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亿骗局源于网络关键词新媒介传销加剧打击难度
2017-01-27
近亿骗局源于网络关键词新媒介传销加剧打击难度
骗术更新换代,“好事儿”不可轻信。一起以网络关键词为诱饵,涉案金额达8400余万元的诈骗案日前在京宣判。该案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涉案人数最多的合同诈骗案,一石激起千层浪。据承办法官宋振宇称,此案被诱购买网络关键词的受害人主要是中老年人,实际上类似于被传销组织欺骗。
随着互联网发展普及,传统聚集授课传销的模式已被以“网络创业”“慈善救助”“网络营销”等名义拉人头发展下线的网络传销活动取代。网络传销较线下隐蔽性、欺骗性更强,快速蔓延之势极大加剧了打击难度。监管部门打防并举、查堵结合之外,更重要的是,公众自身需筑起“防线”,辨识传销面具。
网络关键词托起一夜暴富梦
继抢注IP地址、域名之后,以网络关键词展开的营销已衍生出新型犯罪手段。“关键词搜索”作为新兴网络产品,对企业在网上建立和推广品牌具有重要意义,已渐成初具规模的产业链。但是围绕“网络关键词”的注册、优化、交易、转让等刑事诈骗案件也正日趋增多。
据悉,利用“网络关键词”进行诈骗的一起大型合同诈骗案近日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宣判。涉案的62名被告人在中网互赢公司总经理的带领下,以“谎称抢注网络关键词促成交易”以及“冒充买家相互配合”的方式骗取钱款共计8400余万元。犯罪分子虚构关键词的市场价值,诱使被害人购买公司注册、维护等服务,并诱骗被害人完善网络资源,促成虚假交易获利。
涉案人员称,“在网上看到他们的广告说‘年薪十万不是梦’,我就去应聘了”“我们这些销售员负责打电话,如果有人想来买关键词,公司商务部门的人就假扮投资者,达到骗人的目的”。可见,这还是一起连环诈骗案件。且据北京一中院刑二庭负责人陶炜介绍,近年来,类似案件无论在数量、涉案金额还是被告人人数、被害人人数上皆呈上升趋势。
新型传销追上互联网快车
上述案件的受骗对象多为中老年人,而被告人的年龄则普遍较小,是一起以“网络关键词”为核心展开的双重骗局,受害人实际上类似于被传销组织欺骗。随着近年打击传销力度的加大,拉人头式传销也将目光投向了“互联网+”,以新媒介为平台和诱饵,撒网犯罪。
当前网络传销骗局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开展网络传销活动;宣传“高额返利”诱导购买;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等为诱饵行骗;借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开展传销活动;以“慈善救助”“爱心互助”为幌子,聚众集资;打着“旅游直销”“免费游”的旗号,从事网络传销;以“网络直销”“网络代理”等名义拉人头发展下线。
值得关注的是,“人流最密集”的微信平台也成了传销组织的温床。据悉,以“金融互助”为代表、“境外名人”为吸金旗号的金融传销及其变种形式正在微信朋友圈成型。据了解,这是一种击鼓传花“转账”就能赚钱的方式,带有明显庞氏骗局的色彩。承诺超高收益率是“金融互助”组织拉人头的主要方式,而这些披着所谓金融外衣的“互助平台”也正绞尽脑汁以“新颖”的形式吸引网友信以为真从而掉落陷阱。
隐蔽性强加剧打击难度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空间,隐蔽性强促成了高欺骗性,规模发展快则实现了涉及范围更广,传销者正是利用互联网这一特征,假借国家扶持、科技趋势、电子商务等大环境掩人耳目,实现传销目的。无论传销活动的形式如何改头换面,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为入门费,“不交钱”是避免落入传销陷阱的第一要素,而杜绝网络传销最好的方式还是戒掉“贪心”。
公众应建立起理性看待网络产品价值的意识,勿轻信各类违背市场价值规律的天方夜谭。需在参与各类网络活动以及进行网络交易前做足相关了解,注意对交易对象的资质审查,最好进行实地审查,在网络社交中,也需注重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此外,在网络招聘时若知悉对方存在违法行径需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明知招聘主体存在违法行为但仍为其工作,在法律上属于具有主观故意,也需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网络传销更新迭代,网络平台更需强化监管职责,监管部门也应加大打击和盘查力度。譬如,针对微信朋友圈中潜藏的“金融传销”组织,即使将其账号查封,不法群体也能够快速换个“马甲群”继续作案。对此,微信方面与公安部门及信息安全部门或可联动整治,不能仅对在线网址ID等进行封锁,也应线上线下结合严打严查。
链接:网络传销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虽然本质上具有一致性,但网络传销往往“披”着不同的“外衣”,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电子商务”式:不法分子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并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免费获利”式:社会上出现不少“免费获利”“增值消费”式传销行为,宣称“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存钱=免费”“消费满500返500”等,欺骗性强,诱惑力大,引起不少人的兴趣,最终上当受骗。
“网上创业”式:打着“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吃着火锅刷着微博,月收入10万元”的宣传旗号。一些网络传销分子抓住年轻人急于创业、渴望成功的心理,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从而达到发展会员进行网络传销的目的。
“网络博弈”式: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发展会员从事“游戏股票”“幸运博彩”等游戏充值卡业务,以直销奖、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
“爱心互助”式:某些网站宣传一些有“特别功效”的生物保健品,宣称入会后就能便宜或返利,以此进行网络传销。