新的名称、概念与命题,同时,作了一定的理论探讨,还撰写并出版了中国第一部流人通史《中国流人史》、第一部区域性流人通史《东北流人史》(以上二书均有增订版,后者已由110万字增订为220万字)、第一部与流人问题有关的理论探讨之作《中国流人史与流人文化概论》②此《概论》已收录在《中国流人史与流人文化论集》(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目前由9万字增订至11万字左右,收录在6卷本的《李兴盛文集》中,今年将出版。等专著。近年来,又编纂并出版了《东北流人文库》,并且在来新夏先生大力支持下,为将流人史、流人文化的研究升华为流人学的研究而不断努力。
在长期的流人研究中,我对被统治阶级认为有罪而强制迁徙的广大流人,面对荒寒僻远、虎豹纵横的险恶环境与当差为奴、饱受凌辱的悲惨处境,却能在这种逆境中发扬艰苦奋斗、艰难创业的精神,惊叹不已。对于身处逆境的流人,能够产生杰出人才与千古绝唱(如屈原及其《离骚》,苏轼及其《赤壁赋》、“大江东去”词作,王守仁在贬所创立阳明学说等可称典型),也深为震惊。他们及其子孙到边疆后,泪洒冰天,血沃塞土,为祖国边疆的开发与保卫、民族的团结与融合、经济的进步与文化的繁荣等,都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如前所述,流人问题研究长期处于滞后状况,因此这种研究从未形成较完整的体系,尤其是根本没有相关的理论支撑。仅仅唐代学者陆德明在《庄子·释文》中对流人一词作过解释:“流人,有罪见流徙者也。”相关的理论,仅此一则而已。直到1990年拙著《东北流人史》出版,在序言中,我对流人的定义作了新的解释①陆德明把流人全部视为有罪,不符合历史的真实,如宋金战争中被金掠至东北的大批兵民与使金被扣留不返的宋使,何罪之有?林则徐、邓廷桢等被流放新疆,又何罪之有?我曾写过《如何看待流人的犯罪》等文,载于《中国流人史与流人文化概论》等书之中,可参看。此外,近二十年来,我对流人的定义曾修订过四五次。,并阐明流人产生的原因、历史作用及其与流刑的关系。此后在1995年出版的拙著《中国流人史》序言中,又做了进一步的探讨。1997年在香港的一次学术研讨会上,首次提出了流人文化这一新的名称、概念与命题,并对此命题作了一些理论诠释。至2000年出版的《中国流人史与流人文化概论》,将此前相关理论汇总改写,增订为八章二十六节之专著,书首为“引言”,以后八章相继为“流寓者、流寓史与流寓文化”“流人与流人史”“流人文化”“中国流人的悲惨处境”“中国流人的反抗斗争”“中国流人的贡献与历史作用”“怎样看待流人的犯罪”“结束语《流人的消极影响与流人研究之回顾与展望》”②此《概论》后来又收入《流人史流人文化与旅游文化》(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8年)等书中,某些论点也进行了修订。。其中将从前个别的学术观点作了更正(如过去我认为流人就是一种移民,目前学术界一直这样看待,我认为不符历史真实,其实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此书可称是中国流人问题研究真正有理论支撑之始。
基于此前流人问题研究是无学、无史,没有史学理论为依据,仅仅由本人作了较深入的探讨,因此有必要将本人的相关论点作一简单介绍,以证明流人文化与地域文化之关系。
一个地区的开发史是该地土著民族与客籍民族人士的共同开发史。就边疆地区而言,土著是当地原住民——各少数民族人士,客籍是后来陆续迁徙过来以汉族为主体的其他民族人士。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客籍人士大致可以分为流人、流民、移民及其他四类。流民是在封建社会中,因土地兼并而丧失土地无以为生,或为躲避天灾人祸等社会或自然因素而流亡或迁居外地之人。流人是由于以惩罚、实边戍边或掳掠财富为指导思想的统治者认为有罪而被强制迁徙(流放或贬逐)边远之地,采取一定管制措施的一种客籍之人。在阶级社会,是阶级专政的产物。简言之,就是统治阶级认为有罪而被强制迁徙之人。在这里,我们用了“统治阶级认为有罪”这种表述,即谓实际上流人并非全部有罪,是否有罪,应具体人作具体解释。移民是指由政府或社会团体发起,有组织、有计划迁徙之人。其他类是指除了上述三类之外的各种客籍人士,如因经商、仕宦、公出、探亲、访友、旅游等因素而短期或长期迁居外地之人。这四种客籍人士都是一种隶属于不同民族、阶级、阶层的社会群体,而流人由于其特殊的社会地位,则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对当地的开发、经济的发展、文化的繁荣,都起了程度不同、大小各异的促进作用。基于此,中国流人是指历代在中国疆域上或中国藩属国领土上,被中国政权流放的各种类型的人,其中包括外国国籍之人(如日本、朝鲜、越南)被中国政府流放在中国领土上。而中国流人史则是研究阐述中国流人这一个体或社会群体产生、发展及其历史作用与规律的学科。此外还有其他一些相关理论,这里从略。但是,与地域文化关系极为密切的流人文化不能不稍作展开。
流人文化是指流人这一社会群体所特有的文明现象的总和,也就是历代流人在与自然、社会互相作用的各种关系中所创造与传播的一切知识(精神与物质财富)的总和。这种文化是汉民族中原文化与流人队伍中其他民族文化互相碰撞、交流、融合的产物,同时又是汉民族中原文化与边疆固有的少数民族文化互相碰撞、交流、融合的产物。流人初至边疆时所持的汉民族中原文化在与多种少数民族文化碰撞、交流、融合后,陆续形成了流人文化。事实正是如此。流人初至边疆时所持有的中原文化与多种少数民族文化的碰撞、交流、融合,必然伴随着相互之间的影响。中原文化给予少数民族文化以影响的同时,本身也受到了少数民族文化的影响。如李德裕死于崖州后,其弟德禧留居该地,后来德禧后裔“俱化为黎”。民族成分既已化为黎族,则其所原有的中原文化自然也被黎族文化融合;苏轼在海南穿戴笠屐的轶事,也是受黎族文化影响的产物。另以黑龙江为例,流人至黑龙江后,创造了与中原文化有所不同的流人文化,这表明中原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在碰撞、交流、融合过程中的相互影响。中原文化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影响与作用这里从略,至于少数民族文化对于中原文化的影响与反作用也是可考而知。清初流放宁古塔的诗人吴兆骞曾自言:“久沉异域,语言习俗,渐染边风,大雅愔愔,磨灭尽矣。”①吴兆骞:《与计甫草书》,《秋笳集》卷8。这里的“大雅”在诗人的心目中显然是指初至戍所时所持有的中原文化,而“边风”则指该地的少数民族文化而言。此外,如清初流放辽东的陈之遴有“殊方风俗渐相安”之诗句,流放宁古塔的方拱乾有“起居渐觉土风贤”之诗句。这里的“殊方风俗”与“土风”自然是指当地少数民族文化。正因为存在着中原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的相互影响,所以才形成了流人文化。总之,它产生于流人与自然、社会相互作用的各种复杂关系之中,又产生于流人的创造与传播活动之中。它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流人文化包括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狭义的流人文化专指精神文化而言。
那么流人文化的实质是什么呢?由于流人队伍是以汉民族为主体的多民族人士的综合体,流人文化自然就是以汉民族中原文化为主体的多民族文化的综合体,是汉民族中原文化与流人队伍中其他民族文化及边疆固有的少数民族文化相碰撞、交流、融合之后的新质文化。这样,就涉及流人文化与地域文化到底有什么关系?如果简单概括,流人文化是地域文化,尤其是边疆各地区地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原因可从以下两方面考知:
首先,从地域文化来讲:如前所述,地域文化是一个地区土著人士与客籍人士共同创造的,也就是说它是当地土著文化与客籍文化的综合体。既然如此,作为客籍人士重要组成部分的流人,其所创造的流人文化自然也就成为地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其次,从流人文化来讲:如前所述,流人的历史作用是多方面的,尤其在文化方面的作用,更为明显、直接。因为他们创造了以汉民族中原文化为主体的多民族文化综合体的流人文化。这种文化开拓了边疆地域文化研究的新领域,填补了边疆地域文化研究的许多空白,作为一种社会群体的客籍文化也成为边疆特色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因为边疆是少数民族的故乡,少数民族文化相对落后于同一时期的中原文化,甚至有的民族连本民族的文字都没有,其文化的表现形式主要是民族风俗及口头文学与歌舞等无形文化,而以文字书写的学术及文学著作等有形文化十分缺乏,但流人中大量饱读儒家诗书的知识分子在边疆却创作或撰写了许多原创性的各种类型的著作,如黑龙江第一部地方史专著为宋代洪皓的《松漠纪闻》、第一部诗集为清初方拱乾的《何陋居集》、第一部散文集为张缙彦的《域外集》、第一部书信集为吴兆骞之《归来草堂尺牍》、第一部戏剧集为程煐之《龙沙剑传奇》、黑龙江乃至东北第一部为山水作传的山水记著作系张缙彦之《宁古塔山水记》等,都是流人文化填补边疆地域文化空白之力证。又如中国文学史上最早的以抗俄斗争为题材的诗歌是清初宁古塔流人方拱乾所写的组诗《海上凯歌》四首。黑龙江第一个诗社“七子诗会”,是清初流人张缙彦发起,并全部是由流人参加的。黑龙江历史上一些重要的史地名著也都是流人写的,如吴桭臣的《宁古塔纪略》、方拱乾的《绝域纪略》、杨宾的《柳边纪略》、方式济的《龙沙纪略》等。由此可见,流人文化确实填补了边疆地域文化研究的空白。2009年,我曾写《清代黑龙江地域文化中的流人诗词》一文,所征引的大量流人诗歌从多侧面、多角度展示了黑龙江的地域文化,该文共分“抗俄诗歌”“猎俗诗歌”“葬俗诗歌”“婚俗诗歌”“器物诗歌”等部分,生动而形象地反映了清代黑龙江地域的社会生活及自然风光,①自然风光虽然不等于社会生活,但毕竟是与人类生活有着血肉联系的因素,因此也可视为社会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基于此,流人文学多有描绘自然风光之作,实质也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尤其是再现了独具特色的民族风俗及物产等当地少数民族生活生产方式。可见,流人文化对于东北地域文化填补空白、开拓研究新领域的作用是功不可没;流人文化不仅是地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也是边疆地域文化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不论从地域文化角度或从流人文化角度来看,流人文化都是地域文化组成部分,而且是边疆地域文化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狭义流人文化来讲,流人在文化方面的这种作用,比流民、移民、其他三类客籍人士更为明显、突出。以上主要是就黑龙江而言,如就全国而言,试想,古代的海南岛,如果没有李德裕、苏轼及“海外四逐客”李纲、胡铨、赵鼎、李光等人,岭南没有韩愈、柳宗元、刘禹锡、苏轼、黄庭坚、秦观等人,湖北、湖南没有屈原、柳宗元等人,四川没有李白、欧阳修、苏轼、程颐等人,云南没有杨慎,贵州没有王守仁,新疆没有纪晓岚、祁韵士、徐松、林则徐等人,那么这些地区的地域文化不是显得过于苍白么?②参见李兴盛《中国流人史》(增订版)相关部分,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12年。这些相关地区,正是由于上述流放名人或流放大师的引领作用,才使该地的地域文化别具一格、异彩纷呈。可见,流人文化对弘扬地域文化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基于此,作为一种颇有特色的流人文化,应该,也必须列入地域文化行列中去,这是本人的希望与建议,这正如章太炎先生所言:“则仆所馨香祷祝以求之者也。”
责任编辑:刘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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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6-434X(2017)02-0001-08
李兴盛,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黑龙江省文史研究馆馆员,研究方向:流人史、流人文化;黑龙江,哈尔滨,15001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特别委托项目(15@ZHO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